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攝命》開頭載王對伯攝的毖告: 王曰:“劼姪𠨘!亡承朕鄉,余弗造民康,余亦夐窮亡可使[1]。 其中的“亡承朕鄉”之“鄉”,整理者認為可訓為表“過去”義的“往”、“昔”,目前論及該篇的學者多從此說。如劉信芳先生將此句譯為:“往事你得記住,不能再重複這樣被動的局面……”[2]。或將“鄉”理解為“卿”,指百官,遂謂“亡承朕卿”系指“那些不肯侍奉我的百官”[3]。王對伯攝的冊命,劈頭就語焉不詳地提“往”、“昔”的事,形同“連續劇”,殊覺怪異;至於“亡承朕卿”的讀法,學者謂“‘亡承朕’是修飾‘卿’的”[4],這樣“亡承朕卿”就是偏正詞組,以“卿”為正,但後面卻沒有謂語,而下文“余弗造……”云云顯然是另一句,如此,“亡承朕卿”的讀法其實于文法乖違,更難信從。實際上,類似“亡承”這樣的辭例,此前是出現過的,宋人著錄的師詢簋有如下的話: “王曰:師詢,哀哉,今日天疾畏降喪,【】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汝純恤周邦,綏立余小子,載乃事。”(集成4342) 其中明云“亡承”,與《攝命》篇同。至於“亡承”的賓語,一則曰“朕鄉”,一則曰“先王”,似乎渺不相關。但請注意,師詢簋“亡承于先王”下面是“鄉汝伋純恤周邦”一句,其首恰是“鄉”字。不過,師詢簋此處的斷句,前人可以說幾無例外地都是以“鄉”屬下句,即“鄉汝伋純恤周邦”,其中之“鄉”也多讀為有“過去”義的“向”,與整理者對《攝命》“朕鄉”的理解相同。我們認為,參考《攝命》篇,師詢簋此處當斷作“【】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汝純恤周邦,綏立余小子”。然則,《攝命》的“朕鄉”與師詢簋的“先王鄉”該作何解呢?我們認為,這兩處“鄉”都不當理解為表“過去”義的“往”、“昔”,而實當理解為鄉祭、鄉祀之“鄉”。這種用法,文獻及銅器銘文習見,如所謂“用鄉用孝”“用鄉孝于祖考”云云。而且,有時甚至“鄉”“祀”並舉,如“用祀用鄉”(冶仲考父壺 集成9708),“鄉祀先王”(中山王厝壺 集成9734)。另外,文獻及彝銘中“鄉”與“享”還每多混用,例不煩舉,且文獻中亦時見“享”“祀”連言者,如“春秋匪懈,享祀不忒”(《詩·魯頌·閟宮》)、“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左傳·僖公五年》)、“恭潔享祀”(《清華簡·芮良夫毖》),均是其例。《攝命》和《師詢簋》兩處“亡承”的賓語如果讀為“朕鄉”和“先王鄉”,而“鄉”又可以理解為祭祀,那麼文獻中是否有“祀”之可“承”的辭例呢?回答也是肯定的。試看下面的例子: 龍旂承祀,六轡耳耳。(《詩·魯頌·閟宮》) 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左傳·文公十五年》) 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禮記·中庸》) 另外,《詩·商頌·玄鳥》云:“龍旂十乘,大糦是承”,“糦”或作“饎”,《說文》云“酒食也”,實為奉祭所用,故《釋文》引《韓詩》云“大糦,大祭也”,然則,“大糦是承”又是“承祀”的組合。又,中山王墓所出之壺銘文曰“寅祇承祀”(集成9734)[5],其中之“承”,《集成》原釋“烝”,實亦當釋為“承”[6],然則“寅祇承祀”,可知同樣又是“承祀”的搭配。 進而論之,在“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背景下,鄉(享)祀每與國家政權相關,能否“鄉(享)”是政權存在與否或者說王者是否在位的表徵。《尚書》篇目中與政權關涉的“享”字習見。如《無逸》篇就說到商之中宗、高宗、祖甲,周之文王等人能夠“享國”多少年,《呂刑》也說“惟呂命王享國百年”,“享國”之義均指能夠擁有政權從而繼續其鄉(享)祀。類似用法,亦見乖伯簋(集成4331):“我亦弗深享邦”,“享邦”與“享國”義同。