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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一定是发展史 ——中国古代都城形态史的解构

http://www.newdu.com 2018-07-21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一、引 子
    历史可以被看成是由一件件独立的事件、一个个孤立的事物所构成的。当然这些事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各种联系,只是这些联系的方式各异、强度不同,但是基于人类的观察手段,我们一般只能看到事件、事物的发生和外在表象,而无法对它们之间的联系进行直接观察。历史研究者,甚至所有人认识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来源于各类历史材料的记载;二是通过常识、经验、理论等进行推理。由于历史材料也是由人记载的,因此历史材料中对于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是由材料的书写者基于他们的常识、经验、理论进行逻辑推理而得出的。
    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2016年在著名的刊物《科学》(Science)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为例。这篇论文根据地质学资料认为,公元前1920年黄河上游谷地曾发生大地震,诱发黄河上游积石峡一带出现大滑坡堵塞黄河河道形成堰塞湖。随后一年内该古堰塞湖的溃决诱发黄河流域出现特大洪水。而这一时间正处于传统所认为的大禹治水和夏王朝诞生的时间段内。因此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作者基于两者时间点上的相近以及传说中大禹治水主要也是在黄河流域,从而将这次地质灾害与大禹治水和夏王朝的诞生联系了起来,并建立了因果关系。
    不过,除了对事物、事件的观察可能存在错误之外,这种认识方式的根本问题在于,由于常识、经验和理论以及逻辑推理是我们建立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关键,因此如果这几者被发现存在根本错误的话,即使对事件、事物的观察是正确的,那么以往建立的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也基本难以成立,需要重新进行构建。而对常识、经验和理论以及逻辑推理的抛弃和重新构建,实际上构成了人类学术史的主脉。如,自古希腊开始,在西方的主流思想中认为一切物质都由土、水、空气和火组成,是绝对的真理,并以此为基础来对世界万物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进行解释。不过当近代化学产生之后,这一关于世界物质构成的绝对真理被很快抛弃,与此同时,以往构建的世界万物之间的联系也就随之失去价值。
    我们同样也可以举出历史学的例子。20世纪后半期,日本和西方学者提出的“中世纪城市革命”的观点在我国的城市研究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研究者们对于唐宋时期城市中发生的事件以及产生的各种事物,基本都会用这一理论加以解释。但最近十多年来,这一理论开始受到学者的质疑,如果今后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认为这一理论并不成立的话,那么以往基于这一理论所建立的相关事物和事件之间的联系也应当需要重新考虑。
    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虽然在建立联系的方式上存在相似之处,但在验证联系的方法上却存在本质区别。由于认为宇宙是均质的,因此通过重复试验对建立的事物和事件之间的联系进行验证是自然科学的基本研究手段,但由于历史研究面对的是过去的事件、事物和人物,因此对历史研究中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的验证非常困难,由于我们无法回到历史的场景中,甚至即使有能力回到历史的场景中我们也无法准确地了解已经发生过的事物、事件之间的真正联系,因此实际上我们对于研究者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一般是无法验真的,而只能通过对其建立联系的方法、逻辑、常识以及所使用的材料的批判来验伪,而对于同样的一组事件、事物之间往往可以建立多种同时难以被证明为完全错误的联系。
    基于当前的社会经验、通过对大量历史现象的分析而总结出来的规律和理论,在历史研究中被用于建立各种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由于这些经验和理论大都基于大量的历史现象或者经验而成,因此很多已经在历史研究者的知识系统中成了常识。
    由于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人生经历、学术背景、逻辑思维方式等,因而在建立历史事件和事物之间的联系时,所运用的常识、经验和理论通常会存在差异,对于同样的历史事件和事物,不同学者会建立起不同的联系。而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这些常识、经验和理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在相关的学术研究中经常会出现不同学术观点相持不下的情况。
