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和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的理论依据。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把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与中国具体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形成了一系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理论成果,为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理论依据。 树立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丰富内涵 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消亡。国家观是处于社会政治关系中的国家行为主体,在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对国家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国家问题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关于国家的产生、国家的本质、国家的职能、国家发展演变的趋势以及国家消亡的理论观点的总称。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本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阐明了国家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早期,人类社会组织形式是氏族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形成,产生了阶级,氏族制度被国家取代。因此,国家是阶级分化的结果,国家权力体系的形成是国家形成的标志。 二是阐释了国家的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国家的实质就是阶级专政。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及其广大劳动人民获得最终解放的过渡形式,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镇压和统治剥削者的特殊机器,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革命成果的工具。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与此前所有国家形式的本质区别。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国家是代表人民的,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三是阐述了国家的职能。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责和功能,反映了国家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具体体现,是为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服务的。国家的具体职能一般可分为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对内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对外职能,是国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与其他系统发生联系时,为协调和处理它们之间各种矛盾而具有的功能,主要包括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开展与外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往,促进共同发展;依靠国家力量保证国家主权、领土、资源、居民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抵御外来侵略;剥削阶级国家的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对外实施侵略和扩张。 四是阐发了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复合制的一种)是主要形式。单一制结构形式有利于无产阶级对国家的统一领导,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工人阶级的团结和联合,有利于国家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从而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志得以完全贯彻和最终实现。 五是揭示了国家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国家是历史的产物,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随着阶级的消灭,国家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消亡。一方面,国家的消亡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彻底消灭阶级。另一方面,国家消亡的途径也是有一定规律的。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人类社会进入这样一个阶段,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需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到那时,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灭,国家这种特殊的镇压机构不再需要了,国家将不可避免地自行消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