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音与排外 讲故事本来是指用人的语音来传播故事,但在当今这个读图时代,“叙事”一词已基本与口述脱钩,“讲故事”之“讲”也更多不是指诉诸口舌的讲述,因此我们需要正本清源,重新认识语音在群体维系上的作用与影响。以上三节均着眼于结盟与抱团,然而群体感不只表现为对“自己人”(包括可能成为“自己人”的人)的认同与接纳,还包括对“外人”(群外之人)的排斥与抵制,本节要讨论的就是把人群分隔开来的不同语音。 人类社会为什么会分出不同的人群?虽然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具体到人群究竟因何而分,不同学科不同立场的学者各有各的见解。不过有一种提法应当多数人都会同意,这就是“群以音分”。众所周知,民族之分首先是语言之分,而语言之分说到底是说话的声音之分,是故英语中各民族之名与其语音多为同一个词,如Chinese、English和Russian既指汉语、英语和俄语,也指用这种声音说话的中国人、英国人和俄国人。民族之下还可细分,在使用同一语种的情况下,每个因地缘、宗法和其他纽带联接在一起的更小群体,在发音上仍然不会完全相同。以笔者所在的江西省为例,南昌话出了省城便无用武之地,各市县乃至一些乡镇的方言只能在本地通行,有的地方甚至村头和村尾的口音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许多江西人相互之间必须说普通话——如果不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推普”(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展得颇为成功,很难想象说江淮官话的九江人和说客家语的赣南人对话会是怎样一副尴尬情景。上世纪初有识之士对此有深怀忧虑的描述: 看见各杂志、各教科书所用的口语文,没有一定的规则,往往你写的北京话,我写的南京话;你写的湖北官话,我写的山西官话,更有浙江官话,夹了许多土话的官话。我怀疑的,将来弄了这许多种的官话,怎样统一?……我家的说话,可算得国语标本了。然而家中公用的言语,没有经过标准的审订,故这一句是北方话,那一句是南方话,这一句是北京话,那一句是上海话。发音更不相同了。 胡适由于主张先推广白话文学,被日本学者平田昌司认为只注重“眼睛的文学革命”,而赵元任由于提倡国语,在其眼中便代表着“耳朵的文学革命”。平田昌司还说中国这个“想象的共同体”的视听统一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因为那时“官方动员报刊、书籍、音乐、戏剧等一切媒体,不论‘眼睛’还是‘耳朵’都灌输了规范性的语言”。 那么“群以音分”的现象又是怎样发生的呢?《旧约》说这是因为上帝不希望人类联合起来兴建通往天堂的高塔,于是故意混乱其语言,所有的神话后面都隐藏着某种事实,这个故事反映人类各族群之间存在着难以弥合的语音鸿沟。语言学家多从群体的迁徙、融合与隔离等角度思考语言的分化,然而这些只能说明后来的变异,人们更想知道的是,尽管许多语言正在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消失,为什么到现在还有6000多种不包括方言在内的语言存在?语言的记录方式或许可以提供一种解释。最初的象形文字后来绝大部分都转化成了表音文字,这方面近东地区的闪米特人首开其端,他们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第一套字母系统,这套系统经后人改进后可与语音的各种形态大致对应,甚至还能摹写方言、俚语乃至某些族群的特殊发音。以英语为例,美国小说中黑人与下层民众所说的词语往往用独特的拼写方式表现,如going to、want to和out of常常写成gonna、wanna和outta,它们已经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英文新景观。