五、节庆活动的研究与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恢复传统节日,也创办了大量的现代节庆。“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损毁的文化空间得以重建,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社会生活得到了良性的发展。200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展开,至2010年,已有58个节日分三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项目“中国节日志”启动,它秉承中华民族“盛世修志”的文化传统,以大型国家项目的组织管理形式,调动全国各学科有关研究力量,在以往的基础上,经过广泛深入的现状调查,采用文本、图片、音视频、 数据等手段,对各地区、各民族现存的传统节日(包括庙会、歌会、祭典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科学的研究、记录和整理。项目丛书共选取各民族、各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节日150个左右,以节日立卷编纂,总计200卷,有文字5000万字左右、图片6万张左右。这是目前我国国家层面在节庆领域进行的唯一一个“文化工程”。 六、节庆活动的设立与审批 2012年,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栗战书担任组长。国家还发布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如,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对于设立节日、纪念日、活动日,我国有两个机构具有批准权力,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确定了相关纪念日和活动日。如: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些纪念日、活动日的确定从民众灾难记忆、爱国主义认同的角度为节日文化注入了新的元素,既是对革命历史的承续,又显示出对中华民族悠久传统的尊重。这是国家以公共节日为手段,以立法的方式纪念历史大事件、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非凡之举,必将发挥深刻而久远的社会影响。自2016以来,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全国性活动日有“中国航天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中国品牌日”“残疾预防日”,以及最新设立的“中国农民丰收节”。 节庆文化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大业中的地位不断明确、作用不断提升,其发展在国家清理和规范节庆活动的工作中逐步走向规范化。可以说,中国节庆文化的传承发展正处于一个最好的时期。在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节庆的文化内涵,将围绕节庆文化的相关社会服务作为服务基层、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开展,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制度性的日常工作来推进。应当抓住组织节庆活动的有利时机,统筹协调,进一步繁荣节庆文化,加强节庆文化建设,使节庆文化真正成为促进社会稳定、民众满意、民族和谐、国家自强和与世界沟通的重要途径。应当抓紧推进节庆文化研究的发展,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成果和多彩艺术形式相融合的节庆盛会,既要紧扣传统文化主题,又要贴近群众的地域风俗、审美情趣和心理特点;既要让群众喜闻乐见,又要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这一建设过程中,关键是要突出民族特色,体现人文关怀,不断创造传统和现代相融合的节庆活动,以彰显中华优秀文化的博大与包容,保持节庆的永久魅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节庆研究专业委员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