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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换宇:“保浙会”若干史实考辨

http://www.newdu.com 2019-04-16 爱思想 杨换宇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保浙会是戊戌时期的一个重要学会,是由陈虬等在京参加会试的浙江举子倡议设立,但由于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鋆的弹劾及浙江举子孙灏的攻诘,被迫解散。以往学者普遍认为保浙会为保国会的分会,系在康有为的影响下创办。事实上,保浙会的创办一方面是由于江浙地方绅商的鼓动,另一方面与陈虬的维新变法主张密切相关。保浙会名称虽与保国会相似,却并无隶属关系,且与保国会在内容与主张方面有较大差异。进而言之,陈虬等江浙地方士绅的变法维新主张与康、梁一派并不相同。
    关 键 词:戊戌时期  保浙会  保国会  陈虬  the Reform Movement of 1898  the Pao-zhe hui  the Pao-kuo hui  Chen Qiu
    戊戌时期,学会勃兴,以康有为组建北京强学会为肇始,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先后在全国各地成立了六七十个学会,蔚为大观。学术界有关戊戌时期学会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①保浙会是戊戌时期的一个重要学会,但以往学者囿于史料,对保浙会了解较少,甚至有学者误认为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如著名历史学者胡珠生先生在《兴浙会和保浙会是两个团体》一文中,即主张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称其“作为保国会的主要分会,发扬了中国人民共赴国难抗击外侮的精神”。②著名戊戌变法史研究学者黄彰健先生也持类似观点:“保国会设于北京,欲各省士夫助有司治,则势需以保各省为名而设立保其省分会。其时以英国欲索舟山群岛,法国欲划滇省为势力范围,并筑滇越铁路,于是保浙会、保滇会遂继保国会之后,优先成立。”③另外,部分学者还将“保浙会”与“兴浙会”“浙学会”等相混淆,④并且在论及保浙会时,多有讹误之处。⑤那么,保浙会真的是保国会的分会吗?⑥本文在挖掘辨析史料的基础之上,试图澄清相关问题。
    一、基本时间点梳理
    戊戌年间,在京参加会试的浙江举子倡议成立保浙会,其中陈虬扮演了发起者的角色。⑦戊戌时期,陈虬赴京师参加会试,参与了康、梁维新派举办的部分活动,系后来保浙会兴起的影响因素。由于此一时期时间紧凑,事情繁多,下文将按时间顺序简要梳理陈虬在京的活动状况,以便于理解保浙会兴起的历史背景。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春,陈虬与陈黻宸、章献猷等举子赴京参加会试。其时,京师公车云集,三月初六日,麦孟华、梁启超等举子在康有为的领导下联名上书,主张联英、日以拒俄,反对租借旅顺与大连给俄国。尽管此次活动有浙江举子参加,但陈虬并未参与。三月初八日,公车入闱,开始会试考试。十六日出闱,会试考试结束。
    三月二十七日,康有为等人倡导的保国会首次开会,地点在粤东新馆,参加人数至少有127人。会上,康有为发表激烈演讲以鼓动人心,会后,通过《保国会章程》。保国会第二次集会是闰三月初一日,梁启超发表了演讲,参会者至少有91人。陈虬参加了上述两次集会。闰三月十七日,《国闻报》全文刊出了《保国会章程》,二十三日,《国闻报》以《京城保国会题名记》为题,刊登了两次出席保国会大会的人员名单,陈虬的名字均包括其中。二十四日,《国闻报》又刊出《京城保国会题名记》,刊登了“入会列名之人”,共有185人,陈虬列名其中。期间,闰三月十二日,监察御史潘庆澜上奏弹劾保国会。翌日,御史李盛铎上《党会日盛宜防流弊由》奏折,反对保国会。
    三月间,山东即墨县文庙孔子像被德人毁坏的消息传至京师,会试举子纷纷上书抗议。闰三月十六日,康门弟子麦孟华、梁启超等人领衔,向都察院递呈了有八百三十多名各省举人签名的公呈,陈虬的名字亦在内。⑧
