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方法,就其概念内涵和史学家个性而言,都是复杂的学术体系。郭沫若的史学方法也不例外,它涉及思想路径、技术手段、独特视角等方面。本文拟就郭沫若的史学方法展开讨论,不妥之处敬请方家宽宥。 一、治史的思想路径 历史学存在着思想路径问题,对此,郭沫若非常清醒,他说:“研究历史,和研究任何学问一样,是不允许轻率从事的。掌握正确的科学的历史观点非常必要,这是先决问题。但有了正确的历史观点,假使没有丰富的正确的材料,材料的时代性不明确,那也得不出正确的结论。”[1]他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解题中说:“大概的路径自信是没有错误。”[2]他所说的“路径”,简言之则是“援哲学御史实”、“由小学入史学”。 (一)援哲学御史实 以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论中国原始社会史。郭沫若明言《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可以说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以他为向导,而于他所知道了的美洲的印第安人、欧洲的希腊、罗马之外,提供出来了他未曾提及一字的中国的古代。恩格斯的著作中国近来已有翻译,这于本书的了解上,乃至在‘国故’的了解上,都是莫大的帮助。”[3] 的确,郭沫若关于中国原始社会的论述,其思路援自摩尔根《古代社会》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不过,却使用中国文献和民族材料。其中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阶段,就很典型。原始人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这是摩尔根、恩格斯提出的,可是郭沫若使用的材料则是《吕氏春秋•恃君览》上的“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 “彭那鲁亚”婚姻,这是摩尔根和恩格斯总结出来的,郭沫若依据《尔雅》上“两婿相谓为亚”,又称“亚血族群婚”。恩格斯关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过渡的观点,被郭沫若继承,不过材料是中国文献关于殷代的记载,王位继承上“兄终弟及”,殷墟书契记载的尊崇先妣、多父多母,其结论是“殷代尚未十分脱离母系中心社会,‘彭那鲁亚家族’还有孑遗。”[4] 据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社会发展的理论,划分中国社会史阶段,分析古代社会结构。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导论》中,郭沫若论述春秋以后中国发展大势,使用的就是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社会发展的理论[5]。到了1972年,他写《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作为《奴隶制时代》的《代序》,开篇道:“中国社会的发展,曾经经历了原始公社、奴隶制和封建制,和马克思主义所划分的社会发展阶段完全符合。”[6]《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一章《〈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先述“生活的基础”,包括渔猎、畜牧、商旅、耕种;次述“社会结构”,包括家族关系、政治组织、行政事项、阶级;再述“精神的生产”,包括宗教、艺术、思想。这显然是按照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这样的社会结构而展开的,只是其依据《易经》和《易传》中的材料,参以《诗》、《书》得出结论:原始公社制变为奴隶制在殷周之际,而奴隶制变成封建制在东周以后。 (二)由小学入史学 郭沫若认为,“所有中国的社会史料,特别是关于封建制度以前的古代,大抵为历来御用学者所湮没,改造,曲解”,主张“应该用近代的科学方法来及早疗治。”[7]这个近代的科学方法,在他看来就是王国维的方法,他说:“王国维,研究学问的方法是近代式的”,“大抵在目前欲论中国的古学,欲清算中国的古代社会,我们是不能不以罗、王二家之业绩为其出发点了。”[8] 类似的断语,又见于《十批判书》中的《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卜辞的研究要感谢王国维,是他首先由卜辞中把殷代的先公先王剔发了出来,使《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等书所传的殷代王统得到了物证,并且改正了它们的讹传。……我们要说殷虚的发现是新史学的开端,王国维的业绩是新史学的开山,那样评价是不算过分的。”[9] 问题是,郭沫若与罗王二家当有区别。他自述道:“我们现在也一样地来研究甲骨,一样地来研究卜辞,但我们的目标却稍稍有点区别。我们是要从古物中去观察古代的真实的情形,以破除后人的虚伪的粉饰——阶级的粉饰。……得见甲骨文字以后,古代社会真是情况灿然如在目前。得见甲骨文字以后,《诗》、《书》、《易》中的各种社会机构和意识才得到了它们的根源,其为后人所粉饰或伪托者,都如拨云雾而见青天。我认定古物学的研究在我们也是必要的一种课程,所以我现在即就诸家所已拓印之卜辞,以新兴科学的观点来研究中国的古代。”[10] 无论如何,就研究古代社会的史料而言,郭沫若除了使用传世的先秦文献外,其他则主要就是使用甲骨文和金文了。例如,他通过释“臣”、“宰”、“众”等甲骨文的小学功夫,从而确定殷代生产者的奴隶身份,再通过商王墓大规模人殉的考古资料,最后得出殷代是奴隶社会的结论。