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奇汇总讲论古史《汉书》旧稿,编而成书,以《何草不黄——〈汉书〉断章解义》为名,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何草不黄”出自《诗经》,原义为倾吐旧时征夫于途之劳苦,叹息青草业已枯黄,徭役尚无终期;作者转借其意,用以表达旧事矣之匆匆,并赋其枯草待春的希望。 全书除首章概述《汉书》作成来由外,其余四章从帝、官、士(可细分为儒士与侠士)、民4个角度剖析了当时社会阶层的诸多现象。首章用记忆、回忆、追忆3个词总结刘邦早年事迹、汉武帝与李夫人的关系轮廓,点明了古代史书记载与真实史实间的出入是一种常态。因为无论是记忆、回忆还是追忆,均会在不同程度上因主观意愿而与历史真实偏离。史书与史实之所以发生出入,是因为在传统史学家笔下,具体史实并非是第一位,也实难考究,而彼时彼刻因客观环境需要编纂出的史书,才是建构王朝社会的重要工具。由此,作者慨叹道,在现实的、活生生的人(今人)面前,历史事实是苍白无力的,而叙述中的“事实”却是光彩鲜艳的。 在讲述皇帝的第二章节,作者指明古时对于皇帝这一万人之上的角色,人们的关注度和给予的附加值更高。故而,史书于此着墨最多,形成的影响也最为深远。书中撷取“天人三策”“轮台之诏”“王莽称制”三事的具体内容,无一例外有后来者人为造作的痕迹,盖因天子本是“受命之王”“继体之身”,行为举止关乎国家社稷;于是,史书编纂者出于各种原因来完善细节和整齐架构自是不足为奇。 “汉家自有制度,本霸王道杂之。”汉宣帝一语道出汉时治制的二元性,亦即第三章所谓“酷吏与循吏——霸王道的治理实践”。这一章从武帝时酷吏张汤的传记入手,将其与循吏对比,探讨“化治”与“法治”的优劣。从后人对其“霸王道”之别的解读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时代的演进,对于同一概念的释义已然有所不同,后人以为的周天子与春秋五霸的王霸区别,已经不再是时人论说的德治法治之辨。 如果说酷吏与循吏背后所昭示的霸王道是一组对立统一的概念,并向来被汉帝国遵从的话,那么第四章所言儒士与侠士,则完全体现帝国在大一统之后对不同士行的相反态度。专家认为,侠士作为从社会秩序中游离出去的人,无论如何,总是一股离心的力量,因此,帝国大一统后对其的态度与对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儒士迥然有异。考诸史书对这一实际情形记录的不同,可从中看出政治生态的起落对史书记载的浸染。汉代大一统不能容忍侠士这一游离阶层的存在。故而《史记》《汉书》因作成时间的不同,对其产生的认知差异可想而见。考诸二书《游侠列传》,前者认为“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基本持肯定立场;后者论以“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则完全是一种批评的态度。盖因公元前90年和公元后90年,中国作家和思想家所处环境已有大幅度变化,关键在于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古时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祀戎背后的礼乐征伐,一向是“自天子出”。下民的存在常为史家所忽视,即便如陈涉等人被载入史书,也并非是作为独立意义上的个体被记录在册。《汉书》中关于“编户齐民”的基层社会生活记录很少,至于具体的基层社会生活研究,则大部分基于后世考古工作者所发掘出的文物简牍。譬如《先令券书》《中服共侍约》。如前文所言,如果说关于皇帝、官吏、士人的史书记载掺杂着刻意,那么对于“编户齐民”的基层民众则是理念上的无意忽略。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