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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斌:张鹤龄变法思想论略

http://www.newdu.com 2018-09-04 未知 王宏斌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张鹤龄做为一名仕途一帆风顺的青年官员,于戊戌政变之后,不顾个人安危,开始撰写著作,系统阐述其与严复、康有为、谭嗣同等维新人物一脉相承的政治变法主张,充分展现了思想界角斗士的精神面貌。不仅如此,他的思想颇具个人特色。
    【关键词】张鹤龄  变法  思想  特色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再次发动政变,下令逮捕维新人士,谭嗣同等六人被杀于菜市口,康有为、梁启超等被迫逃往海外,张荫桓等支持变法的官员相继被罢黜、囚禁和流放。在这种恐怖气氛笼罩之下,维新派顷刻瓦解,在国内处于失语状态。当时敢于面对屠刀,敢于著书立说,敢于公开坚持变法信念的人,必定是思想界坚定的角斗士。张鹤龄做为一名仕途一帆风顺的青年官员,不顾个人安危,于戊戌政变之后开始撰写著作,系统阐述其与严复、康有为、谭嗣同等维新人物一脉相承的政治变法主张,充分展现了思想界角斗士的精神面貌。张鹤龄作为维新变法事业的坚定继承者,作为变法理论的系统阐述者,到现在尚未引起学术界应有的关注。
    张鹤龄(1867-1908),字长儒,啸圃[1],江苏阳湖人。同治六年(1867年)出生在一个普通官员家庭,“父讳受书,官浙江知县。”[2]鹤龄自幼聪敏好学,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光绪十八年(1892),成进士[3],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户部主事,后捐道员,候补湖南试用道。历任署理湖南粮道、京师大学堂副总教习、总教习、南洋公学总理、湖南学务处总办、署理湖南按察使等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病逝于奉天提学使任上,年仅四十二岁。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变法经纬公例论》一书中。是书分为上下两卷,共有28篇文章组成。根据自序,是书完成于“光绪二十六年,岁纪庚子十一月”。这是一个极端黑暗极端混乱的年代。张鹤龄是在顽固派的笑声中,义和团的呐喊声中,八国联军的枪炮声中,完成了这本重要著作。值此纪念戊戌变法110周年之际,吾人感到有必要将张鹤龄的变法思想介绍给大家。
    一、自由平等意识
    自由与平等,既是西方政治民主理论的两大基石,也是维新运动区别于此前历次变法运动的根本性标志。研究戊戌维新时期的人物,划分维新派,既不能看一个人对待光绪皇帝“明定国是诏”的态度,也不能看一位官员对待一项具体行政措施的立场,而只能以是否具有自由与平等的观念,是否赞成议院制度为基本标志。
    张鹤龄显然接受了西方民主政治学术中的自由与平等观念。他说:“欧西大儒,渊源佛法,深维平等之义,独得真诠,学艺大启。名理专家,考求益精,本之实测,求得线界、比例两大公理,著为精言。而释氏平等之法,确然有所遵循,不啻迷津宝筏。其自由线界之说曰:人人自由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其平权比例之说曰:两利两害,己轻群重。大哉!言乎可谓深切著明矣!”[4]他进一步解释道,“夫自由者,人所共具之情也。我欲达其自由之用,而选侵越乎他人之界,则权利之间,我盈彼绌。而我之所以处彼者,先已使之不得自由矣,安所谓人人自由乎?若夫己群相较,其群而为什也,则己与其群为一与十之比例也。其群而为伯也,则已与其群为一与百之比例也。合什伯之群,而共营一权利,则自营应得之权利,曾不得逾乎十中之一、百中之一焉。苟侵越之,是无地以处此什百也。若夫祸患之来,则同力以捍灾,无幸全而苟免,甚至舍其一身而利其全群,将怡然赴义,皆视为分内之固然。何也?己固轻,群固重,比例之公理然也。凡此,皆泰西政治学家考验合群之治法,而于人情物理中求得最精、最大之公例也。”[5]