    在此期间,陈虬受保国会影响,积极筹备成立“保浙公会”,并起草《急宜变法自强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⑨欲将该呈文送交总理衙门,请其代奏。闰三月二十七日,听闻此事的御史黄桂望上奏折参劾,要求总理衙门拒绝为其代奏,并上《浙商私借洋款纠合保浙会片》,其中,述及保浙会的缘起。后来,浙江举子孙灏写《驳保浙会奏稿》,驳诘保浙会,导致其被迫解散。⑩陈虬于四月中旬离京返浙。
    二、“保浙会”起源辨析
    关于保浙会的起源,以往学界普遍认为是受康有为成立保国会的影响,甚至认为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的确,戊戌时期,陈虬参加了两次保国会的集会,其倡议成立保浙会,应当有保国会的影响因素。然而,保浙会的真正起源却另有原因。保浙会成立的大致情形,可以通过监察御史黄桂望在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二十七日上奏折附片《浙商私借洋款纠合保浙会片》,窥见一二。为便于分析,现将附片全文摘录如下:
    保川、保滇等会起于保浙,而保浙会亦实有所缘起。去年秋,浙有高、孙二商欲以华股华商建造宁绍铁路,具呈浙抚,浙抚许之。该商即以浙抚批语私向上海公司代借洋款四百万两。浙抚知而止之。乃投盛宣怀,宣怀驳之;又复投王文韶,文韶亦驳之。盖皆知其害之大巨也。而该商之技穷,于是至京师鼓惑狂悖不经之举人陈虬,纠合下等举子出名,以为保浙会,条上三款,而铁路亦影射其中。浙之公车多不谓然。而少年喜事者有之;欲同染指者有之;或初列名而欲掣去、或既列名而本人不知者又有之。自递呈于总署,复以为总署必代递,而借总署之衔奏,必邀皇上之俯允也。于是群相夸耀,遂至滇举效之、川举效之,而其实不过浙之奸商为之作俑,欲得谕旨以压浙抚,盖犹当日挟抚批以借洋债之故智也。相应请旨饬下浙抚不准该商经理,并不准私借洋款,皆贻国家无穷之害。(11)
    此段史料明确阐述了保浙会的缘起情形,下面结合相关资料针对史料中所述史实分三个方面展开辨析:
    首先,附片中明确指出,保浙会的起源与江浙绅商怂恿鼓动有直接关系。(12)光绪二十三年秋,浙江绅商高尔伊(13)等人欲集股兴办宁绍铁路,得到浙江巡抚廖寿丰的支持。然高尔伊等人虽声称以集华股的方式修筑宁绍铁路,其实并无能力筹集足够的华股,因而不得不向英国公司借“洋债”。高尔伊等拿与英国商人福禄寿订立的借款合同,呈浙抚廖寿丰“禀请核定”,浙抚向当时负责铁路事务的盛宣怀询问此事是否合适。盛宣怀认为借款过巨,且利息太重,并且指出“高等皆喜事而非任事之人,年来赴总公司具禀者纷纷,类皆利欲薰炙,叩其中一无所有也”,(14)坚决反对高尔伊等人借洋款修筑宁绍铁路。此事遂作罢。
    戊戌年间,高尔伊等绅商至京师,因与陈虬关系交好,即怂恿陈虬成立保浙会,以兴浙江地方实务。在陈虬等起草的《急宜变法自强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中,明确支持“广开铁路以通其血脉”,“去岁浙中绅士已贷款四百万,先筑宁、绍二处铁路,禀商浙抚,将次开办,他处应办之路亦宜分道兴筑,期与矿务相表里”。(15)奏稿中提出“保浙”的三项举措,其中第三项即“兴矿务以裕利源”,主张开采浙矿,且在华股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借洋款,“一邑之力不足,继以旁邑,华股之力不足,继而洋债,人期合力,事期必成”。(16)而在陈虬以往的维新主张中,并未论及开矿之事,此处大力提倡开采浙矿,极可能是受高尔伊等人的影响。是年夏,高尔伊等人还上书朝廷,要求设立浙东宝昌公司,开采衢州、温州、严州与处州四处煤铁等矿产。因缺乏本金,准备向意大利惠工公司沙标纳贷款银五百万两,订立合同,并且欲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终被朝廷拒绝。(17)陈虬曾专门为其奔走此事。(18)这也与附片中所奏相互印证,表明陈虬等人兴办保浙会,受到了高尔伊等浙江地方绅商的鼓动与怂恿。
    其次,陈虬主张通过振兴地方实务开展变法维新,而保浙会的源起,其潜在意图即在借“谕旨以压浙抚”,以利兴办地方实务。陈虬等人在奏稿开篇即提出:“奏为外衅迭至,内患交乘,祸烈机危,急宜变法自强,通筹分办,力保大局,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请代奏,谕饬各直省遵行事”,并指出“为今大计,宜大假民权,许其联集干事绅富,通筹全省富强之计,分门办理;呈请督抚专折奏闻,一俟得旨允行,通饬地方官,一例保护”,最后称“如蒙采及刍言,通饬直省督抚一例举办乡团、学堂、矿务,一面准举人等先就浙省试办,全浙幸甚!宗社幸甚!”(19)因此,附片中称其意在“得谕旨以压浙抚”。事实上,陈虬好友宋恕也可提供部分辅证。宋恕在戊戌年六月廿六日(20)的日记中写过一篇名为《书陈乡举虬等〈请开保浙公会公呈〉后》的文稿,如今虽已散佚,但仍可从刘绍宽与宋恕的谈话中略窥宋恕对陈虬所上公呈的看法。据刘绍宽《厚庄日记》戊戌年六月廿七日载:
