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1836年,美国哈德逊河画派鼻祖托马斯·科尔(Thomas Cole)专注于完成大型组画——《帝国之进程》。第一幅,天空阴翳,林密山险,科尔名之为“野蛮”(Savage State);第二幅,“阿卡狄亚”或“牧歌”(the Arcadian or Pastrol State),春日初升,碧草茵茵;在第三幅中,夏阳绚烂,广厦辉煌,被称为“帝国之巅”(the Consummation of Empire);第四幅,秋意肃杀,硝烟四起,以“毁灭”(Destruction)为名;最后一幅,冬月凄风,断壁残垣,是为“荒凉”(Desolation)。从英国移民到美国,科尔同大部分早期移民一样,向往着新大陆的盎然生机,希冀摆脱旧大陆城市的烟尘、疾病与衰败的道德。他定居纽约州,却并非当时已然渐趋膨胀的纽约市,而是上州的卡茨基尔;在近两个世纪后的今天,彼间依然极似他在组画“阿卡狄亚”所绘,芳草落英,良田美池,一派田园风光。在他看来,这样的中间状态是文明最为烂漫、新鲜,也是同自然最为和谐亲密的时期;而在“帝国之巅”的城市中,土地为砖瓦所覆盖,山峦为高楼所荫蔽,繁华之下涌动的是腐败、焦虑与暴力,文明走向衰落。 在这组画绘成后不到一个世纪的时光中,世界文明经历了帝国的兴衰,城市的崛起,最终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德国人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在战后他眼中西方文明的冬日里,出版了《西方的没落》一书。斯宾格勒反对进化论,因而其历史观亦与主流的进步史观迥异。这种差异明显地表现在他将文明比拟为一种超级有机物(superorganism),历经出生、成长与死亡的过程,在春夏秋冬的节序中完成历史的循环。斯宾格勒对文明历程的描述呼应了科尔百年前的组画,几乎可成为它的文字注解。对斯宾格勒来说,农业催生一种新的情感,“敌对的自然变成了朋友,土地变成了大地母亲”;而“文化本身就是依次从大地景观中生长起来的,它不断地更新并强化着人与土地的亲密关系……只有在拥有大城市的文明中,我们才再次对这些根源表示蔑视,要让自己挣脱它们。”斯宾格勒认为,在每个文明的青春期产生的城市,并非真正的城市,而是乡村的衍生物,因为二者在精神上是一致的,都根植于土地之中;只有文明晚期的城市,方培育出城市独立的智性与心灵,令乡村成为城市的附属,并对乡村不断进行剥削,最终导致乡村的彻底破产。自然与乡村都成为城市的异域:“(世界城市的出现)标志着有机成长时代的结束和无机的、因此漫无节制的无限堆积过程的开始。另外,如今还出现了那种人工的、数学的、完全与土地隔离的产物,即城市建筑师设计出来的城市,它们纯粹只是一种心智的满足。”(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吴琼译:《西方的没落》第2卷《世界历史的透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78-79、88页)最终,一种文明在城市智识的狂欢中终结。 在斯宾格勒的论证中,“文明晚期的城市”之所以脱离了土地,在于城市与自然的亲密关系在心灵层面崩塌,由此,城市的建筑不复从土地上生长,而出而仅仅矗立于土地之上。据此来看,斯宾格勒虽然将文明比拟为生命体,其史论的基础却是全然唯心的,罔顾历史的物质性。然而比之其历史循环论,这样的历史解读更为后来史家所接受。自这部极富争议的著作问世以来,其文明形态史观之影响固然深远,其历史循环论所受之诟病亦喧嚣不止。但是,无论其追随者抑或批评者,或聚焦于其文明循环论之合理性,或着力于其个体文明讨论之利弊,却鲜有对其论点中的两个核心概念“城市”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对大部分历史研究者而言,这一对关系并未进入他们的研究视野;而在大部分城市史学者看来,城市全然是文明的产物,自然位处城市之外。虽然这种割裂是否将导致城市乃至文明的最终崩溃,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但是割裂本身似乎成为城市史与城市批评不言自明的前提。它反映了城市时代的普遍认知。 事实上无论是弥漫于大众情怀的“乡愁”感喟,还是穿透于学者纸背的“城乡隔阂”的洞见,都只是城市人对所谓自然“异域”的心理建构。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叙述了城、乡与自然在精神层面和浅层景观层面的变化,却无法完整地反映在深层次的生态与历史层面之上城市、乡村与自然之间千丝万缕、无法割裂的联系。新的城市环境史研究要求将城市放回其广阔的生态系统延展的历史当中,在物质流动、资源竞争、生态变迁的基础上重审城市本身的权力变化、经济兴衰、思想起伏,也同时考察城市与其乡村腹地之间的互动历史。