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沙市尚德街(长沙国际中融中心工地)考古发掘了300余枚简牍,该批简牍全部是木质,主要用隶书、草书抄寫。2016年12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一書中,公佈這批簡牘的詳細發掘情況,並有高清的彩色和紅外圖版,為研究這批簡牘提供了非常詳細的信息。 尚德街簡中草書所佔的比例較大,字體的草化程度與長沙東牌樓漢簡基本一致,對考察東漢時期草書在實際應用中的情況有重要作用。這批材料數量雖少,但內容較豐富,所以公佈後就湧現出很多相關文章,如周艷濤、張顯成《<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所見詔令商補一則》[1];周祖亮、方懿林《尚德街简牍医方及其方药演变探析》[2];廣瀨薰雄《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拼綴二則》[3];程少軒《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研究二題》[4]等。由於這批材料草書較多,其中存在很多未釋或釋讀分歧的文字。所以各文章雖然各有關注點,但在文章中都提出了不少釋字建議。下面我們就對這批簡的文字問題作一番校注。 【020A】 講疎,前別,不悉,愴悴有務相念,須道 □□□政阿□悒悒又□□縣周史來 注:第二行第一個未釋字原簡作。按此當釋作“景”。此種寫法的“景”後世碑刻中亦可見,如《元晫墓誌》中“景”寫作,字形基本一致。 【020B】 送□君內□□□意雲用□人車借人用之 □□□雲□大丈夫□□書□□故不門□ □□□□□車縣□□□道□□□□ 注:B面第二行第一未釋字,原簡字形作,當為“甚”字,結構明確,並不難識別。此行倒數第二字,即所謂的“門”,原簡字形作。按此形與“門”草書不合,“門”的草書作(智永),字形相差懸殊。因為此簡不確定字形太多,只能就字形來討論。按照原簡字形,此字當釋為“一一”重文。從所見“前別”、“不悉”、“想念”等文字來看,此牘當是書信內容,“不一一”,是書信中較常見的慣用語,意思是不詳細說。比如晋王羲之《问慰诸帖》上:“足下知消息,今故遣问,使至具示之,力书不一一,王羲之白。” 【024】 □□□□之原也□□寒□□□能(A面) (B面) 注:該簡背面有若干字,多不可識,唯獨巨大“書”(原簡作)字可辨。按體例背面可整理為:……書□ 【026】 □□典職□□□平善,別不相見。(A面) 來…… 無宜 病日加困,功□,不為知悉,恐不自完,…… 為……(B面) 注:“職”後未釋字原簡作,似“歲”。背面第二行“不”上未釋字原簡作,疑為“矢”。背面第三行“功”下未釋字原簡作,當是“多”。這句話大概是說病情逐漸加重,某功大多不知道什麼樣,恐怕是沒法康復。 【027A】 佑□□□□ 當為奉常祠食金 節日月未備不昭如願唯 方藥比當□不以書□言□□□ 取係者愁□□狗甚□ 注:第一行“佑”,原簡無“亻”,當釋作“右”。 第二行,所谓“奉”原簡作,當釋為“歲”。歲,皇象草作,與此形基本一致。“食”原簡作下Ⅰ形,從字形和筆畫的書寫關係來看,這個字當為“會”的草寫。漢簡中食、會的草書如下表,對比即可區分。另外,此行的“金”原簡作,釋字也未必確定,此形與“舍”的草書非常接近。 第三行所謂的“昭”,原簡作下Ⅱ形,此形為漢簡中常見的“敢”字草書寫法,近似字形如下表,對比即知。 第四行第一未釋字原簡作,此形為“宜”之草書。宜,皇象草作,對比可知兩字基本相同。宜,在此處為適宜之意,是說“方藥比”適宜。此行“書”後未釋字原簡作,疑此字當為“巷”字。巷,肩水金關漢簡作(肩73EJT1:121),字形十分接近。此行“言”後兩未釋字原簡作、,前一字“王”形清晰可辨,可補。後一字疑為“祐”字。 第五行“狗”前兩未釋字原簡作、,疑是“不去”。此“不”形較常見,不舉例。此形下部與“去”完全相同,唯獨上部略有不合,但草書中這種偏差現象非常多。狗,原簡作下Ⅲ形,當釋作“獨”。漢簡中的狗和獨字形比較接近,對比如下表。對比可知,兩形的主要區別在右側,“獨”形右側是橫折彎鉤,“狗”右側只是彎鉤結構。