他对于殷代社会的判断主要是建立在甲骨文所包含的史实基础上的。他研究周代历史则使用周代铭文,具体下文将予揭示。 二、治史的技术手段 1954年,郭沫若反思其《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说:“地下发掘的材料每每是决定问题的关键。”[11] 其实早在1942年8月,郭沫若作《论古代社会》,其中明言:“我们根据真实的史料,——甲骨文,金文,再参加旧有的文献,斟酌损溢,然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才有基础,才能迈步前进。”[12]这里所谓以甲骨文、金文,参照旧有文献,其实就是王国维在《古史新证》所提的“两重证据法”的另一种表述。可是,他还使用彝族的民族学材料,论述古代问题,如果把这一重计入,这其实就是三重证据法了。 (一)以甲骨文印证文献研究殷代史 1952年2月17日,郭沫若写《奴隶制时代》,“在卜辞的研究上,王国维是有很大的贡献的,经过他的细心的阐发,不仅许多文字得到考释,并使《史记•殷本纪》中所在殷代王室的世系也几乎全部得到了证明”[13]。 其实,关于殷代历史研究,他自己也是走的这个路子。他《卜辞中的古代社会》,就是这一路数的成果,“得见甲骨文字以后,古代社会之真情实况灿然如在目前。得见甲骨文字以后,《诗》、《书》、《易》中的各种社会机构和意识才得到了它们的泉源,其为后人所粉饰或伪托者,都如拨云雾见青天”[14]。例如,他依据《史记•殷本纪》、《商书•盘庚》,判断商民族在盘庚之前是游牧民族;他根据《殷虚书契前编》、《殷虚书契后编》、《铁云藏龟之余》、《殷虚书契菁华》等收录的甲骨文,认为甲骨文记载商民族在盘庚之前的渔猎活动197条,其中田猎187条,被狩猎的兽类主要有鹿、狐、羊、马、豕、兔、雉等,偶尔也有虎、象;狩猎的工具有弓、矢、犬、马、网、罗、陷阱等。特别是甲骨文“御”字有服象痕迹,“狩”字有犬形,他的结论是“这些都是牧畜发明以后的文字”。[15]郭沫若还从甲骨文中发现9条牧畜材料,加上罗振玉所释4条“刍牧”材料,认为“当时畜牧发达的程度真真令人惊愕”[16]。他又从甲骨文中发现祭祀用牲种类、数目和方法,并且可能存在牧奴,最后说:“殷代毫无疑问是畜牧最蕃盛的时期。”[17] (二)以金文印证文献研究周代史 1929年11月11日,郭沫若作《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其中道:“自汉以来历代所出土的殷、周彝器……历来只委之于骨董家的抚摩嗜玩,其杰出者亦仅拘拘于文字结构之考释汇集而以。然而这些古物正是目前研究中国古代史的绝好资料,特别是那铭文,那所记录的是当时社会的史实。这儿没有经过后人的窜改,也还没有甚么牵强附会的疏注的麻烦。我们可以短刀直入地便看完一个社会的真实相,而且还可借以判明以前的旧史料一多半都是虚伪。”[18] 郭沫若引《诗•大雅•既醉》之文“君子万年,景命有仆;其仆维何,釐尔士女,釐尔士女,从以孙子”,他根据《齐侯镈》有“釐仆三百又五十家”,《克尊》有“赐白克仆卅夫”,断定“‘仆’字正是奴隶的本子。”[19]他根据《大盂鼎》赐“庶人”,《大克鼎》、《令鼎》、《矢令簋》、《不期女(上下结构)簋》、《阳亥尊》、《周公簋》赐“臣”,《子仲姜镈》此“民人”的记载,认为“‘庶人’或‘民人’与臣仆器物了无分别。‘庶人’就是奴隶”[20]。 (三)以民族学材料佐证关于周代的历史 1953年10月21日,写《奴隶制时代》的《改版书后》,郭沫若论民族学材料对于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性说:“我们国内的兄弟民族的情况能够为我们提供很丰富的资料。”[21] 1935年4月,中国西部科学院《特刊》第一号刊登《四川省雷马峨屏调查记》,扼要叙述了彝族社会的阶级组织与生产方式。1944年2月17日郭沫若写《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引用这一民族学材料。材料表明,彝人地区土地有余时可以买卖。黑彝为彝人领袖,白彝则出力奉养白彝。汉人入凉山后则被视为牛马,世代做最辛苦之事,还可为彝人所买卖。郭沫若使用这一材料是要印证,奴隶制社会出现土地分割,并不等于是封建制,他说:“这样的社会是奴隶制,自然毫无问题,然而已经有土田的分割了!假使有土田的分割即当认为是封建制,那么彝族社会也可以说是封建制吗?这是怎么也说不通的事。”[22] 新中国对于彝族社会历史的调查,获得更为深入和细致的材料。1953年10月21日,郭沫若写《奴隶制时代》的《改版书后》,引用胡庆钧未发表的调查报告。根据胡庆钧的调查,凉山彝族中黑彝占百分之五十,不事生产,为父系氏族集团;其他为白彝,又分为“锅庄娃子”、“安家”、“曲诺”不同类别。“锅庄娃子”、一般为单身奴隶,大都是新被俘虏去的汉人,可以屠杀,可以买卖;“锅庄娃子”成家后为“安家”,一样可以屠杀,可以买卖;“曲诺”相对比较自由,可以有土地,与主人的关系类似农奴。郭沫若用这一材料为了说明“西周的社会制度,比起彝族社会的情形来自然进步得多,但在基本上似乎并没有两样。”[23]从而印证其西周奴隶社会说。 三、治史的独特视角 “援哲学御史实”、“由小学入史学”,在郭沫若时代,他并不是仅有者;以三重证据法研究历史,他更不是唯一实施者。可以说,这种治史路径和技术,是新史学家的共同特征,当然在不同学者那里,具体内容和程度不尽相同。郭沫若之所以取得辉煌史学成就,除了具有新史学家的上述共同特征外,还与其独特的视角有密切关系。 (一)从镜子中寻真影 从镜子中寻真影,这是郭沫若在《孔墨的批判》中提出来的方法。孔子和墨子都是大师,在各自门户内被圣人化,所有关于他们的传说和论著都不能轻易相信。好在孔墨的思想倾向是相反的,郭沫若提出:“我们最好从反对派所传的故事与批评中去看出他们相互间的关系。反对派所传的材料,毫无疑问不会有溢美之辞,即使有污蔑溢恶的地方,而在明显相互间的关系上是断然正确的。因此我采取了这一条路,从反对派的镜子里去找寻被反对者的真影。”[24] 具体说来,要认识儒家思想倾向和性质,就要从反对儒家学说的那些论说中找材料。 