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思想作为整个思想文化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发展、成熟,与人类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总体发展演化,有着深刻的历史与逻辑的一致性,也与地域文明的主导趋势相同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的兵学文化,自先秦时期开始,就显示出鲜明突出的地域特征。大致而言,它主要体现为三大类型,即三晋兵学文化、齐鲁兵学文化以及以楚、吴、越为代表的南方兵学文化。 三晋兵学文化以其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品格而在中国古典兵学发展史上占有显著的地位,并成为三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原生形态的三晋文化主要指春秋时期晋国,战国时期韩、赵、魏一带的中原文化,关中地区的秦文化主要受三晋文化的滋育和影响,曾在秦地活动的思想家,如商鞅、范睢、韩非等人,也主要来自三晋地区,秦文化本身缺乏自己的显著特色,所以也可以归入三晋文化类型。毫无疑问,三晋文化的形成,是与三晋的战略地缘条件与当时的天下争战形势相密切联系的。这就是三晋处于四战之地,战略上为内线作战态势,地理上缺少天然屏障和战略纵深回旋余地(韩、魏尤甚),为了在激烈残酷的争霸兼并斗争中争取主动,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诸侯国统治者一般都能以务实理性的精神治国经军,对内注意改革、选将、练兵、储粮,提倡法治,广揽人才,致力于富国强兵;对外则随时权衡“国际”形势,分析利弊,利用矛盾,结交与国,合纵连横,纵横捭阖。从而形成了注重实效、质朴平实、致力农战、以力致胜的文化传统。 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使得三晋兵学文化早早趋于成熟,这种成熟,主要表现为兵学传统的源远流长,成果丰硕,并具有自己的鲜明个性。具体而言: 首先是兵学著作数量繁富,形式多样。据《汉书·艺文志·兵书略》记载,可明确认定属于三晋兵学系统的著名兵书就有“公孙鞅二十七篇”、“吴起四十八篇”、“庞煖三篇”、“儿良一篇”、“广武君一篇”、“尉缭三十一篇”、“魏公子二十一篇”、“师旷八篇”、“苌弘十五篇”、“魏氏射法六篇”等,其兵家数量之多,甚至超过了号称“甲冠天下”的齐鲁兵学。只是由于其大部分内容已经散佚,且被收入“武经七书”的兵书不如齐国兵书为多,故才给人们以一种错觉:似乎三晋兵书逊少于齐鲁兵书。但是,尽管如此,现存的三晋系统的兵书仍是蔚为大观的,如《尉缭子》、《吴子》被列入经典的“武经七书”之列。又如《汉书·刑法志》等典籍所提及的重要兵家中,三晋兵家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著篇籍”;“吴起、孙膑、带佗、儿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这里的吴起、商鞅、儿良、王廖、廉颇、赵奢等人,就均系三晋系统的杰出兵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在总结、揭示兵家不同流派的特点时,也往往以三晋兵家作为具体阐释的对象,如《吕氏春秋·不二》云:“王廖贵先,儿良贵后。”将王廖、儿良分别列为“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用兵理论的代表。所有这些,都表明三晋兵学并非像有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属于厚重少文、富于实践而缺乏理论的归纳升华,而是拥有厚实的理论积淀,具备大量的著述载体的。 其次是呈示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理与操作相统一的鲜明特征。与齐鲁兵学较多地关注兵学理论体系构筑的情况有所不同,三晋兵学在重视理论建树的同时,也十分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沟通,讲求兵学理论的可操作性。众所周知,三晋地区(包括秦地)的政治指导思想是法家学说,其基本特点是执著功利,讲究实用,这一宗旨,决定了法家学说最大限度地强调理论的可操作性。受法家思想实用理性的规范与制约,三晋兵学合乎逻辑地致力于理论联系实际,以操作性的有无或大小来衡量兵学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这一点,在现存的《尉缭子》一书中有很突出的表现:今本《尉缭子》共二十四篇,其中《重刑令》、《伍制令》、《束伍令》、《分塞令》等法令条例便占了十篇,几占全书的一半;而这些条令规章均为非常具体的军队管理方法,其可操作性之强不言而喻。即使在其他篇章中,其崇尚功利,注重实用的特征也同样明显,如《制谈》、《原官》诸篇之言军制设置;《攻权》、《守权》、《战权》诸篇之言攻、战、守三种不同形式的战法要领,都以满足用兵作战上的可操作性为宗旨。正是由于理论与实践沟通顺畅,学理与操作性结合无间,因此当时三晋以及受其文化笼罩的秦地名将辈出,成为战争中的主宰,白起、廉颇、赵奢、李牧、庞涓、信陵君、蒙恬、王翦等人便是他们中间的卓越代表;而三晋与秦地的军队战斗力亦远较齐、楚诸国军队为强大,荀子的看法即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荀子·议兵》)。 其三是内涵丰富、体系完整、观点鲜明、思维辩证,注重将厉行耕战、增强实力、推行法制、严明赏罚置放于优先的位置。具体地说,这就是在战争观上积极主战,强调通过战争的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商君书·农战》);提倡“诛暴乱,禁不义”的义战;同时又主张慎战,反对穷兵黩武,“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不得已而用之”(《尉缭子·武议》)。在治军观上,主张高度集权,严格治军,追求令行禁止的效果:“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韩非子·饰邪》)。强调“制必先定”,在执法上做到公正公允,“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尉缭子·武议》)。提倡将帅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把“号令明,法则审”看作是克敌制胜的基本保证。在作战指导上,注重谋略和战前准备,讲究“廊庙”决策,“兵胜于朝廷”,主张“权敌审将而后举兵”,以实力发言,先为不可胜,强调在战争中奇正变通,争取主动权,先发制人,出其不意,守中有攻,以打歼灭战为作战的最佳选择,总之是“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尉缭子·攻权》)。在战略上,特别重视处理政治与军事的辨证关系,提倡文武并用,军政合一,“凡战法必本于政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商君书·战法》);“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尉缭子·兵令上》)。这些特征在《尉缭子》、《吴子》等三晋兵学著作和《商君书》、《韩非子》、《荀子》等三晋文化体系内的诸子论兵之作中都有显著的体现。 概而言之,三晋兵学特别贴近先秦至两汉时期军队建设与战争活动的实际,突出反映了当时军队与作战的特点与规律,曾对后世兵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在军事史上的地位实不亚于齐鲁兵学。清代朱墉在《武经七书汇解》中说:“七子谈兵,人人挟有识见。而引古谈今,学问博洽,首推尉缭。”这一观点,可以说是对以《尉缭子》为代表的三晋兵学在中国兵学历史上的地位与贡献,作出了恰如其分且又实至名归的界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