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对我们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相距千里但是却可以快速拿到,而在古代也存在快递,,如今在人们的生活中已不可或缺,古代快递又叫“急传”,它在中国出现的时间相当早,秦汉时期,全国已有成熟的快递网络;隋唐以后,对快递不快、泄密等违规行为已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泄密快递信息将被严惩——“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 由于古代快递多为政令、军务一类,如果快递变成慢递,或将邮件递错、丢失等,都将被严惩。 秦代规定,如果拆看或伪造文书,未能察觉,罚二甲,即《法律答问》中所谓“发伪书,弗知,赀二甲。” 《唐律疏议》规定,“诸文书应遣驿而不遣驿,凡不应遣驿而遣驿者,杖一百。”打板子算是最轻的处分。 在唐代,快递送晚了,或是不依驿道行走(枉道),也要被处罚,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是处死。如果在投递过程中出现稽程,将根据时间的长短、公文的性质、引起的后果,作出相应处罚。 所谓“稽程”,就是耽误快递。唐律规定,“诸驿使稽程者,一日杖八十,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如果是军务,“要速加三等,有所废阙者违一日加役流,以故陷户口军人城戍者,绞。” 对失密或私拆、损坏、丢失邮件,唐代也有相应处罚规定。当时禁“漏泄”、“稽缓”、“遗失”、“忘误”,其中对泄密处罚最厉害,《唐律疏议》(卷九)中规定,“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非大事应密者徒一年半。” 私拆邮件的,《唐律疏议》(卷二十七)规定,“私发官文印封,视书者杖六十,制书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密坐减二等,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不视者不坐。” 此后,各朝代对邮递违规的处罚规定,均与唐朝差不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