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漢簡(壹)》所著錄簡26.7,[1]出土A8破城子,為一枚甲渠候官戍吏俸祿名籍。謹迻錄釋文于下: 出錢千, 給臨木候長樂博六月壬子盡[晦]積廿五日奉,八月己酉自取。 同一事又見簡26.14“給臨木候長樂博六月壬子盡晦積廿五日”。候長月俸千二百錢,廿五日恰為一千錢。由簡文所載曆日,可以推知:六月若為大月,則丁未朔;為小月,則戊申朔。太初以來,兩漢曆日出現六月大丁未朔者二見:1.成帝鴻嘉二年壬寅(前19年)、2. 獻帝建安四年己卯(199年);出現六月小戊申朔者四見:1. 昭帝元鳳五年乙巳(前76年)、2. 新莽始建國五年癸酉(13年)、3. 明帝永平十八年乙亥(75年)、4. 順帝漢安元年壬午(142年)。其中唯成帝鴻嘉二年(前19年)為可信。甲渠簡T51:410A“鴻嘉二年六月丁未朔” 金關簡T7:92“鴻嘉二年六月丁丑〈未〉[朔]”并證曆日不誤。臨木候長樂博又見甲渠簡EPT50:23,該簡紀年明確,證實簡26.14繫年成帝鴻嘉二年,著無疑義。簡文如下: 甲渠臨木隧 ……故主官趙傰,永始四年八月奉錢六百,謹驗問,傰辤:故爲甲渠主官 ……用中賈人李譚之甲渠官,自言責昌錢五百卌八,傰以昌奉 ……驗問,譚辤與傰驗,餘五十二付昌,部候長樂博 臨木隧隷屬甲渠候官臨木部,位在河南道上塞最南端,為臨木部駐所。簡文所載部候長樂博,與簡26.7、26.14所載臨木候長樂博當為同一人。推定簡26.7、26.14繫年成帝鴻嘉二年(前19年),下距成帝永始四年(前13年)六年,年代相銜,毫無乖隔。 臨木候長樂博又見以下諸簡: 長張襃坐去署,候長樂博、候史李宗、部主允 居延261.43 候長博敢言之 甲渠EPT14:11 臨木候長博 罷卒李相 甲渠EPF31:4 居延甲渠候長樂 [博] 甲渠EPT40:50 惜乎各簡或以殘斷故,未有明確紀年。甲渠簡EPT40:50“博”字殘佚泰半,不易辨識,舊釋文如文物本、中華本、《中國簡牘集成》本、馬怡《釋校》本均未釋,《集釋》本亦作闕文。圖版作 ,當為“博”字之殘,請以下表字形證實。
李振宏、孫英民二位先生大作《居延漢簡人名編年》29疑該簡“樂[博]”與宣帝本始年間甲渠執胡隧長淳于樂相關。恐為牽合,不敢敬從。甲渠簡EPT57:71“甲渠執胡隧長淳于樂,本始元年三月丁酉除。”“樂”字為其名;甲渠簡EPT40:50“樂”字為其姓,此二者之異也。 圖版
[1] 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壹)》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年,第79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18年9月10日20: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