    就学科的追求而言,对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认识和揭示并不是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能在完整地发现某一类事件、事物,尤其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脉络的基础上,阐释事物、事件以及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和演变规律。因此,可以说,在建立事件、事物之间联系的基础上,构建一种有规律可循的历史过程,是几乎所有历史学者的潜意识。而且,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事件,为了记忆的需要,从中勾勒出一些事物、事件的发展脉络、阶段和演变规律似乎也是人类的一种思维本能。这种人为构建的有着发展阶段、演变规律可循的历史在本文中被称为“发展史”。
    在这一潜意识下,历史研究者往往默认其所研究的对象的历史必然是“发展史”,也必然有着可以总结发展阶段和演变规律的过程,由此便在研究中不自觉地去建立所涉及的事件、事物之间的联系。然而,正如前文所述,虽然事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各种联系,但在某些时候,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并不很强,或者并不存在研究者构建“发展史”所需要的联系,不过由于研究者默认“发展史”的存在,因而在研究中为了建立所涉及的对象之间的联系,便不自觉地使用了错误的常识、经验、理论或逻辑推理。由于通过这种方式建立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满足了研究者以及研究群体的需要以及心理需求,从而对建立事物、事件之间联系的常识、经验、理论或逻辑推理的深入分析被研究者所忽视。但是显而易见,通过这种方式构建的事物、事件之间的联系很可能是错误的,由此也使得基于此构建的整个“发展史”也随之难以成立,或者至少需要重新论证。在历史研究中这样的例证并不少见,中国古代都城形态史的研究即是其中的典型。
    二、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研究:建立在“相似”比较之上的发展史
    由于中国古代都城长期以来都是中国古代城市史、城市考古学和城市历史地理研究所关注的重点,因此与都城城市形态史相关的成果数量颇多。不过,由于这些研究在建立都城城市形态之间联系时使用了相似的方法,由此也都存在本文所讨论的问题,这里仅举两项具有典型性且有影响力的研究进行分析。
    第一,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1]
    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是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方面少有的通论性著作,内容翔实,涉及面广泛,因此至今依然是这一领域的必读书目之一。受到“中世纪城市革命”理论的影响,该书以唐宋为界,将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唐代之前的封闭式都城制度时期,以及唐代之后的开放式都城制度时期,这是一种在中国古代城市研究中有着悠久传统的划分方式。该书的创新之处在于,作者将第一个大的阶段划分为三个小的时期:即商代是有城无郭的时期;从西周到西汉是西城连接东郭的时期;从东汉到唐代是东西南三面郭区环抱中央北部城区的时期,划分的主要依据就是“郭”的有无以及“郭”与“城”的位置关系。这种划分方式,已经表明杨宽认为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是一种存在明确的发展阶段且有规律可循的“发展史”。
    需要说明的是,随着近年来都城考古工作的进展,杨宽提出的一些认识已经受到质疑,如郑州商城外郭的发现使得其第一大阶段中第一期的划分已经存在问题;而刘庆柱很早就有关西汉长安城市布局的方式问题与杨宽先生展开争论,[2]其第一大阶段第二、三期的划分通常也不为学术界所接受。当然,本文不对杨宽的具体观点进行评价,而主要分析其使用的方法。
    众所周知,几乎没有与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直接相关的文献材料保存下来,文献中对于历代都城城市形态形成的原因也缺乏可靠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一缺陷,杨宽在构建都城城市形态发展史时采用了城市形态比较的方法。具体来说,对于被其划分在同一时期内的各个都城,主要分析城市形态之间的相似之处,由此认为都城的城市形态具有连续性;而对被划分为不同阶段的都城,则主要比较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差异,从而构成了城市形态的变革:
    如他提出“北魏洛阳布局之所以能够整齐而有条理,是综合采用中原几个都城优点的结果”,[1](P140)具体而言,“邺都这种集中建设主要中央官署于司马门外的设施,为北魏所效法”,[1](P140)其根据就是两者衙署布局上的相似性。
