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值得讨论和思考的问题 (一)民族划分的目的 每一个人类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族群称谓,而这个称谓的获得,可能是群体自我称谓的延续,也可能是别人赋予的习惯称谓。但是无论自称还是他称,这个称谓是可以大致区分自我与他者的界线的,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因社会关系运作的需要而产生的高度概括和抽象的群体性称谓。 就国家层面而言,由于一个国家内部各个族群的大小不同,影响力差异巨大,因此,不是每个族群的名字都会被大众了解。直到今天,一些身处偏远地区的弱小族群,仍然不被大众所了解。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当下在各个国家社会的治理中,政府都希望搞清楚自己国内的所有族群情况。显然,要搞清楚一个国家之内的所有文化群体情况,对于一个小国而言相对容易,而对于一些大国或者地理环境复杂的国家,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民族划分,并不是简单地将各个族群的自我称谓或他称统计起来就可以完成的,还需要甄别研究,特别是专门的科学研究。 那么为什么要甄别划分?显而易见,从国家治理层面,似乎是管理的需要。因为,有了群体的差异,就可以很好地区分和对待。从学术的角度看,似乎是研究的需要。因为,如果没有区分,学者将难以表述指涉对象。从族群发展的自身要求看,有了人群的划分,似乎在争取自身权益上,特别是分享各种资源时,就有了充分的依据,等等。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进行民族划分的目的。 按照越南、老挝的经验,划分是自上而下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中央政府,其初衷就是为了赋予少数人口文化群体平等的身份,让少数群体分享权力,缩小各个群体之间的经济差距等等。 东南亚各国的情况各有不同。越南、老挝显然借鉴了中国的经验,但并没有照搬,他们根据本国的实际,没有实行民族地方自治。缅甸的民族划分,与其被殖民的历史密切相关,而且其划分的结果在国家法律层面还没有得到严格实施。其他东南亚国家大多都是模糊处理,公众知道人口数量相对较多的大的族群,也关注少数群体,但没有在法律层面赋予其特殊的身份和地位,甚至在认识理念上就认为其国内民族之间是不可分割的,甚至模糊一点更好,更加有利于各族群融合,这一点在印度尼西亚的表现较为突出。 (二)民族划分原则的科学性问题 对于东南亚各国而言,所谓的“民族”概念本身就是舶来品,加之东南亚各国是在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美国等西方列强殖民体系下逐渐形成了自我的近现代民族知识体系。因此,他们在本土知识和西方知识的交汇中所产生的对于“民族”的认识非常复杂,我们从东南亚各国民族划分的差异性可见一斑,显然各个国家各自都有一个自我把握的尺度。因此,划分出来的民族也就千差万别。从跨国民族的角度看,同一个民族可能在不同国家被划分为不同的民族,不仅民族称谓不同,有些甚至所构建的历史和文化也相去甚远。 显然,民族划分原则的科学性问题,是一个难于统一的问题,各个民族国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出的原则只适用于本国。从科学性的角度看,划分所设定的标准是不一致的,是存在问题的,特别是语言分类的科学性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正常的学术研究。 从实践结果看,各个实施了民族划分的国家,都出现了部分被识别划分出的群体并不认同政府划分的结果,“如(越南)高栏、山子不愿意合在一起;土佬、摆依划到岱族也有不同意见;有些人自称为‘温’,不认可自己是京族。”越南、老挝都有类似的问题发生。因此有越南学者说,越南的民族识别划分还要继续。老挝出现了从47个民族增至49个民族的划分结果,就是民族研究继续推进的结果,也是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 (三)划分与未划分的民族政策实践 所谓的民族识别,主要是看一个国家是否将国内不同文化群体识别划分作为一项国家工程来完成,若是,我们认为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划分,并赋予了被划分群体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如果只是民间传统的自然状态的族群认同区隔,或者学者个人的观点,而国家并未开展全民识别划分,更没有赋予其特殊身份和地位,那就未进行划分。当然,无论识别划分与否,现实的社会中,对于大的族群来说整个社会都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而对于小的族群来说,可能就会被主流社会所忽视。 从越南、老挝情况看,其民族划分的结果,确实对少数族群起到了保护作用。在实践过程中,政府也尽可能照顾到了少数族群的利益。