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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斌:谭嗣同人生观简论

http://www.newdu.com 2018-07-04 未知 王宏斌 参加讨论
十九世纪是中国社会动荡不安的时代,汹涌而来的西方浪潮,猛烈地冲击着几千年来的传统观念,动摇着中国人的基本人生观。站在民族文化深厚土壤上的许多仁人志士,面对严峻的社会现实,勇敢地吸收了来自西方的资产阶级文化,对中国的传统人生观发生了怀疑,从而开始确立新的人生观。由于人生观最直接支配人的各种社会行为,所以有必要对重大历史事件的代表人物的人生观作具体地分析。谭嗣同是维新派的重要代表人物,通过对他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人生观在其各种社会活动中所起的支配作用,而且也可以发现中国人的传统人生观正在经历的变化。
    一
    “仁”,不仅是谭嗣同的最基本的哲学概念[1],也是其人生的最高理想。他认为“仁以通为第一义”,而“通之象为平等”。这是说“通”是“仁”的最基本含义,“平等”则是“通”的具体表现形式。就人生而言,“仁”、“通”、“平等”,实际是一回事,只不过是它们分别用于不同层次而已。人生的基本目标是实行“平等”,人类的最高社会理想是达到四“通”,即“中外通”,“上下通”、“男女内外通”和“人我通”。这实际是一幅没有民族压迫,没有君民贵贱之分,没有男女内外之别,人人平等的和谐而美妙的幻想世界;一旦达到了这个境界,
    也就最终现实了“仁”的理想。
    然而,这幅理想图不是谭嗣同独自完成的。早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康有为就开始依据几何公理推演人类社会问题。在《实理公法全书》中,他从“人各合天地原质以为人”这一命题出发,得出了“人各具一魂”,“人有自主之权”的结论,在中国首先提出了“人类平等”问题,并依据这种主张设想了一个大同社会[2]。1895年,谭嗣同在北京与梁启超相识,听了梁启超介绍的康有为的社会主张,“感动大喜跃,自称私淑弟子”[3]。谭嗣同的人生观因此可以说直接受到了康有为的影响。
    不过人生观的形成原因是很复杂的,它可以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谭嗣同的人生观思想渊源,除了受到康有为的影响外,墨子、孔子的积极入世的态度,佛教的普度众生的愿望,传统的民本思想以及西方资产阶级的生活原则,都对他的人生观的形成发生了重要影响。
    当然,对谭嗣同人生观形成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现实的社会生活。谭嗣同少年,母亲去世,“不得父欢”,受尽父亲和继母的种种虐待,“遍遭纲伦之厄,涵泳其苦,殆非生人所能忍受,濒死累矣”[4]。家庭生活的冷酷无情,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对封建纲常名教仇恨的种子。青年时代,他过了十年漫游生活,越山跨海,出塞入关,足迹大半个中国,饱览了祖国的山河壮丽,耳闻目击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日益感到社会矛盾激化,“民迫穷困且向乱”,“行将四起大乱”[5]。特别是看到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吞噬鱼肉”、“瘈噬京周”的场面[6],使他发出了“风景不殊,山河顿异,城廓犹是,人民复非”的悲叹。甲午战后,帝国主义不但割去中国大片领土,还将“兵权、利权、商务、税务一网打尽。”卖国的朝廷不顾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将中国的生死命脉,“惟恐不尽授之于人”[7]。人民流离颠沛,民族饱受凌辱,国家土地日削,使他深刻认识到,封建专制制度是人民遭受奴役剥削的根源,“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8]。他历数专制君主的罪恶,指出:“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沿及今兹,方愈剧矣!夫彼君主犹是耳目手足,非有两鼻四目,而智力出于人也,亦果何恃以虐四万万之众哉!”[9]认为君主专制的理论基础是纲常伦理,“独夫民贼,固甚乐三纲之名,一切刑律制度皆依此为率,取便己故也”[10]。