    而后他称赞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说,“比者欧美诸邦,深明此理,布之政教,昭著炳麟。平权之说大行,合群之用斯显。以之安民,而人皆乐业也;以之禁奸,而道不拾遗也;以之恤灾救患,无孤独之苦,无行乞之穷也;以之治官,而国与己有权界,己与民有权界,不病国不妨民也;以之为通商之治,而两利必不独利也;以之为联邦之治,而利益必使均沾也;以之为保太平之治,而使臣往来公法共守也;以之为同仁之治,而居留贸易一律保护也。”[6]这里的“平权”就是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人所说的“平等”。在张鹤龄看来,西方的自由民权学说具有人类普适价值,所有国家所有民族应当共同遵循。“明彼我之线界,权己群之轻重,则所以求底于平者,固为至精至宏之道。虽起吾国尧、舜、孔、孟而质之,亦无以易乎其说也。”[7]
    “自由与平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民生之见识不同,操术因之迥异”[8]。不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于“自由”的理解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张鹤龄看来,当时世界上有“开明的自由”和“野蛮的自由”之分。所谓“开明之自由”,是指社会的每一分子,“各有当尽之职分,应保之权利焉”。所谓“野蛮之自由”,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互不相爱,“群不相附,强者食弱者,黠者阱愚者焉。”[9]不知二者之差别,不等待条件成熟,一味提倡自由与民权,难免酿成社会大乱。
    虽然如此,自由与平等的实现,毕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张鹤龄认为,在实现自由与平等的过程中,决不能因为可能诱发社会动荡,仅仅为了专制君主一己之私利,愚弄百姓,将自由与平等拒之国门之外。缺乏自由与平等意识的国民如同忍辱偷生的奴隶一样,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由众多“奴隶”组成的民族与国家自然难于避免被任意宰割的命运,很难立于强盛民族之林。“夫时艰之廹,外侮之乘,受折辱而不知羞耻,极困殆而不知振作,彼强且智之族,将囚缚而兽絷之。抑于我专制政法之私,则亦且有大不便者,任之以事而止知顾其私,餂之以利而遑复恤其义。幸于无事,则猥鄙偷息。及乎有事,辄忍辱苟全。民无权矣,枯株朽壤耳!国无群矣,土崩瓦解耳!国者,民群之所积而成。政者,民事之所合而成。固未有至愚且柔之民,而能进其国与政于明强之域者也。”[10]
    社会进步有其自身的规律,自由与平等的实现必须遵循渐进的原则。既不可“骤而进之”,也不可“域而限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请毋遽言民权也,先兴民学;请毋遽言自由也,先达民情。兴学之道,又有序焉。先之,以崇艺术;进之,以明理义……达情之道又有序焉。先之,以明公理;进之,以黜专制……特是吾国民学之兴有二难焉:一曰:物力短绌,则创建不易;二曰:文字艰深,则学艺难通……民情之达亦有二难焉:一曰:烦苛之仪文,动称名教;二曰:钤压之政法,习与性成”[11]。总而言之,通过普及教育来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通过移风易俗的变革奠定建立文明社会的良好基础,进而达到废除专制,走向自由、平等的民族康庄之路。
