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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倩:清末预备立宪研究的新进展 ——读迟云飞《清末预备立宪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9-06-06 中国历史评论微信公众号 newdu 参加讨论

    清末预备立宪,是发生在清末新政(1901—1911)后期,由清政府主导的一场政治改革。这次改革由朝野主张立宪的人士倡导和推动,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官制改革、制订宪法等诸多措施。预备立宪是清末十年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晚清和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社会生活等各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术界对清末预备立宪的研究由备受冷落,走向了逐步繁荣。上世纪90年代以后,有许多研究清末新政的专著问世。学术界对清末新政、尤其是预备立宪的研究,应该说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对其评价也一改起初的全面否定,开始肯定其积极意义。但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学术界仍缺少一部整体全面讨论预备立宪的著作,对预备立宪问题研究的理论程度有待加深。迟云飞的《清末预备立宪研究》,便是这样一部应运而生的、弥补清末预备立宪研究薄弱点的著作。
    迟云飞的《清末预备立宪研究》(以下简称“迟著”)共计53.8万余字,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3年出版。是史学界首部从清政府的角度出发,系统研究预备立宪的专著,是作者长期研究和思考预备立宪问题的厚积薄发之作。除绪论和附录外,本书分七章展开论述。前三章重点分析预备立宪的缘起和前期的筹备规划;四到六章详细叙述中央和地方的官制改革、制订宪法、推行司法独立这三项重要的立宪措施,着重对各项政策的推行效果进行实证性研究;最后一章深入探讨预备立宪与清廷覆亡之间的关系,对清末预备立宪做出了中肯的评价。笔者通读迟著,认为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重视实证研究、讲实际成效
    “求真”是史学的根本立足点,实证性研究是史学研究的基础。迟著研究清末预备立宪,实证功夫扎实,相关考证真实可靠。作者利用多种类型的史料进行研究,对清政府官方档案、当时的报纸杂志以及预备立宪过程中涉及到的重要人物的文集、日记、笔记、年谱等广为搜罗、精心整理和分析,尽可能地还原了预备立宪的历史原貌。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在本书的第四到第六章,即集中叙述清末预备立宪具体措施的章节,作者在对大量档案史料归纳整理的基础上,呈现出了49个表格,这一基础性工作不仅使得相关部门官制、职能的变迁、经费收支状况以及官员的任免与安置等具体问题得到了最直观的展现,也为预备立宪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清末新政研究繁荣局面的出现,实证性研究已经取得了诸多可喜成果,但对预备立宪相关历史细节的还原仍有较大空间;对一些重要政策的介绍和主要机构的叙述虽已较为清晰,但这些政策、机构产生和实际运作的来龙去脉,尚待进一步加以考证和明确。迟著在对这些问题的实证性研究上取得了突出进展,书中分析了“钦定宪法大纲”制定和颁布的详细过程,介绍了宪政的制定和实施机构宪政编查馆、宪政筹备处设立的过程、人员的构成和职责,对官制改革当中出现的农工商部、度支部、资政院、谘议局、责任内阁等重要的新生部门发展演变的历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证和分析。应该说,迟著极大地丰富了清末预备立宪研究的实证性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重视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作者非常强调政策措施出台之后的实际运行效果,注重官制改革中改组和设立机构的实际运作情况。在本书的第六章,作者对立宪活动中的宪法和三权分立问题进行研究,在重点关注司法“独立”这一问题时,便对司法“独立”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较为详实的历史考察。通过对相关史料的整理,迟著认为司法“独立”在地方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施效果,“在京师、各省省城、重要城市(尤其商埠)设立了中国第一批审判厅及检察厅,分设法官(推事)、检察官,审判与起诉初步分离”,是民国及新中国成立之后司法“独立”进程的开端。
    笔者认为,迟著重运行效果的实证研究值得提倡。在以往的政治史研究中,往往是抓住政策、法令、决策本身做文章,这样的研究虽十分重要,但却使历史停留在了“纸本”之上,而真正的历史往往不仅仅是做出了什么样的决策,更是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迟著的研究,为我们开了好头。
    二、问题意识突出、视角观点新