    在专制制度压迫下,人生的价值就是为了事亲报君,“入则事亲,出则事君”,“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11],做一个忠臣、孝子、节妇、烈女,便成为人生的目标。三纲五常成为几千年来封建专制君主统治下的人的生活原则。这一原则总的来说,“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12]。这种残酷的原则在谭嗣同看来,是极不合理的。因而他强烈要求冲决“伦理之网罗”,“冲决君主之网罗”,打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对人民进行野蛮统治的制度,改变闭关自守的蒙昧主义,改变落后的状态,要求民族平等,按照“公法”处理民族纠纷。这就是他所企望的“中外通”、“上下通”,“男女内外通”与“人我通”的理想社会。总之一句话,就是改变不合理的黑暗社会现实,建立适合民族资产阶级发展的生活原则——“自由与平等”原则。
    二
    为了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谭嗣同采取了积极入世的态度。甲午战前,他以“黄鸽”
    “白鹤”自比,崇尚墨家“兼爱”学说,“私怀墨子摩顶放踵之志”[13];甲午战后,他目睹民族灾难和人民的痛苦,“遂复发大心,誓拯同类,极于力所可至”[14]。后来他从上海得到傅兰雅所译的《治心免病法》,结识了维新志士梁启超,接受了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并于“孤寂”时期,在满怀悲愤无可宣泄情况下,在南京投拜了佛学大师杨文会,开始了对佛教的钻研,思想发生“顿悟”。认定“世界之外无净土,众生之外无我”,决心“舍身以救众生”。他说:“嗣同既悟心源,便欲以心度一切苦恼众生。以心挽劫者,不惟发愿救本国,并被极强盛之西国,与夫含生之类,一切皆度之”[15]。这一时期,谭嗣同希望降生一个救世的大圣人,希望有人成为改革孔教的路德式的人物[16],“以道之至神,御器之至精,驱慧学而挞沧溟,浑一地球之五大洲,而皆为自主之民,斯为开创之极隆”[17]。同时他也私许自己成为普渡众生的圣人。他说:“凡欲为教主者,不可自说我是某国人,当自命为天人,俯视万国皆其国,皆其民也。立一法不惟利于本国,必无伤于各国,皆使有利。创一教不惟可行于本国,必合万国之公理,使贤愚皆可授法”[18]。因此,他自名为“华相众生”,创立《仁学》于虫虫无之微大弘孤精舍。并以佛教“我不入地狱狱,谁入地狱”!孔子的“天下有道,丘不与易”这类积极入世度人的语言劝勉自己,以普度苦难众生为己任。
    那么,如何度人呢?他的方法是“以心度一切苦恼众生”。“度”是佛教用语,又叫“超度”,意思是把有生之物的灵魂从苦海中超度到彼岸世界。在谭嗣同看来,世界上各种对立和痛苦,都是因为人们给它们立了“名”,而后产生的。如:纲常伦理毒害生灵,是由于统治者“以名为教”。如果废除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名”号,大家都用“仁”这个“共名”处理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君父以责臣子,臣子也可反之君父”,这样便可以消灭人压迫人的事实。不惟纲常伦理如是,就连善恶、淫杀、生死这些相互对待的“名”词,也是产生罪恶的渊蔽,应当统统取消,以消除人世间的对立和痛苦。这些“名”词,既然是由心造成的,消除的办法也只有用心,“缘劫运既由心造,自可以心解之”。用心解除的
    方法就是“断意识,除我相”。所谓“断意识”,就是要人们忘掉世界上的种种对立和苦恼,“外绝牵引,内归易简,简之又简,以至于无,斯意识断矣”[19]。如果能做到把世间的苦恼置之脑后这一步,你就可以忘掉自己,达到“除我相”的境界。“意识断,我相除;我相除,则异同泯,异同泯,则平等出”[20]。于是便可以进入“仁”的理想境界。总而言之,谭嗣同的“以心度一切苦恼众生”,是以人生的最高原则——“仁”为出发点,强调人我本来相“通”,不应妄生分别,要求人们破除对待之“名”,忘掉苦痛,忘掉自己,最后在冥冥苦想中得到解脱。谭嗣同绞尽脑汁所设计的这套救世方案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无论他如何笃信不疑,苦难的众生按此去做,永远也不可能脱离苦海,进入“仁”的社会。尽管谭嗣同入世的态度是那样的积极,他终究找不到一条通往“仁”的社会的道路。
    三
    众生超度需要“断意识,除我相”,而“断意识,除我相”则需要“轻体魄,重灵魂”。谭嗣同说:“今使灵魂之说明,虽至闇者,犹知死后有莫大之事及无穷之苦乐,必不于生前之暂苦暂乐而生贫著厌离之想。知天堂地狱,森列于心目,必不敢欺世放纵,将日迁善以自兢惕。知身为不死之物,虽杀之亦不死,则成仁取义,必无怛怖于其衷”[21]。在他看来,人体是由天地固有之“质点”粘合而成的,人死之后其身体仍旧还原为“质点”,重新粘合成新人新物,此所谓“生无自”、“死不灭”。这本来是正确的物质不灭命题,然而他从中却推出了“生固非生,死亦不灭”的结论,抹去了生死之间的差别。他深信“灵魂不灭”,“知则出于以太,不生不灭同焉。灵魂者,即其不生不灭之知也”[22]。灵魂亦如“以太”一样充满于虚空,无处不有,无处不在。不但人有灵魂,即令是动物植物,乃至金石沙砾都有灵魂。人死不过是灵魂游离出体魄而已,这种四处游荡的灵魂随时可以转世于他人他物。他还设想,人类总有一天会进入“纯用智,不用力;用灵魂,不有体魄”的时代。到那时“人既日趋于灵,亦必集众灵人之灵,而化为纯用智,纯用灵魂之人。可以住水,可以住火,可以住风,可以住空,可以飞行,往来于诸星诸日”[23]。这实在是一种大胆的科学幻想,人类的发展必然是日渐依靠智慧的力量,尽可能地减轻体力劳动的强度,但永远不可能出现“纯用智,不用力;纯用灵魂,不有体魄”。