    午后,宋燕生先生来言:“志三之办铁路,立保浙学会,无论军机不能代奏,即使代奏邀准,立降谕旨,特赏四五品卿衔,令与浙抚商办事机,得手至矣,而浙抚一见,不过茶语一时,命出与十一府诸绅妥商而已。杭郡乡绅贵首朱智、富首丁崧生,一依其势,一倚其财,欲办此事,不能不求见二人,而是二人亦不过一回拜、一敬席而已,一上谕之势至此而至矣尽矣,而于所办之事毫无裨益,推究至此,将复何为!况又借商债而为之,一旦偾辙,身名瓦裂,亦势所必至,此皆于今日情事见之未澈也。”(21)
    在宋恕看来,陈虬等人倡议修筑铁路,设立“保浙学会”,即使成功获得皇上的批准,“立降谕旨”,借此“压浙抚”,敦促浙江巡抚参与兴办地方事务,但其意义与实际成效可能不会太大,且对于欲办之事毫无裨益。如果再举借商债,极有可能导致身败名裂。可以看出,宋恕对陈虬等人“立保浙会”的真实意图与黄桂望在奏折中的分析,极其相似。宋恕与陈虬私交甚笃,其对陈虬所上公呈用意的理解应当偏差不大。由此可见,保浙会的起源,部分原因在于陈虬等人欲借“谕旨以压浙抚”,兴办浙江地方实务。
    最后,保浙会的起源与陈虬的维新思想有密切关联。保浙会奏稿中的诸多主张与陈虬的变法维新思想一脉相承。奏稿中提出,自强之道在“厚集民力以固人心,大旨当以富强为主”,而富强之术有三:“一治乡团以杜乱萌,一设学堂以开民智,一兴矿务以裕利源”,即办团防、设学堂与兴矿务。(22)陈虬的《报国录》即专门讨论团防问题,系在中法战争时期为组织团防抗击外敌入侵的总体设想。在《报国录》自序中他称:“《报国录》者,为团防而作也……今天下竞言自强矣,舍治兵不能以立国,而制实莫善于团防。”(23)奏稿中论及团防部分完全与《报国录》所述一致。同时,陈虬一贯主张兴办学堂,早在光绪十一年便开办了利济医学堂,还亲自编写《利济教经》与《教经答问》作为学堂辅导教材。在《利济教经》“时务章”中写道:“识时务,主富强”,“兴亚洲,入手方;设报馆,开学堂”。(24)陈虬还曾撰写《经世宜开讲堂说》,称:“方言、格致、制造、矿机、军师、武备诸公局学堂而拓为师范,继以自强,识时务者可不谓谋之既臧乎哉!”(25)另外,在《救时要议》中,陈虬提出“富策”“强策”“治策”,其中“变营制”“开铁路”“培人才”“广方言”“整书院”等,(26)与奏稿中所论皆相似。因此,保浙会起源的深层次因素在于陈虬的变法维新思想。
    总之,通过上述史料的分析大致可以看出:保浙会的起源与江浙绅商怂恿鼓动相关,也是陈虬主张变法维新,热心筹办地方实务的一种外在表现。
    三、“保浙会”与“保国会”之关系
    从上述监察御史黄桂望之奏折附片《浙商私借洋款纠合保浙会片》可以窥见,保浙会并非源于保国会,相反保川会与保滇会却源于保浙会,“保川、保滇等会起于保浙”。那么,
        
    
    
    保浙会与保国会之间到底是何关系?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吗?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简要辨析:
    第一,从名称上判断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可靠。“保浙会”名称因陈虬等举人上《急宜变法自强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而为人所知,然而,在这份奏折中,拟立的是“保浙公会”,而非“保浙会”,一字之差,其意有别。学会的名称需慎重,是否为陈虬等故意要区别于康有为之保国会,目前来看并不清楚。后来,宋恕所写的文稿《书陈乡举虬等〈请开保浙公会公呈〉后》中,明确指出陈虬等要开办的是“保浙公会”,文中还称其为“保浙学会”。在黄桂望的奏折中将其称为“保浙会”,并且有“保川会”与“保滇会”相照应,可能是其简称,或者陈虬等人在集会讨论商议的过程中,就已经将其简称为“保浙会”,也未可知。