第一个反对派的材料是《墨子•非儒篇》。这篇文献包含三个故事,都是攻击儒家的。第一个故事是,晏子向秦景公述说孔子以石乞助白胜乱楚。第二个故事晏子劝齐景公敬见而不问其道,孔子遣子贡劝田常伐吴,劝越伐吴,三年之内齐、吴国破。第三个故事,孔子做鲁司寇,却帮助季孙逃离鲁国。第二个反对派的材料是《庄子•盗跖篇》,其中说“田成子常杀君窃国而孔子受币。”透露出孔子与谋乱者之间的密切关系。郭沫若以为《非儒篇》、《盗跖篇》所述,尽管不少细节与史不合,然而表明孔子是孔子及其后学是支持和袒护乱党的[25]。 郭沫若《儒家八派的批判》对于“子张之儒”的批判,使用的也是这一方法,虽然他没有明确重申这一提法。第一个反对派的材料来自《荀子》。其中《非十二子篇》骂“子张之儒”为“贱儒”;《儒效篇》骂“子张之儒”衣冠行为已同于俗人。第二个反对派的材料是《庄子•盗跖篇》,其中借子张之口把孔子、墨翟对举,寓言子张和墨翟的接近。郭沫若以为,张之儒与墨子“尽管有些相似,在精神上必然有绝对不能混同的地方,不然他们应该早就合流了”[26]。 (二)替受委屈的历史人物翻案 郭沫若重视历史人物的研究,专门文集就《历史人物》、《李白与杜甫》;其他文集中也涉及历史人物,例如《史学论集》中有《惠施的性格与思想》、《王阳明礼赞》、《替曹操翻案》、《关于秦良玉的问题》等。他研究历史人物,其独特视角就是替受委屈的历史人物翻案。 就历史人物翻案问题,郭沫若说:“王安石是同样受到极大歪曲的历史人物,他的案是翻过来了。”[27]“我们今天要从新的观点来追求历史的真实性,替曹操;而且还须得替一切受了委屈的历史人物,如殷纣王,如秦始皇,翻案。”[28]其翻案着眼点是有二:以人民为本位评价历史人物,从国家统一角度看待历史人物。 以人民为本位评价历史人物。1944年9月19日,作《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评论《道德经》所表述的愚民思想,提出“人民本位”问题。郭沫若说:“这种为政的态度,简直把人民当成玩具。这如是老聃的遗说,可以说是旧时代的遗孽未除;如是关尹的发展,那又是对于新时代的统治者的效忠了。不以人民本位的个人主义,必然要发展成为这样的。”[29]1945年5月5日,写《十批判书》的《后记——我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明确批评古人的原则“人民本位”,他说:“批评古人,我想一定要同法官断狱一样,须得十分周详,然后才不致有所冤屈。法官是依据法律来判断是非曲直的,我呢是依据道理。道理是什么呢?便是以人民为本的这种思想。合乎这种道理的便是善,反之便是恶。我之所以比较推崇孔子和孟轲,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在各家中是比较富于人民本位的色彩。荀子已经渐从这种中心思想脱离,但还没有达到后代儒者那样下流无耻的地步。”[30] 从国家统一角度看待历史人物。 1959年3月21日,《关于目前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答〈新建设〉编辑部问》,明确提出从国家发展上看待历史人物。他说:“历史是发展的,我们评定一个历史人物,应该以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为背景,以他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为标准,来加以全面的分析。……根据这一的原则,我认为历史上有不少人物是应该肯定的。但其中有些人还是受到歪曲,应该替他们翻案。殷纣王、秦始皇和最近正在讨论的曹操,都是。”特别是殷纣王,“他对古代中国的统一,有不小的功劳。提到古代中国的统一,人们很容易想到秦始皇。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有数的杰出人物,古代中国归于统一是由秦始皇收其果,而却由殷纣王开其端。”[31] 把人民为本位和国家统一结合起来看待历史人物,最典型者莫过于他1959年3月14日作的《替曹操翻案》,文中说:“我们评价一位历史人物,应该从全面来看问题,应该从他的大节上来权其轻重,特别要看他对于当时的人民有无贡献,对于我们整个民族的发展、文化的发展有无贡献。公平地说来,曹操对于当时的人民是有贡献的,不仅有而且大;对于民族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是有贡献的,不仅有而且大。在我看来,曹操在这些方面的贡献,比起他同时代的人物来是最大的。”[32]“他能够恢复封建制度下的生产秩序,把人民从流离失所的情况扭回过来,从历史发展过程上来说,在当时倒是进步的事业。”[33]“曹操生前虽然没有完成统一中国的大业,但在他死后不足五十年终于由他所组织起来的力量把中国统一了,这却是无可动摇的历史事实!”[34] (三)勤与学界相商榷 郭沫若是颇有个性的学者,许多前辈学者受到其批判。例如,他驳廖平《楚辞新解》中的学说[35],批评梁启超在韩非子思想上的误判[36],讥章太炎的为《道德经》愚民思想的辩护[37],不同意罗振玉《令彝考释》中的观点[38],质疑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39],驳陈独秀《实庵字说》,等等。 他还与同年龄段学者展开商榷。例如,与陈寅恪就李白的家世相商榷[40],攻钱穆关于公孙尼子的观点[41],驳胡适《读楚辞》对屈原存在的怀疑[42],批评董作宾《新获卜辞写本》的不细致[43],批评冯友兰关于《大学》、《学记》和《中庸》的判断[44],不同意翦伯赞对墨子的赞扬[45],不完全赞同侯外庐关于屈原的看法[46],与范文澜商讨周代社会性质[47],与郭宝均商榷殷周殉人史实[48],与嵇文甫讨论中国古代社会早熟性[49],等等。 他又跟年轻点的学者进行讨论。例如,反对王昆仑关于曹操的观点[50],与日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51],与王毓铨辨“奴隶”与“农奴”[52],等等。 