唯其如此,方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一个关于城市的基本事实:城市从来就不仅仅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且是文明与自然力交互作用的结果。 在探讨城市与乡村历史关系的问题上,马克思提出了一个更富物质性的命题,亦即为后来生态马克思主义者所总结的“新陈代谢断裂”(metabolic rift)[约翰·贝拉米·福斯特:“马克思之新陈代谢断裂理论:生态社会学的经典基础”(John Bellamy Forster, “Marx’s Theory of Metabolic Rift: Classical Foundation for Ecological Sociology”),《美国社会学杂志》(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99年第2期:第366-405页;参见福斯特著:《马克思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Forster, Marx’s Ecology: Materialism and Nature),纽约:月刊评论出版社1999年版]。马克思认为,在以化学农业为基础的第二次农业革命发生后,城乡之间的新陈代谢发生了“不可修复的断裂”。他在《资本论》第1卷讨论工业与工业化农业之间的关系时论述道:“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579页)此处,暂且不讨论生态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思想“绿化”努力是否合理的问题,因为无论马克思对自然在资本主义扩张过程所作的牺牲是否持有同情态度,他毕竟清晰地认识到,城乡关系的变化并非仅仅依赖人的身份认同变化,甚至于用生产力与阶级构成变化便可以解释。在这对关系变化的背后潜藏着生态关系的重大转变,城乡之间的物质交换由从前有机的新陈代谢,变为城市对乡村的单方面能量剥削。城市中由于消费食物生产的“废物”,通过原有的新陈代谢过程,以肥料的形式反馈到土地,为土地所吸收并转化为食物;伴随化学农业中化肥对有机肥的取代,潜在的肥料变成了真正的废物,城市和乡村之间物质交换的链条被割裂。 “新陈代谢断裂”对于城乡生态关系演化问题的认识,其启发意味是不言而喻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马克思致力探讨的问题在于城乡之间的二元关系,强调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和劳动力所遭受的双重压迫;然而,新陈代谢断裂的思考同样有益于对城市本身环境历史的研究。例如,在细菌科学兴起之后,现代城市由有机城市(organic city)向卫生城市(sanitary city)的转变,城市基础服务如供水、下水、垃圾处理,由运输、转移这一物理过程向消毒、杀菌这一化学过程的转变,在“新陈代谢断裂”的命题中都可以得到理论的借鉴[马丁·梅洛西:《卫生城市:殖民时代至今的美国城市基建》(Martin Melosi, The Sanitary City: Urban Infrastructure in American from Colonial Times to the Present),巴尔的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但是,虽然就物质性而言,“新陈代谢断裂”与斯宾格勒的“有机成长时代的结束”说之间大相径庭,马克思仍然落脚于断裂之上。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时代的城市与自然的关系的分析中,自然被作为土地和土地上的资源来看待,因此二者的关系也被简化成为如何使用与被如何使用的关系。因此马克思所言的新陈代谢断裂,切断的仅仅是农业层面乡村与城市之间的有机互换,却无法反映城市与乡村以及它们共同生存的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城市人的双脚虽然自沾满浸透城市粪肥的泥土中拔出,但是他们的身体仍然与其呼吸的空气、摄入的饮食、消耗的能源、共存的生物息息相关。城市化社会的权力流动与等级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建立于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上,而资源的匮缺与富足则在定义人类关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城市时代的思考,无论是对文明的反思,还是对权力的检视,都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受制于并影响着周遭环境的变迁。 