    西方国家在实现民权的过程中经历了相当曲折的历程,中国社会要想实现自由与平权自然难于一蹴而就。“盖自君主专制之政,一变而为贵绅元老之政;再变而为君民共主之政;三变而为公举民主之政。览其递嬗之局,变革之顷,大抵钟簴震惊,膏血涂炭。不知几经险危,几历阻难,而始得公然认自由为性真,畅然指平权为公理”[12]。中国历史上溯到三皇五帝之时,是一个“平权”的社会,因此有“民为贵,君为轻”的思想观念。可惜自秦汉以来,中国社会进入了“家天下”的时代,“自由”和“平权”的观念受到了严重压制。尽管如此,这种观念在我国“实无一日而不存也”。他说:“汤武放伐,诛其君而吊其民,非出于家天下之私意。故易曰:‘汤武革命,顺平天而应乎人’。孟子曰:‘闻诛一夫,未闻弑君’。质言曰:‘愤君权之恣暴,而求伸民权焉耳’。若进而求之唐虞,其治法固有独隆者,尧将禅舜,咨于四岳,明扬侧陋公举也。舜之禅禹,询谋佥同鬼神,其依亦公举也。伯夷以讴歌讼狱不之箕阴,而不有天下。帝启敬承禹道,民咸曰:‘吾君之子而遂克嗣服,亦公举也’。古民权之重如此,孟子所以有‘得乎邱民而为天子’及‘民为贵君为轻’之说也。秦汉而降,一统专制,君皆世及,民失其权。然君民和会,国罔不兴。君民乖离,国罔不亡。故二千余年明君达人,论治法者,终以民情之向背为最大宗旨。民权之说,吾国虽未大行,而民权之理实无一日而不存也。夫天地间至正至大之公理,固有自然长存,而非人力所能使之存亡者。”[13]张鹤龄如此讴歌民权,称之为“天地间至正至大之公理”,并且坚信中国社会将来一定会实现民权,这种勇敢行为在当年是比较罕见的。
    二、社会进化观念
    社会进化论的传入,使维新人士大都形成了进化的历史观。康有为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逐渐演化的过程,政治制度是否文明,是划分三个历史阶段的基本标志。君主专制是“据乱世”的政治体现,君主立宪是“升平世”的政治体现,民主共和则是“太平世”标志。因此,他说:“《春秋》发三世之义,有拨乱之世,有升平之世,有太平之世,道各不同。”(《日本书目志序》)
    张鹤龄的历史观也具有进化论的特征。如同康有为一样,他也使用了《春秋公羊传》“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的概念,他说:“大宙往来变革,迁流不可殚究。《春秋》家约举大率分为三等:一曰据乱世,二曰升平世,三曰太平世。据乱者,创造改革之时也;升平者,明备之时也;太平者,大同之时也。”[14]但在区分社会进化的标志时,张鹤龄却与康有为有所不同。他认为政治制度与学术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政治制度的优劣与学术发展水平的高下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而政治制度与学术的衍生又与宗教存在着源与流,或者说是母与子的关系。他说,“人治之理,曰政,曰学,相为维系,恒视其盛衰之率以定世运盛衰之率。而政、学之源,恒出于所宗之教。”[15]因此,在他看来,世界各地有什么样的宗教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和学术。“故政、学者,与教相肖者也。教为开辟,学为引伸,政为敷布,其相生之序可得而言。”[16]
    在众多的宗教中,儒教、基督教和佛教流传最为广泛,最具有代表性。就其三大宗教各自传播区域和历史来讲,虽然每一个宗教也都存在着由“据乱世”向“升平世”和“太平世”过渡的序列。而就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说,它们分别代表着“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他说:“是三教中,各有治乱,各有升降,故各有据乱、升平、太平之三世焉。此就三教析言之耳。若大综世宙之变化,观三教之会通,世各有所宜之教,教各有所主之世。大抵儒以名治,主拨乱之世;天主以实治,主升平之世;释以性治,主太平之世。”[17]那么,道理何在呢?
