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遗保护中学者的质疑和支持 政府是非遗保护的主体,民众(包括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重要部分,学者是非遗保护的第三种力量。学者所处位置决定了他们的观点更加中立、头脑更加清晰,有时作为非遗项目背后的专家,他们能够最先发现非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批评和建议的声音。乔晓光在《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中认为中国虽是非遗资源大国,但是现在的非遗保护现状不容乐观:非遗消失迅速,社会对非遗认识不足,传承渠道不畅,政府缺少对非遗价值评估,民俗旅游对民间艺术遗产破坏严重造成非遗传承出现困难。《云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方法》总结出云南地区非遗保护出现的问题:第一是对非遗认识不深入全面,第二是各级非遗保护机构未建成,第三是非遗传承人断代、年轻传承人选拔、资助、培养未很好解决,第四是普查不够深入,开发利用不科学,第五是法律不健全,第六是保护经费投入不足,第七是理论滞于实践,学术机构和研究人员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把根留住: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列思考》认为非遗保护问题严峻主要原因有:建设性破坏;现代生活改变;老艺人不断谢世;珍贵实物与资料流失;开发不当。《都市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从文化生态的角度指出非遗在当代的社会生活中仍存在着意义,但在具体非遗保护中却出现重视都市,忽视乡村的迹象。 如何保护非遗,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的探讨被很多已出版的非遗著作所提及,一些学者认为将非遗纳入到文化产业开发之中,可以实现非遗保护的自我造血。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本土经验》以非遗保护和发展为主线,认为将非遗纳入旅游业的发展中,可以让一些即将失传或中断的非遗得以保留和恢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认为非遗保护分工不明,单纯依靠国家很难完成保护,可以依靠市场,但要规范非遗产业化保护模式,建立评估体系、市场准入制度和加强法律建设等。《东阿阿胶制作技艺产业化研究: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从产业化视角出发,认为“产业化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方式和手段,保护和传承工作顺利进行是产业化主要目的。”面对产业化的危机,一些学者也看到了其中的不利一面,提出对非遗的利用要有所规范和限制。向云驹《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看到了非遗种类众多,产业化也不能等同于市场化、工业化,产业化只是非遗保护的一个手段,但不是万能手段,并不是所有非遗都适用。陈华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与政府的共同舞台》一书中认为生产性保护是从非遗所具有的活态性和生产性出发而提出的,但生产性保护中避免过度开发出现商业化、产业化和旅游化。 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在学者中已经产生,但是具体的、科学的保护实践仍在探索之中。《把根留住: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列思考》的作者从自己多年的非遗保护工作经历出发,针对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十大措施:采录保护、立项保护、传承人保护、展示性保护、民俗馆保护、生态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科研性保护、制度化保护、全民保护。向云驹在《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提出保护非遗的措施有抢救古村落、抢救传承人、出版非遗著作,这些措施深刻的反映了作者“非遗已经濒危,抢救刻不容缓”的保护意识,这也是学者文化自觉的表现。苑利、顾军认为中国非遗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保护理念问题,所以在他们写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中明确提出,正确的非遗保护理念在基层非遗保护人员中有重要的作用。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有其保护的特殊性,《守承文化之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特殊性研究》对这一特殊性进行学术解剖,认为非遗保护是一个复杂多变的活态保护,因为非遗包罗万象,同一非遗项目因生存状态和地域不同也存在差异,所以不能以单一的普遍化、标准化的方式介入保护。所以,也有很多学者也提出了整体性保护的设想,如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最早定义了整体性保护的概念,认为“要保护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也包括传承和生态环境。”当然,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传承人研究理应成为当前非遗研究的重点,刘锡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中给予非遗传承人关注,他在书中强调非遗传承的重要性,认为“非遗进化是靠传承而延续”,过去重视非遗项目申报,忽略对传承人的保护,在今后的非遗保护中应注重对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传承人口述史调查是展开非遗传承研究的第一步,近期出版一些关于传承人口述史调查的著作,如《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面人汤面塑·汤夙国》《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档案集萃》《年画世家:年画传承人邰立平口述史》《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等,这些著作的出版对于记录存档非遗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仍缺少一本有深度的传承人研究专著。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也进入了创意时代和数字时代,一些学者结合时代特点,为研究非遗创造新的视点。《文化创意和非遗保护》是马知遥从文化创意角度研究非遗的成果,他认为文化创意和非遗保护并不是一个流行词和热点词的简单相会。作者通过对中国四大民间传说、麒麟文化、桃文化的学术研究以及华北布老虎的民俗田野调查说明:文化创意与非遗保护的结合,更主要的是将创意理论运用到非遗保护的思路、手段以及抢救后的宣传和推广上,而当创意思维一旦运用到了具体的非遗生产上,对非遗进行再创造,则对于非遗本身是一种灾难。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延伸至日常生活生产的每一角落,数字技术引入非遗保护是一种适应时代的要求,2015年提出“互联网+”概念,必定让非遗数字化保护成为一种新课题。所谓的非遗数字化保护是指在具体的非遗保护中建立一个包含着采集、处理、传播、共享的整体综合的系统,其最终目标是建立非遗数字化博物馆,通过联网实现非遗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目前已出版的关于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理论著作有《民族文化遗产数字化》《数字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路向》《非物质文化遗数字化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研究:以剪纸艺术为例》。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研究:以剪纸艺术为例》首次在非遗保护理论层面提出“信息视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数字化理论”。《非物质文化遗数字化研究》则分析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进行非遗科学管理和非遗数据库建设的必要性,首次提出非遗项目分类的“双层四分法”。 结语 自非遗保护成为文化热点以来,对非遗研究成为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焦点,有关非遗著作如雨后春笋,蓬勃而发,目前出版的非遗著作可分为学术类和非学术类。非学术类集中于两个方面,以非遗保护主体———各级非遗保护部门出版的非遗保护成果展示和学术团体或个人出版的科普性的非遗介绍。学术类著作涉及范围广泛,主要涉及非遗学理探究、非遗现状、非遗保护措施研究,其中也有学者运用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的方法对某一非遗项目的专题深度剖析。十几年非遗研究呈现出从宏观到微观的趋势,很多学者也在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努力。从目前出版的非遗著作的数量和质量来看,国家层面和专家学者的非遗著述比较系统而完善,地方非遗保护部门出版著作多停留在科学普及阶段,这说明自上而下推动的非遗保护的文化自觉正在形成。 理论层面的非遗保护体系已经建成,学界对非遗概念演变发展、非遗价值和特性、非遗知识的本土化对接已经完成,但在学术研究上仍缺少具体实用的应用理论,更缺少针对非遗传承人的有深度研究专著。未来对于非遗保护的研究焦点应尽快从宏观理论转向微观实践上,由对物的研究转向对人的研究,由对形式的研究转向对文化内核的研究上。作为非遗研究学者,也是非遗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在学科建设上做出贡献外,也应担负起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敢于发现和批评在非遗保护和利用中发生的问题,通过呼吁、行动和写作唤醒更多人的文化自觉。 (本文刊载于《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18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