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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斌:中国帝制统治的最后千年与中国现代经济的兴起

http://www.newdu.com 2019-09-19 爱思想 王国斌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赵鼎新的英文近著《儒法国家:中国历史的新理论》(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A New Theory of Chinese History)自出版以来,广受国内外学界关注,且于2016年荣获美国社会学学会政治社会学分会年度杰出专著奖。本刊曾于2016年发表王正绪、郦菁、殷之光对《儒法国家》一书的评论以及作者的回应。此后,《中国社会学评论》(Chinese Sociological Review)又相继邀请八位国际知名学者为该书撰写书评。殊为难得的是,八位学者中既有对该书理论影响甚巨的迈克尔·曼,也有作者的恩师约翰·霍尔,还有某种意义上该书的“论敌”,作为“加州学派”代表人物的金世杰、王国斌。这些评论者有着迥异的学术背景和研究旨趣,各自从历史社会学、经济史学、国际关系等研究视角出发,对《儒法国家》的整体理论和具体论述展开讨论,而赵鼎新亦撰文回应,进一步阐释了其方法论的要义所在。鉴于这组书评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我们将八篇书评译稿缀为一篇,并将赵鼎新的回应文章置于其后,希望这场争鸣与交锋能对中国历史的宏观社会学研究有所裨益。需要说明的是,本专题文章有关中国历史朝代的起止时间均以《儒法国家》一书为依据。
    赵鼎新(以下简称“赵”)对中国历史的整体评价视野之广令人叹为观止,而他对历史知识传统及社会学解释传统的细致观察亦发人深省——这些传统既造就了我们今天看待中国的方式,又影响着我们对中国古代史料的运用。赵建立了一套关于中国历史的新理论,将早期帝国历史及其之前所形成的国家特质置于整个理论解释的首要和核心的地位。这一部分内容占全书70%左右的篇幅。而这一研究是围绕着历史理论建构的方法论实践展开的,此外,书中还有几章论述了儒法国家在公元3世纪及以后的绵延存续。全书共13章,最后两章则分别就某些重大主题展开讨论,并将它们与早期儒法国家的帝国形成联系起来。处理如此大胆而宏大的问题,很可能无法避免地要用大量篇幅来阐发观点、罗列证据,这样做即便不能完全论证,但对于这部杰作中有关儒法国家概念自中国的早期帝国时代延伸至帝制末期的某些发展,至少也能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
    (一)跨越广阔疆土、基于庞大人口的政治秩序构建
    第12章“新儒学与‘儒家社会’的到来”重点论述了宋代(960年—1279年)的两个显著特征——新儒学的兴起以及科举制度作为国家官僚体制选拔官员手段的日益扩张。新儒学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渗透到中华帝国多元化的地方宗教世界中,激发了一系列社会制度与社会实践。从儒家绅士阶层中选贤任能的官员选拔制度巩固了文官在政治秩序建构中的首要地位。这两方面的发展“有助于儒法政治体制在中国的长久维系,直至19世纪,中国在西方帝国主义的压力下被迫开启‘现代化工程’(modernization project)为止”(Zhao, 2015:346)。关于这些宋代历史新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性,赵的结论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些结论可能仍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第一,是什么使得这些发展既区别于欧洲,又不同于其他帝国。还有,这些发展如何影响了赵所谓的中国“现代化工程”的特性。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商榷。第二,在14世纪之后,中国在社会与政治的制度及实践方面还出现了一些其他特征,它们既区别于新儒学因素,又不同于官员选拔与官僚系统运作中的文官政府因素,并使这个中原帝国在20世纪初谢幕以前又至少延续了大约六个世纪的时间。
