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5-24整理者釋文作“〼陵□〼”,[1]《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釋文作“〼陵畜〼”,[2]並且在注釋中指出:“圖版由二片拼合,稍有錯位,右部應下移,‘陵’字右部與‘阜’相接。‘陵’下一字原未釋,爲‘畜’字。” 今按:《校釋》雖已指出原圖版拼合有誤,但卻並未發現重新矯正圖版後,“陵”字上還有一字。筆者重新拼合圖版如下:
細審矯正後圖版,“陵畜”二字左右的殘筆可接續,茬口基本吻合,可見拼合當無誤。拼合後,“畜”字上明顯還有一字,故簡5-24釋文當訂補爲“〼□陵畜〼”。 簡5-29整理者釋文作“〼□□□敬□〼Ⅰ 〼□戰手 〼Ⅱ”,《校釋》將“手”字改釋爲“半”,釋文作“〼□□□敬□〼Ⅰ 〼□戰半 〼Ⅱ”。 今按:筆者疑該簡拼合有誤。第一,如下圖,整理者及《校釋》釋爲“戰”之字,A處並沒有部件“戈”,也沒有殘筆墨跡;而左邊“單”字的上部筆跡卻十分清楚,無筆跡漫漶。因此,把A處沒有“戈”解釋爲筆跡漶漫似乎是不妥的。第二,我們也注意到A處與B處的拼合並不嚴密,筆劃不能相互接續,明顯是生硬地拼合在一起的,這從A處上一字的嚴重變形也可以看出。第三,《校釋》認爲“戰,人名”,通檢現已公佈的里耶秦簡牘材料,“戰”也沒有作人名的辭例。
綜上言之,筆者認爲簡5-29中A處與B處的拼合或有誤。據殘字及第一行之“敬”字,我們認為B處的殘字極有可能是“敬”字,“敬半”即由敬開啟文書。如此,不僅字形相符合,也正可與此簡第一行的“敬”字呼應。若是,則簡5-29或可拆成二枚殘簡,上半枚殘簡釋文作“〼□□〼Ⅰ 〼□□〼Ⅱ”,下半枚殘簡釋文作“〼 敬□Ⅰ 〼敬半 〼Ⅱ”。 對比上圖可知,將原圖版水平翻轉後,簡8-1994正面原釋為“郵”之字才與圖版相符。“郵”上未釋之字,翻轉後圖版作,整理者及《校釋》均誤認為一字,其實有二字,當為“□以”。“以”與後面的“郵行”連讀,“以郵行”里耶秦簡牘習見。“以郵行”上一字圖版作,右部、右下部殘缺,據殘字字形,我們懷疑很可能是“瞫”字。茲將此字(下以C代指)與里耶秦簡牘中的“瞫”字對比如下:
對比上表字形,C字與上表所舉“瞫”字字形比較相符。在已公佈的里耶秦簡牘中,“瞫”均用作人名,惜此簡為習字簡,[3]簡文不辭。此外,簡8-1994背面原未釋,翻轉圖版後可知倒數第二字爲“足”字,考慮到習字簡的性質,我們認為簡牘背面最後一字應該也是“足”字。 綜上言之,簡8-1994正面釋文當訂補為“〼□瞫以郵行 宂宂宂”,背面釋文當訂補為“〼□□足足”。 簡8-521整理者釋文作“〼妾嬰益來Ⅰ 〼感手Ⅱ”,《校釋》釋文作“〼妾嬰兒益來Ⅰ 〼感手Ⅱ”。今按:整理者及《校釋》釋為“來”“感”之字的圖版與字形不符,特別是“感”字,十分怪異。細審圖版,我們發現8-521圖版有誤,應當左右水平翻轉。茲將8-521原圖版、矯正後圖版(左右水平翻轉)對比展示如下: 對比上圖可知,水平翻轉圖版後,簡8-521圖版字形與所釋文字方可對應。巧合的是,該簡的“妾、嬰、兒、益、手”等字水平翻轉前後字形大致相同,僅“來、感”二字差異較大,故整理者及《校釋》在圖版錯誤的情況下釋讀仍然正確,而此簡圖版之誤也久未得到糾正。[4] [1]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壹)》,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年。 [2] 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為行文方便簡潔,下文簡稱《校釋》。) [3] 《校釋》注釋8-1994“習字簡”,爲是。 [4] 簡8-521圖版誤反由同門師兄李志文博士提示,謹表謝忱。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5月4日16:5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