【027B】 去反得疾脅下一如…… 少□自□□□數…… 別知當□□□□…… 注:“一如”原簡作,此或為 “數”之草寫。數,同面第二行草作,王羲之草書作,字形近同。 第二行“少”後未釋字原簡作下Ⅰ,此為“能”之草書。在漢簡草書中這種寫法的“能”已經比較多見,如下表。“自”後三個未釋字為“起居欲”草書,原簡字形與可對比漢簡字形如下。此句當斷句為:少能自起居,欲數……
【046A】 □封一等一千六百枚。三月廿六日,□至材用□□大予石□□□ 注:第一未釋字原簡作,疑為“出”字。“封”字形不類,釋字當存疑。等,原簡草書作,當是“萬”之草書。繆愷然、覺思宇也有相同意見,但未找到對應字形。[5]萬,漢簡草書作(東48B),與此形近同,可作對比。簡文“一萬一千六百”,是說明所出某物的數量。萬在此處用作數詞。枚,原簡作 ,釋字恐非。此形左側從“木”無疑,右側疑為“皮”之草書。皮,王羲之草作,與此形右側近似。故疑此字為“柀”。柀,疑有作樹木名。《爾雅•釋木》:“柀,煔。”郭璞注:“煔似松,生江南,可以為船及棺材;作柱,埋之不腐。”此簡倒數第二字“材”,原簡字形作,此為“財”之草書,當改釋。末尾兩個未釋字原簡作、,當為“任力”,二字字形簡單易辨。 【050A】 八月,故留事成□多以□□□ 見佐未嘗知行也爰無□□ □爰窮小所印不能食□ 注:所謂“八月”原簡字形如下Ⅰ形,此形未必是兩字,或為“閒”之草書。閒,漢簡草書如下表,字形基本相合。“閒”在這裡應作空閒之意。第一行“成”後未釋字原簡如下Ⅱ形,此字當釋作邪。邪,漢簡草書如下表,可作參對。邪,此處當用作語氣詞,相當於“也”。其後“多”疑為“欲”之草書。此行似說,因某原因空閒……故而積壓的事情得以完成啊!接著可能是“想要……”。 第二行最後兩個未釋字原簡如下Ⅲ、Ⅳ形。Ⅲ當釋作“狀”。“無狀”傳世文獻常見,大多從沒有形狀義引申而來,這裡應該是用來形容“爰”這個人沒什麼功績,或者沒什麼特殊出格的行跡之類的。Ⅳ形疑當釋作“願”,相類的漢簡字形如下表。前“無狀”似自謙之說,後表達想法,故有“願……”。 第三行中的“所”,原簡作,疑此形為“戶”之訛寫。其後所謂的“印”原簡如下Ⅴ形,此當釋作“民”,類似字形如下表。所謂的“食”原簡如下Ⅵ形,此形當釋作“自”。尚德街漢簡中很多封閉“囗”形書寫特點與此形相同,不如下表中的“留”所從的“田”,“迫”所從的“白”都是這類寫法,而且漢簡草書中的“自”寫法也與此類同,故Ⅵ形可改釋作“自”。第三行最後一個未釋字原簡作下Ⅶ形,左部件漫漶,但仍可見一些墨跡,右部件是草書中常見的“里”字(字形對比如下表)。此形為“理”之草書,同批簡“理”草書如下表,基本相合。“自理”見於《東觀漢記•和熹鄧後傳》:“杜冷不殺人,自誣。被掠羸困,便輿見,畏吏不敢自理。”這裡的自理是為自己申訴之意。此簡中的應當是說“小戶民”不敢為自己申訴。
【050B】 □□足比數以別 □每事得蒙恩它□ 注:第二行第一未釋字原簡作下Ⅰ形,此當是“故”之草書,字形對比如下表。它,原簡作下Ⅱ形,疑此為“皆”之草書,漢簡中類似字形如下表,基本相合。最後一未釋字原簡如下Ⅲ形,當釋為“難”,類似字形如下表,可作參照。這句話重新釋讀當為“故每事得蒙恩,皆難……”。