    又如“从建康城的东西两面及南面直到朱雀航一带具有外郭性质,御道从吴宫南门到大航门,共长七里,大航门立有一双朱阙,御道两侧种有青槐,并开有沟渠;同时沿着御道两侧建有一系列中央官署……十分明显,这个布局和北魏洛阳一样,是继承东汉洛阳和汉末邺城的规划而有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唐代长安城规模巨大、以中央北部宫城为主体的、具有对称的中轴线的格局,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的”。[1](p159)虽然在具体细节上可能会有不同认识,但这一观点目前已被绝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显然易见,这一观点并不是建立在文献基础之上,而是基于城市形态的比较。
    总体而言,比较都城城市形态的相似性或者差异是杨宽构建都城城市形态之间联系的主要方法,并基于此,杨宽进一步探讨了形成各个阶段的内在原因,由此一部枝叶丰满的存在脉络、阶段和变化规律的中国古代都城形态发展史也就随之建立起来。
    第二,俞伟超《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发展阶段性》。[3]
    俞伟超《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发展阶段性》,将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商和西周各种活动区在都城城址中分散存在,体现了都城形态发展的初期阶段。第二个阶段为东周至两汉时期,这一时期都城规划的特征为密封式,新的特点包括:都有城墙包围;全城主要由宫城和郭城两大部分组成,而且宫城往往不止一座,居民区也开始集中分布在郭城中;宫城和郭城内,都有许多手工业区;郭城内出现了市;主要宫殿皆设于制高点。曹魏邺北城到隋唐长安、洛阳的棋盘格街道布局及封闭规划,是城市形态发展的第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是从北宋汴梁至明、清北京,城市布局的特点是开放式街道,对于这一变化的原因,作者归结于人身依附关系和多层等级关系已经大为松弛。
    这一研究虽然偏向于对都城城市形态演变的原因的探讨,但在划分都城城市形态各阶段时依然使用的是比较城市形态相似性的方法,如“北宋汴梁……中心为宫城……全城相当方正,各主要街道,直通外城各门,街道的走向也是整齐的。后来的金中都、元大都及明清北京,也都是宫城在中心,各主要街道有很方正的布局,平面规划有很大的相似性”。[3](P59)
    除了上述两项通论性的研究之外,很多局限于某一时期的都城城市形态的研究也广泛使用着城市形态相似性比较的方法,具体可以参见下文分析中所提及的论著。
    或因比较相似性的方法符合研究者或者人类的“经验”,而且都城城市形态的一手资料来源于考古,而相似性比较又暗合了考古研究的基石之一“类型学”,因此这一研究方法在都城城市形态的研究中基本没有受到过质疑,但实际上这一方法在逻辑上存在着漏洞,下面就对这一研究方法的局限性进行分析。
    三、作为建立各个都城城市形态之间关系的“相似性”比较研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在逻辑上,都城城市“相似性比较”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研究中未能确立比较的标准。在以往研究中,对于都城城市形态相似程度的判断通常基于学者的主观认识,虽然其中某些都城城市布局之间的“相似”确实颇为明显,但在缺乏“量化”或者技术手段的支持下,这种相似依然是来源于主观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不同的学者对于两座都城城市布局之间相似程度的认识有时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比如,在都城城市形态史中长期受到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北魏洛阳城的城市布局规划的来源。对于这一问题,学者之间存在长期的争论。虽然相关资料有限,但对于这些资料,学者们有着不同的解释,这当然是观点差异的来源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所使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也是一致的,即对不同都城之间的城市形态进行比较,不过他们得出的结论则迥然不同。以刘淑芬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北魏洛阳城的营造主要是受到南朝建康的影响,“洛阳的营建几乎全受建康的影响……甚至是建康的翻版”。[4](P186)而陈寅恪则提出了具有影响力的观点,他先否定了通常根据《南齐书·魏虏传》记载永明九年(491年)营建洛阳之前,魏主曾遣蒋少游报使南齐时“密令观京师宫殿楷式……虏宫室制度,皆从其出”而认为北魏洛阳的规划皆出自蒋少游之手的观点,提出“但恐少游所摹拟或比较者,仅限于宫殿本身,如其量准洛阳魏晋庙殿之例,而非都城全部之计划,史言‘虏宫室制度皆从此出’,则言过其实”,[5](P69)进而提出“其实洛阳新都之规制悉出自李冲一人”,并认为北魏洛阳都城的营造“盖皆就已成之现实增修,以摹拟他处名都之制者”,这些都城包括凉州(武威)、邺城、平城与建康。