在马克思集中精力思考人类社会关系之时,另外一个知识团体对生物及其环境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兴趣。就在马克思出版《资本论》第1卷的前一年,1866年,一个新名词出现于人类的知识版图之上——生态学。在此后数十年间,它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学科。也同所有其他学科一样,在其跻攀寸步、树立其科学界合法性的过程中,它不断细化、异化,出现了各种分支与解释,创造出各种新的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作为自然科学的生态学与作为人文科学的历史学没有发生直接的联系。虽然进化论作为生态学的基础理论,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搓扁捏圆,成为打破历史循环论、奠定立足于西方中心论的进步史观之利器,并因之而背负骂名;虽然生态学的诸多概念,如生态位、顶级群落、竞争、平衡等,进入人文生态学和部分历史学者的研究之中,被用以解释人类社会秩序的建立与颠覆,——但是这些研究并没有真正将人类历史放入其生存的生态系统的演化之中,考察文化与自然所共享的历史。真正将生态学理论有意识地运用于历史学的研究,当中以之为重要理论基础探讨自然与文化的交互作用之历史的尝试,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环境史。在此学科的研究中,生态系统、进化与适应、动态平衡、混沌等概念不复是人类社会相似现象的名词套用,而是对自然—文化交互作用的历史的物质性解释。城市,作为人类与非人类的自然力量共同塑造的物质性存在,对其进行历史的解读需要生态学思想的启发和帮助。 在上一世纪初哈佛大学生物学教授劳伦斯·亨德尔森(Lawrence Henderson)在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基础上,提出了环境适应论(the fitness of the environment)。根据他的观点,适者生存的理论既适用于生物,也适用于环境,在有机物调适自身以适应环境的同时,环境也同样在改变自己,以期成为最适合生物生存的栖息地。他写道:“自达尔文始,生物学家在研究适应性上形成习惯,只考虑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性。对他们而言,环境在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一直独立的变量,任何现代研究都一直没有思考过,物质性宇宙是否也具有服膺于那些对有机进化而言至关重要的规律。然而,适应性必然不但存在于有机物中,也存在于环境当中。”在他看来,进化过程必然包含环境进化与生物进化这一对双向关系,进化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彼此适应和相互改变。作为一位生物化学家,亨德尔森重点考察能量在环境中的增减。他指出,维系生命的“复杂性”与“持续性”需要稳定的环境,而保持这样的稳定性,则需要环境不断地进行自动的调节。同时,“一个生物体必须是活动的,因此,它需要物质与能量的滋养。因此,就必须同环境有着相应的能量与物质的交换”[劳伦斯·亨德尔森:“环境适应论:物质属性的生物意义探究”(Lawrence J. Henderson, “The Fitness of the Environment, An Inquiry into the Bi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Properties of Matter”),《美国博物学家》(The American Naturalist)第47卷第554期(1913)年,第105-106页]。 迄今为止,尚没有学者从环境适应的角度来审视城市发展的历史。然而,如果将此理论引入历史学的研究当中,可以看到城市既形成了自身独具的环境,也是一个在进化的大系统中发生改变的个体,在这一大系统进化的过程中,包括城市、乡村、荒野在内的各个个体彼此依存和相互竞争[生态系统(eco-system)概念直至1935年方正式出现,其初衷同亨德尔森将环境视为一个超级有机体的理论基础完全相悖。其创始人A. G. 坦斯利的目的在于切断早期生态学同浪漫主义的有机论之间的关联,去除其中不易量化和分析的内容,将有机体之间的所有联系描绘为单纯的物质交换,将之作为一个物理系统而非有机群落来进行研究(唐纳德·沃斯特著,侯文蕙译:《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然而,生态系统的运用在此后的发展中,特别是在非主流的生态学者的发展中,仍然超越了坦斯利的原有意图,同生物哲学与环境保护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 。