【052A】 □□遂平仲之洫爲座(?)勑主曰[I 注:第二未釋字原簡作,疑此為“宜”之草書。座,原簡字形如下Ⅰ形,此形在同批簡055A中也曾出現,如下Ⅱ形,也釋作“座”,皆誤,此當釋作“重”。重,後世草書如下表索靖寫法,漢簡草書寫法寫大致相同。……为重,是文献常见用法,文义要比“为座”顺畅。
【052B】 心白……意不衰光(先?)之 注:此簡因污跡導致中間多字不清楚。“意”字前三字原簡字形如下,當為誠、知、相三字,類似字形對照如下。
【053A】 河君□武私使在 注:未釋在當是“屬”之草書,其與孫過庭《書譜》之“屬”,形體相合。當改釋。疑“武”之釋字不確。 Ⅰ 屬尹YM6D1A、敦322、東43A 、皇象 【053B】 □內□有□民□□□ 注:第一未釋字原簡作下Ⅰ,疑為“縣”字。“有”後未釋字原簡作下Ⅱ形,此為“急”之草書寫法。漢簡此種寫法還有很多,對比如下。 Ⅰ Ⅱ 急居276·16、居4·36、敦242B、 【055A】 知多事□以。是爲趨迫□志此□ 座(?)准爲也迫事理無若□□ 但反成也□。唯=熒□小□事高再拜 注:此簡右殘,尚能看到一行墨跡。第二行第一未釋字疑為“得”字。“為”字原簡作,字形不合,當為“相”之草書,對照字形如上052B注。“迫”後未釋字原簡如下圖Ⅰ形。當是“欲”之草書,字形對比如下表。“志”原簡字形如下Ⅱ形,此形為“知”之草書,當改釋。這行應重新標點為:……知多事,得以是相趨迫,欲知此□……。 第三行“座”原釋讀存疑,原簡字形作下Ⅲ形,此當釋作“重”,說明見上。
【055B】 □可□□□以邑座同耳 注:“座”原簡如下,當釋為“重”。說明見上。 此簡面可見兩行墨跡,只是第二行大多數字僅存左部,故原整理者下標斷殘號,實際還有幾字尚能識別。如,當為“報”之草書,當為“五”之草書,按照殘存墨跡此簡釋文可重新整理作: □可□□□以邑座同耳 □報五更(?)…… 【060B】 □□□還仍 □上不□ 注:此簡殘存字數不多,且墨跡不是十分清楚。第一行第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當為“衣”字,可補。第二行第一未釋字原簡如下,當為“墓”。 Ⅰ Ⅱ 【068A】 □已復。得二千六百 甲□□□ 注:第一行第一未釋字原簡如下,上從艹下從臾十分明確,當釋作萸。第二行三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分別如下Ⅱ、Ⅲ、Ⅳ,三形分別為子、丁、巳。甲子、丁巳為干支組合。 Ⅰ Ⅱ Ⅲ Ⅳ 【070B】 來□□當在也又有□□ 注:有,原簡作,頗疑此為“耳”字。 【074A】 何□仲藏…… 注:所謂“藏”原簡作,下從“貝”清晰,疑為“賫”。其後還有多個字,雖字形被覆蓋無法辨識,但最後一字尚清晰完整,原簡作,顯然是“斗”字,其前雖不能確定何字但肯定是數字,故這裡的“斗”是量詞,之前的“賫”用作動詞,可能指送、給的意思。 【084A】 詔書:清河孫昌受父母出人七歲,欲賣不可許和(?)別。 注:私,原簡作,右從“斗”,當釋作“科”。科別,法律術語,居延新簡中有“購賞科別”,其中多次出現“科別”一詞,如EPF22:221、EPF22:222、中的科別寫作“科列”,而此簡中的別其實也是作“列”,說明,當時科別又稱科列。關於“科”已有很多學者討論,如張忠煒《漢科研究:以購賞科為中心》[6]即以出土漢簡中的科別為主要材料來展開討論。 【212A】 僕□當僕,坐臧為盜。 注:上錄第二欄第6行釋文,其中未釋字原簡作,當為“不”字。僕不當僕不當,這裡指僕人不遵守僕人的規矩。 【212B】 上書紀匿其名,大不敬。 注:上錄第一欄第五行釋文,其中“紀”原簡作,此當釋作“絕”。絕匿,裡指隱藏身份不署名。 【254A】 為寫皇帝信璽,要斬。 注:“為”當釋作“僞”,原簡可見“亻”。 【118A】 注:第一行“合”原簡寫作,當釋作“會”。 【139A】 傳白:勞冒無勢央=不可悉知, 四角,人知汝無飲酒。 