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0年后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路径与思路 2020年前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这主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2020年后,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无论是贫困线上调,还是从多维贫困、相对贫困看,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乡镇和村将是我国贫困治理的重点地区所在。贫困治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不再是生存问题,而是发展问题和发展成果的共享问题。 (一)区域发展:经济机会最大化 通过高速、有效以及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与发展机会,这是减贫(包括消除绝对贫困和减少相对贫困)的基础。给定其他条件,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是影响贫困变化的两个主要因素。贫困的变化可以被分解为三个成分的总和:增长成分(假如收入分配不变而观察到的贫困变化),再分配成分(假如收入分配变化而观察到的贫困变化)和残差(增长和再分配影响的交互作用)[6]。如设P(z/μ,L)表示贫困线,其中z代表贫困线,μ代表人均收入,L代表收入分配(用洛伦兹曲线表示)。那么两个时点1和2间的贫困变化可以表示为: 其中G(1,2;r)的代表增长,D(1,2;r)代表再分配成分,分别可定义为: R(1,2;r)表示残差。假设收入分布呈现出正态分布,上面的关系可以用图7描述。图中,横轴代表收入,以对数刻度表示,纵轴是收入分布的密度函数f(x)。从初始分布Ⅰ到最终分布Ⅲ,假设贫困线不变,贫困的减少可分解为增长效应(浅色部分)和分配效应(深色部分)。 实证研究表明,要保持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在3%以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要稳定保持在60000元之上[4],因此对于2020年后的民族地区,必须要继续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确保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同时,要实现高速增长的包容性[2],即确保收入分配的稳定和改进,亦即区域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和阶层收入差距维持不变或者有所缩小,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要有所缩小。 1.禀赋结构再升级:继续加强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提升禀赋的质量与结构 到2020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获得程度将得到根本改善,大多数地区与区外的联系将更加方便和快捷,区内将实现路网、电网、无线网等村村通。但与发达地区比较,基础设施的质量差距在扩大,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民族地区还有相当多的县不通高速,相当多的市州盟不通高铁,区内道路的通达速度还亟待提高,村组的垃圾处理设施很不健全。因此,2020年后,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首先,继续加强交通骨干网络的建设,争取在“十四五”结束时实现县县通高速,大多数市(州、盟)通高铁。其次,着力提升民族地区村组基础设施的水平,高质量实现基础设施通组到户。再次,切实改善地方创新环境的力度。传统产业的改造,尤其是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制度环境特别重要,包括知识产权的有效实施和给创新企业实施创新补贴,建立创业园区,形成技术孵卵器,等等。最后,进一步加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在保障互联网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网络的稳定性和速度,通过“互联网+”促进地方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发展和福利改进。 2.充分认识新时代民族地区比较优势的变化,着力延伸产业链和提升附加值 一方面,根据民族地区的地理禀赋与在全国主体功能区中的地位和世界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旅游业、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康养产业将成为新时代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而且如果发展方式恰当,这些产业既是环境友好型产业,又是益贫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科学谋划,全域规划,着力延伸其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裕,产业发展上,鼓励国有资源型企业把企业总部迁移到民族地区,在民族地区建立资源(深)加工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建立工业园区(集中区),加快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对到民族地区投资的企业实施投资补贴。在一些有基础的地区(如民族地区的大城市和科研基地),着力发展高技术产业。 再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内产业地理重塑的发展机遇,承接国际和国内产业的转移。特别是国内所实施的对口支援战略,为民族地区承接国内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提供了最好的平台,把对口支援和产业转移相结合,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和飞地工业园区)。 3.着力提升开放能力与水平,形成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 到2020年,“一带一路”建设将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民族地区因其在“一带一路”的特殊战略地位,开放发展将取得新的进展。2020年后,“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纵深发展、西部大开发进入第三个10年,雄安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阶段性和决定性进展,这些国家战略为民族地区提升开放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民族地区应着力提升开放能力和水平,融入全球经济格局,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实施“四向拓展,立体开放”战略,西南民族地区着力南向拓展,主动融入国家中新合作机制,参与中国—东盟框架合作、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中巴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对接南亚、东南亚这个拥有2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西北民族地区着力扩大向西开放,加强与中亚、西亚的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扩大向欧洲地区的开放。北部民族地区着力深化北向开放,深度参与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同时所有民族地区都要提升东向开放的水平,更好对接环太平洋国家先进生产力。 除了对外开放外,民族地区要深化对内开放,南向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东向要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对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三角洲、京津冀和山东半岛)的先进生产力。推动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合作,深化与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省份的全面合作。 交通是发展现代化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动脉”,也是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重要支撑。经过多年努力,民族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基本实现从“难”到“通”的转变。但还存在交通体系不完善、线路结构不均衡、运输供给不高效、运输速度还不“快”,安全性也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陆海互济、东西畅达、南北贯通、天地一体的立体综合交通走廊。 进一步完善各类开放平台,打造沿边开发开放新平台,提高开放平台开放水平。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放口岸、内陆自由贸易港、国别合作园区等。 4.按照集中均衡开发模式重塑空间经济格局,走包容性绿色城镇化之路[2] 引导人口和经济活动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按照国家和民族地区相关省(区)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民族地区既有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又有省级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引导人口和经济活动向这些地区集聚。 深化城乡制度改革,促进要素和产业的集聚,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步伐。继续加快土地、户籍、财税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相关省区城市及城镇体系的培育发展;以宜居、宜工、宜商为目标,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将有条件的地级城市培育为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将一批发展条件较好的县城培育为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按照现代城市发展要求,把一批县城培育成产业支撑强、地域文化特色鲜明、人居环境良好的中小城市,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工业镇和商贸镇;大力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