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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的那个中世纪欧洲(2)

http://www.newdu.com 2018-11-16 文汇报 彭小瑜 参加讨论

    欧洲在中世纪盛期是一个价值观和制度高度同一的一统天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难说“天下”是我们独有的观念,而西方世界没有。西方学者心目中的“天下”在中世纪流行开来的表述就是“基督教世界”(拉丁语是Christianitas/英语是Christendom)。这个西方一统天下的内涵的确具备独特性。一战之后,比利时历史学家亨利·皮朗拒绝对西方文明采取悲观态度,出版了他在战争年代写作的中世纪和近代早期 《欧洲史》(出版被拖延到1936年)。皮朗对国家和文化精英在社会进步中扮演的积极角色仍然给予高度的肯定。无论是“黑死病”肆虐和内外战争频仍的14和15世纪,还是宗教改革引发大规模动荡的16世纪,都没有动摇皮朗对欧洲的信心。皮朗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修正启蒙运动学者吉本制造的“罗马帝国衰亡”论。尽管使用了“国家解体”等表述来描写加洛林法兰克王国的失败,皮朗试图展示的并非欧洲政治的衰败,而是一种新旧更替,即旧体制的退出和新体制的建立,以及新体制对近代世界的意义。在他看来,告别罗马帝国以及与之传承关系密切的早期中世纪,绝非西方文明的衰落:穆斯林力量兴起改变了地中海交通和贸易状况,进而导致了欧洲商业和城市在一个时期内衰落,使得高度依赖商业和城市所提供资源的国王及其中央政府实力下降,因此在欧洲,统治阶级将社会控制的重心刻意下移,以封君封臣制度为依托建立了能够更加有效率调配资源的封建政治体制。此后当工商业和城市市民阶层进一步繁荣之后,西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画面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与罗马帝国的情况类似,中世纪欧洲自始至终没有发展起来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君主制国家;同样与罗马帝国类似,中世纪欧洲在进入盛期之后始终在文化、经济和政治制度上具备和维持着高度同一性和高度认同感。
    中世纪西方在宗教上以及对宗教权威的认同方面不仅是同一的,而且具备高度统一性,即普遍承认罗马教宗在宗教和道德上的领导地位。这也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思想基础。皮朗《欧洲史》的写作比乔丹《中世纪盛期的欧洲》要早80多年,不过两位作者在这个问题上并无分歧。中世纪欧洲绝非神权政治,教宗的权力绝不仅仅限于宗教领域。所以乔丹对英诺森三世活动浓墨重彩的描画无非是想说明,教宗介入德意志、法兰西和英格兰政治,或者是因为威胁到其生存的意大利问题,或者是因为国王们在婚姻上的不道德行为以及他们介入教会内部事务的举动。教宗对各国事务的干预、他在异端镇压和十字军运动中扮演的领导角色,都清楚说明了中世纪欧洲在宗教和道德上具有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和共同承认的最高权威。这种统一性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突出表现。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兴起使得中世纪欧洲的研究者过度关注民族的差异和对立。在乔丹教授的这部著作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因为忽略作为一个文化统一实体的中世纪欧洲,不同民族的俗语文学被看作是12世纪文化创新的核心内容,尤其被看作是精英阶层以外受众广大的文学形式。而实际上,在中世纪庞大的文学宝库里,中古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爱尔兰语、冰岛语等所有的俗语文学加起来,在数量和质量上仍然完全不能与拉丁文学竞争。这一事实被乔丹教授巧妙地掩饰过去了。在整个中世纪,拉丁语不仅是学校教育和文化人写作和口头表达的语言,同时也是教俗官员、法官和法学家、医生和医学教授使用的语言,在数学、地理学、动物学、手工业、建筑业、造船和武器制造等领域也是通用的书面和口头语言。拉丁语并不仅仅是整个欧洲专业和精英阶层的语言,更不能被看作是教士和修士的语言。拉丁语同时也是中世纪欧洲受过基础教育的普通人通用的书面和口头语言,适用于日常的生活以及商业和旅行,其地位相当于现代世界的英语。当时流行的语言课本就是为了这些目的编写的。拉丁语也为各地方言和基于方言的文学提供了语法的借鉴(Michael W.Herren,“Latin and the Vernacular Languages,”in F.A.C.Mantello and A.G.Rigg,ed.,Medieval Latin:An Introduction and Bibliographical Guide,Washington,D.C.: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1996,pp.122-129)。更重要的是,拉丁文学和用拉丁语写作的历史、哲学、法律、宗教、政治思想和自然科学文献,为欧洲人民超越不同地区的方言提供了一个途径,养育了欧洲共同的思想文化,孕育了文化的欧洲共同体(Jan M.Ziolkowski,“Varieties of Medieval Latin Literature,”in Medieval Latin,pp.505-509)。
    这一文化共同体也具有高度相似的经济制度,即以农奴和庄园制度为典型特点的封建经济;具有高度相似的政治制度,即以封君封臣制和城市贵族统治为基础、社会控制触角能够延伸到基层的封建君主制度。顾炎武在明末竭力倡导又未能实现的政治理想,即“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世纪盛期欧洲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状况。回看民国时期就已经被翻译出版的海斯的《世界史》(英文原版出版于1932年),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的说法是,封君封臣制度“把国王和其他可能成为暴君的人的权力分散到许多封臣手中以遏制他们的权力,这样也就长期推迟了民族的统一以及在广大疆域上建立起稳固的政府”。在2002年出版的《中世纪盛期的欧洲》中,乔丹教授对封君封臣制度下的德意志、英格兰和法兰西政治的描写集中在第10和第11章,对封建政治的正面陈述比较突出。不论是德意志农奴出身的封臣还是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领主和骑士,都在地方社会的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也在国王处理得当的情况下成为协助君权使之得到强化和发展的积极元素。欧洲政治的这一特点,因为是晚近学界的共识和常识,所以欧美学者最近的中世纪历史,尤其通史和教材类著作,会做出交代,却不会刻意强调,是中国读者在浏览中容易看轻甚至忽略的。