注:無,原簡字形如下表Ⅰ形,釋字非是。無,漢簡與後世草書寫法如下表,對比可知Ⅰ形與無差距較大。Ⅰ形當為“暑”之草書,漢簡和後世索靖草書如下表,對比可知Ⅰ形與“暑”之草書更契合。勢,原簡字形作,上部確實從“埶”,但下部絕非從“大”,而是從“火”。《說文》:“溫也。从火埶聲。”故“勢”字當改釋為“熱”。“暑熱”一詞常見,無需解釋。悉,原簡字形作下表Ⅱ形,原釋字非是,此字當釋作“道”,同樣草寫的“道”字如下表,可作參對。道,在這裡是講、說之義。不可道,即不可說。此行最後“知”後還可見一殘字,原字形作下Ⅲ形,當為“不”之草書,同批簡相同字形如下表。 第二行的“無”原簡作下表Ⅳ形,此形既不與第一行原釋作“無”的Ⅰ形相同,也與下表所列“無”之草書差距較大,此字當改釋為“欲”,同批簡與其他漢簡中草書的“欲”如下表,可作對比。經過改釋後此簡當重新斷句為: 傳白:勞冒暑熱,央=不可道。知不 四角,人知汝欲飲酒。
【139B】 人何知汝無飲酒四□? 注:此面的“無”原簡作,亦當改釋為“欲”,字形對比如上。未釋字原簡作,該簡正面的“角”原簡作,兩者顯然是一字,此面未釋字也當釋作“角”。角在這裡當作量詞,四角即四杯。 【086B】 出錢廿八市鯰四斤。 注;鯰,原簡字形作下Ⅰ形,左部從魚,但右部並非從“念”。鯰,本為後起字,《說文》未收。Ⅰ形右部當從“今”,此字為“䰼”。《說文》:“䰼,鮺也。一曰大魚爲鮺,小魚爲䰼。从魚今聲。”後世有將䰼解釋為魚鮓[7],同批簡101B簡中出現“鮓”字,原簡作下Ⅱ形,右部所從“乍”與“今”十分接近,故後世䰼、鮓字義相混恐怕與今、乍字形相近有關。 Ⅰ Ⅱ101B 【088A】 (出) 出錢八市梅子。…… 出錢…… 注:“梅”原簡字形從“母”,應整理作“栂”,同“梅”。 【088B】 取六百。 取錢二千一百市臘字□卅斤。 注:原簡無“字”,整理者誤衍。未釋字原簡作“一”,可補。這裡的“一”當指的是“臘”的數量,後面的“卅斤”指的是“臘”的重量。 【101A】 黃布□(襦)卅五乙。 注:此簡正反兩面記錄各種物品名稱和數量,其中很多物品數量後畫有“乙”,原整理者全部按照文字整理,實際此“乙”形只是符號並非文字,當按照符號整理作“~”。按照以往的研究,這個符號當表示校對作用。 【101B】 市買魚鮓二千□筭用二百卌二。 注:所謂“二千”原簡作,非是。尤其所謂的“二”形當為一撇一橫。故“二千”當作存疑或一未釋字。 【113A】 出錢市張文水□□□直□六百已入錢還 子□市張文水□□□□□八十未雇(?)錢 市張文□事繩□,直錢二百…… 注:此簡誤釋較多。簡文中出現了三處“文”,字形如下左Ⅰ三形,當改釋為“父”,字形非常清晰,較易識別。前兩行“水”後字皆未釋,原簡字形如下右Ⅱ二形,左從魚右從羊也可分別,當改釋為“鮮”字,雷海龍先生也發現此字釋字問題[8],與我們不謀而合。《說文》:“鮮,魚名。”疑這裡的“水鮮”泛指河魚。 Ⅰ Ⅱ “鮮”後兩字原簡也未釋,原簡字形如下Ⅲ二形,兩形當為一字,當釋作“繩”,雷海龍文釋字與我們不謀而合。第三行出現的“繩”原簡如下Ⅳ形,對比可知。“繩”後兩未釋字原簡如下Ⅴ、Ⅵ兩形。前者當為數詞“五”,字形易辨。後者當為“取”,後世趙孟頫、宋克《急就章》“取”皆作此形。 Ⅲ Ⅳ Ⅴ Ⅵ 取趙孟頫 第一行“直”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左字形,當為“錢”,同簡出現的“錢”皆作此形,如下中二形。此釋字雷海龍文與我們不謀而合。第一行所謂的“還”字原簡字形如下左,當為“四百”,字形簡明易辨。雷海龍文也發現此釋字問題,與我們不謀而合。 錢 錢 四百 第二行第一未釋字原簡字形作,上從因下從心,即為“恩”字,繆愷然、覺思宇文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意見與我們不謀而合,當補釋。