    “灵魂”,在谭嗣同看来,不借助体魄可以独立生存,是不死不生的东西。所谓死者,不过是躯壳变化耳,性灵无可死。“且躯壳之质料,亦分毫不失”。人们因此不应当泥重“体魄”,“世间只有心生灭,赚得悲欢傀儡忙”。人应当死得有为,死得其所。“夫死奚足道,独是不能发舒其用,贸贸焉随众以死,为可悲耳!”[24]。他多次表示,自己生是为了他人,“块然躯壳,除利人之外,复何足惜”[25],“念蠢尔躯壳,除利人之外,毫无他用”[26];“大丈夫不作事则已,作事则磊磊落落,一死亦何足惜。且外国变法,未有不流血者。中国以变法流血者,请自嗣同始”[27]。在这里,谭嗣同的生死观得到了高度完美的统一,生是为了“利人”,死是为了挽救祖国的危亡,为了拯救在苦海中挣扎的同胞。
    为变法事业慷慨捐躯,是谭嗣同人生观最真实地践履,就义之前,他题诗说:“望门投宿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刑场上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不正是他的生死观的最好写照吗? “利人”是生的价值原则,以身殉道,从容就义,视死如归,“捐此躯而游于鸿蒙之外”,成为精神上的“纵人”,是死的最高价值。这些表现不也正是中华民族历来所讴歌的“杀身以成仁”的伟大品格吗!
    四
    纯追求精神上的自由,毕竟不能满足现实的人生要求。七情六欲,孰能无之?完全漠视饮食男女,货利名位,而不回答这些现实的人生基本要求的任何说教,是没有诱引力的。前面已经说过,谭嗣同的最高社会理想,来自对现实社会的深切感受。他不可能不关注现实的社会问题,寻求直接给人安慰的东西。婚姻是人生的最基本的情欲,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婚姻与家庭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长期以来,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等级制度的需要,极力提倡三纲五常,把忠孝节义视为至高无上的道德,把“文死谏”,“武死战”以及一切为礼教殉道的人,视为人生的楷模,赋予最高的价值。谭嗣同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违背了人生的基本原则——“平等”。他在攻击君主专制制度时,也尖锐地抨击了封建家庭的伦理关系。针对“父为子纲”,他指出:“子为天之子,父亦为天之子,父非人所得而袭取也,平等也。且天又以元统之,人亦非天所得而陵压也,平等也”[28]。在天的面前,父与子的关系是平等的。因此建筑在宗法制度上的父权就不合理了。父权不合理,“孝”的观念自然不能成立。“孝子”这个封建时代人生的最基本原则在这里被判为非理性的东西。他指出正是由于父权过重酿成一幕幕家庭悲剧,造成了极不合理的家庭成员关系。“若夫姑之于妇,……抑何相持之暴也?古也舅姑飨妇,行一献之礼送爵荐脯,直用主宾相酬酢者处之。今则虏役之而已矣,鞭答之而已矣!”“又况后母之于前子,庶妾之于嫡子,主人之于奴脾,……而黑暗或有过此者乎!”[29]他认为家庭各个成员的关系应当以“朋友”之伦相处。“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惟朋友乎!……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日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30]。在这里他明确宣布了新社会应遵从的人生原则——平等与自由。
    “夫为妻纲”,谭嗣同认为是“至暴乱无礼之法”。“男则姬妾罗侍,放纵无忌,女一淫即罪至死。驯至积重,流为溺女之习,乃忍为蜂蚁豺虎之所不为”。封建礼教束缚妇女甚于豺狼虎豹。其酷毒莫过于提倡缠足,残毁妇女肢体。因之,他积极倡导组织翻不缠足会,以解除妇女人身痛苦。他认为在婚姻问题上,妇女的人格尊严完全被漠视,“夫既自命为纲,则所以遇其妇者,将不以人类齿”。自程朱提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以来,不知有多少妇女失去了幸福,成为礼教的牺牲品,“闺闼为岸狱”。在封建时代的妇女,毫无爱情可言,男女之间的结合由第三者包办。她们“为人劫持,为人胁逃,为人鬻贩,或忍为婢妾,或流为娟妓,或羞愤断吭以死”。妇女所遭受的社会压迫最为酷烈沉重。这一切,在谭嗣向看来,都是由于三纲造成的,“实以三纲之说苦之也”。他目睹妇女的痛苦,希望建立一种新的婚姻关系。认为男女结合应出之“两情相愿”,“伉俪笃重”。女家不要索取彩礼,“男家不得以嫁箧不厚遽存菲薄之意”;双方年辈相当,两家情愿方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自由择偶的机会,他主张男女之间要加强来往,“导之使相见,纵之使相习”。通过接触交往,达到互相了解,实现建立在真正爱情基础上的结合——“男女内外通”,即婚姻自由与男女平等[31]。
