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个人叙事的讲述现场 民俗学实地调查的主要方法是进行访谈,一般都不像人类学者那样在一个地方进行长时间的参与观察,所以我们所记录下来的个人叙事资料基本都来源于访谈现场。那么,我们所记录下来的这些个人叙事文本,与当地的人们在日常交谈现场中所讲述的个人叙事文本是不是一样?这是我们必须辨明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民间文学的文本研究并不考虑来自民俗学访谈现场与当地日常生活现场的口头叙事文本是否有区别的问题,这其实是不妥的。在理解个人叙事文本的时候,我们尤其不能忽视它是在哪个特定的交谈现场被记录的。因为,所有的个人叙事文本,都是在一定的交流现场中被生产出来的,都与其他交流事件、话语形式相关联,都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文本。 已有学者研究了日常交流现场中的个人叙事讲述所具有的社会关系建构作用,但是这种研究还没有关注到民俗学访谈现场中的个人叙事的情况,如讲述的主动或被动原因,讲述者与访问者心态的互动,叙事上的结构、详略等。因此,现在有必要讨论一下个人叙事发生在民俗学田野调查所进入的两种现场———访谈现场与当地人日常交谈现场,有哪些差异,只有这样才能更深入地理解我们所获得的个人叙事资料。根据已有的田野作业经验,我认为可以初步作出以下两点判断: 首先,从心态上来说,随着民俗学访谈现场关系的建立,受访者面对访问者的陌生感一般都会很快被打消,因此所讲述出来的个人叙事,都会忠实于他的记忆。本人在近几年北京各区县进行民俗文化调查时,就曾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受访者。如,顺义区官庄村的老村长刘信在访谈过程中把我当成他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大兴区大狼垡村的花钹会老督管刘成贵与我结下了难舍难分的友情,调查结束后还主动邀请我去观看他们的排练。这种密切的关系让我相信,他们会毫无芥蒂地向我讲述他们的个人经历。应当看到,在文化交流日益活跃的环境中,民俗访谈本身也成为了日常交流实践方式中的一种。因为在全球化与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一个地方社会随时都会与外来者发生接触与交流,民俗学者只是进入地方社会的一种外来者而已,民俗访谈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地人的日常交流秩序。所以我们相信在民俗访谈中所得到的个人叙事,与在当地居民内部交流的个人叙事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2016年7月6日至8月12日,本人在参与《中国民俗文化志·北京·海淀区卷》的民俗志调查时,曾对海淀区六郎庄村的杨福生进行了十几次深入访谈。杨福生对于海淀区的历史、物产、风俗等了如指掌、如数家珍,他觉得如果能够把这些内容都写出来,也许能够与“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红楼梦》相媲美。当得知笔者就是来了解海淀区的历史文化时,杨福生十分激动。初次相遇,我们就有一种相见恨晚的幸运感,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互相合作的机会,彼此的陌生感随之消失。在我们进行初次访谈时,他就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要讲述的内容,制定了详细的讲述计划。因此,他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我进行了十几次深入的访谈。他忠于自己的记忆和感受为我们生动地讲述了六郎庄村的历史发展、京西稻的种植技术、海淀镇的集市、儿时的游戏及个人奋斗经历等内容。 其次,两种交谈现场的个人叙事在局内人与局外人关系上有差异。第一,从情感上讲,日常交流实践中的个人叙事大多在自身所处的社会关系中讲述,例如在有着亲属关系的熟人社会或者有共同居住关系的现代化小区等,是局内人之间的交流;而民俗访谈中的个人叙事则主要是在局内人与局外人之间展开的交流。即使访谈得再深入,民俗学者与访谈对象之间基本上也是局内人与局外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第二,从心态上讲,民俗学者与访谈对象之间因为不是熟人关系,因而也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他们在为我们讲述个人经历时一般不会心存芥蒂。民俗访谈的目标是合作完成民俗志的书写,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访谈对象往往会努力树立自己的正面形象,为我们讲述较为完整的个人经历故事。而在日常交流实践中,讲述者不得不考虑双方之间的利害关系,为了实现具体的交流目的而选择性地讲述某些个人经历的片段。第三,从知识的拥有上讲,我们与访谈对象之间往往缺乏共享的地方知识,对局外人来讲,局内人在讲述个人经历时往往包含着对地方共享知识和地方生活整体历史的介绍,他们在讲述自己的同时也在结合自己的经历讲述我们所不熟悉的这个地方。正如朝戈金所说:“民众长期积累的知识,是理解口头表述的前提。”