    迟云飞先生专注于清末新政、预备立宪问题的研究近三十年,对诸多相关问题有着很深的积淀,在充分重视前人研究成果、分析其利弊得失的基础之上,改变了传统的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的研究取向,有着突出的问题意识。正是看到学术界以“立宪派”为中心而展开的预备立宪研究已较为深入,迟著才独辟蹊径,以预备立宪的发动主体清政府为中心,展开全面深入的研究。建立在自己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迟著在绪论中便提出了诸如清政府为什么在1905—1906年这个时间点推出宪政改革?官员们是怎样理解宪政的?清政府在预备立宪过程中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实施效果如何?等诸多问题,整本书的研究亦是围绕这些具体问题展开的。正是建立在突出的问题意识和扎实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迟著研究视角新颖、理论水平较高,在与清末预备立宪相关的诸多问题上有着独到的见解。
    迟著认为清末的预备立宪是“外患逼出来的立宪”,它不是中国社会、政治及思想自然发展的结果,是为了求民族生存的被迫举动。从立宪的发动主体清政府出发,其最根本的目的便是维护自身统治。总体来说,清末预备立宪功利色彩极为浓重。
    迟著对学术界旧有的预备立宪评价体系进行了直接批判,认为一方面不能对预备立宪问题进行简单化的“贴标签”式定性研究,简单地用“伪”或“假”字来概括;一方面也不能脱离预备立宪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一味用今天的思维和眼光来衡量,过度赞美历史上的社会改良活动。迟著立足预备立宪本身,认为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时期推行的许多改革措施,大多数是有进步意义的,也得到了认真的执行,对中国人民现代政治理念的增强作用巨大。但这并不能改变预备立宪是一场失败的政治变革的历史事实,改革的主体清政府走向了最终的衰落。
    对于“预备立宪与清廷覆亡”这一常谈却又常新的问题,迟著从清政府与立宪派关系的演变和清政府内部各派势力关系的变化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得出了清政府的衰落是一个早已开始的渐进发展过程,预备立宪改革的推行,使得主观上想维护自身统治的清政府与各派势力之间的矛盾更为激化,在客观上加速了清朝灭亡的结论。
    三、把握矛盾斗争、史以为今鉴
    历史发展是纷繁复杂的,在晚清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古今中外”多种因素交替作用,对具体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产生合力,具体表现为诸多的矛盾与斗争。预备立宪作为清王朝最后十年的政治变革活动,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矛盾重重、斗争复杂。迟著牢牢把握住了这些矛盾与斗争,以此为主线,以改革的主导者“清政府”为中心,展开了对清末预备立宪的研究。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清政府自身的不断衰落与“内忧外患”复杂时代背景之间的矛盾。作为政治改革推行主体的清政府,其直接目标便是维护自身统治。然而,清政府的衰落早已开始,并且在鸦片战争之后呈现加快的趋势,“内忧外患”的现实,使得清政府财政、军事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统治力量渐趋衰弱。而从客观上说,全方位政治改革的推行,一方面需要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求强有力的推行主体。因此,清政府的衰弱和“内忧外患”时代背景之间的矛盾贯穿预备立宪始终,预示着改革必然失败的结局。
    清政府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在宪政改革的过程中,清政府始终存在立宪和反对立宪的争论,这种争论激化了清政府内部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中央政府内部的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在立宪活动中,清政府中的各种人物、各方势力,都想借立宪给自己带来好处,削弱政敌或潜在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人或势力。他们在到底要不要立宪,预备立宪的期限,是否应该设责任内阁等问题上出现了很大的分歧。中央官员之间的激烈斗争,使得清政府四分五裂,已经十分虚弱的政权更加虚弱。同时,在清政府统治集团的内部,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日渐突出。衰弱的清政府推行整改,试图加强中央集权的出发点与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地方督抚势力迅速膨胀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中央和地方都想通过立宪增加实力,在财政、军事方面取得优势。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妨碍了改革的进行,并最终使矛盾双方渐行渐远。