他的这些活动,促进其中国古史研究的进步。例如,关于周代社会性质,王毓诠在1951年《新建设》四卷五期上发表《周代不是奴隶社会》,介绍了古代斯巴达的“黑劳士”,并认为是农奴,类似周代的农民,以驳斥郭沫若周代是奴隶制的说法。1951年7月8日,郭沫若写《关于奴隶与农奴的纠葛》,与王毓铨展开辩论。郭沫若承认,“王先生这篇文章对我是有好处的,多谢他把斯巴达的农业奴隶‘黑劳士’的性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些出来。因为它和周代的农民的相似,这正是我想更多地知道一点的东西”[53]。之前,范文澜于1951年《新建设》4卷2期发表《关于中国通史简编》,依据《联共党史》以能自由屠杀与否来判定奴隶与农奴。他以为周代不能屠杀农业生产者,来拱卫其西周封建说提1951年6月17日,郭沫若写《关于周代社会的商讨》,提供周代大规模杀人的文献依据,加以辩驳。他除了坚持周代农民可以被大规模屠杀外,进一步依据斯大林在《列宁主义》中的观点,把任意屠杀和自由买卖作为判断是农业劳动者否为奴隶的标准。郭沫若引证材料表明,周代农业生产者是可以杀戮和买卖的,为其西周和春秋奴隶说再行做实。可见,这个例子说明,郭沫若了解更多关于“黑劳士”的知识,为与周代奴隶相比较提供了参照,发现周代奴隶特征不仅可以屠杀并且可以买卖,无疑得益于他跟学界的商榷。 (四)逐步清算自己的错误 1944年7月18日写《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对自己以往的古史研究进行系统反思。他说:“我首先要谴责自己。我在一九三〇年发表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那一本书,虽然博得了很多的读者,实在是太草率,太性急了。其中有好些为成熟的或甚至错误的判断,一直到现在还留下相当深刻的影响。有的朋友还沿用着我的错误,有的则沿用着我错误的征引而又引到另一错误的判断,因此关于古代的面貌引起了许多新的混乱。这个责任,现在由我自己来清算,我想是因该的,也是颇合时宜的。”[54]其自我批判,包括批判古代研究上的资料使用和具体认识问题,具体不详述。 1947年4月10日,他为《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写《后记》,其中道:“我用的方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史料的鉴别上每每沿用旧说,没有把时代性划清楚,因而便夹杂了许多错误而且混沌。隔了十几年,我自己的研究更深入了一些,见解也更纯熟了一些,好些错误已由我自己纠正。那些纠正散见于《卜辞通纂》、《两周金文辞大系》、《青铜时代》、《十批判书》等书里面,尤其是《十批判书》中的《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那一篇。”[55] 他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1954年新版引言中说:“本书的再版改排是着重在它的历史意义上。这是‘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的草创时期的东西,它在中国古代的社会机构和意识形态的分析和批判上虽然贡献了一些新的见解,但主要由于材料的时代性未能划分清楚,却草率地提出了好些错误的结论。这些本质上的错误,二十几年来我在逐步地加以清算。”[56]他还说:“二十多年来我自己的看法已经改变了好几次,差不多常常是今日之我在和昨日之我作斗争。”[57]“期待着我自己的错误会有彻底清算干净的一天。”[58] 不断自我反思促使其古史研究走向成熟。1930年《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他把殷代定为原始社会,西周为奴隶制,春秋开始封建制。1947年3月27日,他给《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作“后案”,关于奴隶制分期的观点变为“殷代与西周在生产方式与文化水准上并无多大区别。殷代确已使用‘众人’作大规模之农耕。原始社会的破坏当在殷代之前。”[59]1952年出版的《奴隶制时代》把奴隶制下限定在春秋战国之交。 总之,郭沫若继承罗振玉、王国维的小学和史学相结合的治学路数,加以唯物史观的统御,把历史学做成科学。他成功使用传世文献、考古材料和民族学材料三重证据法研究中国古代史,并依据独特视角提出一系列独断之言。他创立这种新的史学范式,经过其后学不断努力,一直在中国大陆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国史学史上将彪炳千秋。 参考文献: [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页。 [2]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解题》,《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1-12页。 [3]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9页。 [4]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导论》,《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0页。 [5] 郭沫若在1924年翻译日本马克思主义者河上肇的《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后,在他撰写《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之前,系统阅读过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特别是他阅读《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甚至要把《资本论》翻译成汉文。