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多次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党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新时代进一步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指明了实践方向。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文化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路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各民族共创中华文化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上,曾有许多民族在中国历史舞台亮相,他们共同开拓了广袤的中国疆域,共同发展了繁荣的中国经济,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今天的56个民族,就是中国古代这众多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而成。作为文化的传承者,他们在不断创新丰富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塑造了中华文化多元与一体相统一、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结构特征。这些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民族,各有其发展的历史与文化,这是中华民族的多元性体现。同时,他们又有着长期在统一国家中共同发展、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最终自觉地联合成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体现。可以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中国各民族在历史演进中共同推动形成的。在这个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 中华文化亦是如此。中华文化的多元性源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核心特征。存在于中华大地上的56个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散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不同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创造出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作为民族的灵魂,优秀民族文化凝聚着民族共同思想,规范着民族生存行为。在我国,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同时,各民族文化在长期交流互动中,逐步凝聚成具有深层相通性的共同价值取向。这种共同性,使中华文化超越了地方和民族局限,成为一个获得全体中国人认同的历史文化大传统。正是出于对中华文化的认可、赞同与归属,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才得以巩固和确立,才能够成为不同民族凝心聚力的精神动力。 几千年来,我国各民族在文化上一直处于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相互借鉴的互动交融状态,它们共同构筑了中华文化的历史基石。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交相辉映,共同形成了中华文化精彩纷呈的多样性和蓬勃绵延的生命力,使得中华文化呈现出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特征。在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特征下,各民族优秀文化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 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命运共同体,各民族只有将本民族的前途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才能有发展的前景和希望。各民族之间要交往交流交融,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文化的繁荣发展亦是如此。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是民族共性与民族个性相统一的多元一体文化,中华文化由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发展、共同享有,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机制:文明交流互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明交流互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论断。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文化是文明的外在形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大地上文明的交流互鉴从未停止,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继承、创新、发展。文明交流互鉴是中华文明存续发展的动力,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机制。 文明交流互鉴有几个前提:文明是平等的。人类各种文明在价值上是平等的,都各有千秋。同时,文明也是多样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文明多样性赋予这个世界姹紫嫣红的色彩,多样带来交流,交流孕育融合,融合产生进步。可以说,人类文明的多样性是文明交流互鉴的动力来源,也同样是文化交流互鉴的根源。 我国各民族都对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进一步推动包括各民族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整体发展,必须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必须明确其中包含着的三个递进层面: 坚持文化平等原则。 文明的发展演进本身就不是一个同步进行、千篇一律的过程。在不同的发展条件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尽管不同文化彰显出了各自的优势,也展现出了自身的不足,但其在价值上的平等是毋庸置疑的。文化发展程度的不平衡是由人类文明发展的客观不平衡性所决定的。任何文化成果都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都值得被珍惜和尊重。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民族平等,把它作为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各民族不仅在法律上、在国家政治生活领域实行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完全平等。坚持文化平等原则,承认文化间的平等与各种文化所存在的价值,尊重一切文化发展成果,这是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前提。 理解和尊重文化共存现象。 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群体的集体记忆,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它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正是由于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互鉴,才推动了人类文明的整体进步。习近平主席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历史反复证明,任何想用强制手段来解决文明差异的做法都不会成功,反而会给世界文明带来灾难。同理,文化交流的开展,也要以文化共存为前提。要理性看待文化差异的存在,尊重每一种文化的独特性,坚持求同存异、取长补短。 推动文化交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我们既要秉持多样、平等、开放、包容的原则,用欣赏和学习的态度充分尊重和深入了解其他文化,更要对自身的文化有着清醒的自知与自信。1990年12月,在就“人的研究在中国——个人的经历”主题进行演讲时,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总结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一处理不同文化关系的十六字“箴言”。尊重本民族的文化,培育好、发展好本民族文化,这就是“各美其美”。承认文化的多样性、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欣赏其他民族文化,这就是“美人之美”。在文化交流中,尊重差异、理解个性,不同文化和睦相处,共同促进世界文化的繁荣,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这就是“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文明交流互鉴,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为不同文化之间如何相处这一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的“中国方案”。对于中华民族而言,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引导各民族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坚持文化平等的基本原则,普及文化多样性的客观事实并引导各族人民尊重这种多样性,最终做到相互欣赏、相互学习,共同推动中华文化繁荣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思想基础、凝聚精神动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是最深层次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就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族群众的价值认同,以爱国主义精神为纽带凝聚情感认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拓展实践认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文化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引导着人的日常行为方向,也从更深层次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作为各民族群众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认同的价值基础,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基石。因此,必须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手段,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精神支柱。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无论在哪个国家,爱国主义始终体现着人们对国家的历史认同与情感认同,是凝聚民族情感的内生力量。这种认同感,使得社会个体主动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相关联。在社会主义中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一种能将中华民族坚定团结在一起的重要精神力量,它来源于对祖国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的理解与接受,围绕民族富强、人民幸福而发展,它不仅仅是一种情感心理和政治意识,更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道德义务和行为准则。 2015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国家利益作为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与每个社会成员利益直接相连。自发自觉地关心国家前途命运,尽所能地为国家独立完整与繁荣兴盛贡献力量,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爱国主义价值观的道德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人们爱国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对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分裂行为,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努力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面临体量小、抵御市场经济冲击能力弱、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严重等问题。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对中华文化发展走向的把握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进行了全面论述。2014年2月24日,他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所谓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根据时代特点和时代要求,针对传统文化中那些至今还有借鉴价值的部分,对其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予以改造,挖掘其中所蕴含的内容精髓、核心理念,结合时代条件,赋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内涵和新表达形式,充分彰显与时俱进的品质。所谓创新性发展,就是按照新时代任务要求,对传统文化的内涵予以拓展、补充和完善,汲取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有益养分,实现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的相融相通,做到择善而从、兼容并蓄,最终达到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的目的。 在统一多民族的中国,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是并行不悖的。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明代代积累的宝贵成果,不仅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产生过深刻影响,而且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提取和转化的智慧启迪与精神力量,不仅能助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还能通过推动中华文化的整理、开发和创新,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华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使得中华文明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这也正是推动各民族文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走向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更深远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