    立宪派与清政府之间的矛盾。立宪派是在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的过程中兴起的新的政治势力,一般指的是在野的、主张立宪并且积极参与和推动宪政改革的人士。立宪派与清政府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他们虽都主张立宪改革,不希望看到革命的发生,但在怎样立宪、立什么样的宪的问题上,矛盾突出、分歧巨大。清政府竭力加强统治,立宪派则试图削弱其权力;清政府倾向“日本式”的宪政,立宪派则希望走向“英国式”的政党政治。双方激烈的矛盾冲突使得立宪派由最初的与清政府合作到后来转向与之背离,一部分立宪派人士更是加入到了革命派的阵营,从而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功利主义的出发点与宪政精神的矛盾。应该注意到的是,无论是清政府上层、立宪派还是主张立宪的官员,他们主张政治改革的出发点都是功利主义的,“内忧外患”的社会危机使得他们无暇对宪政的基本精神和理念进行冷静的思考。外患逼出来的立宪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失败的潜在危险。
    对预备立宪过程中诸多矛盾冲突的准确把握和分析,有助于我们从失败的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求真”是史学的根本,“鉴今”是史学的重要功用。历史研究不能在预设的前提下随意假设,但看似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探讨,却能为现实提供一定的借鉴。从清政府的角度出发,预备立宪看似“早产”,实则太晚,清政府本该在鸦片战争之后便走上全面改革的道路。在迟著的第七章,作者便大胆提出了假设,以后来人的眼光将清政府应该做到的和实际做到的进行了细致的对比,引人深思。
    四、研究视野开阔、不就事论事
    历史研究必须从小处入手,但切忌视野狭窄。上世纪八十年代,著名经济史学家严中平便建议中国经济史的研究应做到“破四就”,即“不就中国论中国”、“不就经济论经济”、“不就所研究的那个时代而论那个时代”、“不就事论事”。不仅是经济史的研究,整个历史研究都应该打开思路。迟著研究“清末预备立宪”,便做到了“不就清末论清末”、“不就立宪论立宪”、“不就中国论中国”。
    不就清末论清末。预备立宪是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活动,迟著在研究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将其放在整个清代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在分析清政府实行立宪改革的原因时,迟著追溯了自鸦片战争之后便开始的立宪思潮,展现了立宪观念逐渐被中国人观察、引进、认识、思考、议论、提倡到最终要求实行的全过程。在研究政治改革的具体措施中央和地方的官制改革时,迟著宏观分析了中国官制存在的问题,对庚子以来官制的变化进行梳理,与预备立宪官制改革中的具体措施进行互动。在本书的结论部分,作者专论预备立宪与清廷覆亡,更是综合考虑到了清王朝自鸦片战争以后早已有之的衰落倾向和“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便于读者进行整体把握。
    不就立宪论立宪。宪政问题是法制史和政治史研究的传统领地,法制史研究擅长概念的阐释,以涉及宪政的重要理念和实施宪政的具体机构为研究对象,主体性明确,理论性较强;政治史研究长于史料的搜集与整理,考证发掘具体事件发生发展的前因后果。迟著以史学工作者的眼光来看待立宪运动,应该说较好地兼顾了法制史和政治史的研究。全书在实证性研究的基础上,重视把握宪政的本质,尤其是以史学工作者的角度出发,对“司法独立”这一法制理论性较强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充分肯定了这一尝试性的改革在中国法制进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做到了不就立宪而论立宪。
    不就中国论中国。清政府推行预备立宪,是想通过建立产生于西方的宪政体系来挽救自身的统治危机,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且晚清的统治危机与“外患”也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迟著研究清末预备立宪,在充分关注中国社会变化和清政府内部矛盾的基础上,放眼世界,做到了“不就中国论中国”。宪政产生于西方,无论清政府、立宪派对于宪政的体认是怎样的,都有必要搞清楚西方宪政的典型观念和核心理念,迟著以此为前提和参照,展现出了清末预备立宪极具功利主义的出发点。要立宪、要制度引进,就涉及到了究竟以谁为师的问题,当时,英国、德国、美国、日本、俄国都是备选,迟著在研究中便注意对上述几个国家的宪政模式进行分析,与立宪中各方势力的主张进行结合,对宪政进程的开展和具体措施出台的缘由做出了较好的解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迟著视角独特、史料丰富、论证严谨、观点新颖、理论水平较高,使学术界预备立宪研究达到了新高度。但应看到的是,迟著仍有美中不足之处。框架结构上,仅第五章专设“本章小结”总结,其他章节均未设立以照应。研究内容上,对立宪内容着墨不均衡,有的几乎未涉及,如作为立宪重要措施的地方自治就没有写。此外,迟著一方面虽重视对政策措施和相关机构的实际运作进行实证研究,但囿于资料所限等原因,虽充分尝试,仍有待探索;另一方面,虽打开了视野,不拘泥于传统政治史研究框架,但在对预备立宪问题的研究中,与相关文化、社会变动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理论深度上,迟著对与研究主体相关的政治学和制度学理论的运用仍不够充分,理论性有待加深。文字细节上,迟著在行文过程中存在个别字词错别,有待于进一步细致校对,完美呈现。
    原载于《中国历史评论》第十四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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