    在张鹤龄看来,几千来来的儒教以一贯之思想,可以归结为以“名治”。“至于《诗》《书》所纪载,《春秋》所褒贬,官礼所制度,大率主于崇伦纪,重名分,修典礼,别嫌疑,进文柔,黜强武,尊本农,抑工商,尚尊亲,严赏罚,由周而来,治孔学者悉宗之 ,愈进而愈盛。三千年来主更姓,民更族,而治不更法……士大夫奉功令以为学术,守章程以为事功。下逮闾阎专心壹志,苛律之而不怨,重税之而不逃,酷刑之而不怒……综论其治,实能取万有不齐之事而整饬之,取万有不齐之情而禁制之。故曰:以名治,而主据乱之世也。”[18]张鹤龄所说的“名治”,“五·四”时期之“纲常名教”,都是时人对儒学实质的精辟概括。
    在张鹤龄看来,无论是西方的科学技术的发展还是民主政体的形成,都与基督教的教义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都体现了一种“实治”的精神。“要其学艺、政术进步之骤,殆绝等伦,亦与其教法有确然相附者。盖其格致精能,参赞化育,实由造物主宰之理研索而来。其平权合羣,蔚为茂俗,亦由天赋权利之言引伸而得……名理之精微,有骤闻之而不得其解者。然其实测实验,灼见眞知,著之治法,其效已彰明较著……故曰:以实治,而主升平之世也。”[19]
    张鹤龄认为,佛教虽然在“据乱世”时代,没有多大用处,但非常适合于人类未来发展的需要。“其甚深微妙之理,视现今世界大众知识隔域之途尚长,略有南北两极,隔域冰洋,未能通行之象。盖亿兆之待治于政刑者方多,必待智慧开通,妄念争心逐渐消释,而后佛法之泯灭、空无方能相受……今西人平权,自由胚胎于佛法平等,无有高下之说。环球众生苟能由勉强以几自然,庶乎太平之治凭此以为起点。”[20]
    正是基于以上这些认识,张鹤龄认为,与“据乱世”、“升平世”和“太平世”相辅相成的宗教是儒教、基督教和佛教。社会发展循序而进,既不可超越,也不可阻挡。“夫教本同源,而法有差别;世本同道,而运有变迁。故三世之递嬗者,天之理也;三教之迭兴者,亦天之理也。凡此者皆不容骤而致,亦不能限而绝也。”[21]
    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考虑张鹤龄的这种看法是否正确。需要指出的是,张鹤龄的这种认识不仅与康有为有所不同,而且与梁启超、严复和谭嗣同等人均有明显区别,颇具个人特色。
    三、维新变法诉求
    维新人物大都是依靠西学建构自己思想体系的,这标志着古典中国哲学开始向近代发生转变。张鹤龄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前进,他也尽可能地吸收了当时从西方传来的天文学、物理学、化学、数学等近代自然科学知识。在他看来,整个世界都是物质相互运动的结果。“物之名万,天、地、动、植,皆物也,人工所成亦物也。天下之实境尽乎于是矣。综而计之,约分四端:曰体,曰质,曰气,曰力。质之合者曰体,体之分者曰质,质体之不可骤见者曰气,贯乎气与质体之间者曰力。力为气、体、质之所发生。故气、体、质为体,而力为用……故气、体、质为形,而力为神。”[22]并且认为,物质运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运动的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如吸力、爱力、结力、黏力、压力、涨缩力、凹凸力、抵拒力、离心力、向心力之类是也。此两类中或静而即可见,或动而始可见。动静相因,互显功用,大抵静者不自动,动者不自止,皆受命于力者也。”[23]
    自然界是物质运动的体现,那么,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何在呢?张鹤龄回答说:是相互之间的竞争力推动的,是人世间“恩怨报复”的结果,并且认为这种竞争永远不会停止。“乃若人之有生,其争竞之念旣难泯,其天性之固有[24]。又多激于人事之不平,纷纷攘攘,迭相抵距,迭相报复……大地搏搏,万古茫茫,若造物者设一弈枰,而使亿万豪杰庸流,顚倒奔于其中。若环无端,而与世无极,皆此躯体之内一点争心成绝大之力,积相抵距相报复于无涯。是故力竞之世界,殆终无平之一日也。”[25]“人世间恩怨报复,进退消长,往往变本加历,实与物质中所含凹凸力类相似。至于一人之身,性情变幻,亦显有凹凸力。”[26]这是说,仔细考察人类社会的形成与发展,都是各种“力”的综合运动的结果。
    既然人世间充满着各种竞争力和恩怨报复,古往今来,一切政治设施,一切宗教礼仪,一切学术探讨,都是为了规范这种竞争力而设立的。“人心之力谓之灵,事行之力谓之理。轻之、重之、消之、长之,谓之政,谓之教,谓之学。政、教、学之事由消长焉,而存亡焉,谓之古,谓之今。古今,世宙则力行之界而已矣”[27]。
    人世间的各种竞争中,权力的争竞乃是最为残酷的,也是时常发生的。“吾中国历代鼎革废兴,皆权力争竞之胜负也。其藩侯大臣闇于篡杀者,近于元老、贵绅之变革。其由布衣草泽弋取天位者,近于君民争战之变革。此其祸患率在家天下之世,故秦汉以后权力之争竞尤烈。而二千余年易姓改物,若是其促,数也。”[28]在欧洲,也正是由于君民权力的激烈争斗,导致了政治制度的多次变革。“若考其君民争权之事,则远自希腊、罗马迄乎近今。英、法、德、美诸邦,成败废兴多由于此[29]。盖自君主专制之政,一变而为贵绅元老之政;再变而为君民共主之政;三变而为公举民主之政。”[30]
