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梅 元《敕修百丈清规》是研究佛教、研究禅宗、研究禅茶文化的重要历史文献,一般都称之为《百丈清规》。但是,虽然它在名称上是百丈清规,在历史时序上它对唐百丈怀海(720-814)禅师所创制的《禅门规式》和宋元诸部丛林清规也都具有相当的继承性,但它毕竟是一部元代的清规,因而研究者在运用它作为诸般研究的基本资料时,必须首先区分明辨它的内容中,与时代与社会相关联的部分。怀海禅师初创禅门规式时的面目,后世禅师对于禅门规约的续修续纂,以及实际修行、管理中的诸般应用,“百丈清规”名称出现时的虚指与实义,这样才能使研究过程合乎历史的进程,得出的成果更能经受时间的检验,符合学术与义理的真相与逻辑。 一、清规的源起 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随佛典的翻译以及传教的逐渐流行,信众日渐增多,出现了以某位译经僧或者以某寺院传法基地为中心的僧团,而为了管理僧众,在佛教典律尚不甚完备的历史条件下,佛图澄弟子道安(314或312-385),首创以参照现有戒律根据中国实情制定僧团规范,其令竺佛念、昙摩持、慧常等译出“十诵比丘戒本”、“比丘尼大戒”,为整备戒律而“著僧尼轨范及‘法门清式二十四条’”。据梁慧皎所撰《道安传》:“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食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虽然此二书皆已不可见,但可以说后世所传之僧制、清规类典籍,皆源自道安之僧尼轨范及佛法宪章(法门清式)。与道安同时的支遁(314-366)、稍后的道安弟子慧远以及道宣等僧人,也在僧团规范制度方面作了探索性建设:“又支遁立《众僧集仪度》,慧远立《法社节度》。至于宣律师,立《鸣钟轨度》,分五众物仪,章服仪,归敬仪。此并附时傍教,相次而出。凿空开荒,则道安为僧制之始也。”至南北朝时期,佛教戒律逐渐完备,诸宗派大小乘戒律皆为奉行,且具本土化特色,比如戒断酒肉等。 隋唐以来,禅宗大兴,五祖弘忍(602-675)提出“即心是佛”的理论,倡导不立文字顿入法界的东山之门。六祖慧能(638-713)在其基础上提出直指人心,“明心见性”,“见性成佛”,“即心是佛”,使“即教悟宗”的如来禅发展成为“藉师自悟”的祖师禅,其顿悟禅法,成为禅宗的主流,并进而成为中国化佛教的主流。而在戒律方面,慧能南宗禅提倡“无相戒”法,“自归依三身佛”。 慧能的再传弟子马祖道一(709-788)则更提出“平常心是道”的命题,提出“只如今行住坐卧,应机接物尽是道。”马祖以后,自身宗风的变化,加之种种的历史机缘,禅宗在中国迅速发展,僧团不断扩大。道一的法嗣百丈怀海禅师有感于禅宗“说法住持,未合规度,故常尔介怀”,因而别创禅林,改变禅僧寄居律院的局面,并且大约在自唐顺宗至宪宗的十几年间(805-814)制立禅门共居规约《禅门规式》,在戒律方面完成了中国化的转变,从制度上保证僧团的管理与发展。但是由于后出文献的混淆,怀海的创制与后世清规面临着一些问题,以下试述之。 二、怀海丛林轨范的名称 唐人陈诩在怀海禅师示寂四年后,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撰有《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是现存文献中有关怀海禅师最早的资料,其中对怀海创制丛林清规之事,未有只言提及与评论。五代南唐静、筠二僧于保大十年(952)成书的《祖堂集》是现存最早的僧史著作之一,因为体例为诸僧传法语录,其卷十四“百丈和尚”条下,并未言及怀海创制丛林轨范。究其原因,或许是当时佛教内部对于怀海所创新制尚未足够重视。 最早记载怀海制丛林规范者,为宋代赞宁(919-1002)于太平兴国七年(982)奉敕编纂《宋高僧传》凡三十卷,其卷十《唐新吴百丈山怀海传》重点记怀海制定禅门轨式事: 后檀信请居新吴界。