上文已經補釋第二行“水”後兩未釋字為鮮、繩,其後原整理者作三個未釋字,實際是四個未釋字,原簡字形按順序分別如下1——4形。這四個字形第一個是“四”,這個比較容易識別,其他三形基本見於同簡。第2形疑是第一行出現的“取”,但兩字形有些差異。第3形明顯是是“直”,第4形是“錢”,這些這些都是同簡出現的字形,對比即可知。 1 2 3 4 第三行兩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左、中圖,第一個未釋字明顯是“上”字,第二未釋字實際是“一斤”兩字。同批簡中的“斤”如下,基本一致。 斤086B、086B 經過重新改釋補釋,校正後釋文與重新標點如下: 出錢市張父水鮮、繩五,取直錢六百,已入錢四百 子恩市張父水鮮、繩四,取(?)直錢八十,未雇錢 市張父上事,繩一斤,直錢二百…… 【116A】 廿二(?)半雇錢□ ,縑□□錢…… 注:此簡首斷殘,僅見兩行。每行首字原簡作“系”字,原簡圖如下Ⅰ兩形,第一行原整理者未釋,當補,第二行簡首字原整理者釋作“縑”,當改釋。所謂“二”原簡作下Ⅱ形,這是常見的“斤”之草書寫法。上文113A簡注釋中已經舉例。所謂的“半”原簡作下Ⅲ形,這明顯是“未”。未雇錢,同樣在113A簡中也出現過,但詳細含義不明。第二行的“錢”字之前兩未釋字原簡作下Ⅳ形,疑是“四萬”兩字。 Ⅰ Ⅱ Ⅲ Ⅳ 【117A】 出錢廿,市□ 注: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Ⅰ形,按照字形而論,此形與漢簡中的“稟”非常接近,但放在此處文義難解。Ⅰ形下部顯然從“米”,同批簡086B中的“粟”草書字形如下,對比來看,Ⅰ形當為“粟”之俗寫。同簡中的粟如下086B簡字形,Ⅰ形與此形當為一字,只是草化程度不一樣。 Ⅰ 粟086B 【198B】 蔡□□□千六百六十 …… 注:“蔡”後一未釋字原簡作,當是“矦”。其下一未釋字疑是“帋”,即“紙”。如此,簡牘文獻似首見“蔡侯紙”記載。 【126A】 弟子李世再拜。問起居。 安成字□□ 注:從此簡的文字書寫狀況來看,應為作廢簡上再習字。第二行整理者釋文作兩個未釋字,實際是三個同樣的字,原字形如下,當為“臺”字。 【181A】 治百病通,明丸方,用甘草八分,弓窮四分當歸三分,方□ 乾地黃三分,黃芡三分,桂二分,前胡三分,五未二分,乾薑 四分,玄參三分,伏令二分。凡十八物,皆治,合和丸以白蜜 注:第三行的“治”原簡作下Ⅰ形,此形左從冫不從氵。同簡起首“治”原簡字形如下Ⅱ形,兩形對比可見左部所從差異。按照醫方行文,結尾所說十八物當為共同冶煉熬製成丸,此種用法屢見於武威醫簡。故“治”當改為“冶”。 Ⅰ Ⅱ 【103B】 先□□□□□ □□白 注:此簡未釋字中仍有數字可識別。原簡字形如下,字形皆不難識別,其中第一字形左從方右從其之草書,宋趙構寫《洛神賦》中的“旗”寫作,可作對比。第二形為“謂”,相類字形如王羲之作。第三至五形當為願、相、姿。前兩形在前文已經列過字形對比,“姿”形上“次”下“女”也十分明顯易辨。 旗 後 願 相 姿 【114B】 箐(衤長)祂寄師悉在箕中。前月過,何不以相付?今遣黃唐寄下必以付, 來二小大□冀(?)告區。禧惶恐白。 注:第二行的未釋字原簡作,左從氵,右從食,當為湌字,即餐之異體字。《說文》:“餐,或從水。” 【140A】 傳以白樂者□□□中欣然□□ 注:“樂”原簡作下Ⅰ形,此形實際是“屬”之草寫。“者”下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Ⅱ形,當為“望”之草書。“中”上未釋字原簡作下Ⅲ形,當為“意”之典型草書寫法,當改釋。