    山川河流,沧海桑田,人类社会,无不经历了巨变。变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今夫日球以一点火质成最大光明之物,地球以一点热汁成无所不载之物,皆变也。自有文字以来五千余载,以比未有文字之岁月,殆五千年中之一瞬耳。然山川迁徙、沧海扬尘,所在多有昔之帝乡王会,今则风云郁苍。昔之裸壤穷陬,今则赆琛荟萃。春非古春,秋非古秋,望古遥集悲欢万端矣。”[31]
    张鹤龄勇敢地否定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儒家教条。在他看来,革故鼎新,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要么变之于上,要么变之于下,要么主动变法,要么被动变法。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与其消极被动的变,不如积极主动的变。惟有变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今日地球之列邦,是非得失高瞩遐瞻,非区区数百年之治法所能禁囿……况乎大宙之变相率而俱变,无由独立于不变。少数受变于多数焉,弱者受变于强者焉。由前之说,变之权不于上,将于下也。由后之说,变之权不属己,将属人也。”[32]
    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相同的,由“据乱世”进入“升平世”,由君主专制而变为君主立宪,也是必然的。在张鹤龄看来,进入“升平世”无非有两个途径:一种是欧洲的激烈变革,另一种是和平的演进。前一种变革将导致大规模流血,后一种取决于君与民的共同理性认识,同心同德才能取得政治进步。他不愿看到流血的暴力,希望通过教育等和平手段,在中国实现君主立宪制度。“继今以往,凡文明之邦,政治与教化联属而并进,同心协力共保治安,庶几乎曩昔险厄之情,阻难之力不致再见乎。盖上下和会,智识同途,心力同轨,固能出据乱而进升平也。然则平权之一境固天地间必开之运会,君民同德,则和平焉。而驯致于平,其治可企而待也。若乃君民异体,则争竞焉。以力求其平,其祸且不可胜言也。或进而问曰:吾国之进于平也,将和平者乎?抑争竞者乎?则起而对曰:唐虞之典谟未泯,孔孟之微言大义未坠,昌而明之,以树之的。又循序而几之,无躐其阶。二者俱备,四百兆人之褆福可驯而致也。”[33]张鹤龄期待着自上而下变法运动的再度展开,他的变法诉求既是比较温和的也是相当迫切的。
    在张鹤龄看来,清王朝的政治制度已经弊端丛生。“自词章、楷法之学盛,而所学非所用,士类因以凌夷矣。科目保举之徒滥,而举无大公,仕途因以冗杂矣。堂廉隔绝于高远,而臣下因以欺蒙矣。官吏积资为升转,而豪杰因而坐困矣。吏役苛索之无度,而盗贼因以繁滋矣。狱讼不决于众共,而奸猾因以舞文矣。上鬻官,而贿赂之徒因以得志矣。上信邪,而左道之徒因以作乱矣。农政不修,而农者皆惰矣。兵政不修,而兵皆疲矣。工商政不修,而工窳商困矣”[34]。
    为此,张鹤龄开列的治病良方是,“去冗官,则人无幸位之心也;责实效,则人无苟安之志也;革敝窦,则人有自好之情也;去压力,则人有效忠之望也;破资历,则人有自见之思也;黜顽固,则人有开化之机也;斥伪学,则人有专门之业也;去浮文,则人有质直之行也;绝鬻贿,则人有廉耻之节也;厚禄糈,则人无内顾之忧也;信赏罚,则人无希冀之怀也。”[35]
    惟有通过变法可以改变衰败的命运,那么,中国的变法该从何处着手呢?张鹤龄指出:“今以至美之政,而加诸渺不相附之世,譬之餙沮洳以氍毹,涂粪坏以丹雘,多见其委弃而已矣。今之言治者必曰:变法。言变法者必曰:西政。然以声病小楷之人才,贪赃枉法之官吏,流失败坏之风俗,委靡浮薄之人心,吾不知政何自而行也”[36]。“今吾国之为学也,耗思于文艺一门。其从政也,疲神于例案数卷。即此二者已属不相附丽之端。况事变遭逢,创亘古之所无。交迫迭起,皆闻见所未经,思虑所未及”[37]“吾国达官贵人,履高戴厚,不知天地为何物。至语以明理天演,以精微进种,开化之微验,犹执盲者使察秋毫,执聋者使辨七音也。而况蚩蚩者,氓令其保族类、爱君国、善羣治、奉教理,如之何其可哉?”[38]
    张鹤龄认为,通过完备的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官员队伍的行政素能,可以为变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夫法之变也,必变其行法之人,而后法不为人所坏。尤必变其受法之人,而后法不为人所挠”[39]。“而学能进种也。进种之效能,使顽者化、固者通、劣者纯、陋者文。如果木之植,经园工之移接,而果实繁大与原种迥殊。又如育蠺之法,察其病恶加之厘剔,而茧丝一律纯美。学之益于人生亦如是矣”[40]。
    以上这些富于改革精神的见解都相当深刻,在当时显然具有启蒙价值,即使在当今仍发人深思。
    (文章原载:《黑河学院学报》2010年创刊号)
    注释:
    [1]《清代职官年表》,第3214页,张鹤龄有记载的字还有:筱圃,篠圃,筱浦,小浦,小圃,啸浦。
    [2] 谭延闿撰:《奉天提学使阳湖张公墓志铭》,《碑传集补》24册,第10页。
    [3]《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卷,496页。
    [4]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39页。
    [5]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39-40页。