    应当肯定,在当时条件下,谭嗣同敢于反对“父为子纲”,否定“孝子”观念,主张以平等原则处理家庭成员关系,大胆反对“夫为妻纲”和“重男轻女”的社会习惯,否定传统的贞节观,主张解放妇女,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都具有促使近代“人”觉醒的作用。但他并不明白造成“父为子纲”,“夫为妇纲”和“重男轻女”的社会经济原因,而把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归之为妄立“淫杀”之名,则是根本错误的。
    五
    默奢尚俭,本属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然而到了封建社会晚期,地主阶级宣扬“存天理,去人欲”,漠视现实的物质利益要求,把“尚俭”和“去人欲”联系在一起,推到了极端地步。这显然不符合正在成长的资产阶级的要求,理所当然地被置于审判席上。谭嗣同认为,任何人都有物质利益要求,统治者宣传“尚俭”是骗人。他们遣使劝农桑,开矿取金银,决不是为了“尚俭”。历代君臣对金玉货币那样重视,难道不是为了“奢汰”?这些行为与他们所宣传的“尚俭”是自相矛盾的。他进一步指出,“人人尚俭而人人贫”,中国尚俭中国穷,“自俭之名立,然后君权日尊,而货弃于地,也相因之势也”,中国败弱实由于“尚俭”,“尚俭”阻碍了中国生产的进步。
    与“尚俭”相反,谭嗣同主张“尚奢”,即放纵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认为“今日节一食,天下必有受其饥者;明日缩一衣,天下则有受其寒者”。只有“尚奢”,才能促使物资的交流;只有“尚奢”,才能使“人巧奋,地力尽”;只有“尚奢”,才能使“苦窳绝于市,游惰知所警,精良遍于用”。认为“富而能设厂,穷民赖以养,物产赖以盈,钱币赖以通”。这里的“奢”显然已不完全是古代的含义,而是在大力发展生产的条件下,满足人的物质利益要求,鼓励人们发财致富,尽情享乐。这不正是民族资产阶级的要求吗?他主张“大聚资本”,反对将社会财富“散诸贫无资者”,“以目前而论,贫富万无可均之理,不惟做不到,兼恐贫富均,无复大有力者出而与外国争商务,亦无复贫者肯效死力,国势顿弱矣”[32]。“大聚资本”,反映的是民族资产阶级希望资本积累的要求;反对均产“施济”,是针对农民的平均思想,体现了资产阶级对财产的要求,主张广开利源,招收无业游民,以为“博施济众之功”,则是资产阶级历来的表白。
    总之,“尚奢黜俭”的主张体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生活要求。长期以来,地主阶级尽管放纵情欲,谋取私利,却掩盖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之下。人们的正当的物质利益要求得不到道德上的承认。只有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的力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先进的人物才能面对人生,正视人的本能要求,揭露封建统治者的虚伪,要求物质利益的享受,呼出新阶级的要求。
    以上几个方面,虽然不是谭嗣同人生观的全部,但已能基本上反映出他的生活目标、生活态度和生活准则。我们不难从中看出,这几个方面都围绕着一个中心点。这个中心就是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对现实生活的强烈不满。积极入世度人是对理想的信心和热望,是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憎恨;要求以平等为原则,处理夫妻关系,处理家庭关系,是对现实的生活原则——纲常名教的极端憎恨;尚奢黜俭,反对统治者的禁欲主义,要求放纵人的情欲,发展社会生产。对现实生活愈不满,对理想的追求愈执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愈深刻,愈不可解,改变不合理社会现状的愿望愈强烈,是他成为最激进的维新人士的精神动力。