“然”後有兩個未釋字原簡作下Ⅳ、Ⅴ兩形,當是“思”、“往”二字草書,字形書寫標準,較易釋讀,當改釋。末尾斷殘,尚能見兩個字形,其一疑是“謹”之草書。此簡釋文當重新整理作: 傳以白屬者望□意中欣然思往,謹(?)□ Ⅰ Ⅱ Ⅲ Ⅳ Ⅴ 【141A】 □白昨不悉,醉□□□□□□ 丸自畼□再拜 □無適□不采微者耳明 注:第一行第一未釋字原簡如下Ⅰ形,第二行未釋字如下Ⅱ形,兩者當為同字,皆上從䜌下從鳥,字形十分清楚,當釋為“鸞”。第三行“不”上一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Ⅲ形,當為“莫”。“莫不”漢代文獻常見。 Ⅰ Ⅱ Ⅲ 【154A】 門生將再拜朝不□卒 注:未釋字原簡作,從言從吳,當為“誤”字。 【160A】 ……直□世張 ……心之永澤□忍。 注:第一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Ⅰ,此為“舉”之草書。簡文“舉世”當連讀。第二行的“永”原簡如下Ⅱ,雖不能確定是何字,但可確定此形左部當從“阝”或“卩”,不是“永”字。澤,原簡字形如下Ⅲ,此字右從“呆”,當為“保”之草書。第二行未釋字原簡如下Ⅳ,疑為“德”之草書。 Ⅰ Ⅱ Ⅲ Ⅳ 【179A】 虞君□□□不致善文…… 注:未釋字當為“有名天”。“不”當改釋為“下”。釋文當整理為: 虞君有名天下,致善文…… 【203A】 何罪乃不平江(仁?)君捐之去是也何君□□□□之民何四後 注:乃,原簡字形如下Ⅰ形,當為“所”之草書。第二個“何”原簡字形如下Ⅱ形,與同簡其他兩個“何”字相差甚遠,當缺釋。君,當釋為“與”,其後第二三未釋字原簡如下Ⅲ、Ⅳ形,當為卒、言二字草書。 Ⅰ Ⅱ Ⅲ Ⅳ 【226B】 □兄易不□分其憂,□□□其爲方便如相移急都 注:“不”後未釋字原簡作,當為“肎”之草書。肎即肯,不肯連讀。“憂”後兩未釋字,原簡字形不是十分清晰,疑為“宜堅”二字。 【238A】 情□□用言是伯□區=光 注:“情”後兩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Ⅰ、Ⅱ形,當為“遣不”。“言”原簡字形如下Ⅲ,此為“意”之草書,書寫標準易辨,當改釋。“伯”後字原簡字形如下Ⅳ形,當是“舉”之草寫。此簡當整理為: 情遣不用意,是伯舉區區光 Ⅰ Ⅱ Ⅲ Ⅳ 【238B】 □□鄧種化處孝□天從爭四時 注:前兩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Ⅰ、Ⅱ形,為“門下”之草書。其下仍有一未釋字,整理者誤脫。“孝”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Ⅲ形,此形在該簡正面也有出現,字形見上文238A下注釋,此為“舉”字草書。爭,原簡字形如下Ⅳ,此為常見“事”之草書,當改釋。四,原簡字形如下Ⅴ形,細審該形從門從耳草書,當為“聞”之草書,此句當整理為: 門下□鄧種化處孝舉天從事,聞時 Ⅰ Ⅱ Ⅲ Ⅳ Ⅴ 【248A】 □願聞□□不得衾□ 注:願,原簡字形如下,下部當從“壬”,當望之草書。聞,原簡字形如下,與常見“聞”之草書略有差別,或為“則”之草書。 【248B】 □今公□□像功造□ 注:像,疑為書間連寫。“得蒙”連用在同批簡050B中也曾出現過,原簡字形如下,兩者字形大致相合。 得 蒙 得蒙 【250B】 此君止南 責□□ 市門非□ 責□ 成□君更 責責 □可得 注:“成”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當為“殷”之草寫。同批簡251B之“殷”與此形大致相合,可參看。 【251A】 昔日少曉念以久也今宜相還,故□ 表意言不□却叩頭再拜。 注:第一行未釋字原簡如下Ⅰ形,疑為“起”之草書。