    指出这一点是因为胡珠生先生曾根据《保国会章程》的规定与“保浙会”的名称,认为“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康有为在《保国会章程》中明确规定:“本会以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思维持振救之,故开斯会以冀保全,名为保国会。”其中,还规定“自京师、上海设保国总会,各省各府各县皆设分会,以地名冠之”,“各分会于春秋二、八月将各地方入会名籍寄总会”。(27)胡珠生先生据此认为,这“表明以省名为标志的‘保×会’原来都是保国会的分会,具有组织法上的根据”,(28)事实上,陈虬拟立的是“保浙公会”,而非“保浙会”,“保国会”亦未听闻有“保国公会”的说法。因此,仅从名称上判断“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很难成立。
    第二,有学者指出,“保国会”与“保浙会”的关系是相互对立的,但其可信性应打一定折扣。关于保国会与保浙会的关系,马叙伦在《陈先生墓表》中曾指出:“康有为欲为保国会,浙人汪康年、蔡元培及先生与虬意皆不然,谋归为保浙会。抵上海,因主速成学堂。”(29)在马叙伦看来,陈虬等人筹设的保浙会与康有为的保国会是不同的。但是,其中有部分不合事实之处,胡珠生先生曾有辨析,在此稍做补充。
    根据马叙伦的记载,陈虬等人与康有为的意见不合,方才“谋归为保浙会”。然而,戊戌时期,蔡元培虽对康、梁“表同情”,但在此时期的日记中并未提到“保国会”或“保浙会”。(30)另外,还需指出的是,此一时期,蔡元培与陈虬的观点并不一致。据《蔡元培日记》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载:“得钟生书,寄来《经世报》百册,报区十二目:皇言,庶政,学政,农政,工政,商政,兵政,交涉,中外近事,格致,通人著述,本馆论说。其中,惟章炳麟枚叔所作,有理有故;若陈虬志三、宋恕燕生,驳矣。”(31)那么,他们共同“谋归保浙会”的可能性就比较低。
    第三,根据目前史料很难确定康有为与陈虬的关系是否相睦,陈虬列名保国会亦不能证明“保浙会”是“保国会”的分会。如今并未看到二人直接交往或互相评价的史料,只是知道陈虬两次列名保国会。而康有为与陈虬的交往最为直接的证据即陈虬的弟子杨伯畴的《忆先师陈虬》,(32)此篇是根据杨伯畴七十七岁时的一次访谈写成,其中有一些比较明显的错误。杨伯畴在《忆先师陈虬》中称:
    因为我先生才识极好,所以在京时康有为对他很赏识……京里有时集会演说,康就叫我先生去讲。康曾四次上书,都不得要领。第五次和我先生等一班人联名上书,由我先生执笔。书的全文很长,我已记不起来了,但我还记得其中有这样几句非常痛切的话:“有为等誓不向北廷〔庭〕而请命,惟有蹈东海以捐生。鸿毛之一死何辞,龙驭之六飞安息?文冠文武,顿异昔时;庐墓松楸,难寻首物。兴言及此,血泪交枯。”(33)
    查杨伯畴此段话明显出自陈虬等人的《急宜变法自强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只是其中个别字词有别,句子顺序稍异,其中比较重要的变化是将原文中的“举人等誓不向北庭而请命”,更改为“有为等誓不向北廷〔庭〕而请命”,其意大变。杨伯畴称,此次上书是康有为与陈虬等联合上书,而由陈虬拟稿,是康有为第五次上书,系明显错误。(34)汤志钧先生在《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陈虬”条下,即依据杨伯畴的文章,对陈虬有如下表述:“旋以公车入都,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交往,曾列名保国会,又谋归为保浙会。”(35)但汤先生也在注释中明确指出,此系孤证,未见其他记载。
    事实上,根据陈虬两次列名保国会之事,并不能确切推断出陈虬与康有为“关系融洽”。关于保国会开会时的情况,李宣龚在致丁文江的信中曾有谈及:
    迨保国会发起,弟虽到过一两次,其实不过逐队观光,并不识有所谓政治思想。即如开会第一日,南海演说俄罗斯问题,容纯甫、沈子培诸人皆在场,而杨叔峤偏独当众假寐。八月难作,叔峤且列于康党,是一可笑之事。且是日听众,尔我漠不相属,论议未毕,□□狼藉,此真郑稚所谓保国会如此,天下事可知者矣。(36)