有山峻极可千尺许。号百丈欤。海既居之,禅客无远不至。堂室隘矣。且曰:“吾行大乘法,岂宜以诸部阿笈摩教为随行邪?”或曰:“《瑜伽论》、《璎珞经》是大乘戒律,胡不依随乎?”海曰:“吾于大小乘中博约折中,设规务归于善焉。”乃创意,不循律制,别立禅居。初自达磨传法,至六祖已来,得道眼者号长老,同西域道高腊长者呼须菩提也。然多居律寺中,唯别院异耳。又令不论高下,尽入僧堂,堂中设长连床,施椸架挂搭道具。卧必斜枕床唇,谓之带刀睡。为其坐禅既久,略偃亚(息)而已。朝参夕聚,饮食随宜,示节俭也。行普请法,示上下均力也。长老居方丈,同维摩之一室也。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表法超言象也。其诸制度,与毗尼师一倍相翻,天下禅宗如风偃草。禅门独行,则海之始也。 赞宁于太平兴国中又奉敕编纂《大宋僧史略》,对于怀海禅师“别立禅居”“创意经纶”又作了如下评价:“凡诸新例,厥号丛林,与律不同,自百丈之始也。”从中可知赞宁称怀海所创新例“厥号丛林”,即以“丛林”名其新规。 北宋法眼宗僧人道原于北宋景德年间(1004-1007)撰成《佛祖同参集》,咨序于杨亿(974-1021),后改书名为《景德传灯录》进呈。经真宗诏令翰林学士杨亿等人刊削裁定,并“命翰林杨亿撰序以赐”,于“大中祥符四年(1011)诏编入藏”,将其“编入大藏颁行”。在《景德传灯录》卷六“洪州百丈山怀海禅师”条下,附录了怀海所创《禅门规式》“大要”内容。前有引,后有论。论中有称“宜依百丈丛林格式”语,是首次以“百丈”之名冠诸新禅规。从这本儒释两家合作编撰修订的传灯录中,可以看到宋代社会僧俗两界对怀海所创《禅门规式》的重视。 首先,从体例上来说,附入《禅门规式》是全书唯一的例外。因为《景德传灯录》所用为介于僧传与语录之间的一种新型文体,即基本是按谱录形式编排的语录之书。而《禅门规式》乃丛林轨范,与全书体例不一。 其次,首次记录了怀海禅师所立新制的名目为《禅门规式》,这无论对佛教史还是文化史,都是重要的文献记录。此后,正史著作中对怀海此书也有记载,皆称其名为《禅门规式》。如欧阳修(1007-1072)《新唐书》卷五十九《艺文志第四十九》记有“怀海《禅门规式》一卷”,郑樵(1104-1162)《通志》卷六十七《艺文略第五》也录有“《禅门规式》一卷(僧怀海撰)”。 《禅门规式》书名的变化,始自北宋末年的长芦宗赜禅师。宗赜是宋代云门宗第六世高僧,同时又被奉为“莲社五祖”,在净土宗中亦有颇高的声名。于元丰八年(1085) 住持洛州普会禅院,绍圣二年(1095)住持真定府洪济禅院,在此期间,得赐紫衣并得赐师号“慈觉”,崇宁四年(1105) 住持真州长芦崇福禅院。于崇宁二年(1103)住真定府十方洪济禅院时,撰集《禅苑清规》十卷。在《禅苑清规序》中自述撰集源起:“夫禅门事例,虽无两样毗尼;衲子家风,别是一般规范。若也途中受用,自然格外清高。如其触向面墙,实谓减人瞻敬。是以佥谋开士,遍摭诸方。凡有补于见闻。悉备陈于纲目。”虽然怀海规式依存,但是因为“而况丛林蔓衍,转见不堪;加之法令滋彰,事更多矣”,因而“随机而设教”,更为详细地制立规范——《禅苑清规》——这也是新禅律首次命以“清规”之名。 宗赜在《禅苑清规序》中有言:“百丈规绳,可谓新条特地”,是以“百丈规绳”来称名怀海所创丛林规范。在卷十著录《百丈规绳颂》,颂的内容之外,“百丈规绳”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其前部照录《景德传灯录》所附《禅门规式》(文字与之有个别差异),二是后部所录“诸方自古共遵所济众务急救弊之要者,凡三十件”。 