运用生态学的观点考察城市的历史,意味着研究在一个客观进化的物质环境之中,其个体之间以及它们与更大系统之间存在的生态联系;看到在它们共同进化的过程中,一个城市如何通过相应的能量与物质的交换,维护自身及其赖以生存的有机体的复杂性、持续性以及活力。 具体而言,在环境进化的基础之上书写城市环境史,需要从三个层面上展开。首先,城市环境史的研究必须被置于对城市产生影响,也同时受其影响的广阔的整体生态系统的进化之中。其次,研究城市环境史,必须看到城市生态系统的多元性、层叠性与交替性。换言之,城市生态系统既非单一的,也非静止的;在城市之中,不但共存着若干不同的生态系统,不同的时间中也有着不同生态系统的更迭。最后,研究城市环境史,需要看到城市文化系统的复杂性和脆弱性是与城市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脆弱性息息相关的,正是它们彼此之间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甚至决定了城市的稳定与失序。限于篇幅,本文下面的探讨将集中于城市环境史研究的第一个层面,即城市同其整体生态系统进化的关系。 笔者认为,建立城市同其整体生态系统进化之间的联系,需要考虑三个维度:第一,在时间维度上发现城市历史与自然历史之间的联系;第二,在空间维度,或者说能量交换的维度上,将城市生态系统与受其消耗、改变的腹地生态系统相结合,从而探讨其中的经济与生态互动关系;第三,在思想维度上探寻城市时代不同人群对文化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思考,这其中既有对消费社会中资源匮缺的焦虑与警惕,也有当乡村与自然变为城市人群的心灵异乡后,如何重建城市的美学想象,反思城市的文明取向考量自然在城市时代存在的可能与形式(侯深:《没有边界的城市:从美国城市史到城市环境史》,《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第20-29页)。 生态学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在自然中看到了进化,从而令自然历史化。(唐纳德·沃斯特:《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第485-486页)。古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都在自然当中探查地球的历史,从太古代到中生代到新生代,从单细胞到恐龙到智人。但是,这样的自然历史变迁似乎停留在杳渺的远古,亦即历史学家常言的“史前时代”;而在历史学者所研究的时间,也就是农业出现后的一万年间——或者对于更多的历史学者而言,文字出现以来的数千年间——自然的演化终止了,历史变成人类文明的禁脔,自然的时间与文明的时间成为互不相干的两个维度,环境则变成文明背后静止的结构性存在[费尔南德·布罗代尔、伊曼纽尔·沃勒斯坦:“历史与社会科学:长时段”(Fernand Braudel and Immanuel Wallerstein, “History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the Long Duree”),《评论》(Review)2009年第2期,第171-203页。法文原文于1958年发表于《年鉴:经济、社会和文明》(Annales. Economies, sociétés, civilisations)杂志]。生态学的出现打破了对自然时间的认知僵局,而环境史的出现则将自然的时间与文明的时间重新整合在一起,使得前者在很大程度上重新定义了我们对于后者的认识。例如,中国传统历史纪事或编纂中的时间序列首先遵循的是王朝的兴亡,其次才是自然时间;而在自然时间作为主导时间介入思考的范畴之后,以王朝为基本时间单位的历史叙述就不复具有正当性,大则气候的变化,小则病菌的繁衍,与人事相关者如黄河的改道、美洲物种的驯化与传播、土壤流失、水旱失调,都往往令历史的演化脱离王朝文明制度一厢情愿的控制,在自然与文化相纠缠的时间乱流中左冲右突,充满不确定性。 城市的演化历史同样需要在这个新的时间维度上进行考察。城市崛起之前,任何一片土地都已拥有漫长的演化历史,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质构造、土壤、水文、岩石、植物、动物、微生物,在智人物种尚未出现的远古世界中已逐渐形成,经过漫长的演化,当人类开始定居生活,建造城市之时,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能否出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是商业的枢纽,还是军事的要塞,是矿业的基地,还是农产品的集散地,是政治的中心,还是文化的重镇;它成长的规模需要调动的财力、物力与人力;其人口的积聚方式,是移民为主,还是本地人口的自然增长。 