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37号的“造币总厂”是始建于清代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的户部造币总厂旧址。该厂自建立以来为晚清至民国时期国内规模最大、设备最精、技术最先进、产品最丰富的造币企业。如今,造币总厂旧址亦为全国同类物质文化遗产中级别最高、遗存最多的一处。 图1:造币总厂旧址的拱券门楼及石额 一、造币总厂旧址曾为不同时代的4个造币厂接续使用 (一)为清代户部(度支部)造币总厂使用(1903年—1913年)。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原议在北京兴建国家造币厂,但因自然和地理条件不够理想,遂改在天津选址。造币厂于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开工建设,光绪三十一年五月竣工投产。初定名为“铸造银钱总局”,后正式命名为“户部造币总厂”(图2)。光绪三十二年易名为“度支部造币总厂”。宣统二年(1910年),朝廷下令将造币权收归中央政府,并将直隶、湖北、江宁、福建、广东、奉天、河南、四川、云南九省的造币厂划归该厂管辖,并由该厂向这些地方厂提供祖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造币总厂,从此取代了工部宝源局、户部宝泉局的地位。民国元年(1912年)3月2日,天津发生了“壬子兵变”,度支部造币总厂被北洋军队乱兵焚毁。 图2:户部造币总厂的拱券门楼和石额(老照片) (二)为民国政府“财政部天津造币总厂”使用(1914年—1921年)。民国元年(1912年)1月,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将设在南京的江南造币厂升格为“中华民国财政部造币总厂”。袁世凯于1913年任大总统后,大造舆论,使朝野认为国家造币厂仍放在天津更妥当。于是,“财政部天津造币总厂”于民国三年5月在度支部造币总厂原址诞生,为支撑北洋政府和稳定北方经济发挥了巨大作用。1916年7月,北洋政府在该厂“西厂”建立“财政部天津炼铜总厂”,成为中国北方铸币用铜的主要集散地,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扩大。 (三)为民国政府“财政部天津造币厂”使用(1921年—1930年)。民国十年(1921年)3月,北洋政府将天津造币总厂降格为地方造币厂,改为“财政部天津造币厂”,但产品数量和品种仍为全国之冠。该厂在1930年—1936年间被奉、直、鲁等系军阀把持,虽生产了一些纪念币、纪念章,但实际上已改做兵工厂,后停止造币,名存实亡了。 (四)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冀察绥靖公署修械厂”使用(1936年—1940年)。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天津归冀察政务委员会管辖后,将天津造币厂改名为“冀察绥靖公署修械厂”(亦称“平津修械所”),部分恢复了造币功能。到民国二十九年前后才正式结束生产。 二、造币总厂变迁反映了中国近代史上许多重大事件 (一)反映了“北洋新政”的重大成果。“庚子之变”后,袁世凯以天津为基地积极推行“北洋新政”,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11月创办了北洋银元局,为户部造币总厂落户天津奠定了基础。北洋银元局是“北洋新政”的成果之一,户部造币总厂可以说是“北洋新政”的延续和扩展。 (二)反映了民国初年孙中山与袁世凯斗争的重大史实。民国元年(1912年),袁世凯为对抗孙中山逼其南下,授意北洋军队发动了“壬子兵变”,使户部造币总厂停产,造成了京畿一带的货币恐慌,为其继续盘踞北京制造了借口。袁世凯得手后,立即恢复了造币总厂的生产,并在原厂址上建立了第二个国家造币厂,即天津造币总厂,成为袁世凯复辟帝制的重要筹码。 (三)反映了军阀混战后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权的经济斗争。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冀察政务委员会将天津造币厂改名为“冀察绥靖公署修械厂”,以修理枪械为主,同时也生产了一批铜镍辅币,流通于京津一带,这是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的博弈。由于中央政府态度坚决,将其产品定性为伪币,迫使其停产,才保持了中国货币发行权的统一。 三、造币总厂的产品在中国近代货币和币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户部(度支部)造币总厂在存续的9年间生产了33种铜元和6种银元(每种均有多个面值),其中一些产品屡创当时的“第一次”,影响深远。 ——第一次在流通铜元上镌中国的英文国号和货币名称。自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广东生产出机制铜元以来,中国的铜元上就有了英文,但多为制造厂(地)名,如户部造币总厂光绪三十年生产的“光绪元宝”,背面的英文为“HU POO”(户部)。