至於“鄉(享)”與在位相關,可舉大盂鼎王對盂的訓誥:“今余唯命汝盂……敏朝夕入諫,享奔走,畏天威”。所謂“享奔走”(麥方尊“享旋走令”與此義近),可參《尚書·多士》的“亦惟爾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遜”之“服奔走”,“服”與“享”顯然同義。依《詩·大雅·蕩》“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服”、“位”對舉,故知“享”亦有“位”義[7]。王之能“鄉(享)”,即謂王之有“位”,這仍然與國家政權相關。另外,《左傳·昭公七年》孔成子以《周易》筮占,所謂“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也是占問“元”這個人能否即位為君,擁有國家政權。更值得注意的是,《尚書·康誥》云:“惟命不于常,汝念哉!無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聽,用康乂民”,所謂“無我殄享”,學者謂即“無殄我享”[8],良是。此語如果直譯,即謂不要殄滅我們享祀的權力,其實即不要殄滅我們的政權之義。《康誥》云“我享”,《攝命》曰“朕鄉”,辭例可謂整齊一致。《尚書》篇目中,“享”字表國家政權,有時還以較委婉方式,如: “公無困哉!我惟無斁其康事,公勿替,刑四方,其世享[9]。”——《洛誥》 “今至於爾辟,弗克以爾多方享天之命……爾曷不夾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多方》 《洛誥》的所謂“世享”,其實即世世“享國”之義,《多方》的“享天之命”實即“受天之命”,依然指擁有政權。 有鑒上述,我們認為《攝命》的“亡承朕享”,其實即周王語帶憂患地訓誥伯攝,說他無以承受社稷之重任(“無以承受”類乎《左傳·成公二年》“攝官承乏”之“乏”)。為何無以承受呢?下文云“余弗造民康,余亦夐窮亡可使”,或“弗”或“亡”,都是負面情況,顯然就是解釋具體的原因。因此,“鄉”訓為“鄉祭”或“鄉祀”之“鄉”,我們認為要比理解為表“過去”義的“往”、“昔”順適得多。准此,我們認為《攝命》此處當斷讀、標點如下:“劼姪𠨘!亡承朕鄉:余弗造民康,余亦夐窮亡可使”。再來看師詢簋的文例。師詢簋的“今日天疾畏降喪,【】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儘管“德”前一字迄無確釋,但所謂“不克乂”以及前面的“天疾畏降喪”都說明這是負面或嚴峻的形勢,因此下文說“故亡承于先王鄉”邏輯上也非常明順:無以承繼先王之鄉。此處的“先王鄉”,既可以指國家政權言,即先王所“鄉(享)”,或先王傳下的政權,此與《攝命》的“朕享”同義;當然,由於“鄉”有“祀”義,此處的“先王鄉”也可以理解為“鄉先王”,即祭祀先王。如前所言,由於祭祀之權是王朝存在的重要表徵,不能繼續服事于先王之鄉祀,即“亡承于先王鄉”,這仍然是對政權命運的一種深沉憂患。與此相近的辭例,還可舉中山王厝壺銘文,其中批評燕王噲禪讓子之之舉是“以內絕召公之業,乏其先王之祭祀”,“乏其先王之祭祀”與“亡承于先王鄉”可以說驚人一致。總之,《攝命》的“亡承朕鄉”,師詢簋的“亡承于先王鄉”甚至《康誥》的“無我殄享”,都是語帶憂患的話,簡直就是彼時的成語。我們還可以把此三處文例所在上下文放在一起比較,以見其語言環境以及語氣之相類: “王曰:‘劼姪𠨘!亡承朕鄉,余弗造民康,余亦夐窮亡可使’”(《攝命》) “王曰:‘師詢,哀哉,今日天疾畏降喪,【】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師詢簋) “王曰:‘嗚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無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聽,用康乂民’”(《康誥》) 三處都是以“王曰”起首,也都是直呼被訓誥者之名:“攝”、“師詢”、“小子封” [10];還都提到了負面或嚴峻的情況如“余弗造民康,余亦夐窮亡可使”、“今日天疾畏降喪,【】德不克乂”、“惟命不于常”等等。