老挝在民族识别划分后,对少数族群进行帮扶,主要措施是把人口较少的山地民族迁移到交通便利的低地或人口较多的城镇。 缅甸虽然也有民族识别划分,但由于其民族划分是殖民遗产,其国内政局长期不稳,“彬龙会议”协议未完全落实,导致一些偏远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与中央政府对抗,因此其民族政策的实践基本没有得到执行。 从东南亚其他国家情况看,大多数没有在国家层面开展正式的识别划分,因此也就不存在法律身份和地位的问题。一般在未划分民族的各个国家,往往是其主体民族主导了国家大政方针,例如,泰国的泰人,柬埔寨的高棉人。而一般小的族群因为没有被赋予特殊的身份和法律地位大多难以参与国家大事。同时,有些国家内部,并不是一族独大,而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实力的民族存在,因此各大族群集团之间在掌控国家资源方面便展开相互竞争,例如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三大族群。马来西亚自英国殖民时期开始,长期推行“马来人优先”的政策,与华族、印度族之间产生长期矛盾,甚至有人提出“华人寄居论”,以此打压华人。马来西亚和文莱,在对待国内各民族获得平等公民权问题上,对于非土著民族申请公民权设置居住时间的限制,而且必须参加马来语考试等门槛。各种政策一般明显向主体民族倾斜。 在东南亚国家中,新加坡是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城市型国家,也是一个族群多样的多元社会。虽然华裔人口占大多数,但国家推行族群融合运动,较好地保存了各民族的特色,同时实现了各民族共享资源和谐共生的局面。李光耀早在1965年就指出,“在新加坡,我们将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这个国家不是一个马来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华人的国家,不是一个印度人的国家不论民族、语言、宗教、文化,每个国民都应首先有国家意识,都要认同我是新加坡人。”此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正是在这一思想引领下,长期坚持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宽容、尊重、平等、团结和融合政策,在世界范围树立了一个和谐共处的典范。 (四)值得思考的问题 现实世界中,一个国家对于内部文化群体究竟是划分好,还是不划分好,我们从东南亚各国的情况中可以得到一定的启示。 学术界一般认为,越南、老挝借鉴了中国的经验,但总体而言,东南亚民族研究的基本架构受到西方殖民者的影响更加深重。事实上,西方殖民者更早对殖民地国家进行了民族划分,当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殖民统治。 从越南、老挝的情况看,划分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少数人口的文化群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中也兼顾了少数人口群体的利益。从缅甸的情况看,最初由英国殖民者主导的民族划分标准和路径不甚清晰。目前,缅甸的情况似乎介于识别和未识别之间,一方面有明确的民族数字,一方面却难以落实积极的民族政策。 东南亚其他国家虽然没有在国家层面开展专门的民族识别划分,但对于人口较多的大的民族群体都是有充分的认识的,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也都或多或少地关注到不同群体的诉求。 对于各个国家的人民究竟是进行民族识别划分好还是不划分好,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或者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划分意味着强化彼此区隔,不划分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区隔。实际的情况是,划分的国家并没有因为划分而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例如越南中部西原地区的民族自治问题;没有划分的国家也没有因为没有划分就民族问题更加彰显,例如新加坡的各民族和谐共生。 显然,民族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类社会带有共性的问题,激发问题产生的因素各种各样,因此没有包治百病的方法,民族划分只是当代国家社会内部治理的手段之一。当前各个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许多问题值得反思,各国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加强研究,寻找有效而长远的解决之道。 阅读原文请点击: 东南亚各国的民族划分及相关问题思考.pdf 原文载于《贵州民族研究》201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