    [6]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0-41页。
    [7]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1页。
    [8]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2页。
    [9]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2页。
    [10]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4页。
    [11]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5页。
    [12]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6页。
    [13]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7页。
    [14]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7页。
    [15]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8页。
    [16]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8页。
    [17]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8页。
    [18]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8页。
    [19]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59页。
    [20]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60页。
    [21] 张鹤龄:《教世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60页。
    [22] 张鹤龄:《实测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3页。
    [23] 张鹤龄:《实测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4页。
    [24] 作者注:羞惡是非,卽其競心。
    [25]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38页。
    [26] 张鹤龄:《平力篇》上,《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1页。
    [27] 张鹤龄:《实测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4页。
    [28]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6页。
    [29] 作者注:宝则吾中国数千年来成败废兴,亦由君民争权也。
    [30]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5页。
    [31] 张鹤龄:《变力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10页。
    [32] 张鹤龄:《变力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13页。
    [33] 张鹤龄:《平力篇》中,《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下,第46页。
    [34] 张鹤龄:《法人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1页。
    [35] 张鹤龄:《去冗官》,《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2页。
    [36] 张鹤龄:《学豫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3页。
    [37] 张鹤龄:《学豫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5页。
    [38] 张鹤龄:《学豫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4页。
    [39] 张鹤龄:《学豫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6页。
    [40] 张鹤龄:《学豫篇》,《变法经纬公例论》卷上,第24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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