整體上,三處都體現出濃濃的憂患意識。因此,其中的“亡承朕鄉”、“亡承於先亡鄉”、“無我殄享”,顯然應該作參照理解。 其實,除了師詢簋的“亡承”與《攝命》直接對應外,《尚書》中還時見“靈承”或 “丕承”或“丕靈承”,它們與“亡承”也屬近似語例:只不過“亡承”表否定,而“靈承”或“丕承”或“丕靈承”表肯定罷了(“靈”有“善”義,而“丕”有“大”義[11])。如《尚書·多方》云:“因甲於內亂,不克靈承於旅”、“惟我周王靈承於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尚書·君奭》云:“公曰:‘……乃悉命汝,作汝民極,曰:‘汝明勖偶王,在亶乘茲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再如《尚書·多士》云:“爾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靈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於帝”,對於上述文例中的“承”,于省吾先生曾謂:“承、受連文,承亦受也”,並引《厚子壺》“承受純德”為證,謂“靈承”語例為自下奉上之詞[12],可信。我們覺得《攝命》、師詢簋的“亡承”之“承”,亦應作如是觀。至於“承”的賓語,《多士》云“帝事”,甚至說“告敕於帝”,仍然與前述鄉(享)祀同義。《君奭》說“文王德丕承”,其實即“丕承文王德”,或者說“丕承先王德”。這可不是具體的“德”,因為下文說“無疆之恤”,此與《大誥》的“嗣無疆大曆服”,辭例極近,而“服”可訓“官”、“事”,故所謂“文王德丕承”,仍然是就國家政權言,《君奭》前文還提到“在亶乘茲大命”,“大命”云云,顯指承繼文王所受天命,尤可證。至於《多方》的“旅”,于省吾先生謂:“……‘旅’,謂嘉休也。……‘不克靈承於旅’者,不克善受於嘉休也”[13]。此處的“嘉休”,仍然應該指上天所賜之休命(觀其下文云“惟典神天”可知),故此也是就王朝之運命或國家政權言。此外,清華簡《皇門》云:“王用能奄有四鄰,遠土丕承”,“遠土丕承”即“丕承遠土”,參照“奄有四鄰”,這顯然是說擁有“遠土”,依然隱有政權義。總之,我們認為《尚書》等文獻中的“靈承”、“丕承”、“丕靈承”雖是就正面事情言,但所“承”之事或為鄉(享)祀,或為政權之運命,實與《攝命》、師詢簋的“亡承”相同,故亦可與“亡承”辭例比觀。 如上所言,我們對《攝命》“亡承朕鄉”的解讀,關鍵的證據就是師詢簋銘文,而我們對此銘文相關文句的斷讀又與傳統有異,因此在上下文的理解上自然與舊說亦有不同。茲亦稍加說明。 “王曰:‘師詢,哀哉,今日天疾畏降喪,【】德不克乂,故亡承于先王鄉。汝純恤周邦,綏立余小子,載乃事’。”(師詢簋) 傳統上,由於將“鄉”屬下讀,理解為有“過去”義的“向”,因此謂“鄉汝純恤周邦”,把“”理解為連詞,這樣“汝純”往往理解為“汝”和“純”,就是兩個人,實為不辭。現在,“亡承于先王鄉”的斷讀及理解既如上述,則“汝純恤周邦,綏立餘小子,載乃事”句就顯然只有一個主語“汝”,即師詢。這樣才符合冊命師詢的大背景,如按舊說理解為兩個人,就不好解釋了。既然“”字非連詞,那此字該作何解?郭沫若認為可參毛公鼎之“司余小子弗”,可訓為“汲汲”,勤勉也。馬承源說同[14]。但“汲純”的用法典籍未見,倒是《君奭》有云:“天維純佑命”、“亦維純佑秉德”,兩見“純佑”一詞。“純”,可訓為大,“純佑”即大佑也。因此我們懷疑師詢簋的“純”或當與“純佑”有關。查師詢簋開頭王追溯詢祖先功業云:“亦則()汝乃聖祖考,佑先王”,“”字學者或依上下文辭例釋為“差”,讀為“左(佐)”,如此“佐佑”實即輔佑,我們認為可信。“純”之“”,字形作“”,右旁與“”甚近[15],故“純”或當釋為“佐純”。較之《君奭》的“純佑”,“佑”即“佐”也,如此,則“佐純”與“純佑”辭例極近。“汝佐純恤周邦”,即要求師詢大力輔佑周邦。