第二行未釋字原簡如下Ⅱ形,當為“具”之草書。王羲之草書手札中的“具”經常見到有此類寫法,具體如下Ⅲ、Ⅳ形。不具,就是不詳細說。 Ⅰ Ⅱ Ⅲ Ⅳ 【251B】 殷處□省還承告 □□丘不 復相見,其不常相念及。 注:所謂的“省”,原簡字形如下Ⅰ形,下部有“辶”之草形,疑當釋作“遼”。第二行實際與第三行連讀,不應分成兩行。第三行的“其”,原簡字形如下Ⅱ形,當為“安”之草書。王羲之草書“安”形如下Ⅲ形,兩形相類。安不,即安否,就是書信中問候語是否安好之義。所謂的“及”原簡字形如下Ⅳ形,明顯是“又”字。此簡當重新整理作: 殷處□遼(?),還承告 □□丘不復相見,安不?常相念。又 Ⅰ Ⅱ Ⅲ Ⅳ 【252A】 沙教君治尚書言□。 公教。 月十六日 注:所謂的“治”原簡字形如下Ⅰ形,左部實為“言”之草書,此形當為“詣”。詣尚書,指到尚書。所謂的“言”原簡字形如下Ⅱ形,此為非常標準的“會”之草書。其後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Ⅲ形,左從“”草書,右似從“帀”之草書,疑此形為“師”之草書。後世智永正《真草千字文》的“師”即與此形相類。只是此形右下多了一筆不知由來。會師一詞古書可見,但不確定是否如古書指部隊會合之義。 Ⅰ Ⅱ Ⅲ 師 【252B】 大□□□ 注:“大”後三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分別如下,當為尉、屬、丞三字草書。其草形易辨,當補。其中“屬”字右下角可見一個“卜”字,若以後世符號使用方法而論,此形表示多寫刪除符號,如此“大尉、丞”官名並列,文義通順。 【138A】 屬□□ 數數告告 注:此簡為習字簡,第一行兩個未釋字原簡字形如下,顯然是兩個重複的“嚴”字。只是俗寫字形結構與正常所見稍有差異,但在後世俗字中仍有出現,如趙孟頫《膽巴碑》中的“嚴”作,即是此形。 【138B】 道具 都口 注:原簡“口”下還有一字,原整理者誤脫,原簡字形作,應為“心”字。 【163A】 □□白□ □□高高 注:此簡第一行前兩個未釋字雖然殘缺了右部,但還能看出是兩個“白”字,第二行第二個未釋字原簡字形作,當為“絕”之草書。後世皇象《急就章》“絕”作,兩者完全一致。 【163B】 日□□□ □□□ □日日 注:原簡第三行第一個未釋字原簡作,這是“護”的草書寫法,傳為王羲之《累書帖》中的“護”作,即是此形,可補。 【092A】 □□遣□言 注:“遣”前未釋字字原簡作,這是“復”的草書寫法 “言”前一個未釋字原簡作,這是從門從的字,即為“關”字,當補。 【121A】 注:原簡尚見“李”,字形作,此簡可重新整理作: □李□□ 【130A】 注:此簡原整理者只作一個殘斷號,實際原簡還有很多字可釋讀,可見較易識別者原簡字形如下,分別為者、能、家、君。 【130B】 注:此簡原整理者只作一個殘斷號,但原簡言、委兩字(原簡字形如下)仍可辨識。 【131A】 □□曰□□□□□□□同產母弟智□ 注:此簡文字雖很多漫漶不清,但仍有不少細查即可辨識者,比如當為“報”字,當是“為”之草書,為“者”之草書。再有,釋文中所謂的“智”原簡作,上從知但下並不是“日”形,而是“耳”字,故此字當改釋為“聟”。聟同婿,為漢代的特殊寫法,金關簡73EJT1:1中可見。此簡可重新補釋為: 請(?)報曰:□為然者□□□□同產母弟聟□ 【131B】 注:此簡面原整理者僅作一個殘斷號,實際原簡還有很多文字,其中還有不少可識別者,如下所舉字形,很容易可辨識出,分別為:遣、丞、壽、送。此簡可重新整理作: ……史□□□□字□□子者□□ □□遣丞壽□送□□令□□□□□□ 遣 丞 壽 遣 【132A】 注:此簡為兩行,左邊一行僅存很少墨跡,字數不好確定,右面一行完整字較多,前三個字形分別如下,當為付、臨、湘三個字,字形並不難識別。