关于怀海规式的内容,从《禅门规式》及《百丈规绳颂》归纳,除前引和后论各一条外,共通为10条,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禅林的殿宇结构:“不立佛殿,唯构法堂”;(2)关于禅林的职位:为了禅林的日常管理运营,禅林有方丈、长老等,又立有禅门十务,饭头、菜头、侍者、维那诸职;(3)修学生活:大众朝参夕聚,长老上堂升座,坐禅久则可以右肋吉祥卧“略偃息”,二时斋粥,普请之法(非怀海首创,而是首次将其正式列入禅林规制),惩罚、摈逐犯规僧徒。 以上三点十条都是大纲性的,在宗赜《禅苑清规》之前,丛林备有实施的一些细则:“其诸轨度,山门备焉”(《禅门规式》),宗赜将其集录有三十件:“诸方自古共遵,所济众务急,救弊之要者,凡三十件。用示方来,切在详禀,确志维卫,永成轨范。” 通览道原、杨亿、宗赜之前的相关记载,百丈所创之禅律,其名与“清规”不涉。虽然,在宗赜《禅苑清规》之前,“清规”一词,在儒释道诸界皆广为应用,意指“谓供人遵循的规范”。唐杜甫《偶题》诗:“后贤兼旧制,历代各清规。”唐冥祥撰《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中有云:“然昆季二人,懿德清规,芳声雅质。”唐释道宣撰《续高僧传》卷十六《释僧玮传》中有云:“僧玮容止恭庄,威仪整勅,游之者肃然清规,见之者自生敬仰。”卷二十《释静琳传》:“既爰初受法未晓清规,赴青齐听于律禁,后发前至为诸听先。”宋王禹偁《乞赐终南山人种放孝赠表》:“少加粟帛之恩,俾谐丧葬之礼,上则成先皇之雅意,下则扬隐士之清规。”北宋契嵩在《镡津文集》中也不止一次用及“清规”,如卷十《与诸檀越书》:“此盖某人曲雅道义俯赞佛乘。奉外护之清规。广难思之胜事。”卷十八《次韵和詶》:“初论浮世惭年老。久对清规苦夜寒。空感知音何以报。但夸山水富君看。” 北宋末年,宗赜《禅苑清规》始开禅律名称使用“清规”之先河。 三、宋元清规的发展 宋代宗赜慈觉禅师于崇宁二年(1103)所撰《禅苑清规》,是现存可见最早的完整丛林清规,对宋元时期寺院制度礼仪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是研究宋元以后中国佛教的重要材料。 在宗赜之后,始有将丛林清规称为百丈清规者。南宋初年,大慧宗杲批评南宋丛林未能继承怀海立规之精神时始称:“《百丈清规》大概标正检邪,轨物齐众。……先圣建立虽殊,归源无异。近代丛林,有力役规矩者,有死守规矩者,有蔑视规矩者,斯皆背道失理,纵情逐恶而致然。曾不念先圣救末法之弊,禁放逸之情,塞嗜欲之端,绝邪僻之路,故所以建立也。”其言百丈清规或为对当时丛林清规(当时即为《禅苑清规》)的泛称,或以百丈怀海为尊的称呼,无如如何,在此后长久的时间里,并未再有人以之称呼者。 可资佐证的,是日本的《永平清规》。永平道元是日本曹洞宗创始人,1223年入宋参禅,1227年归国,大约于1246年左右制《永平清规》,其中引用《禅苑清规》,称全称“禅苑清规”约有10余处,简称“清规”者核对所引文字,可知亦为直接引用《禅苑清规》者10余处。另有引《禅苑清规》而不言出处者尚未核校其数。而其文中亦有一处言及“百丈清规”者,其文曰:“寮中之仪,应当敬遵佛祖之戒律,兼依随大小乘之威仪,一如百丈清规。清规曰:事无大小,并合箴规。然则须看梵网经、璎珞经、三千威仪经等。”按:“事无大小,并合箴规”实出《禅苑清规》卷二之《小参》,则此处实际亦为引用《禅苑清规》者,所言“百丈清规”亦当为尊而泛称之语。 成书于南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的无量宗寿《入众日用》(又称“无量禅师日用小清规”),其序曰:因为“脱尘离俗,圆顶方袍,大率经历丛林,切要洞明规矩”,所以从现行成规中摘取所需,成此小清规:“遂集百丈成规楷模。原始要终从朝至暮。”其目的是“要免头头败阙。直须一一遵行。然後敢言究己明心了生达死。世间法即是出世间法。行脚人可贻未行脚人。庶几不负出家身心。抑亦同报佛祖恩德。”究其成文,虽称所摘之源为“百丈成规”,实多为《禅苑清规》的内容。而其文末之跋语:“升堂、入室、小参、讽经、念诵、巡寮、解结、人事、包、项笠、送亡、唱衣,应系微细轨则,清规既已具载”,更表明了《入众日用》所言所参照的“清规”是《禅苑清规》,因为其所列之微细轨则,此前只有《禅苑清规》有所对应的内容。 