    当新儒学意识形态渗透中国社会的同时,在整个农业帝国范围内,涌现了一批旨在建立理想社会政治秩序的地方组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方组织是由当地官员和士绅精英所资助和管理的。其中一些通常得到精英的资助,比如像地方宗族的慈善产业,还有一些则由相关的官员负责管理,比如,在18世纪清帝国的1300余个县中,大多数都建有储粮备荒的常平仓(ever-normal granaries),另外,还有很多组织是官员与地方精英共同创办的。对于这些地方组织,官员与精英在其中作用的大小,因地、因时各有不同,而这可以被视为常规国家能力(formal state capacity)在帝制时代晚期的整个帝国内增强与减弱的标志。在更普遍的帝国历史语境中,这种新儒学社会政治秩序取决于意识形态要素与制度要素的共同发展,而由这些要素形成了一系列早期帝国在其结构上还不具备的可能性。在帝制时代晚期,官僚制国家的国家常规能力是广义上“良好统治”(good governance)的政治构成要素,它同样也社会性地嵌入在地方精英的社会活动中。在一个更大的比较框架中,如果我们将欧亚大陆上其他早期现代文明也囊括在内,那么,晚期帝制中国的官员与地方精英之间呈现出的就是一种与欧洲或其他的领土性帝国(territorial empires)截然不同的模式,即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模式。在早期现代欧洲,国家建构(state making)是统治者与精英阶层基于各自利益讨价还价的竞争性协商过程,当其利益出现交集时,他们才能与对方合作。其他领土性帝国则拥有十分有限的官僚机构,它们的统治可以通过直接权力与间接权力不同程度的结合来实现,后者是一种代表性权力(delegated authority),即,精英代替官员或者接受官方头衔成为官员,在地方享有独立于中央权威的权力。
    对于研究中国的美国历史学家来说,早期现代国家向来被认为腐败丛生。这种对腐败现象的关注常使我们无法看清一个更广阔的视野,忽视了晚期帝制国家单就其官僚体制而言的实际能力范围。当我们将晚期帝制中国置于一个更大的比较框架中时,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似乎晚期帝制中国所能做到之事,是任何早期现代国家,无论是欧洲还是其他地方的国家都没有能力或有意愿去做的——其中包括那些社会福利事业(比如18世纪的民用粮仓系统)以及那些试图建立共同信念与实践的活动(比如帝制晚期的婚丧礼仪,以及为神祇兴修官办寺观)。一方面我认为,晚期帝制中国的国家能力及其处事优先次序之独特性很大程度取决于它拥有一个与欧亚大陆其他国家不大相似的官僚体制,但同时我还认为,国家能力所包括的东西远超出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在《社会权力的来源》一书中(所定义)的那几种基本类型,而这些基本类型却是赵用以理解儒法国家而构建部分理论工具的基础。我们或可将这些国家能力称为“运动式统治”(campaign governance)——通过“运动”的形式来动员物质资源与包括官员、精英和普通民众在内的人力资源,以实现某些特定目标。为了一直保证物质福利与意识形态控制,大清帝国在主要的赈济救灾活动中投入了越来越多的力量,并大兴文字狱,查禁那些被认为是抨击或不敬满族统治者的著述,以及(实际上或想象中)表达异端信仰、宣扬异端活动的文字。这些超乎寻常的举动是国家出于紧急需要或当它认为出现严重危机时所做出的应激反应,至于晚期帝制国家怎样定义危机,则通常取决于它想要通过官僚体制及其与地方精英的联系达成怎样的统治效果。因此,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我们现在也称之为“运动”的活动,或者至少是那些发生在早期近代欧洲的非常规的国家活动,它们本质上一般带有很强的军事色彩,运动的不断增多也需要国家以超常的努力去动员人力与物力资源,这一点和中国的那种目标远超出军事领域之外的国家活动颇有相像之处。不仅国家转型的动态过程在早期近代的中国与欧洲各有不同,而且,赵在最后一章所提到的中国经济转型也明显区别于欧洲的情况。
    (二)工业资本主义世界中的中国现代经济
    在最后一章“儒法国家体制下的市场经济”中,赵继上一章讨论完儒法国家在宋代出现的新特征后,进一步主张“晚期帝制中国的经济虽然是高度商业化的,但它没有为工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任何机会” (Zhao, 2015:348)。 在对以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所著《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The Great Divergence: Europe, China,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为代表的“加州学派”进行批判后,他认为“中国之所以与工业资本主义失之交臂,其根源在于它儒法国家的本性”(Zhao, 2015:348)。在我对他的分析做出评论之前,应该向读者澄清的是,我常被人们认为是“加州学派”的修正主义者,尽管赵并没有把我归入被贴上这种标签的学者之中。虽然如此,我还是认同赵的部分观点。