    戊戌政变发生后,《申报》刊出《缕记保国会逆迹》一文,叙述了当时众人参与保国会集会时的情形,其中写道:“本年春间,逆首康有为及其党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在京师广东新馆开会……公车到者甚多,京官亦有与其列者,然大抵来看热闹。且当时仅日讲学,仅日茶会,未尝告人以保国也。”(37)汪大燮曾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致信汪康年称:“康梁保国会开讲数次,兄皆未到,彼出名单必有兄名,而名单从未至兄门,其奇如此。”(38)可以看出,参与保国会聚会以及最终列名保国会之人并非都与康、梁“关系融洽”。然而,陈虬列名保国会一事,却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戊戌政变之后,黄体芳试图借机以“康党”(39)的名义迫害陈虬,宋恕称:“会八月大变,通政喜有美机可乘,乃挟‘康党’二字以图置志三、介石于死地,且以禁制乡人之为志三、介石鸣冤。”(40)这导致陈虬离乡赴沪避难。孙诒让在翌年初致汪康年的信中称:“敝里讼事未已,然至今无一字及志三,亦尚无一字及保国会。”(41)
    第四,虽然并无确切的史料证明康有为与陈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但仍可以确定“保国会”与“保浙会”之间并非隶属关系,即“保浙会”并非“保国会”的分会。温州地方士绅张榈在戊戌年的日记中记载:“因(陈颐百)先生新自礼部试回里,谈及南海康有为在京讲学,吾乡陈君虬亦与同事,康君立一保国会,陈君则立一保浙会,且各上奏疏一通,旋为钱塘孙灏所讦而罢。”(42)这直接表明保浙会并非保国会的分会,如是其分会,就无须“各上奏疏一通”。
    浙江举子孙灏在驳斥保浙会奏稿时指出,“保国会章程来,而保浙会之奏稿亦来,披而读之,识其隐相。狼狈若辈,志在射利,与形同叛逆者有间”,即保浙会与保国会的“叛逆”不同,其主要目的在于“射利”。(43)
    如果对比康有为的《保国会章程》与陈虬等所上奏折,可以看出二者内容差异明显:保国会是以保国、保种、保教为宗旨,所言内容多属虚泛;而陈虬等所上奏折的内容务实,一方面是基于“外衅迭至,内患交乘,祸烈机危”,建议朝廷变法自强,且提出三策:“一治乡团以杜乱萌,一设学堂以开民智,一兴矿务以裕利源”,另一方面希望朝廷准许在浙江试办“保浙公会”。当然,二者因文件性质有异,或许可比性不强。但就康有为在保国会上的讲话内容与陈虬等所上奏折内容相比,差别也较大。汪大燮在致汪康年的信件中曾谈及康有为的演讲:“同人有赴者,闻其言,自始至终无非国家将亡,危亟之至,大家必须发愤。然从无一言说到办法,亦无一言说到发愤之所从。张菊生谓其意在耸动人心,使其思乱,其如何发愤,如何办法,其势不能告人,斯固然也。”(44)可以看出,康有为所言更多在于言语鼓动,却无实际策略,而陈虬等在奏折中提出的多是具体实践措施。
    另外,以往也有学者将“保浙会”与“兴浙会”相混淆。事实上,“兴浙会”又称“兴浙学会”“浙学会”,是章太炎于光绪二十三年六月发起,依托于杭州经世报馆,出于和康有为等相抗衡,标榜吴越地区的独立自主精神,以期振兴浙学的学术团体。是年十二月,《经世报》停刊后兴浙会亦宣告解散。虽然陈虬与章太炎曾同为《经世报》撰稿,但并未加入“兴浙会”。“兴浙会”与“保浙会”之间仅名称相似,并无交集。(45)
    四、结语
    综而述之,保浙会是戊戌时期的一个重要学会,是由陈虬等在京参加会试的浙江举子倡议设立,后因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望弹劾及浙江举子孙灏攻诘,被迫解散。保浙会名称虽与保国会相似,但二者并无隶属关系。事实上,保浙会的创办一方面是由于江浙地方绅商的鼓动,另一方面与陈虬的维新变法主张密切相关。
    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谈及戊戌变法的思想源流时指出,“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的郭嵩焘、陈宝箴等人,与“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变法”的康有为,有着本质的不同。(46)其实,以陈虬为代表的江浙地方士绅对于变法维新之主张亦与康梁相异,他们更偏重于地方实业的兴办。(47)光绪十九年,陈虬汇刻了《治平通议》八卷,其中的《治平三议》《经世博议》和《救时要议》,比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陈之变法维新思想。戊戌年间,陈虬至京师,借会试之机倡言变法,“时海内言变法者蜂起,公车集辇毂下,尤人人晁贾苏王矣。康长素、梁卓如外,若宋伯鲁、杨深秀、谭嗣同、唐才常、陈虬、宋恕之伦遽数不能终”。(48)其时恰逢康梁立保国会,又有高、孙绅商的鼓动,遂有“保浙公会”之倡议。事实上,陈虬也希望借机将其维新变法思想付诸实施,这是与康、梁的保国会有所差异之处。陈虬所谓变法维新思想,更偏重于“经济之学”,而康梁的变革主张更侧重于政治制度的革新!