而成书于南宋理宗景定四年之后(1263)的佚名《入众须知》,除卷首“出无量须知”的一应偈子、真言外,遗书式、石介遗书、朝旨不许搔扰亡僧(有目无文)之外,其余内容皆为简抄《禅苑清规》之文。从以上二“入众”可见《禅苑清规》的实际存在与影响,但引用已经有称百丈为之者。(《入众须知》在卷首著录“出无量须知”的内容时,已经动辄就称五十多年前的无量宗寿《入众日用》的内容为“古云”了,从中可见时间流逝的力量。) 金华惟勉于南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撰成《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又称《咸淳清规》),其序曰: 丛林规范,百丈大智禅师已详。但时代寝远,後人有从简便遂至循习,虽诸方或有不同,然亦未尝违其大节也。余处众时,往往见朋辈抄录“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後因暇日,悉假诸本,参其异存其同而会焉,亲手缮写颇为详备,目曰“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厘为上下卷,庶便观览。吾氏之有清规,犹儒家之有礼经。礼者从宜因时损益,此书之所以继大智而作也,是皆前辈宿德先後共相讲究纪录,愚不敢私以所闻所见而增减之,如前所谓参其异存其同而会焉尔耳。观者幸勿病诸。 惟勉禅师称百丈怀海所制“丛林规范”因时日久远而诸家从简循习,各家所抄录的“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因而参会各本而成“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并明确称自己所作为“继大智而作也”,是一种继承性的创作。 惟勉《咸淳清规》,在《禅苑清规》、《入众日用》、《入众须知》的基础之上,增添了相应的内容,并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有着很强的实用性,其上卷一至二十四,绘制茶汤图、坐位图十一幅,排列各种茶汤、人事状式、榜式、单式十三种,将《禅苑清规》中的文字描述,以图及书仪的形式直观呈现,使之具有更强的实用性。(当然,也是因为实践中曾经有茶会座位顺序引起争执的,坐位图的用心更显良苦。) 《咸淳清规》在清规内容上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其在卷下之六所设的“圣节启建满散”一节,使帝王生日的建道场修斋祝贺从原来世俗政权的嘉礼活动,成为一种宗教仪轨。前此清规中,《禅苑清规》中,与世俗政权的关系,除十方禅寺住持的任命、度牒管理及罪僧的处罚外,宗教活动中相关者,是三八念诵中,“初三、十三、二十三念诵:皇风永扇,帝道遐昌;佛日增辉,法轮常转。伽蓝土地,护法安人。十方施主,增福增慧。为如上缘,念清净法身等云云。”而与当朝皇帝生日诞节相关的内容之首次出现,亦在其中。卷第九《沙弥受戒文》末尾的《谢大戒词》中:“万岁天宁之节,特启霜台三翻,羯磨既圆,已登戒品。此盖某人宿承佛记,誓度群迷,唯将系草之心,上答浮囊之赐。下情无任感激之至。” 天宁节是以宋徽宗生日所定的节日:“徽宗以十月十日为天宁节,定上寿仪。”将帝王生日定为节日始于唐代,开元十七年(729),“百僚表请以每年八月五日为千秋节,王公已下献镜及承露囊,天下诸州咸令燕乐,休暇三日,仍编为令。”后历代皇帝生日或定节名,或不定节名,皆称为圣节。宋代圣节皆于佛寺建道场修斋祝寿,自宋太祖时即然:“建隆元年,群臣请以二月十六日为长春节。正月十七日,于大相国寺建道场以祝寿,至日,上寿退,百僚诣寺行香。”真宗承天节“前一月,百官、内职、牧伯各就佛寺修斋祝寿。” 