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年来,从先秦至晚清之前的中国古代史研究呈现出持续进展的态势。根据《中国史研究动态》各年度不同断代的学术综述,近十年中国古代史领域发表的论文数量在两万篇以上,专著和论文集在1800部以上,从量的角度来说,其繁荣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在质的方面同样也是如此。由于大量新的资料的不断刊布,不仅一些新的问题进入了研究领域,我们对许多历史细节有了更为接近真实的判断,而且某些留有疑问的课题如法律形态、赋役制度、土地占有方式等也获得了新的线索,并引起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同时,随着与国际间学术交流的频繁开展,我们在保留自己研究特点的同时,所思考的问题也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和前沿性,比如对历史上生态和环境问题的思考,关于性别史的研究,关于疾病医疗历史的探讨等,这一切都显示出当下中国古代历史研究的活力。 有一些现象颇为有趣,如文章越写越长,20年前,15000字就是长文了,十年前两万来字的文章还不多见。而如今二三万字的文章已很普遍,由于电脑的使用,作者写作的时间未必增加,但读者的阅读时间肯定增加了。又如20年前,一篇论文征引的资料种类和数量是博学的象征,如今作者就须小心翼翼地加以选择,以免被人讥为检索史学。但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不是这些现象,而是这十年古史研究中表现出的两个短板和一个热点。 相对来说,近十年中国古代史研究者主要致力于对古代历史的重建,而对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重要理论问题着意有限。尽管有的研究者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有的杂志如《文史哲》、《史学月刊》和《中国史研究》分别组织了对“古典学”、“秦至清末中国社会形态命名”、“封建社会形态”以及“唐宋变革论”的讨论,并在学界产生了一定反响,但就总体而言,这些探讨在中国古代史研究的整体框架中,仍是边缘问题,仍然没有得到预期中的关注,仍是研究中的短板。 这种情形促使我们思考:对具体问题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能否支撑起构建理论的空间?在对中国古代具体历史研究厚实的基础上,能否尝试提出中国学者对中国古代历史发展道路自己的解释?更进一步看,我们能否在自己细碎的研究点之外,寻找到理论上的突破口? 坦率地说,在我参加过的一些学术讨论会上,一些学者在自己的领域中不愧是真正的专家,但一旦涉及较为宏观的问题,或试图以小见大地对具体问题的意义进行宏观性的阐述,便明显地表现出力量的不足,甚或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失误。 这是否说明了今天的古史研究者在基本素养上的某种欠缺?果若如此,问题就成为对理论的思考和建树非不为也,实不能耳。如果这种情形的确存在并妨碍了历史研究的深化,我们就应当有意识地在自己和后学身上改变这种状况,使我们的研究能力有一个大的提升。我相信在具有一种更多智力投入的背景中,中国古代历史研究将会取得突破性的进步。 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另一块短板是学术评论。众所周知,学术进步的充足动力之一在于形成了良好的评论机制,这个机制在中国古代历史学界十分薄弱。学术评论在中国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与学术之内和学术之外的因素有关。首先,学术评论不是对学术史进行浅表层面上的回顾和梳理,也不是简单地在学术活动中履行“警察”职责,它主要是分析一个学术问题出现和研究的态势,研究一种学术现象变化的趋向,讨论一些研究活动显现或潜伏的价值和困难,从而学术评论便表现出与一般研究工作不同的特点,即它需要对学术发展过程有更为系统全面的了解,对学术发展趋向具有更强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也就是说一个好的评论者需要多方面的而非单一的学养,这种特殊的难度,使得许多学人不愿意从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而目前国内不少高校和某些科研单位不把学术评论作为科研成果,也强化了此种态势。其次,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喜誉恶贬是人之常情,学者也不是天外来客,一位前辈历史学家曾回忆说,他从学术角度对一位学人提出批评,结果影响了被评者职称评定,他为此懊悔不已。在中国社会的大环境下,学术评论之难于此可见。然而,如果把学术评论在中国的特殊困难的“合理性”理解为漠视学术评论是“合理”的,把缺乏学术评论视为研究的常态,将会大大压缩学术进步的空间。 最近十年来对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引起了学界的高度重视,这成为中国古代历史学的一个热点。近十年新见资料由远及近主要包括甲骨卜辞和金文、战国至晋简牍、魏晋南北朝和隋唐碑文墓志、敦煌资料、唐宋律令、域外汉籍以及其他资料,其数量之巨,在时代上覆盖面长,在类型上涵盖面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离开了史料就不存在历史学。在这个温度不断上升的热点中,我以为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如何看待新出资料。在我读到的一些论文中,新出资料的价值有被放大之嫌,在一些作者的潜意识中,但凡新出资料,其价值必定超过传世文献,对传世资料记录要持批判态度,但新出资料似乎享有了豁免权。在我看来,所有历史资料,包括文字记载的和地下实物,都经历了“人”的因素,都不会天然地成为绝对可信的材料,都需要以批判的精神加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对消失的过往构建起相对可信和完整的图景。 在对新出资料的阅读和它与传世文献的关系上,我愿重申以前提出的建议:第一,对出土资料应持“精读”态度。新资料提供了新线索和新思路,但对这些新的内容的把握,需要细心和沉淀,目前学界并不罕见的粗放式经营和跑马占地心态,是一种不值得提倡的学风,其结果只能压缩原本应有的学术深度。第二,传世文献是后人理解相应古代历史的骨骼和魂魄,它是我们对古代历史想象的基本脉络和空间。因此,新资料与传世文献的关系是互补的而非替代的。第三,王国维提出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曾被表述为文献和出土资料的“互证”。这种理解的进一步发挥便是用出土资料与传世文献的“同”证明其准确。从学术发现的角度看,“同”的价值是有限的,它不过再次证明了一个已经明了的事实,而具有挑战性的“异”则有可能令我们发现历史更多的内容,因此把重点放在“异”处似更具有意义。[1] 其次,史料与历史研究的关系。一般认为,“历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著名论断是1928年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中提出的。[2]这个命题后来释者颇多,有的研究者怀疑这个提法误解了傅氏的观点。[3]如果说,将“历史学便是史料学”说成“历史学等于史料学”可能误会了傅斯年,那么将“历史学便是史料学”理解为历史学便是通过分析史料肯定存在的历史或否定不存在的历史,大约便贴近了傅氏的这个说法。 这就是说,在新史学出现的一个多世纪中,似乎还没有一位有影响力的史学家将历史学重合于史料学。然而在现实中,重史料轻研究,或以文献整理取代历史研究的情形时有所见,在有的研究领域,历史研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然成为文献学。这种情形虽然并不普遍,但应引起注意。 注释 [1]彭卫:《走向未来的秦汉史研究》,《史学月刊》2011年第5期。 [2]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本第1分,1928年。 [3]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岳麓书社2003年版,第245—24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