一个区域的整体生态历史同城市的历史在城市的奠基之时便已不可分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仅仅是城市发生的幕布。虽然伴随技术的发展,自然的节律在城市的运转中似乎已不再分明:火车与飞机的发明冲破了时令的冷暖与河水的枯丰对交通的限制,各种有效的发电方式模糊了昼夜之际的区别;但是自然的历史仍然持续而强悍地存在着,或者被迫转变方向,或者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的历史进程之中。在城市的鲸吞蚕食中,无数原有的生态栖息地消失,无数土著物种为外来物种如人类及其驯化物所取代,自然原有的进程被打乱,但是其演化并未因此而终止,病菌和那些堪称“小强”的昆虫与动物同城市的环境共同演化,令城市人群无法稍有松懈。虽然化石能源的使用让人类免于冬日的寒冷,但是伦敦曾经的烟雾,印象派画布上的渲染,北京冬日阴晦的天空,无不提醒着城市人群节令的转换。还有如革命般引发社会大动荡的巨灾大难:2005年之所以成为美国新奥尔良市最为重要的历史节点之一,不是在于某位市长的当选,也不是由于种族冲突或意识形态的对抗,而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卡特里娜飓风,从城市规划到救援重建,它彻底挑战了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之都市的制度、经济与信仰。对自然而言,这场飓风是其演化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现象;对城市以及城市中生活的人群而言,它成为一场灾难。不同的种族、阶层在这场灾难中有着不同的遭遇,但是它的原动力来自于自然,而后在城市中变成一场自然与文明的清晰碰撞,重新定义了新奥尔良市的历史与记忆[西奥多·斯坦伯格:《上帝之作:美国自然灾难的非自然史》(Ted Steinberg, Acts of God: The Unnatural History of Natural Disaster of America),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版]。 对历史时间的新理解,也必然帮助我们反思城市与其整体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城市史学者应当回顾美国城市学家路易斯·芒福德的思考。在《城市文化》这部出版于1938年的名著中,芒福德检视了地域同城市之间建立在生态基础之上的密切关系。在他看来,罔顾客观的地理、经济与社会而划定的行政边界,是武断而不具可持续性的。它试图用一种粗暴的、排他的一致性割裂一个区域内在的有机联系,将一个有着蓬勃生机的生命网络变成某种带有垄断色彩的单调而粗劣的政治符号。但是,这种绝对意义的边界必然因包括人类在内的有机体自身的成长而模糊、失效。虽然经过人类的活动,地域超越了其原生的地理状态,它却始终受到自然的制约与影响。芒福德写道: 地域是一个地区单元(unit-area),是由地理结构、土壤、地表的起伏、水系、气候、植被和动物生命等所形成的原生状态。人类的定居点,新物种的驯化和对环境气候的适应,村镇和城市社群的集中,以及由科技状况决定的对土地、能源、气候和运动的控制等,改造并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定义这种原生状态…… 简言之,人类的地域是一种包含了地理、经济和文化元素的综合体。地域,既不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成品,也不能被仅仅看作是人类意志和空想的创造。地域,如同它所对应的人造物城市一样,是一种集体艺术作品。 然则,城市应当在这个有机形成的区域中占据何样的位置?芒福德认为,由于城市是一个区域人员、能源、物资的集散地,它自然而然地形成具有吸引力但是又富于开放性的中心。它改变了这个区域,但是也表达了这个区域的“个性”,在城市中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合作关系,“人们接受并推进了自然,即使人类将自然转化到城市的结构语言中。”在由城市文明勾连起来的网络当中,“即使粗糙的地理条件的丝线不引人注目,但它们的数量、质量和密集度也会影响最终织出的布料。城市中多样化的自然的影响,以及组合后的复杂性和个性,实际上是抵消人类过度简化的倾向的一种永恒的保证”(路易斯·芒福德著,宋俊岭等译:《城市文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第404、354、357、360页)。 