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卒淮陽郡長平高里公士馮 ![]() 〼年廿五〼 514.12[1] 筆者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514.40+515.50與514.12號簡均出自A35大灣遺址,出土地同一,材質相同,均爲木質,碴口吻合,簡寬均爲1.1cm,紋路相合,文意相關,拼合後能復原“年”字。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田卒淮陽郡長平高里公士馮 ![]() ·為亭隧竈所四〼 512.5 〼千一百卅六人〼 515.30 筆者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512.5與515.30號簡均出自A35大灣遺址,出土地同一,材質相同,均爲木質,碴口吻合,均爲1.3cm,且兩簡背面紋路相合。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為亭隧竈所四千一百卅六人〼 512.5+515.30 〼公士楊心德年〼 512.11 〼□年廿五 取始工里[公]〼 520.15 筆者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512.11與520.15號簡均出自A35大灣遺址,出土地同一,材質相同,均爲木質,碴口吻合,紋路相合,文意相關,拼合後能復原“公”字。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〼□年廿五 取始工里公士楊心德年〼 520.15+512.11 〼十給左史亭長卅二人元鳳五年〼 515.22 〼[年]四月盡六月積五十四□□〼 522.5 筆者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515.22與522.5號簡均出自A35大灣遺址,出土地同一,材質相同,均爲木質,碴口吻合,紋路相合,文意相關,拼合後能復原“年”字。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〼十給左史亭長卅二人元鳳五年四月盡六月積五十四□□〼 515.22+522.5 騎士有力牛六〼 517.7 〼□牛六升〼 582.10 筆者把兩簡拼合後,截取碴口部分圖版如下:
517.7與582.10號簡均出自A35大灣遺址,出土地同一,材質相同,均爲木質,碴口吻合,紋路相合,文意相關,拼合後能復原“六”字。 由此,兩簡當可綴合,釋文作: 騎士有力牛六﹂牛六升〼 517.7+582.10 “騎士力牛六”漢簡中習見,如:“出茭萬二千四百五十束以食騎士力牛六”(73EJT21:418),可爲佐證。另有73EJT24:560號簡簡文作“□□出力牛六〼”,疑爲“騎士力牛六”。 附圖
[1]居延漢簡圖版釋文以“中研院簡牘整理小組”編《居延漢簡》爲底本:簡牘整理小組編:《居延漢簡》(壹~肆),臺北:“中研院史語所”,2014-2107年。彩色圖版參看“漢代簡牘數位典藏”(http://ndweb.iis.sinica.edu.tw/woodslip_public/System/Main.htm 。)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7月10日15:0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