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民族共创中华”从主体论层面诠释中华认同 杨先生认为,“中华”有一个创造和形成过程。“中华”一词的含义随着我国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具有地域、文化、政治和民族等方面的内涵。“地域含义,即指自古以来中国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广大地域”;“文化含义,即指中国各民族共有的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含义,即指从古至今中国的政治历史传统”;“民族含义,即指自古以来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中华各民族”[5](155)。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有机结合体的称谓,具有内在的整体性、统一性的内涵,是各民族之间具有历史的、多方面的有机内在联系的一种符号表达。在中华民族认同问题的探索研究中,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论”从结构论层面为我们认识“中国民族和文化的总特点提供了一组有力的认知工具和理解全局的钥匙”[6],宋蜀华先生评价其“是认识中华民族整体结构的一把钥匙”[7]。徐杰舜先生认为是“多元走向一体的过程论”[8](199)。无论从结构论还是过程论解读“多元一体”理论,都将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大一统整体性及二者的内在关联性作为立足点。如何认识各民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些学者将费孝通先生的“格局理论”中提到的“汉族起凝聚作用的核心”片面理解为汉族作为独具单元,在历史地位上占据主体性,这与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立论与理论内涵相悖。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汉族无疑是中华民族形成中的核心,中华民族有强大的凝聚力,是与汉族在中华民族中的核心作用分不开的。正如徐杰舜先生所说:“汉民族这个雪球又具极强的整合性”[9](9),但是,在主体性价值层面来说,中国历史事实表明,中华大地上各民族共生共存,都是创造中华的主体。在谱写中华文明历史的贡献价值上,各民族应该是平等的,中华文化的形成发展中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贡献。 目前,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已成为全社会的追求,因此,学界在研究相关问题时持有的历史观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文化内涵特质进行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表述:“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10](100)各民族作为创造中华文化的主体应该具有同等主体价值。杨建新先生的“各民族共创中华”论正是通过对中国历史的洞察,从主体论层面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中国民族关系史、中国各族体历史发展脉络的一把钥匙。 三、“各民族共创中华”主体价值作用的历史发展脉络 纵观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创造中华文明的各民族成为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经历了从自在阶段到自觉阶段的历史过程,各民族在互动交融中发挥了“共同创造中华”的主体价值作用。 (一)民族结构系统层面 各民族在族体上相互吸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贯穿于中国历史中。我国现有民族都是我国古代民族直接和间接的继续和发展,是经过分化和交融逐步形成的。现有民族族体来源都具有多源性,如汉族之所以在今天人口众多、分布广泛、方言土语复杂、地域风情差异较大,正是在于汉族族体构成的多源性。最早可追溯到分布于黄河流域的多个部落相互交融为华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之后长江流域“蛮夷之邦”的楚国和长江下游的吴、巴、蜀等国都统一于秦,其民大部分随之融于华夏,演变成为华夏族。华夏族和当时周围的“四夷”经过长期的交融,在汉代最终形成汉族。此后,在汉族发展的每个历史阶段,都有大量的不同民族人口因各种原因而融入汉族。特别是在十六国南北朝和宋以后的历代各朝,历史上曾活跃一时的匈奴、鲜卑、氐、羌、突厥、契丹、女真、满等族都有很大一部分人口融入汉族。“以夏变夷”政策客观上对汉族的壮大、民族的交融起了很大作用。此外,历史时期中国北方游牧区域和中原、南方农耕区域各个民族之间的大交流,使得许多古代民族(部族)融入他族之中,例如汉代的匈奴、三国时期的乌桓、南北朝时期的鲜卑、隋唐时期的吐谷浑、党项等古代民族即是如此。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贯穿于中国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历史发展脉络中。隋唐时期大统一的政治局面下,中原地区成为各民族交融之地。古代中国每次分裂割据都会引起频繁的民族迁徙。西晋末年,在我国北方和巴蜀出现的“十六国”,大多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各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礼俗等方面相互吸纳,使民族交流交融加速加剧,因而北方地区、中原地区、巴蜀地区在一百多年中,演绎着民族间的大交融。历史上发生过几次规模巨大的民族大迁徙,每一次迁徙都形成了民族大交流、大汇合,诸如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南北朝、隋唐,以及元、清。发生民族交融,有落后民族融于先进民族的,也有先进民族的一部分融于落后民族的。前者如东汉至南北朝匈奴的汉化,南北朝时鲜卑的汉化,辽、金、元时契丹、女真的汉化等。后者如夏时的淳维,周时的太伯、仲雍,晋至唐时的吐蕃徐舍人,唐至明时的播州扬氏等。公元8世纪吐蕃进据陇右川滇,统治时间达百年之久,百万汉族人口逐渐成为藏族的一部分。汉代、唐代从中原地区派往西域的大量卫戍和屯田的汉族士兵大部分融于当地少数民族中。回、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形成的过程更是民族间交融的明证。历史时期出现过众多具有不同文化特点的民族,具有稳定性和演化特征,“既具有以某一族体为核心形成发展的特点,又具有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相互吸收其他民族成分和文化而发展壮大的特点”[11](2)。交往、战争、迁徙、民族(或部落)间的联盟使有的民族强大一时,更有薛延陀王国那样的骤兴骤灭者。我国古代历史上曾有很多的民族最后都消失了,然而,遗民并没有被消灭,被征服的民族人口,或被征服民族所吸纳,或与其他民族发生联系且演变而再度兴起。 分化与交融并存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中,同一民族分化为不同民族的现象也很多,如古羌族。古羌人是早在四五千年以前就活动于我国西北地区(从陕、甘、青一带经四川西部至云南北部)的游牧部落。羌族支系繁多,“自爰剑后,子孙支分凡百五十种”[12](2898),在羌人的频繁迁徙中,被称为发羌、唐羌的羌族部落后来成为藏族先民的一部分,“吐蕃本西羌种,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有发羌、唐旄等,然未始与中国通,居析支水(黄河上游)西”[13](6071)。现代彝族则是古羌人继续南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部落不断交融而形成的民族。另外,羌族广泛分布于昆仑山以北西域地区,西域羌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或迁往他处,或留居当地与其他民族交融,“成为以后新疆许多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14](207)。 各民族互为前提的民族分化和交融,构成了中华各民族的多源多流。我国各民族源流交错的客观存在,构成了我国各民族间源远流长的血缘相亲,“历史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在族体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吸纳,共同发展的情景”[5](15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