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越公其事》篇研究述论 张羽 王月娇 安徽大学文学院 摘要:清华简《越公其事》问世以来,学术界研究热烈,在整理工作、古文字释读研究以及文学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于文学价值的探讨相对薄弱,有待深入。 关键词:清华简 《越公其事》 整理工作 文字释读 文本性质 文学价值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群雄迭起。在《春秋》、《国语》、《史记》、《吴越春秋》等传世文献的记载下,吴越争霸的历史故事广为流传,影响深远。2017年4月出版的《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中,发布了一篇以“勾践灭吴”为主题的出土文献,整理者据篇尾题之为《越公其事》。全篇共七十五支竹简,经释读共有十一章(有分章符号),同传世文献的记载相比,内容性质相似,皆属于记录勾践灭吴故事的“语”类文献,并且首尾部分几乎雷同,可能有共同的史料来源。 自《越公其事》发布一年以来,学术界已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截至目前,相关论文已有十余篇,而在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简帛)、复旦大学出土文献和古文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复旦)等网站上也发布了大量以此为论题的讨论帖,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理工作与篇章结构 整理者马楠指出《越公其事》在整理过程中发生失误,混入一支本属于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的竹简,由程薇老师发现,应予剔除;[1]王辉指出位于篇尾的“越公其事”四字与前文连读,无间隔,称勾践为“越公”的语用习惯以及《国语·越语上》中可与之对应的“越公其次也”也可辅证此四字为吴王所言,应属正文,不宜拟为篇题(本项目为征引方便,仍从原题);[2]陈剑认为整理过后的简36可拆分为两段,而简18应当插入简36上半段与简34之间;[3]王宁对于简46—48的简文进行了修订更改;[4]劳晓森则对《越公其事》简七末尾的残字进行了补释。[5]罗云君将《越公其事》和《国语》、《左传》、《史记》进行综合对比,以《越公其事》中的两个核心内容:大夫种向吴王求成和越王勾践实行“五政”富国强兵为出发点,探究传世文献中记载的差异,指出《越公其事》的原始文本与传世文献并非同一系统,可能出自越国的国史系统,随着越国的式微,战国时以虏器的形式流入楚国,为楚人修改、传抄和流传,并根据这一流传途径,说明“《越公其事》則成书于公元前 333 年之后的一两年,也即公元前 332 年左右。”[6] 二、古文字释读与研究 古文字释读研究方面,关于字句释读的研究成果最为丰硕,如赵平安认为《越公其事》简5—8中的“继”应理解为“继燎”,整理报告中“”读作“纂”或“缵”的说法是错误的,原形字“”从艸寮声应通“燎”。庭燎是古代早朝时燃烧着的麻秸扎成的火炬,《小雅·庭燎》为赞美周王勤政早朝之诗,“继燎”应是勤奋工作之意,在根据《东维子集》卷三十中就用作此意。[7]程浩指出《越公其事》第五章的“日䝼农事以劝勉农夫”中“䝼”字被整理报告读为“靖”并训解为治理之意并非最恰当,应当同第七章的“䝼”字相联系,与“察”联用,读为“省察”之“省”;第十章的“吴人昆奴”,整理报告中“人名”或“奴的一种”的解释都未曾见于古书,联系包山文书简中“奴”字的出现和《国语》里关于吴越争霸故事中兄弟子女被当作议和筹码的记载,此处“奴”可读作“弩”,“吴人昆奴”就是吴人之兄弟妻子。[8]范常喜利用《国语》中的对应文献考释了《越公其事》部分文句,逐字分析,认为《越公其事》第三章第15下—21号简中“㫳阂”即“踵晨昏”,有晨昏相继、以晨继昏之义,与《国语·吴语》中的“日夜相继”表意完全一致,并以此为凭借,对原文文本进行了断句、释读。[9] 翁倩对“(寡)人不忍武砺(励)兵甲之鬼(威)”及“天赐中(忠)于吴”两句进行字词释读和文义梳理,集合这番对话发生的历史情境、外交辞令的特点,提出《越公其事》第一章之“砺”读为“励”,意为勤勉,而“中”应该读作“衷”,释为善。