芒福德是一位具有深刻历史思考的城市学者,在他把城市嵌入其区域的生态系统之中时,也将城市的历史织入其区域地理和生命网络的进化过程。在城市化与机器文明迅疾发展的20世纪30-70年代中,他认为城市已然进入一个无序发展的“巨城市”阶段,变成一只缺乏个性、四处伸展伪足的阿米巴虫,一种在大机器的助力下劫掠“大地家园”的垄断性力量。一方面,他敏锐地看到城市对于资源的攫取与消费进一步加剧,这意味着城市的生态腹地愈趋广阔,对地域整体生态系统的物质性依赖愈发多元而复杂。他以对水源需求与污染的扩大为例,说明他所谓的“走了形的巨大”(同上,第271-279页)。另一方面,他警示道,城市的掌控者与栖居者在权力与技术的膨胀中,丧失了认识这种相互依赖的洞察力,而其后果便是城市在强制性的统一中被泯灭了个性,城市人群的心灵变得荒芜,而城市赖以存在的生态腹地变得满目疮痍。重建城市的区域主义,不是向农业时代的城乡关系的倒退,而是让城市摆脱大机器的控制,成为机器真正意义的主人,同时运用生物技术,建立一种未来的生态区域主义。 但是,芒福德对城市的区域研究,特别是其探讨城市时秉持的生态学思考,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没有受到在上一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的城市史家的关注。彼时的城市史家脱胎于社会史,将目光集中于城市原本被遗忘的边缘人群,认为城市并非只是一些伟大头脑的产物,或者强大权力的符号,而是真实的人类居所,所以他们的主题长期集中于社会流动和社会生活,近年来则愈趋关注城市空间与身份认同。然而如果他们回头倾听芒福德的声音,或许会发现所有城市人类生活的脉动都同其广阔的生态系统的呼吸相互应和。直至90年代,当环境史发展日趋成熟之后,开始有史家从整体生态系统演变的角度具体探讨一个城市的生态史。其中的开山之作,也是最具影响力的著作,无疑是威廉·克罗农之《自然的大都市》一书[威廉·克罗农:《自然的大都市:芝加哥与大西部》(William Cronon, Nature’s Metropolis: Chicago and the Great West),纽约:W. W. 诺顿与公司1992年版] 。此书对包括笔者在内的城市环境史学人的影响至深,但是它仍然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克罗农的 “自然的大都市” 之得以出现,在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将其生态腹地的自然商品化,使芝加哥成为一个木材、粮食与肉制品的集散地。然而,在芝加哥崛起之后,克罗农之 “自然的大都市” 几乎全然脱离了自然的约束力与影响力。在他的笔下,自然变成彻彻底底的 “第二自然” ,完全为人类玩弄于股掌之上。克罗农虽然对此深深叹惋,却基本忽略自然自身的力量——不论是以灾难的形式还是以缓慢的资源匮缺的形式——对芝加哥施加的影响。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自然=受害者”成为城市环境史书写的定式,这显然同环境史之初衷——探讨文化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而非单向关系)的历史——相悖,也同城市的生态经历不符。幸而,在2014年特德·斯坦伯格出版新著《不羁的戈瑟姆:大纽约的生态史》,将自然之力重新带回城市生态史的叙事当中[特德 ·斯坦伯格:《不羁的戈瑟姆:大纽约的生态史》(Ted Steinberg, Gotham Unbound: The Ecological History of Greater New York),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2014年版]。此书无疑深受《自然的大都市》之影响,但是它超越了后者,成为今日城市环境史研究的重要范式性著作。在此书中,自然从未在纽约的成长史中缺席。它首先是一个河湾口城市(estuary city),它的地理特质界定了它的生态系统、景观,以及它和自然之间不停歇的合作、妥协与对抗。在它一步步改变其所处的生态系统之时,其他物种和它们身处的系统不断挣扎求存,虽然它们最终往往成为失败者,但是一直窥视在这个城市的某个生态位中,伺机而动,一旦松懈,便生变数。同时,无论这个城市是世界的商业中心、时尚坐标,还是它拥有多少民族,使用多少语言,怎样的活色生香、光怪陆离,它的存在都需要水,需要空气,需要食物,需要各种能源的支撑,需要同各种病菌进行较量,需要为其生产的垃圾寻找最终的出路。当我们研究我们所身处的自然环境时,它也将我们指向对我们过去的了解。 在广阔的进化与生态系统中重新解读城市演化的历史,将赋予城市史研究更多物质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城市环境史的研究不再关注城市思想变化的律动。