    注释:
    ①主要成果包括:张玉法:《戊戌时期的学会运动》,《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年;闵杰:《戊戌学会考》,《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3期;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上、下),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等。
    ②胡珠生:《兴浙会和保浙会是两个团体》,《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收入氏著《胡珠生集》,合肥:黄山书社,2008年,第245~253页;又将“保浙会”部分收入陈虬、宋恕、陈黻宸撰,胡殊生编:《东瓯三先生集补编》,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第542~545页。
    ③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上),第104页。
    ④胡国枢认为,“兴浙会”是“保浙会”正式的、也是更具积极意义的称呼(胡国枢:《章太炎与“兴浙会”》,《浙江学刊》1987年第1期);张玉法认为“保浙会”即为“浙学会”,系“旅京浙人所组,受保国会影响而起,数日一集”(张玉法:《戊戌时期的学会运动》,《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⑤比如在《浙江近代史》中,“1898年春,康有为等在北京成立保国会……与此同时,浙籍在京人士蔡元培、汪康年、陈虬、陈黻宸等,还计划回浙设立‘保浙会’。但不久发生了戊戌政变,因此这个保浙会似未正式成立过”(徐和雍等编:《浙江近代史》,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7页)。
    ⑥还有一些学者持同样观点,如蔡志新认为,陈虬在“光绪二十四年参加康有为创办的保国会,并组建其分会——保浙会,后回到温州行医,设学堂,办报馆”(蔡志新:《民国时期浙江经济思想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80~81页)。迄今为止,仅见茅海建教授明确指出保国会并无分会,“现有的史料可以证明,保国会未成立‘总会’、‘分会’等机构,也没有形成‘总理’、‘值理’、‘议员’、‘董事’之类的领导层”,但并未对此问题展开剖析(茅海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365页)。
    ⑦陈虬(1851-1904年),字志三,晚号蛰庐,浙江瑞安人。原籍乐清,迁居瑞安已历十一世,仍自称“乐清陈虬”。光绪十一年(1885年),陈在温州创办中国第一所新式中医学堂——利济医学堂,以医行世。光绪十五年考中举人,以殿元屡赴会试不第。有《治平通议》八卷,主张变法维新,时人将他与宋恕、陈黻宸合称为“东瓯三杰”。有关陈虬的文献主要收录在胡珠生辑《陈虬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与《东瓯三先生集补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年)两书中。有关陈虬的研究主要有:周文宣:《陈虬与利济医学堂》,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陈安金、冀晋才:《陈虬思想变迁研究》,《浙江学刊》2014年第6期;邱林:《二十年宿怨:孙诒让与陈虬——从温州戊戌府试打人案谈起》,《历史教学问题》2017年第2期。
    ⑧孔祥吉:《戊戌变法时期第二次公车上书述论》,收入氏著《戊戌维新运动新探》,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15~342页。