這樣一來,師詢簋銘文這幾句明顯可分為兩部分:“亡承于先王鄉”以上,顯然是在講嚴峻的形勢,所謂“大廈之將傾”;“汝佐純恤周邦”以下,則是對師詢的期許和告誡:讓他“恤周邦”,安定自己(“綏”可訓為“安”),開始新的職事(“載”可訓“始”)。順便說一句,師詢簋的“載乃事”,與《攝命》王對攝說的“肇使汝”語義相同,“肇”同樣有“始”義。《攝命》是周王對伯攝的冊命,經此冊命,伯攝就開始新的仕途生涯,這一點也和師詢簋所說師詢的境遇相同。更可注意者,師詢簋也是將敘述性的冊命規程置於文末,這一點也與《攝命》一致(整理者已指出),看來兩篇文獻之間的關聯實值得深究。 補記:小文草成後,注意到武漢大學“簡帛網”之“簡帛論壇”關於《攝命》的討論,第52樓有網友“易泉”先生云:“簡1“亡承朕鄉 ”,疑讀作“無承朕享”,與《書·康誥》“無我殄享”為相似表述”,與鄙說同,特此志之。 [1] “夐”,整理者原釋“曼”,此取鄔可晶之釋,讀為“惸”,參鄔可晶:《試釋清華簡〈攝命〉的“敻”字》,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24 [2] 劉信芳《清華藏竹書<攝命>章句(一)》,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72。 [3] “鄉”解為“卿”本許文獻之說,王寧從之。 [4] 王寧《清華簡<攝命>讀札》,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43。 [5] 此條承蕭旭兄提示,謹致謝忱。 [6] 可參張政烺《張政烺文史論集》,中華書局2004年,第510頁。 [7] 參見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全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22頁。 [8]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中華書局2005年,第1355頁。 [9] “其世享”斷句從陳劍,參其《清華簡與<尚書>字詞合證零札》,《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李學勤先生八十壽誕紀念文集》,中西書局2016年,第211頁。陳氏參酌出土文獻,認為《洛誥》此處“公無困哉我”有訛誤,本當作“公,汝念哉”,亦屬可信。 [10] “姪”整理者讀為“侄”,石小力先生參考清華簡《說命》辭例,認為“劼姪𠨘”三字為同義連用,我們認為可信。石說見《清華簡第八輯字詞補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網站2018年11月17日;又《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紀念會論文集》,清華大學2018年11月17—18日,第298頁。 [11] 《周頌·清廟》云:“不顯不承”,實即“丕顯丕承”;清華簡《周公之琴舞》云:“允丕承丕顯”,均屬“丕承”辭例。又,或解“丕”為語詞,無義。 [12]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第1621頁。 [13] 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第1621頁。 [14] 諸說可參周寶宏《西周師詢簋銘文匯釋》,《中國文字研究》第6輯,廣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6頁。下引諸家之說均見該文。 [15] 此銘由於出自宋人摹寫,字形不規範處,容或有之。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月2日16:2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