    再如,一些学者认为《周礼·考工记》对中国古代都城的布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芮沃寿在《中国城市的宇宙论》一文中认为隋唐长安城受到帝王宇宙论(从其行文来看,“帝王宇宙论”实际上指的就是《考工记》中所记载的都城营建的规制)的影响不大,“帝王宇宙论对长安城的规划者虽则分明具有权威,然而这种权威却也有限……在需要做出抉择的时候,实用主义的考虑——方便、功能区划分、易于治安管理——就超过古制的规定”,[6](P64)但贺业钜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中则认为隋唐长安是中国古代“营国制度”发展中的重要一环。而对于被贺业钜纳入“营国制度”体系的北宋开封,芮沃寿则认为“可以料想得到,古代帝王的城市宇宙论,已不大受到宋代诸帝的注意了”。[6](P66)两人使用的研究方法都是将两座都城的城市形态与《周礼·考工记》进行比较,但由于缺乏判断相似性的标准,因此两人得出的结论迥然不同。
    另外,由于都城的城市布局是由大量建筑元素构成的,当前的研究主要强调的是宫城的位置、衙署(或者皇城)的位置以及街道布局的方式等。而针对上述这些要素,有多少要素的位置相似,整座都城的城市布局才可以被认为具有相似性?或者至少哪些重要因素的位置相似,那么就可以认为都城的布局是相似的?如果不确定一些标准,都城之间相似性的比较永远也不会达成共识。
    第二,相似事物的内涵、产生的原因可能并不一定相同,因此两座都城城市形态的相似并不能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前后影响的关系或者存在必然的联系。
    一些学者通过将汉长安城与《周礼·考工记》所记载的都城规制进行比较,从而提出汉长安城的城市布局符合《周礼·考工记》的规制。如刘庆柱在《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相关问题》[7](P130)中提出“崇‘方’问题”,“汉长安城和未央宫继承了先秦时代宫城崇‘方’的传统做法”,而他认为这种“崇方”的理念是受到《考工记》的影响,由于在文献中缺乏相关的记载,因此这一结论的主要依据是将汉长安城的城市布局与《周礼·考工记》相比较,但需要强调的是,“方”的城市形态可能来自于崇“方”,但也可能来自于一种习惯或者为了规划的便捷;不仅都城,当时很多地方城市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城市同样也是方形的,因此城市形态的“方”无法与《周礼·考工记》代表的崇“方”建立起直接的关系。作者还提到长安城“面朝后市”,但问题在于这种格局的形式是在一种传统(如《周礼·考工记》)影响下形成的,还是在当时城市交通的影响下产生的,[8](P96)抑或两者都有?
    又如,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经过复原认为姑臧的市场位于城市的南侧,而北魏洛阳城的市场同样也位于城市南部,因此他提出北魏洛阳市场的布局应当受到了姑臧的影响。但在该书中,陈寅恪还认为北魏洛阳市场的这种布局可能是受到洛水交通的制约,那么显然北魏洛阳城与姑臧市场位置的相似性,至多只能说明两者之间“可能”存在影响和联系。隋唐长安城在规划时,将宫城、皇城修建在城市北侧的高坡上,由此市场不得不位于城市的南侧,这样一来,其位置与北魏洛阳城中的市场也是相似的,这再次说明了城市中建筑要素位置的相似性并不能代表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影响和联系。
    再如,孟凡人在《试论北魏洛阳城的形制与中亚古城形制的关系———兼谈丝路沿线城市的重要性》[9](P97)中提出北魏洛阳城的城市布局与中亚一些古城的布局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然后又通过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了曹魏和北魏时期中原与中亚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而提出这一时期中国城市的布局受到了中亚的影响。从作者给出的考古资料和复原图来看,北魏洛阳城与中亚一些古城的城市布局确实存在相似之处,汉代以来中原与中亚交流的频繁也是学术界的共识,但如同上文所述,这种相似性的比较所论述的只是一种没有太多说服力的“可能”而已。
    第三,即使内涵和产生原因相同的两个相似的事物之间,也并不一定存在影响或者联系,因为一方面存在各自单独起源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许两者的相似都产生于一种共同的背景、习惯或传统。
    如“中世纪城市革命”的观点之一就是,自北魏至唐代,很多都城采用的是棋盘格式布局,这种布局首创于北魏平城,此后的北魏洛阳、隋唐长安、洛阳的街道布局都受其影响。这一建立于都城街道布局相似性比较之上的观点,其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将眼光扩大到世界范围,就会发现棋盘格街道布局方式在世界城市史上非常流行,主要被用于新建城市或者老城市附近新的拓展区,早期如印度河流域、埃及、希腊、罗马,近代以后则流行于欧洲、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这种城市规划方式的优点在于能便捷、快速地建造一座城市。而且中国古代城市的棋盘格规划在唐代之后同样被应用于那些新建的都城以及新建的地方城市中,如元大都②以及明代大量的卫所城市和清代的满城。而且,北魏平城、北魏洛阳、隋唐长安、洛阳都是新建城市,因此它们的棋盘格街道布局很可能是对这种在世界城市史上常用的规划方式的各自运用,相互之间不一定存在影响。