[10]胡敕瑞提出《越公其事》简17的“徒遽”之“遽”为其本意“传车”的一种借代用法,表示乘坐车马的使者,非同整理者所言与其后的“趣”同义连用,而是与其前的“徒”构成近义连用;简32-33的“足见”应当属下读,与上文“亓见”相承;简53-54的“赏㝅”读为“赏购”;并通过简48-49的“波往”一词探讨作为奔跑意义的“波”的词源。[11]郭洗凡在学界研究的基础上上,收集可见的研究成果,排入原简字形,附属释文和各家观点,并给出评判、加以补充,对其中文字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提出《越公其事》具有明显的楚系风格,形体多样且保留了一定古体特征,对于研究战国时期楚国演变规律具有重要作用,[12]石小力的研究同样涉及了几乎所有的有争议字词,[13]他的另一篇论文则说明通过《越公其事》和《国语》的异文比较,可以解决两者文本研究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利用《越公其事》校读今本《国语》,可证明《国语》中“挟经秉枹”之“经”为假借字,同简本“弪”皆表示某一种兵器,而非韦昭注中的“兵书”之意;“昔不谷先委制于越君,君告孤请成,男女服从”的“委质”为“秉利”之形近讹字;“寡人其达王于甬勾东”和“吾请达王甬勾东,吾与君为二君乎”的“达”为“将”作“”时的讹变;“男女服为臣御”当点断为“男女服,为臣御”,意为“国中男女都去服事,作大王的仆御”。或者“为臣御”三字原是“服”字的注语,后来误入正文;“越君其次也”应与简本“越公其事”对应,“次”和“事”对应,皆读作“使”,意为“越王你驱使我吧”,为夫差之语。反之根据《国语》考释《越公其事》,石小力则提出简本中“疋战疋北”即今本《国语》之“三战三北”的观点。[14]除此之外,程燕、季寥、魏栋、罗小华、孙合肥、胡敕瑞、刘刚、林少平、陈伟、蔡一峰、刘钊、冯胜君、王磊、黔之菜、许文献、萧旭、侯瑞华、葛希谷、滕勝霖、翁倩等人的网贴在这一方面也有所讨论。[15] 在探究简本异文的发生原因方面,魏栋在解释不同文献中记载越王勾践困栖会稽兵力时出现的“八千”“五千”异文现象时,认为单从古字字形上看,“五”之省体和“八”字别体有混讹可能[16]。 利用本篇文字校定其它文献疑难方面,吴祺指出《越公其事》简21的“冒”之“”应从门豕声,读为“抵”,有防御之意;简26的“复吴”之“复”不可单独表达复仇之意,而更应当读为“覆”,表示倾败颠覆,更通过《越公其事》简75“孤余”这样的同位语结构,认为清华简六《管仲》简29—30中的“不㝅余”为两个第一人称构成的同位语结构,是为齐桓公自称,而不可拆开,由此指正简29—30之间文理顺畅,未有缺失。[17]石小力利用《越公其事》中“兹”的用法,分析确认传世古书和出土文献中旧时难以解释的一些“兹”字应该用作为“使”,为以后我们阅读古书和解读新的简帛文献提供了新的用字方法。[18]王宁提出《越公其事》简74的字非整理者所扩读的“役”字,由此对甲骨文中被释为“役”字的两字进行探讨,最终回到简文,总结其字的字形与甲骨文“疾渐”之“渐”形同,应当释为“渐”而读作“斩”;[19]张惟捷、陈剑等人在网帖中皆使用了《越公其事》中的字形写法作为辅证。[20] 三、文学研究 李守奎首先将《越公其事》同《系年》对比,指出《越公其事》内容上使用了大量对话,叙述“五政”依照逻辑顺序内容详实,语言上文辞华丽,双音节词丰富,属于语类文献。其次将《越公其事》与传世文献在夫差讲和原因、勾践灭吴过程、“鸡父”形象的再现等方面进行比较,提出“语类文献大都是经过传闻、改造的故事, 是个人对历史的理解, 或者是为了表达某种观点的带有倾向性的说辞, 这些基本上类同大众之语, 与形成于史官之手的春秋类文献有很大不同”的观点,并认为这类文献“故事性”胜于“记录性”,思想活跃、内容丰富,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21]同时李守奎还结合《越公其事》专门研究了“鸡父”和历史上“鸡父之战”的关系,考证在传世文献中被遗漏的“鸡父”形象,认为他是伍员之弟,在在吴王僚与阖闾时期功劳卓越,于吴人围困州来战役、辅佐阖闾伐楚入郢战役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英年早逝,事迹多叠加在伍子胥身上,史书中不载其人;[22]魏栋则针对《越公其事》和其他传世文献之间对于越王勾践困栖会稽之时兵力描述的不同,阐述了“语类文献的记事就有故事化的特点”,认为故事口耳相传的流传方式往往导致内容上的失真变异,这种“口头性”和“变动性”使之不可避免地同史实拉开距离;[23]熊贤品认为《越公其事》在越国求和使者、吴国主和者、越王受辱情节、越国图强之策、越国灭吴过程的记载上都与传世文献有所不同,在情节上突出君主淡化臣子,而一些情节的缺失则符合故事演变的规律,内容上具有选编色彩,性质上更近于文学作品;[24]罗云君则总结《越公其事》是“有历史化倾向的语类文献,重在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发挥其垂询后世的作用。”