    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反对地主阶级的纲常伦理,否定传统的忠孝节义的人生标准,揭露统治阶级的禁欲主义;要求改变现存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实行平等的生活原则;要求放纵人的情欲,重视人生的价值,等等。无一不透露出近代人的觉醒,无一不体现了正在成长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人生要求。因此,它是一种进步的人生观。诚如前述,这种代表新阶级的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在许多方面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的东西,同时也继承了本民族文化中的积极的进取的人生态度,所以它既不完全是西方资产阶级那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的人生观,也不是传统的人生观,而是一种具有近代意义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新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的产生标志着传统的人生观正在经历的变化,标志着新的时代的到来。
    由于人生观最直接支配人的社会行为,人的社会实践对人生观的检验也最直接。谭嗣同虽积极从事变革社会的维新运动,竭力入世度人,却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因为他的人生理想本来就具有空想性质。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靠“心”去度尽苦难众生是根本行不通的。但这并不是说他的人生观及其实践对社会毫无作用。姑且不论他积极参加的维新运动对中国社会进步的促进,就拿他为维新事业慷慨捐躯的伟大行为,曾激励多少爱国志士,坚定自己的信念,保持自己的高尚情操,为推翻腐败的清王朝,前赴后继英勇奋斗!
    (文章原载:《史学月刊》1986年第4期)
    [1] “仁为天地万物之源”。谭嗣同《仁学界说》,《谭嗣同全集》(以下简称《全集》),第3页。
    [2] 《实理公法全书》,《中国文化》第一辑。
    [3] 梁启超:《谭嗣同传》。
    [4] 《仁学自序》,《全集》第3页。
    [5] 《报贝元征书》,《全集》第414页。
    [6] 《三十自纪》,《全集》第207页。
    [7] 《上欧阳瓣薑师书》,《全集》第25页。
    [8] 《仁学》,《全集》第54页。
    [9] 《仁学》,《全集》第55页。
    [10] 《仁学》,《全集》第66页。
    [11] 《仪礼》,《丧服传》。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411页。
    [13] 《仁学自叙》,《全集》第4页。
    [14] 《上欧阳瓣薑师书二十二》,《全集》第318页。
    [15] 《上欧阳瓣薑师书二十二》,《全集》第320页。
    [16] 《上欧阳瓣薑师书二十二》,《全集》第55页。
    [17] 《思篇》,《全集》,第253页。
    [18] 《上欧阳瓣薑师书》.第320页
    [19] 《仁学》,《全集》第82页。“除我相”来自佛教“无人相,无我相”。指的是佛教徒通过修行所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在这个境界中巳无人我之间的差别。
    [20] 《仁学》,《全集》第83页。
    [21] 《仁学》,《全集》第25页。
    [22] 《仁学》,《全集》第27页。
    [23] 《仁学》,《全集》第84页。
    [24] 《思篇二十七》,《全集》第260页。
    [25] 《仁学自序》,《全集》第3页。
    [26] 《与唐才常书》,《湖南文史资料》,1959年,第4期,第129页。
    [27] 《国闻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
    [28] 《仁学》,《全集》第65页。
    [29] 《仁学》,《全集》第65-66页。
    [30] 《仁学》,《全集》第66页。
    [31] 本节引文参见《仁学》与《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全集》第18一22页,第211一212页,
    [32] 《报唐才常书》,《全集》第444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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