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麓秦簡(伍)有如下兩條簡文:[1] (1)□者以失期不從其事論之┗。均□教獄史、内<冗>佐居新地者,皆令□□□新地日,其(徭)使及病,若有它267 (2)辠當廢以上及唯(雖)不當廢,不視事盈〼274 據(1)(2)兩簡文意,同時綜合考慮兩簡的形制及文字書寫風格,我们認爲267號簡與274號簡前後相連。相連後釋文可写作: □者以失期不從其事論之┗[2]。均□教獄史、内<冗>佐居新地者,皆令□□□新地日,其(徭)使及病,若有它267辠當廢以上及唯(雖)不當廢,不視事盈〼274 嶽麓秦簡(伍)053、054號記:“定陰忠言,律曰:顯大夫有辠當廢以上勿擅斷,必請之。今南郡司馬慶故爲冤句令,𧧻(詐)課,當廢官,令以故秩爲新地吏四歲而勿廢,請論慶。制書曰:“諸當廢而爲新地吏勿廢者,即非廢。”文例可參。“它辠”一詞也見於192號簡“〼司寇,及有辠耐爲司寇,獄已斷過六旬不得以賞除者,或亡及有它辠耐爲隸臣以”。 此外,嶽麓秦簡(伍)276、277號簡整理者釋文作: 以上及唯(雖)不盈三,一歲病不視事盈三月以上者,皆免。病有瘳,令爲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適過,廢,免爲新地吏276及戍者。 ·遷吏令甲277 我們認爲276號簡與267、274號簡内容相關,應該是同一組簡。也許可以接在簡274後。釋文連接如下: □者以失期不從其事論之┗。均□教獄史、内<冗>佐居新地者,皆令□□□新地日,其䌛(徭)使及病,若有它267辠當廢以上及唯(雖)不當廢,不視事盈〼……274 以上及唯(雖)不盈三,一歲病不視事盈三月以上者,皆免。病有瘳,令爲新地吏及戍如吏。有適過,廢,免爲新地吏276及戍者。 ·遷吏令甲277 附:图版 277正 276正 274正 267正 267背 274背 276背 277背 [1]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肆)》,上海:上海辭出版社,2015年。 [2] 整理者釋文“論之”下,整理者標逗號,我們改爲句號,此句可能與其下簡文文意不太相關。我們懷疑“□者以失期不從其事論之┗”可能與323、324、325號簡的關係更爲密切,或許可以相接。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8年11月21日09: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