    总体来看,以往都城城市形态史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比较城市布局相似性的方法,不仅缺乏统一的比较的标准,而且仅仅是形态上的比较并不能说明问题,甚至从内涵或者起源角度进行的比较研究也仅仅阐释的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可能”。如果这一方法不适用于在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态之间建立联系的话,那么以往构建的整部都城城市形态或规划发展史也将失去立论的基础。
    四、结论——历史一定是发展史吗?
    从研究思路的角度来看,正是由于以往的研究者都默认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态存在一种前后相继、存在发展阶段和演变规律的“发展史”,因此在缺乏直接文献证据的情况下,在研究中采用了常识判断以及符合考古类型学的“相似性”比较的方法。但按照上文所述,单纯的相似性比较的方法并不能证明都城城市布局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因此至少目前的研究无法证明这种“发展史”的存在。[10](P256)而且虽然中国历史悠久,但曾经建造过的都城数量极其有限,大部分王朝只有一座或者数座都城,再加上都城对于王朝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因此一些现实的政治、军事、文化、思想等因素往往会对都城的城市规划、布局产生影响。所以前后都城城市规划和布局之间形成一种强有力的联系的可能性并不大。当然,本文并不是否认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态存在一部“发展史”,只是强调今后在都城城市形态史研究中还需要重新寻找用于建立都城城市布局之间联系的新方法。
    以往发生的事件、存在的事物构成了历史,而这些事件、事物之间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联系,简单的如空间位置关系、时间先后顺序,但只有当我们从这些“各种各样”的联系中提取出一种涉及事物本质的、强有力的、具有一定持续性的联系,那么我们所研究对象的历史才能被构建为一部发展史,而那些缺乏这种“联系”的事件、事物,即使它们被从某一方面确定为是同一类的事物,并且在时间上具有先后性,它们的历史也仅仅只是一部由并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各个孤立个案形成的历史。因此,历史并不一定是发展史,是否能形成发展史在于我们是否能在所选取的研究对象之间找到一种足以使它们按照时间顺序被认为具有“发展”的联系。
     
    参考文献
    [1]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2]刘庆柱.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C].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3]俞伟超.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发展阶段性[J].文物,
    1985(2).
    [4]刘淑芬.六朝的城市与社会[M].台北:学生书局,1992.
    [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6][美]芮沃寿.中国城市的宇宙论[A].[美]施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C].叶光庭,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
    [7]刘庆柱.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相关问题[A].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C].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
    [8]李孝聪.历史城市地理[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7.
    [9]孟凡人.试论北魏洛阳城的形制与中亚古城形制的关系——兼谈丝路沿线城市的重要性[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唐与边疆考古研究编委会.汉唐与边疆考古研究(第一辑)[C].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
    [10]成一农.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评述[A].[日]新宫学.近世东亚比较都城史诸问题[C].东京:白帝社,20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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