[25]范常喜通联合《越公其事》中吴王夫差对于求成的回复和《国语》中晋吴争黄长池之会时吴王夫差对晋大夫董褐的回复,指出东周时期外交辞令的含蓄与委婉的特点。并借助外交辞令“铿锵有力”的节奏为《越公其事》部分句子进行句读。[26]翁倩则根据文种求和时既表明诚意又言明利害,达到刚柔并济效果的行成之辞,指出外交辞令语气冠冕堂皇,内容虚实不定的特点。并且以此为根据之一分析句义。[27]这两位学者的观点,对于理解我国古代外交辞令的内容与形式都很有参考价值。 四、小结 综上所述,目前清华简《越公其事》的研究,在整理工作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文字释读与研究也有所成果,为我们后续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因为清华简《越公其事》属于新近发布的出土文献,文学研究还未得到充分展开,涉及论文仅有五篇,在主旨倾向、叙述详略、人物形象、辞藻风格等方面都还缺乏深入研究,这些都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說明:本文首發于《长江丛刊》2018年32期 [1] 马楠:《关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的一则说明》,《出土文献》2016年第2期。 [2] 王辉:《说“越公其事”非篇题及其释读》,《出土文献》2017年第2期。 [3] 陈剑:《〈越公其事〉残简18的位置及相关的简序调整问题》,复旦2017年5月14日帖。 [4] 王宁:《清华简七〈越公其事〉读札一則》,简帛2017年5月22日帖。 [5] 劳晓森:《清华简〈越公其事〉残字补释一則》,复旦2017年5月1日帖。 [6] 罗云君:《清华简〈越公其事〉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 [7] 赵平安:《清华简第七辑字词补释五则》,《出土文献》2017年第1期。 [8] 程浩:《清华简第七辑整理报告拾遗》,《出土文献》2017年第1期。 [9] 范常喜:《清华简〈越公其事〉与〈国语〉外交辞令对读札记一则》,《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 [10] 翁倩:《清华简〈越公其事〉篇研读札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 [11] 胡敕瑞:《〈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越公其事〉札记》,《出土文献》2018年第1期。 [12] 郭洗凡:《清华简越公其事〉集释》,安徽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 [13] 石小力:《清华简第七册字词释读札记》,《出土文献》2017年第2期。 [14] 石小力:《清华简〈越公其事〉与〈国语〉合证》,《文献》2018年第3期。 [15] 程燕:《清华七札记三则》,简帛2017年4月26日帖;季寥:《清华简〈越公其事〉“尞(上从艸)”字臆解》,简帛2017年4月24日帖;魏栋:《清华简〈越公其事〉“夷吁蛮吴”及相关问题试析》,复旦2017年4月24日帖;罗小华:《清华简〈越公其事〉简3“挾弳秉㯱”臆说》,简帛2017年4月25日帖;孙合肥:《清华七〈越公其事〉札记二则》,简帛2017年4月26日帖;《清华七〈越公其事〉札记一则》,简帛2017年4月25日帖;胡敕瑞:《“太甬”“大同”究竟是谁?》,复旦2017年4月26日帖;刘刚:《试说〈清华柒·越公其事〉中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