因为缺乏共享的地方知识,我们理解访谈对象的个人叙事与当地人理解的个人叙事就有差异。一般来说,我们在理解上不如局内人那么顺畅。 2016年7月14日,杨福生在海淀区中坞新村家中为笔者讲述了他儿时的溜冰经历: 我们小时候经常到水田里溜冰。水田里怎么溜冰?你不知道,一到冬天我们就会围堰。收完稻子以后,我们就从稻田里挖土,把莲藕田和荸荠田的田埂堆起来,让它比水面高,这就叫围堰。围堰之后,再往水田里放水,水面就比原来高了很多。到了冬天,水田就开始结冰了。水田里的冰就像是一个保温层,能保证水下的莲藕和荸荠不被冻坏。三九天儿,冰冻得结结实实的,孩子们就去那儿溜冰。 杨福生在讲述这段溜冰经历的同时,也让我们对水田围堰的知识有了深入了解。这种细致入微的生产知识是只有六郎庄村的村民才知道的内部知识。 再次,两种交谈现场的个人叙事有不同的交流目的与意义。在民俗访谈中,我们与当地人在访谈之外毕竟没有共同居住关系,因而也没有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日常交流实践关系。民俗访谈中个人叙事的讲述,主要是为了达成地方文化书写的目标,是一种学者与访谈对象共同合作的文化书写实践过程。例如,2016年本人对杨福生的多次访谈就是为了记录和书写海淀区六郎庄村的民俗文化。杨福生对笔者讲述的个人叙事也被作为六郎庄村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呈现在《中国民俗文化志·北京·海淀区卷》的文字书写中。这也是杨福生通过个人叙事参与超村落的公共文化实践的一种方式。地方社会中的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文化书写实践目标,例如在村史的写作过程中,作为编写者的当地人也需要与其他村民进行访谈。只是,当地人在村史的写作过程中同时扮演着日常交流实践主体和外来访谈者的双重角色。顺义区沙井村的史庆芬在编写《沙井村的变迁》过程中就曾对村内的多位老人进行过访谈。 那么,就交流的目的而言,日常交流实践中的个人叙事对不同范围的公共生活都有哪些参与和建构作用?这里,也想根据本人的调查经验和参考有关研究提出自己的初步认识。绝大多数局内人在日常交流实践中讲述的个人叙事大多与村落历史记忆、价值观念表达和生活秩序建构有关。本人在自己的家乡大河村观察和记录的几段个人叙事材料就可以作为例子,说明个人叙事在参与村落公共生活建构上至少可以发挥三方面的作用: (一)参与村落历史记忆建构的个人叙事 在民众的日常交流实践中,有些个人叙事讲述的是个人的经历,但其交流的目的却是为了呈现和建构集体的历史记忆。例如,2016年3月4日,邻居阿凡与笔者的父亲谈到了20世纪40年代村里人外出逃荒时的情景。笔者父亲为他讲述了这样一段亲身经历: 原来打仗的时候,咱们村的人都出去逃荒要饭了。我爹跟我说过,那时候咱村的人逃荒到了几百里地之外的山西,住在土窑里。我爹跟老月叔当时都去了。后来不打仗了,他们才回来。老月叔前几年还去了山西,准备把他当时住过的几眼土窑卖了。过了这么多年,窑洞早就塌了。结果窑没卖成,浪费了几百块钱路费。 父亲讲述的是爷爷逃荒的经历以及他亲自见证的老月叔卖窑的故事,但他讲述这段个人叙事的目的却是为了呈现整个村落在抗日战争时期外出逃荒的集体历史记忆。村落社会的历史记忆就是在这样的日常交流实践中逐渐建构起来的。 (二)影响和认同价值观念的个人叙事 在村落社会中,民众一般会结合个人经历来表达自己的是非观念。村落社会中集体认同的价值观念就是在村民不断交流个人经历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例如,2017年4月12日,笔者的父亲与村民奥恩共同在背后批评起叶申的懒惰:
奥恩和笔者的父亲都批评了叶申爱偷懒的毛病,表达了“人应该勤劳,不能懒惰”的价值观念。结合个人经历来对他人进行评价是村落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在相互评价的过程中,村民逐渐形成了集体认同的是非标准和价值观念。 (三)影响舆论、维系伦理秩序的个人叙事 影响舆论、参与道德评价的个人叙事,是我们在熟人社会的田野调查中遇到的最多的一类个人叙事。这类个人叙事大多是讲述者结合自身的所见所闻,对自己所在的熟人社会中某个成员的作风和道德做出的评价。这种个人叙事的交流目的大多是为了通过道德评价形成舆论压力,成为规范社会成员言行、维护村落秩序的一种力量。一般情况下,讲述者不会在公共的平台或场合进行讲述,讲述环境一般是较为私密的空间,讲述者与听众之间彼此较为熟悉和了解。 2018年6月12日,阿山来到笔者家串门,他与笔者的父亲谈论起村民双禾不孝顺的表现,现将二人的谈话摘录如下: 阿山:“双禾真的太不孝顺了。他娘那么大岁数了,他也不管。老太太整天出去捡柴火,连煤球儿都烧不起。现在村里哪还有人出去捡柴火啊?大家都是用电或者用煤气。老太太真可怜。” 父亲:“可不是嘛。有一次我跟老信在双禾家喝酒,这时候他娘提着个竹篮子去管他要煤球了。结果双禾就是不给。老太太差点儿掉泪。当时我们俩都看不下去。后来老信说:‘大娘,你拿吧。今儿个我当家,双禾要不让你拿,我不依他。’后来双禾让老太太拿走二十个煤球儿。要不是我们俩在场,他还不让他娘拿呢。从那以后,我跟老信都说,以后不能跟双禾共事。他对他娘都不孝顺,对别人就更不行了。” 阿山和笔者父亲都以亲眼所见的例子指责了双禾的不孝顺。像这样一些事关家风、道德评价的个人叙事,在村子里几乎每天都有人在讲述。如果村落社会中没有这种个人叙事的评价,村落就会失去应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