此簡當重新整理作: 付臨湘…… 付 臨 湘 【147A】 □□□□ □□□ 注:此簡墨跡漫漶,但可見很多重複筆畫,疑此簡為習字殘簡。又,第一行最後一個未釋字,原簡作,疑此形為“寬”。 【153A】 □□ 注:此簡第一行最後一個未釋字原簡作,非常明顯的“白”字,當補。 【161B】 注:此簡原整理者僅作一殘斷號,無釋文,但簡上還有多字字跡可辨,原簡字形順序如下,當分別釋作:下、言、終、異、頓、首、再拜。字形並不難區別,尤其是“頓首再拜”,為常見書信末尾用語,當補。 下 言 終 異 頓 首 再拜 【170A】 力□天(白?)修長煩 注:未釋字原簡作,為典型的“偶”之草書寫法。 【174A】 □云…… 注:未釋字原簡作,當釋為“復”,同樣寫法還見於092A。 【175A】 202頁175正面 第一庭 注:“第”原簡字形作,當改為“帝”。所謂的“一”可能只是一條劃線。 【183A】 ......功...... 注:此簡本可見五個字,第一字殘存下部,不好確定何字。其下四字原簡字形依次如下表Ⅰ、Ⅱ、Ⅲ、Ⅳ,當分別釋為聽、勞、是、具。與Ⅰ形相同的後世草書如下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聽”。Ⅱ、Ⅲ、Ⅳ形也是漢簡中可見之草書寫法,對比如下表。此簡當重新整理作:□聽勞是具
【183B】 ……白…… 注:此簡同樣有多字,其中有兩字形體完整清晰,字形如下,第一形疑似“浙”,第二形當為“絕”,上文曾出現并舉例。此簡當整理為: □白□浙絕□□ 浙 絕 【196A】正面 □也□ 注:第一未釋字原簡作,為“意”之標準草書,當改釋。第二未釋字原簡字形作,疑為“哉”之草書。智永草書“哉”作,兩形在結構相類。 【237A】 注;此簡殘存兩行墨跡。左行僅存較少墨跡,無法識別。右行共見四個字,除上下殘損不可辨外,另外兩個字原簡字形作、,顯然是為、半二字。此簡當重新整理為: □為半□ …… 【247A】 入四…… 注:此簡本還有多字,只是字跡不是十分清楚,依照可見墨跡此簡似當整理為: 人四喪又責主人不□ [1]周艷濤、張顯成《<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所見詔令商補一則》,《出土文獻》,2017年第2輯。 [2]周祖亮、方懿林《尚德街簡牘醫方及其方藥演變探析》,《中醫文獻雜誌》,2018年第2期。 [3]廣瀨薰雄《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拼綴二則》,《出土文獻研究》第十六輯,2017年。 [4]程少軒《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研究二題》,《出土文獻研究》第十六輯,2017年。 [5] 繆愷然、覺思宇《<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釋文補正》,簡帛網,2018年9月4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16) [6] 張忠煒《漢科研究:以購賞科為中心》,《南都學刊》2012年第3期。 [7] 《漢語大字典》,4989頁。 [8]雷海龍《<長沙尚德街東漢簡牘>釋文商補》,簡帛網2017年3月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748)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7月20日18:2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