摹写上的优势带来的是语言和民族分化的严重后果,西欧英法德意等民族的语言本来同属一体,只不过各族群发音上的差别被各自使用的拼音文字固定下来,结果这些语言彼此之间渐行渐远,使用它们的群体也最终演变成不同的民族。与此形成鲜明对照,汉语作为表意文字在摹写声音上虽然不如拼音文字那样精细,但在阻止各方言区继续分化上却是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尽管如前所述东西南北的国人口音存在千差万别(与西欧语言的差别相比不遑多让),这些语音对应的却是同一套文字符号。不言而喻,假如其他民族使用的也是像我们这样的文字,世界上的现存语言一定不会有如此之多。 不过这还不是“群以音分”的根本原因。当语言学家向哥伦比亚的巴拉族人(Bara)询问为什么印地安人有这么多亚种时,得到的回答是“如果我们都说图坎诺语(Tukano),我们去哪找女人”,这话其实说的是世界上不能只有说同一种语言的“我们”,必须还有说别的语言的“你们”与“他们”,这样男人才能在自己的亲族之外找到可以爱的对象。史迪芬·平克则说不同群体的语音差异提供了可以恨、可以鄙视和八卦的对象:“人类相当善于嗅出些微差异,以发现他该鄙视什么人……当世界上不只一个语言后,民族优越感(ethnocentrism)才开始肆虐。”巴别塔故事把人类语言分开的责任归于上帝,实际上人类从一开始就有用声音来区分群内人与群外人的内在冲动:使用不同的语言、方言和乡音犹如佩戴了表明身份的徽章,一开口便标示出此人是“自己人”还是“外人”。前面提到梳毛与八卦的拉帮结伙功能,用语音来统一群体同样是一种将他人排除在外的行为。邓巴发现语言的多样化与群体密集的程度成正比,也就是说“邻居”越多的地方越需要通过语音来辨别敌我友,这种情况下语言的分化会变得非常迅速,因为必须提防投机取巧的外人混入群内: 语言起初发展成各种方言,最终变成互不理解的语言,是因为地方群体在面临其他群体的竞争时需要辨别群体成员身份。 方言还有一个优势:它可以较快地变化,至少一代人可以演变出一种方言。如此一来,便可追踪一个群体在某一时间段里的迁移模式。迁徙的群体经过一代人以后,尽管用的还是原来的词,但会演变出自己的口音和言语风格。澳大利亚和英国口音如今截然不同,而大部分澳洲移民不过发生在过去100年间。显然,方言是为了应对有人搭便车投机取巧。通过不断发展新的话语形式,同一个事情换新的说法,群体可以轻松辨别成员身份。而这种身份徽章很难造假因为语言需要很小就开始学。除非在群体中长时期生活,不然很难学会其中口音和言语风格。 事实确是如此。笔者有一次远足去九江市管辖下的庐山,发现值守山门者要求进山者说一句九江话方可放行,形成此陋规的原因是当地人一直有登庐山晨练的习惯,庐山管理者为此对“自己人”网开一面,“外人”想搭这趟便车则会因口音露馅。邓巴引《旧约》中两则叙事证明搭便车容易被识破:一则是以法莲的逃亡者因为咬不准“示播列”这一字音而被把守约旦河渡口的基列人所杀,因此而死在河边的以法莲人竟达四万二千人之多;另一则是耶稣蒙难时彼得矢口否认自己的身份,围观者却指认说“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你的话和他们一样”。当然也有少数例外,《水浒传》中的燕青是一位擅用口舌的天才,第六十一回作者介绍他“吹的、弹的、唱的、舞的,拆白道字,顶真续麻,无有不能,无有不会。亦是说的诸路乡谈,省的诸行百艺的市语”,正因为有这种本领,第八十一回中他才能“打着乡谈”顺利进入东京城门。城门把守者当时防范的主要对象是梁山好汉,后者在他们心目中都操外地口音,故尔燕青的“乡谈”会令其放松警惕。 方言令人感到亲切,在于它是方言区人们的母语。国人对外交往时把汉语当作母语,但在国内甚至是在方言区内,人们又会把仅仅流行于自己家乡一带的乡语乡音视为母语。母语在英语中是mother tongue,其字面意义为母亲的舌头,乡语乡音其实就是母亲发出的声音,人们从娘胎里听着这种声音长大,自然会对这种声音怀有天然的好感,进而会爱屋及乌地把所有发出这种声音者当作自己人。