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成立后广西的“民族大团结” (一)“抢花炮”的变迁——传统融合节庆的发扬光大。在富禄兴起的侗族花炮节,最早的组织者是客家汉族,并成立了共同筹备组织花炮节的筹委会,会员由多民族成员共同组成。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富禄花炮节最受侗族群众喜爱,侗族群众的参与热情最高,所以经常由侗族的村寨头人负责点燃花炮,其他民族的群众负责筹资与组织,因此富禄花炮节也逐渐被称为“侗族花炮节”。难得的是,由于各族群众都十分享受节日期间各族热闹和睦的氛围,所以没有人就冠名方面的问题提出异议,包括最早资助、创办花炮节的客家汉族人也是如此。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富禄花炮节就已经是广西各族群众各展风采、各色民族传统文化汇聚的重大盛会。正因为花炮节体现了民族团结,营造多民族和谐相处、共度佳节的良好氛围,198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时候,国家就将花炮节中的重头戏“抢花炮”作为一个独立的体育项目推介表演,由当时富禄镇的花炮制作专家王仁生负责相关道具制作与具体表演指导,并从此成为了少数民族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富禄镇的多名“老爷叔”都曾前往举办地担任裁判或制作者。 “抢花炮”运动与花炮节相伴相生,在过去就已经是广西特定地区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联谊盛会。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有意引导更是使得这一盛会得以推广到全区乃至全国,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中的竞技性、趣味性来加强各族群众之间的文化交流,增进各族群众情感,提高广西各族群众的凝聚力,为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贡献一份重要力量[3]。 (二)“三月三”歌节—从壮族和侗族到全桂联欢。“三月三”不仅是花炮节,也是壮族和侗族的传统歌节。在南宁、河池、柳州、百色的壮族与在三江、融水、龙胜地区的侗族,都会在农历三月三期间举行庆祝活动,且因为各地各族之间的文化、自然环境与地域差异,这些庆祝活动往往千姿百态、各有千秋。广西许多少数民族的“三月三”必不可少的节目就是对山歌。在以往,对山歌不仅是少数民族男女青年斗智斗勇、展现自身急智与阅历的舞台,更是寻求佳偶的重要方式。为了体现出自己的个人特点,对歌内容极为丰富,无论是历史故事还是天文星象、农田劳务还是生活中的小细节,都能够通过唱词表现出来。 正是因为音乐内容上具有多元性、丰富性,所以广西各族在“三月三”节庆期间才有了热烈的氛围与鲜明的民族特色。而融水苗族自治县三防镇的少数民族,更是将“三月三”作为汇聚各族群众共同狂欢的盛大嘉年华。如1987年诞生的“苗族芦笙斗马节”,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的“苗族系列坡会群”,以及大量苗、瑶、侗、壮服饰展示和民族乐器比赛等,将融水苗族自治县的“三月三”打造为广西各民族传统文化交流的盛会。 随着2014年壮族“三月三”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月三”将广西各族人民各自庆祝的节庆活动融为一体。而在广西区政府宣布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广西全区人民享有两天假期后,“三月三”更是成为广西各族人民四处串联、共同狂欢的民歌海洋。 (三)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民族大同、世界共赏。广西的少数民族能歌善舞,尤其是广西壮族中曾经诞生过刘三姐这样举世称颂的“歌仙”,因此广西也赢得了“歌海”的美称[4]。正因如此,广西区政府为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打响广西文化招牌,从1993年起,就以壮族“三月三”为基础,创办了“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吸引了区内外乃至国内外的大量民歌爱好者参与。1999年,广西为了进一步办好民歌盛会,将广西国际民歌节更名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突出地域特征与国际性、民族性,成为国内主题文化艺术节庆中的佼佼者,更通过文化吸引力,加强了广西与海内外商客的交流与合作。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成功,有力证明了民族特色鲜明的传统节庆能够成为融汇广西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巨大舞台。壮族“三月三”的歌圩及广西其他民族的歌节传统,是一块巨大的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宝矿,具有极高文化价值。在将这些歌节、歌圩、歌会进行整合之后,就成为广西各族传统文化全面交流的盛事,广西各民族的文化财富在这一交流过程中发出了巨大共鸣。在提升广西文化竞争力的同时,也使各族群众在喜庆的节日氛围中以正面、积极的姿态进行交往,提升了广西各族群众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也成为广西区政府有意引导的“民歌文化国家化”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