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狭义的概念指相对稳定的、以陆地为边界的天然水域及其所处的空间环境。结合特定的历史氛围,本文以甲骨文为视角探讨的商代水环境主要指地表天然水体的分类称名与空间分布。 一、甲骨文中反映水环境的专名 由文字形义判断,甲骨文已出现不同种类的水体称名及相关的地貌用字;由文字结构与辞例内容可以揭示包括河流、泉水在内的一些水名及大量的从水地名。 (一)水环境地貌用字 水,字形作 ![]() ![]() 川,字形作 ![]() ![]() ![]() 渊,字形作 ![]() ![]() ![]() 州,字形作 ![]() 泉,字形作 ![]() ![]() 甲骨文中的水环境地貌用字还有一些[4],但在卜辞中或本义未显,或孤例乏证,在此不予详说。这些地貌用字的创制说明商人对水环境相当熟悉并有深入的了解和认知。 (二)水名 商代水环境地貌景观包括大量的河流、泉水与湖泊,反映在甲骨文中就是一定数量的水名及从水地名。甲骨文中的水名大多从水,但也可以将水旁省去,如沁—心;泷—龙皆是。由卜辞内容能够断定为水名者,包括:(1)所涉之水:“涉”后除人名外的名词;(2)所祭之水:祭名后的从水之字;(3)称某泉者皆为泉水;(4)其它:根据辞义如某来水或泛舟于某水而判断为水名者。据上述标准揭水名于下: 河,“王其涉河”(《合集》5225);“ ![]() 滳,“王涉滳”(《合集》27802);“ ![]() 洹,“洹来水”(《合集》8315);“侑于洹”(《合集》28182)。洹水流经殷都,即今之洹河,亦称安阳河。 沁(心),“鱼……沁…… ![]() 湡,“……雚(观)湡,亡……”(《屯南》2212)。《说文》:“湡,水出赵国襄国之西山,东北入寖。”甲骨文中的“湡”或为海岱地区“堣夷”之“堣”。[5] ![]() ![]() ![]() ![]() ![]() 澫,“燎于澫”(《合集》20710)。澫水所在,不详。 淄,“淄其来水”(《合集》10163)。《水经》:“淄水出泰山莱芜县原山,……入于海。” 或释作油,非。[7] 今水,“……王至于今水,燎于河……”(《合集》14380)。今水当为黄河的一条支流,郑杰祥先生以为 ![]() ![]() ![]() ![]() ![]() ![]() ![]() ![]() ![]() 淉,“寻[于]淉”(《合集》8358)。淉水所在,不详。 ![]() ![]() ![]() ![]() ![]() ![]() 龙(泷),“令众涉龙西北”(《怀特》1654),“在泷”(《合集》3755)。泷之所在,不详。 卜辞中的泉搜汇如下(凡单记数字者为《合集》号,下同):
甲骨文中还有一些从水之字(多为地名)及少量其它字形疑为水名[10],列之于下:
以上所揭甲骨文水名(包括不确定的)50余个,这与《水经》所载137条、《水经注》所载1252条河流的数量相去甚远,但这并不能说明商时河流不多,只是限于卜辞性质,更多的水名未被记载下来罢了。西周铜器宜侯夨簋铭文有“厥川三百……”,仅此即可想见气候温润甚于西周的商代必然川泽众多。 (三)从水地名 胡厚宣先生曾根据甲骨文地名的“命名之义”对卜辞地名进行分类:“……河汉 ![]() ![]() ![]() ![]() ![]() ![]()
二、甲骨文中的河、滳二水 河、滳、洹是甲骨文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三个水名,除了作为祭祀对象,其自然河流的属性在卜辞中多有反映。洹水的情况主要是水灾问卜,下一部分再作讨论。由卜辞来看,河、滳当为两条大河,在商代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黄河 甲骨文中有大量关于“河”的卜辞,多为对“河”的祭祀。其中也有反映黄河流向及其与殷都方位关系的卜辞,如: 癸巳卜, ![]() 弜于河东……氵 ![]() ![]() 由以上“河东”及“东至河”之语,说明殷人所接触的黄河多为南北流向,其流经殷都之东当无疑问。卜辞又有: 贞于南方将河宗。(《合集》13532) 是黄河应先流经殷都之南,然后北折经过殷都之东,这与《禹贡》、《汉志》河的流向大致相同。那么殷商时期,黄河是北行冀州,还是东北走兖州呢?