    ⑨此呈文并没有固定的名称,最早刊登在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五日出版的第三十四期《集成报》上,名称为《浙江会试举人联名呈请代奏折》。后来四月廿一日出版的《知新报》第五十五册和《湘报》第106号,以《浙江孝廉陈虬等呈请总署代奏折稿》命名,予以刊栽。胡珠生先生将其收录《陈虬集》时,命名为《呈请总署代奏折稿》,宋恕将其命名为《请开保浙公会公呈》,而茅海建先生在引用时称《急宜变法自强拟就浙省先行试办呈》,并未说明其根据,但更好概括了呈文的内容。以下引用采用茅海建先生的命名。
    ⑩孙灏,字云翘,号云樵,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幼年经历了太平军起义的战乱,八岁时,“父兄并殉粤寇之难”,后考中举人。戊戌年间,赴京师参加会试不第,曾上书激烈反对康、梁的维新思想。编有《海国图志征实》。《驳保浙会奏稿》名称系笔者为叙述方便所拟,原文附在《驳保国会章程》之后,没有独立的名称。参见孙灏《驳保国会章程》,叶德辉编:《觉迷要录》卷4,光绪三十一年刊本,第4~9页。
    (11)《军机处录副·专题·铁路》,3/168/9659/20,转引自茅海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第375页。
    (12)附片中所述浙江绅商高、孙借洋款修筑宁绍铁路之事,基本属实。参见《铁路先声》,《申报》(上海)1897年11月25日,第2版。另,几天后,《申报》又以《兴办铁路》为题,详细报道了宁绍铁路修筑之事(参见《兴办铁路》,《申报》(上海)1897年12月3日,第2版)。
    (13)高尔伊,字子衡,浙江杭州人。其父亲高云麟曾任内阁中书,家资颇富。
    (14)盛宣怀:《致恽方伯函》(二月四日),北京大学历史系近代史教研室整理:《盛宣怀未刊信稿》,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3页。
    (15)(16)陈虬:《呈请总署代奏折稿》(1898年6月9日),胡珠生辑:《陈虬集》,第314页。
    (17)《浙江巡抚聂咨复商部撤销宝昌公司文》,张元济主编:《〈外交报〉汇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305~307页。
    (18)关于陈虬为高尔伊奔走开矿之事,孙诒让曾在给汪康年的信中谈道:“顷闻渠途穷走杭,干高君子衡欲揽矿务。果尔,必败坏不可收拾。”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476页。
    (19)陈虬:《呈请总署代奏折稿》(1898年6月9日),胡珠生辑:《陈虬集》,第312、316页。
    (20)《宋恕集》中记载的日期为六月廿六日,即8月13日,但《陈虬集》中为“五月廿六日(7月14日)”可能有误,因为同一批日记有一个名称即“戊戌六月日记残笺”,可证。
    (21)胡珠生辑:《陈虬集》,第404~405页。
    (22)陈虬:《呈请总署代奏折稿》(1898年6月9日),胡珠生辑:《陈虬集》,第312页。
    (23)陈虬:《〈报国录〉自序》(1893年2月),胡珠生辑:《陈虬集》,第83页。
    (24)陈虬:《利济教经·时务章第三十三》,胡珠生辑:《陈虬集》,第131页。
    (25)陈虬:《经世宜开讲堂说》(1897年9月),胡珠生辑:《陈虬集》,第275页。
    (26)陈虬:《救时要议》,胡珠生辑:《陈虬集》,第69~82页。
    (27)康有为:《保国会章程》(1898年4月17日),康有为撰,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4页。
    (28)胡珠生:《兴浙会和保浙会是两个团体》,《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
    (29)马叙伦:《陈先生墓表》(1925年),陈德溥编:《陈黻宸集》(下),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1229页。另,陈谧在《陈蛰庐先生传》(1931年)中,也有一段类似的记载:“先生尝以会试至京师。时南海康有为与其徒新会梁启超倡言变法,欲为保国会以图自强。浙人蔡元培、汪康年与介石先生及先生意皆不然,遂谋归为保浙会。寻事败散去。”(胡殊生辑:《陈虬集》,第397页)从其行文及先后时序来看,此段史料极有可能源于马叙伦的表述,并且原文其他部分时序较为混乱,错误之处甚多,胡珠生在收录《陈虬集》时已经有所辨析。