由于这份娘胎里带来的感情,乡音乡语成了人际间重要的黏合剂,它能够把陌生人黏合为朋友,把男女黏合为夫妻,把不同身份的人黏合为乡谊社团,客家人甚至有“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之说。赫尔曼·沃克《战争与回忆》最后一节中,纳粹屠刀下幸存的犹太男童路易斯因遭受严重刺激,获救后陷于不说不笑的自闭状态,其母娜塔丽找到他后用意第绪语在其耳边啍唱儿歌,不久孩子居然“笑嘻嘻地”跟着母亲的声音唱了起来。这一奇迹犹如一道强烈的光亮,把一旁观看的孩子父亲和友人照得睁不开眼睛,这个细节再好不过地说明人对母语有一种本能的信赖之情。 尽管中国历代都有雅言与官话,使用方言的各类叙事样式在方言区内还是更受欢迎,地方戏在全国各地星罗棋布,便与地方上的人喜欢自己的mother tongue有很大关系——认真考究起来,各剧种之间除声音(包括声腔)之外并无多大差别。众所周知,对方言区内的人来说,用方言讲述故事,特别是讲述地方色彩较浓的故事,比用雅言或官话讲故事更觉有滋有味,因为方言中许多声音表达具有无法转换的个性魅力。韩少功在《马桥词典》后记中讲述自己在海南买鱼时询问鱼名,摊主只能说出“海鱼”“大鱼”这样的名字,事后作者才知道这不是当地人语言贫乏,而是他们的表达“无法进入普通话”:“我差一点嘲笑他们,差一点以为他们可怜地语言贫乏。我当然错了。对于我来说,他们并不是我见到的他们,并不是我在谈论的他们,他们嘲啾呕哑叽哩哇啦,很大程度上还隐藏在我无法进入的语言屏障之后,深藏在中文普通话无法照亮的暗夜里。” 由此回看前述平田昌司之论,我们会发现用“眼睛的文学革命”来概括胡适的主张并不公平,胡适确实说过统一“国音”不是他那个时期的当务之急,但他努力提倡的白话文学并不只是诉诸眼睛: 我们深信:若要把国语文变成教育的工具,我们必须先把白话认作最有价值最有生命的文学工具。所以我们不管那班国语先生们的注音工作和字典工作,我们只努力提倡白话的文学,国语的文学。国语先生们到如今还不能决定究竟国语应该用“京音”(北平语)作标准,还是用“国音”(读音统一会公决的国音)作标准。他们争了许久,才决定用“北平曾受中等教育的人的口语”为国语标准。但是我们提倡国语文学的人,从来不发生这个争执。《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的北京话固然是好白话,《儒林外史》和《老残游记》的中部官话也是好白话。甚至于《海上花列传》的用官话叙述,用苏州话对白,我们也承认是很好的白话文学。甚至于欧化的白话,只要有艺术的经营,我们也承认是正当的白话文学。这二十年的白话文学运动的进展,把“国语”变丰富了,变新鲜了,扩大了,加浓了,更深刻了。 可以看出,白话在引文中更多指语言而非文字,胡适用“好白话”来形容写入叙事作品中的各地方言,显示他乐见笔头叙事中使用乡语乡音。不仅如此,胡适一方面以讽刺性的口吻说到“国语先生们”急于制订“国音”标准的行为,另一方面又称赞白话文学运动把“‘国语’变丰富了,变新鲜了,扩大了,加浓了,更深刻了”,这表明他并不反对汉语的统一,而是寻求汉语在更具代表性、更有“五湖四海”意味上的统一。他还以口语中经常用到的“什么”“这个”等为例,告诉人们这类表达过去没有固定的写法,“自从几部大小说出来之后,这些符号才渐渐统一了。文字符号写定之后,语言的教学才容易进行。”用本文的话来说,胡适是希望以叙事尤其是有影响的叙事(即《红楼梦》之类的“大小说”)为示范,达致我们这个民族在语言表达上的统一。欧洲文学史已经证明,叙事经典的作用不仅体现为讲述了精彩的故事,还体现为讲述这些故事的语言也成为人们模仿学习的典范。但丁摒弃中世纪文学惯用的拉丁语而用俗语写作《神曲》,此举促进了意大利民族语言的统一;普希金的小说诗歌提供了现代俄语的标准样板,高尔基因此誉之为“一切开端的开端”。这两位伟大的故事讲述人,都为用声音统一自己的民族做出了永垂青史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