详见朱受群《郭沫若与河上肇及其〈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江西师院学报》1980年第2期)、刘奎《郭沫若的翻译及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1924-1926)》(《现代中文学刊》2012年第5期)、彭冠龙《〈社会组织与社会革命〉的翻译与郭沫若思想转变》(“走向世界的郭沫若与郭沫若研究”学术会议论文集,2014年)。 [6]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代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 [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6页。 [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8页。 [9] 郭沫若:《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页。 [10]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卜辞中的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96页。 [11]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4页。 [12]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论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04页。 [13]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奴隶制时代》,《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18页。 [14]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卜辞中的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95-196页。 [15]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卜辞中的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198-201页。 [16]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卜辞中的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03-204页。 [1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卜辞中的古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03-209页。 [1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51页。 [19]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53页。 [20]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252-253页。 [21]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改版书后》,《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241-242页。 [22] 郭沫若:《青铜时代•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432页。 [23]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改版书后》,《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252页。 [24] 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74页。 [25] 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74-87页。 [26] 郭沫若:《十批判书•儒家八派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126-131页。 [27]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74页。 [28]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76页。 [29] 郭沫若:《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185页。 [30] 郭沫若:《十批判书•后记——我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482页。 [31] 郭沫若:《史学论集•关于目前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答〈新建设〉编辑部问》,《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86-487页。 [32]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62页。 [33]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62页。 [34]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474页。 [35] 郭沫若:《历史人物 李白与杜甫•屈原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6] 郭沫若:《十批判书•韩非子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1982年。 [37] 郭沫若:《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 [3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追论及补遗》,《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 [39]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太史公行年考〉有问题》,《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40] 郭沫若:《历史人物 李白与杜甫•关于李白》,《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卷。 [41] 郭沫若:《十批判书•后记》,《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 [42] 郭沫若:《历史人物 礼拜与杜甫•屈原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卷。 [43]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追论及补遗》,《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 [44] 郭沫若:《十批判书•荀子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 [45] 郭沫若:《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 [46] 郭沫若:《历史人物 李白与杜甫•屈原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4卷。 [47]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关于周代社会的商讨》,《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48]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读了〈记殷周殉人之史实〉》,《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49]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关于周代社会的商讨》,《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50]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替曹操翻案》,《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51]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略论汉代政权的本质——答复日知先生》,《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52]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关于奴隶与农奴的纠葛》,《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 [53]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史学论集•关于奴隶与农奴的纠葛》,《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3卷,第114页。 [54] 郭沫若:《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2卷,第3页。 [55]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后记》,《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311页。 [56]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3页。 [57]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3页。 [58]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5页。 [59] 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导论》,《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第3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