    (30)蔡元培:《自写年谱》(1940年2月),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35页。
    (31)王世儒编:《蔡元培日记》(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1页。
    (32)杨伯畴:《忆先师陈虬》,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温州近代史资料》,出版社不详,1957年,第101~104页。杨伯畴,名逢春,别署耐素子,永嘉名医。陈虬的弟子当中,较为出名的有杨伯畴、陈栗庵与胡润之等。陈栗庵,名葆善,瑞安诸生,精医学,著有《燥气总论》《湫渗斋吟草》等。胡润之,名鑫,陈虬之婿,著有《古三学之源流》。两人均为陈虬弟子,并协办利济医院。
    (33)杨伯畴:《忆先师陈虬》,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编:《温州近代史资料》,第102页。
    (34)胡珠生在编《陈虬集》时,收录了一些回忆陈虬的文章,但此文并未收录。另外,刘久安在《陈蛰庐先生行述》(1904年)一文中称:“是岁,公车北上,康有为、梁启超等议开强国会,要先生属草稿上书、定章程,二公皆自为勿及。”(胡珠生辑:《陈虬集》,第394页)此记载亦有关于康梁与陈虬的交往,而且,康梁等与陈虬联合上书,欲由陈虬拟稿,似与杨伯畴的回忆文章相照应,似乎抄自杨伯畴之文。刘久安的此篇文章错误之处甚多,胡珠生已指出,而且认为上面所引史料“康有为、梁启超等议开强国会”,当为“保国会”,时间亦应在“戊戊年间”,而非“光绪丁酉”。
    (35)汤志钧:《戊戌变法人物传稿(增订本)》(上),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67页。
    (36)丁文江、赵丰田编:《粱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12页。
    (37)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4册),第418页。
    (38)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782~783页。
    (39)“康党”是戊戌时期的一个重要概念,最初是指康门师徒,进而扩大为指称康门师徒的支持者。戊戌政变后,政治上的“谋逆”与否,成为判定是否“康党”的主要依据,后来出现“康党”与“新党”混一之势。参见贾小叶《“新党”抑或“逆党”——论戊戌时期“康党”指涉的流变》,《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3期。
    (40)《宋恕论陈虬》,胡珠生辑:《陈虬集》,第423页。
    (41)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第1476页。
    (42)张棡撰,俞雄选编:《张棡日记》,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43页。
    (43)孙灏:《驳保国会章程》,叶德辉编:《觉迷要录》卷4,第7页。
    (44)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第782~783页。
    (45)胡珠生:《兴浙会和保浙会是两个团体》,《历史研究》1988年第1期。
    (46)陈寅恪:《读吴其昌撰梁启超传书后》,《寒柳堂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3版,第166~168页。
    (47)李世众:《晚清士绅与地方政治——以温州为中心的考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48)《陈衍年谱(节录)》,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4册),第207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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