《禅苑清规》虽然初现徽宗的天宁节,但并不是从丛林仪轨的角度去为之建道场祝寿,只是在剃度沙弥受戒之日恰逢帝王生日,而在《谢大戒词》中体现出浓烈的世俗时代气息。《咸淳清规》在清规内容中专设“圣节启建满散”一节,从黄纸书榜,到住持升座、至道场煎点茶汤、烧香展拜、上香、宣疏、举楞严呪、喝摩诃、再回向,一应法式,表明帝王圣节道场已经成为佛教仪轨的一部分。 元至大四年(1311)东林弌咸编成《禅林备用清规》(又称《至大清规》),在其自序中,弌咸夫子自道了此清规的来源及创举之处。“始此书之作,或以为僧受戒首之,或以住持入院首之”,即其来源一是以“受戒”冠首的《禅苑清规》,一是以“专使请住持住持受请”、“新住持入院”为文字条文之首的《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壬午(1282),依觉庵先师于承天,朝夕扣问,因得以祝圣、如来降诞二仪冠其前。其余门分类聚,厘为十卷。”即以祝圣之仪——圣节升座讽经、旦望祝圣升座、藏殿祝圣讽经——冠诸全书之首,为其所编订清规最大的得意之处。 《禅林备用清规》在编次方面略存问题,即在卷之七将宗赜所撰《龟镜文》挂在百丈名下,称之为“百丈龟镜文”,表明对怀海的追崇已经导致出现对史实的误判。 至元顺帝元统三年(1335)江西百丈山住持东阳德辉奉勅重辑《敕修百丈清规》。从结构上看,他将弌咸的得意之处发扬光大,将其一卷的内容扩大到两卷,祝厘、报恩,报本、尊祖。从内容上看,德辉自序曰:“百丈清规行于世尚矣,繇唐迄今历代沿革不同,礼因时而损益有不免焉,往往诸本杂出,罔知适从,学者惑之……受命以来旁求初本不及见,惟宋崇宁真定赜公、咸淳金华勉公、逮国朝至大中东林咸公所集者为可采。於是会稡参同而诠次之,繁者芟、讹者正、缺者补,互有得失者两存之,间以小注折衷,不以己见妄有去取也。”从中可知宗赜《禅苑清规》、惟勉《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弌咸《禅林备用清规》为其内容主要来源。(按:以此三清规分别被以修撰年代名之为崇宁清规、咸淳清规与至大清规的情形而言,《敕修百丈清规》可亦称为元统清规。) 从《敕修百丈清规》总体来看,祝厘、报恩、报本、尊祖的内容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占全书的四分之一。从继承的角度来看,这与北宋以来三教合流、佛教世俗化的大势相关。《禅苑清规》中保存有祝圣的内容,“三八念诵”中念诵词开首有祝愿“皇风永扇,帝道遐昌”,“官请梵修,盖为祝延圣寿”,“皇帝万岁,臣统千秋,天下太平”的祝词;与南宋以来的社会政治军事形势相关,在宋与金、蒙元对峙的状态下,南宋的僧人将忠君与孝亲联系起来,宗杲曾说:“忠义孝道,乃至治身治人、安国安邦之术,无有不在其中者”,“未有忠于君而不孝于亲者,亦未有孝于亲而不忠于君者”,“予虽学佛者,然爱君忧国之心,与忠义士大夫等。”《咸淳清规》中祝圣法事增多并且仪轨化,将新任住持为皇帝祝寿、为地方官员祝福、向师父报恩的礼仪纳入了寺院的开堂仪式中。“新主持入院”条规定,住持“北面望阙插香,俯首低声云:今上皇帝圣躬万岁万岁万万岁。臣僧某恭奉圣旨住持某寺,臣僧某上戴圣恩,下情无任瞻天望圣,激切屏营之至。”“月分须知”中“十一月分,至节将临,上堂祝圣”,“正月,下堂藏殿讽经祝圣”,圣节月分住持“举唱宗乘所集鸿因,祝延圣寿无疆。”而从发展的角度而言,则与元代特殊的社会、政治、文化形势相关,当以专文深入讨论,兹此不赘。 四、关于至元清规的讨论 《敕修百丈清规》作为宋元清规的集大成者,其地位与作用无庸置疑,但因其名称及一些具体史料的处理,还是带给人们相当的困扰,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它的名称对于历史与文献的混淆。 首先,使用“百丈”之名。德辉以百丈寺住持的身份,因为“行省为祖师请加谥未报,遂诣阙以闻,御史中丞撒迪引见圣上,得面奏清规所以然。因被旨重编,令咲隐校正。”