郑杰祥先生曾通过考察卜辞中与“河”同版地名的地望来探究黄河流路,得出的结论是:商代黄河下游的部分河道,大致是从卜辞雀地以北即今河南省郑州市以北,向东流经卜辞雇地以北即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北阴沟水西;然后折而向北,流经卜辞宿地即古宿胥口也即今河南省淇县东南、浚县西南;又折而向东,流经《尚书·洛诰》黎水以南即今河南省浚县以南;流经卜辞东地以西即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的故县村以西;又折而向北流经卜辞戚地以西即古戚城也即今濮阳市北戚城屯以西;流经卜辞祈地以西、马地以西即今河北省大名市东南一带。[12]据郑氏所考,黄河在濮阳以下走大名东南,为《汉志》河的流向。验之卜辞内容,是有些疑问的。 卜辞中有大量“观河”、“目于河”、“往于河”等辞: 贞王其往观河,不若。(《合集》5158乙) 乎目于河,有来。(《合集》8326) 贞翌丁卯乎往于河,有来。(《合集》8332反) 一般认为这些多为祭祀黄河,但由辞意看并非遥祭。它辞: □戌卜……王……河…… ![]() □□卜,□,[贞]……其沉于河,叀 ![]() 殷人对黄河的祭祀应有很多是要实地到黄河之滨的。如按《汉志》河的流向与流路,殷都距黄河最近的距离也在二日的行程,显然有些远了。甲骨文中涉河之辞颇多,还有不少占卜商王涉归之辞。 己[亥]卜, ![]() 辛卯卜,争,贞翌甲午王涉归。(《合集》5233) 癸未[卜],贞翌丁亥王涉[归]。(《合集》5235) 就其贞问时间而言,多为占卜一到几天之后的涉水行为,如黄河为《汉志》河流向,则一日是绝难“涉归”的。所以,卜辞中反映的黄河流向应为北行的《禹贡》河而非《汉志》河,刘起釪先生就认为是传统《禹贡》河也即胡渭所说的邺东大河故渎[13],然而安阳以上的河段流路是有疑问的。史念海先生曾详细考察春秋战国时期的黄河,他实地揣度地形,认为:“那时的黄河流经今淇县、浚县之南,由濮阳县之西南北折,经内黄县,而至河北省临章、成安诸县……” [14]所以黄河下游的主河道在浚县以下并非由大伾山西侧北流,而是向东绕了个大弯子才经过邺东的,这应是包括商代在内相当长时期的黄河流路。 (二)滳水 甲骨文中“滳”出现的卜辞有30多条,多具自然河流的性质,其中有许多“涉滳”之辞: 王其省,涉滳,亡灾。不雨。(《合集》27783) 王其涉滳,射鹿,亡 ![]() 王其田,涉滳至于 ![]() ![]() 商王经常涉渡滳水,则滳水必距王都不远。卜辞出现的所涉之水有河、滳、沁、 ![]() □丑卜,行,贞王其 ![]() ![]() 叀滳 ![]() 滳后一字像张网捕鱼之形,或认为是一象形专字,也有人认为是陈鱼之祭。 前引诸辞对王涉滳一事进行占卜,说明所涉之水不会太小。有卜辞: 丁亥卜, ![]() ![]() ![]() ![]() ![]() 于省吾先生释 ![]() ![]() ……于滳丧人。三月。(《合集》1082) 可见滳水或因水量大而会吞没人的生命。 以上卜辞可以反映出殷商时期滳水的基本情况:一条可以泛舟捕鱼,可以陷地淹人的大河,其地距王都不会太远,亦不太近。学界对滳水的考索形成四种说法:漳水说[16]、沁水说[17]、清水说[18]、淇水说,迄今仍无定论。如前所述,滳水不可能在殷都之东。其它南、西、北三个方向,就地形而论,殷西不远处即为太行山地,所以就河流整体而言,滳水不大可能在殷西。由卜辞“……滳北……九麓”(《合集33177》)及“于滳南 ![]() 丁卜,在 ![]() 丁卜,其二。一 不其狩,入商?在 ![]() 丁卜,其涉河,狩。一二 丁卜,不狩。一二 其涿河狩,至于 ![]() 不其狩。一(《花东》36) ![]() ![]() ![]() ![]() ![]() ![]() ![]() ![]() 我们在此论证滳水为淇水之说,但并无十足的把握。受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历史时期自然河流水道变迁既繁且巨,历史地理学让我们认识到黄河下游支流支津如何受主河道变迁的影响,滳水当然也难以独善其身。安阳以南、源于太行山东麓的河流为数颇多,有的已不见于文献记载,有的虽有记载但难悉其详(如荡水,今天的汤阴河);有的今天已湮废不存,有的已从汤汤大河变为涓涓细流。滳水的前世今生或许就隐没于此亦未可知。 三、甲骨文所见商代水灾 甲骨文中有几个与水灾有关的字,卜辞中有不少贞问水灾的辞例,由此可对商代水环境有另一方面的了解。 (一)甲骨文水灾之字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