就物质性而言,斯坦伯格之书鞭辟入里地分析了城市与自然共存的生态系统变迁,然而,它没有真正让思想者的声音回荡在哈德逊河流淌的水流当中。事实上,如何真正将城市环境史与思想史相结合,对于环境史家与思想史家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正是这样的结合,才能使城市环境史不再仅是物质环境的铺陈,而是变成不同个体与群体用不同的方式所表达的思想,同其肉体生存之生态系统之间相激荡、相对话的舞台。 对于历史学者而言,研究城市人群对自然和城市关系的所思所想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伟大头脑如马克思、斯宾格勒、芒福德都曾就这对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给后世史家留下了无尽的研究话题;艺术家、文学家更对自然和城市二者之间的联系与断裂作出各种形式的表达,也吸引了众多历史学者的注意[参见雷蒙·威廉斯著,韩子满等译:《乡村与城市》,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生活在城市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同样也有他们对自然与城市的渴求与期待,而这也早已进入历史学者的研究视野[参见彼得·施密特:《回归自然城市:美国的阿卡狄亚神话》(Peter Schmitt, Back to Nature: The Arcadian Myth in Urban America),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69年版]。这些研究无疑是重要且必需的,推动了我们对于城市思想的理解,同时也表明现在已是到了让思想沾上泥土,令思想史同环境史真正水乳交融的时刻。 这样的结合意味着环境思想史学者不能在思想维度上停步不前,即使这一维度已是如此丰富多姿,令人目眩神驰。当史家进入历史思想的幽深隧道之时,也需要走出来,看到思想发生的世界中生态系统的变化。正是施满化肥的土地启发了马克思对“新陈代谢断裂”的思考,正是铺满沥青、盖满高楼、砌满水泥的景观催生了斯宾格勒对城市文明的忧虑,也正是城市四面霾伏的空气、渗透农药的食物、看不见风景的房间发酵着城市人群对乡村与荒野的渴望。地震、海啸、飓风、瘟疫等生态灾难切实发生时,对城市人群心理产生的深刻影响,甚至数个世代都不能抹杀。而当城市位于并不宜居的生态地带之时,对灾难将至的恐惧也往往建构了他们的心理与观念[参见迈克·戴维斯:《恐惧的生态:洛杉矶与自然灾难的想象》(Mike Davis, Ecology of Fear, Los Angeles and the Imagination of Natural Disaster),纽约:古典书局1999年版]。城市环境史学者需要切实地了解他们所研究的城市生态系统发生的改变,从而追寻生活在彼处的人群的心理与思想演化的轨迹。 进而言之,环境思想史所研究的,不只是人的思想如何为其身处的自然变迁所塑造,同样需要思考他们关于城市与自然的思考又是如何改变了城市与其生态腹地。人们对城市增长的渴望,如何引发了一场场生态变迁;他们对城市景观的不满与对城市人群异化的恐惧,如何推动城市公园的建立,促使新的多元生态系统的出现;他们对城市社会对资源与能源的消费的忧虑,如何转变为资源保护的思潮与运动;他们身处城市却对荒野的美与野性孜孜以求,如何成为一个个国家公园建立的思想动力;他们在城市实验室中对动物多样性的研究,又是如何奠定了自然保护区的理论基础,——上述问题在环境史学者那里都有所探讨。但是,我们需要更多的双向的甚至多向度的研究,以丰富城市环境史研究的景观。 半个多世纪以前,奥尔多·利奥波德在位于离大学城麦迪逊不远的荒弃农场中写道人:“们在不拥有一个农场的情况下,会有两种可能的错觉,一个是以为早饭来自杂货铺,另一个则认为热量来自火炉。”(奥尔多·利奥波德著,侯文蕙译:《沙乡年鉴》,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6页)当代历史学者鲜少拥有一个农场,如同大多数城市人,在错觉中消耗着自然。然而,作为历史学者,我们却不应放任自己在惰性的错觉与盲目中书写我们的过往。我们需要去追寻出现在我们早餐餐桌上那枚鸡蛋的生态足迹,重走温暖我们冬日寒冷身体的融融暖气的生态路径,它们不仅是我们生存的城市运转的基本元素,也是构成一个巨大生命网络的基本单位。反思它们的轨迹,告诉我们的将不仅是一个城市与支持其存在的生态腹地在某一时刻发生的变化,而且将是最终促成这一刻变化背后一系列社会的、思想的、经济的、生态的演化过程。明白于此,历史学者将重新审视人们对于城市及其历史的定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