德辉为祖庭张目而以百丈冠名所重编校正的清规,始有“百丈清规”矣。但此百丈非彼百丈,此清规非彼清规也。此百丈是山是寺而非怀海,此清规是为元清规而非唐清规。现代研究,在引用《百丈清规》时一定不要忽略它的时间性。 其次,关于杨亿与《禅苑规式》的任意改纂。卷八《古清规序》目下,在《景德传灯录》卷六《洪州百丈怀海禅师》条下所附《禅苑规式》内容之上,各冠一首尾,即使之成为杨亿所撰的《古清规序》,罔顾与怀海及杨亿相关的历史史实。 第一,《禅苑规式》之属于百丈怀海,从前引赞宁的《宋高僧传》、道原撰杨亿修的《景德传灯录》、欧阳修《新唐书·艺文志》、宗赜《禅苑清规》,皆可证之,史实凿凿。 第二,所冠首尾之间及与史实相扞格。首称:“翰林学士朝散大夫行左司谏知制诰同修国史判史馆事上柱国南阳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赐紫金鱼袋杨亿述”,尾缀:“亿幸叨睿旨,删定传灯,成书图进,因为序引。时景德改元,岁次甲辰,良月吉日书。”很显然,这说明的是杨亿“奉旨删定传灯”即《景德传灯录》,完工后作序进书,非为《古清规序》已经一目了然。而以翰林学士称杨亿,则与景德改元相矛盾,因景德三年(1006)杨亿方召为翰林学士。 第三,其间自相矛盾与有违史实之处,引发了另外的问题。“或称道原于景德元年进书,不确”,当与德辉此处文字有关,因其称张冠李戴的杨亿之序作于景德元年,而道原书名系时景德,只能进书于此年了。事实是:大中祥符二年(1009)春正月,“初,苏州僧道元缵佛祖讫近世名臣禅语为《传灯录》三十卷以献,诏翰林学士杨亿、知制诰李维、太常丞王曙刋定,昭宣使刘承珪领护其事。庚辰,亿等上其书,命刻板宣布。”据杨亿《景德传灯录序》,删定工作进行了一年多,则《景德传灯录》最早当进呈于此一年多之前,即景德四年。 同时,《敕修百丈清规》卷八附翰林直学士中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国子祭酒庐陵欧阳玄所作后叙中,亦称:“宋清规行,杨文公亿为叙本末,条目具详,兹不重出”,亦为此誖于史实之言之助力者。 德辉等将杨亿进呈《景德传灯录》的序言,摘取其头尾置于《禅门规式》之首尾,而将之称为《古清规序》,实是对史实有意无意的篡改,学者当审视之。 从具体内容而言,虽然德辉明言采录诠次了北宋宗赜《禅苑清规》、南宋惟勉《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元代弌咸《禅林备用清规》三家清规的内容,作为一部集成之作,《敕修百丈清规》仍然还是有很多自己的独特的内容,所以总体它是一部元代的清规,反映的是北宋末年以来,特别是南宋末年以来的元代佛教教内管理、仪轨规范,以及与世俗社会的相互关系。 五、小结 因为冠名以 “百丈”,德辉《至元清规》的影响至远,人们有意无意地在忽略时代背景时间序列中使用着《百丈清规》,不可不谓是当今学术界的一大问题。 百丈怀海最初所创禅规,名为《禅门规式》,至北宋宗赜清规《禅苑清规》称之为“百丈规绳”,是始以百丈之名冠称丛林轨式之首。而在《禅苑清规》流布之后,在南宋初年,即有合二者以称百丈清规者,如大慧宗杲,但此称名方式并未被各家清规所采用。直至元代德辉之前,诸家清规皆各以己名称之,如丛林校定、禅林备用、幻住庵等等清规。至至元初,德辉为祖庭张目而以百丈冠名所编修清规,始有“百丈清规”矣。但此百丈非彼百丈,此清规非彼清规也。此百丈是山是寺而非怀海,此清规是为元清规而非唐清规。视其内容,更主要直承咸淳、至大两清规,即便宗赜清规中的一些原则都被弊弃,并对南宋末年以来佛教世俗化的部分放大到了无以复加的极致。所有这些源流、时代背景都应加以厘清,再作为研究的资料,而不能把元德辉清规内容笼统地强加给唐代,强加给怀海,更不可以因“百丈清规”事实上笼统地将禅宗僧团管理禅律仪轨等一应内容(其中包含着禅茶仪轨等)押后至德辉《至元清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