    比利时学者皮朗思想新锐,对法国年鉴学派的出现和发展有关键影响。他的《欧洲史》是国内学界一直不太重视的经典作品。他指出,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不单单是封建贵族、教士和市民对王权的限制,而且表达了他们积极参与整个王国管理的愿望。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治参与与其说是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不如说是意味着地方贵族、教士和市民在支持王权的同时,借助这一文件,力图禁止王室官员在地方上滥用权力,捍卫了他们自己对领地、城市和教区的维护和管理权力,即地方的统治阶级在当地加强他们精心和细致地处理基层社会事务的权力。西方学者往往觉得这一点是不言自明、不需要仔细说明的,而我们往往会疏忽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世纪欧洲在封建制和王国的统一之间建立起了和谐、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也就是顾炎武所说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在封君封臣体制下,欧洲贵族、教士和市民对国王和皇帝的支持,对西方基督教世界这一“一统天下”的认同,在十字军运动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中世纪盛期的欧洲》对此有精彩的讲述,也对通行整个西欧的基督教战争与和平思想做了详细介绍。也就是说,在教宗扮演道德领袖的欧洲,指导军事活动的思想和伦理标准是统一的。用乔丹的话说,“11世纪晚期时,精英阶层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攻击非战斗人员是不合法的,除非这些人是敌人的密探,或是藏匿敌人、为其提供给养的人。人们会特别保护非战斗人员中在他们看来力量最弱的群体,也就是妇女和儿童——特别是寡妇和孤儿,还有神父、修士、修女、老人和弱者。”不过在当时,这种具有现代性的观念是与对异教徒的迫害和不宽容并存的。
    中世纪关于十字军运动的设想是在教宗领导下提出,得到整个西欧的各个阶层的认可。最初的很多十字军成员甚至都不是骑士,而是农民和其他穷人。这些十字军队伍纪律松懈,对欧洲本土的犹太居民肆意劫掠和屠杀。之后由王公贵族组织的军队在1099年6月攻占了十字军运动的主要目标耶路撒冷,并杀戮了那里众多的穆斯林平民。第一次十字军以及此后多次的十字军征战都由欧洲的大贵族甚至君王领导,包括德皇腓特烈一世,英王“狮心”理查,法王路易七世、腓力二世。第三次十字军远征包括了德英法君主率领的封建骑士武装。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政治的统一性的确也表现在暴力和迫害矛头的指向是同一的,即犹太教徒和穆斯林等异教徒,以及基督教社会内部的异端分子等非主流人群。
    乔丹教授的专长是社会史。他不是制度史专家,对中世纪社会发展的两个特殊方面语焉不详,一是欧洲城市所具有的独特制度和氛围,另一是欧洲历史上关键的法律和政治思想变化。在这两个方面,中世纪盛期欧洲对西方乃至世界未来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不过乔丹还是用精炼的笔墨写到了城市的自由和特权以及城
    (上接3版)市对地方事务的有效管理。在教宗和教会对整个西欧和中欧社会保持统一和强有力的道德及宗教领导地位的同时,欧洲“基督教世界”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上也维持着高度的同一性。贵族、城市市民和乡村居民的团体一方面在财政和道义上支持国王,认可他的最高统治权威,另一方面又在自己的领地和村镇保有不同程度的自治特权,能够倾力打造精细和扎根基层的地方社会秩序,并在根本上巩固了各个王国和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政治和文化的稳定性。这一状况可能就是布罗代尔那句名言所指:“封建主义打造了欧洲。”(布罗代尔,《文明史》,中信出版社,2014,页337)
    同样是美国学者的布莱恩·蒂尔尼出版有《西欧中世纪史》,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二的篇幅覆盖乔丹此书所叙述的历史时期,凸显了所谓“中世纪盛期”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性(蒂尔尼,《西欧中世纪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作为法制史专家,蒂尔尼将这一时期逐渐强大的王权界定为“封建制君主”,即在封君封臣制的基础上实施国王的权力,协调君主与贵族和城市之间互动和互相支持的关系。他同时也注意到,在13世纪,全国范围的或者地方上的代议制度在英法德以及西班牙、意大利、西西里和匈牙利等地出现了,使得封君封臣制下的自治、协商和维护王权的政治被系统地制度化。
    当中国读者在阅读《中世纪盛期的欧洲》的时候,我们面对的是千年以前遥远的外国历史,难免有雾里看花的感觉。不过如果我们读到顾炎武在《郡县论》里面对封建制度的精辟论说,读到他呼吁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至基层社会的慷慨激昂声音,我们其实也就读懂了欧洲的中世纪历史。他在批评了明代“郡县之弊已极”之后说:
    然则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弊可以复振,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也就是说,应该让各个地区都能够发挥各自的积极性来加强地方治理,并在这一基础上加强国家统一和君主的最高统治权。这就是顾炎武笔下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这也是欧洲中世纪盛期封建主义政治和社会的大致意思。
    柳宗元说,“封建,非圣人意也”,恐怕是说错了。封建,也许恰恰是远古圣人之理想。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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