该厂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元年(1905年—1909年)生产的乙巳、丙午、丁未、己酉纪年“户部大清铜币”,开始在背面镌英文“TAI-CHING-TI-KUO COPPER COIN”,译为“大清帝国铜币(硬币)”,第一次对外宣示了中国国号,宣示了铜元的国家货币性质。是年,广东等省造币厂亦遵照办理,但年份和面值或有不全。 ——第一次在流通铜元上以银元作对价。清末开始生产流通机制铜元后,先是以制钱的货币单位“文”作对价,如铜元正面下镌“当制钱十文”等。该厂于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生产的“大清铜币”虽然仍以“文”作货币单位,但以银元作对价。如在宣统三年生产的十文“大清铜币”正面下镌“百枚换银币一圆”,即100枚十文“大清铜币”,可兑换白银七钱二分(银元1枚),反映了中国货币制度由贱金属货币和贵金属货币并行流通的复本位制向单一的银本位制演进的情况。 ——第一次在银元上吸收了西方货币文化元素。该厂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生产的丙午纪年“户部一两大清银币”,正面边缘镌水波纹,吸收了西方货币文化以图案见长的元素,透出了中国货币走向现代的气息。 ——第一次在流通银元上正式以“元”作为货币单位。中国古代的贵金属货币向以计重的“两”作为货币单位。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天津北洋机器局开始生产了一套“大清银币”,有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和半角五个面额,应该说是中国货币以“元”为单位的鼻祖,但其为试铸币,极少有流通。宣统二年(1910年)4月,清政府颁布《大清国币制则例》后,该厂立即生产了一套银元,有一元、五角、二角五分、一角四个面额(还有镍合金质的一角币)。该套银元依照币制则例的规定,正式以“元”为流通货币的主货币单位,奠定了后来中国货币单位的基础。 (二)天津造币(总)厂生产了中国近代货币史上最成功的银元,并生产了反映那个时期众多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流通纪念银元和银质纪念章。 ——民国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国币条例》,规定将袁世凯头像作为国币图案。该厂于当年12月率先生产了袁世凯侧面像一元银元(俗称“袁大头”),并将祖模颁发给各分厂使用。在此后的十年中,只有“袁大头”一种银元在中国普遍流通,堪称近代中国货币史上唯一成功的货币。 ——该厂生产的流通纪念银元有袁世凯像共和纪念币、张作霖纪念币(二个版别)、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孙中山像银币(二个版别)等。铸造的银质纪念章有袁世凯像洪宪纪念章、徐世昌“仁寿同登”纪念章、曹锟纪念章(二个版别)、段祺瑞执政纪念章、褚玉璞纪念章等。 四、造币总厂旧址应进一步加强保护 造币总厂门楼背后的一片院落,是旧址的建筑遗存(图3),包括建筑物约20处,计有1座拱券门楼、4个四合院、1幢西式楼房和一段残墙等。 图3 造币总厂旧址建筑示意图 对比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绘制的《户部造币总厂全图》(图4),现存的造币总厂旧址只剩下图左办公区部分的两排建筑,分布与全图所绘基本吻合,只是西式楼房的朝向有所改变,基本保留了原来的样式风格。 图4 《户部造币总厂全图》 鉴于造币总厂旧址的珍贵性和不可替代性,其保护工作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后,造币总厂旧址被登记备案,为国家文物局主编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天津分册》编号收录。2004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公布造币总厂旧址为不可移动文物。2009年—2012年,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造币总厂旧址进行复查登记,进一步确认其为不可移动文物。2013年4月,造币总厂旧址被核定为天津市河北区文物保护单位。 尽管如此,造币总厂旧址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旧址院落满目疮痍,建筑遗存损坏严重,有的屋顶已垮塌,且现认定的保护范围尚不包括图3中的3号院(产权为另一单位所有)。 图5:破损的建筑遗存 图6:破损的建筑遗存 为保护好造币总厂旧址这一珍贵的历史文物,天津市政府参事建议:一是将3号院划入保护范围,对造币总厂旧址实行原址原状整体保护,保存其历史格局和风貌;二是与造币总厂旧址的两个产权单位友好协商,妥善做好产权处理,以利实施保护;三是抓紧实施抢救性修缮,不使损坏进一步扩大并应有所改善;四是将造币总厂旧址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其文物保护等级与其价值相称;五是组织专家对造币总厂旧址现状作进一步勘察,做好保护和利用规划,如在造币总厂旧址建立“钱币博物馆”或“造币总厂纪念馆”等。另外,建议有关部门将造币总厂旧址与天津市其他造币印钞企业旧址或遗址进行资源整合,并结合解放北路一带老银行旧址,打造具有天津特色的金融文化旅游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