我的看法已经在《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China Transformed: Historical Change and the Limits of European Experience, 1997)一书中有所表达,其中包括商业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区别,以及技术发展对工业资本主义出现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我和鼎新俩人都将欧洲多国体系与中华帝国之间的鲜明对比作为影响不同经济形态出现的政治条件,这个命题在我与让-洛朗·罗森塔尔(Jean-Laurent Rosenthal)合著的《大分流之外:中国和欧洲经济变迁的政治》(Before and Beyond Divergence: The Politics of Economic Change in China and Europe, 2011)中有更充分的论述。对于中国在帝制晚期和现代时期的评价,我和鼎新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政治差异对解释工业资本主义出现在欧洲而非中国的重要性;第二,在我看来,有必要将工业与资本主义作为分析中两种不同的概念加以区别,这样才能对中国的经济转型做出合理的解释。
    关于第一点,赵秉承了传统观点,认为早期现代欧洲的竞争性国家缔造过程(the process of competitive state building)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治竞争如同经济竞争一样可以促进经济增长。韦伯曾强调,对运用有组织的强制性暴力予以合法化是现代国家的标志。注意到政治竞争的具体发生方式及欧洲的国家缔造者们发动战争的显著作用,同样有助于我们理解韦伯此言背后的深意。不过,战争的爆发同样破坏了商品贸易,并使迁入城市成为手工业生产者们的合理选择。在乡村,当没有战争威胁时,手工业本来有着较低的生产成本,这是因为乡村的食物更便宜,人们的寿命也更长,这就造就了廉价的劳动力。可由于有了更便捷的监控信贷流通的手段,城市中的资本成本(the costs of capital)①就会比乡村中的更低,一旦如此,企业家们就会倾向于用资本取代劳动力——这种考虑到城乡资本成本与劳动力成本比例存在差异的观点,反过来,也可用以说明为什么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创新更有可能发生在欧洲而非中国。与欧洲相反,中国在工业化之前表现出的是城乡经济均等(economic parity)的现象。另外,对于为什么技术创新更可能发生在欧洲而不是中国,很可能还会有其他更好的解释,但我们真的没必要用它们来计算工业生产领域的重大突破会在何地发生的相对可能性。
    与此相关,无论是英国人掌握了比印度手工业成本更低的棉纺制造技术,还是如彭慕兰所强调的英国人可以从南美奴隶种植园获得廉价的棉花,这些都并没有带来那种可以释放工业革命潜力的关键性技术变革。真正的关键性变革是蒸汽机的出现及其逐渐完善(与更新升级),还有就是这种动力被应用于那些没有它就不可能实现的新型生产形式。反过来,对于这种新型动力而言,如果不是煤炭作为一种能源被利用起来,它的出现同样也是不可想象的,这个观点始自雷格莱(E. A. Wrigley),我和彭慕兰都将之运用到中、欧比较研究中。事实上,可以想象,即便没有棉纺工业的出现,现代经济增长仍会发生,因为蒸汽机在英格兰和欧洲大陆都在不断发展,最终还是会推动两地新产品与新技术的出现。而且,正是由于持续的技术变革,
        
    
    
    19世纪末重工业的出现使德国和美国的经济分别在欧洲和全球范围内超越了英国经济。需要说明的是,正如彭慕兰一书的副标题所提示的那样,他要解决的是“现代世界经济起源”的问题,这个宏大的题目与现代经济增长的起源和特征问题是不同的。英国的棉纺制造业是它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一个关键要素,并且也对它在整个19世纪取得经济成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代经济增长的先行者并不一定就是英国,也可能是西欧某些其他地区。在比较中国和欧洲的时候,欧洲某些地区确实要比中国任何地方都更有可能出现技术创新,并由此导致现代经济的增长。在欧洲,规模不一的国家之间在政治上的差异及其彼此竞争的存在造成了非预期的经济后果,提高了欧洲实现经济突破性发展的几率。
    对赵而言,解释工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是一系列被欧洲历史学家和历史社会学家所熟知的要素。“所有这些发展,从多国体制的延续到独立/半独立城市的出现,天主教世界的崩塌,再到私人利益导向工具理性的价值化,都是工业资本主义崛起至为关键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是更高层级的要素”(Zhao, 2015:361)②。虽然所有这些条件和特征都可以在工业资本主义兴起之前的欧洲看到,但作为解释后者发展的原因,它们中每一个的解释效力恰如它们被细致地呈现出来那样的细琐。从方法论上讲,我们几乎没有办法确定哪些因素(如果有的话)是必要条件,哪些因素是充分条件。只有当缺乏必要条件的时候,充分条件才不排除其他替代性条件也能产生类似的结果。
    对赵有关早期现代与现代经济变迁的论述,我的保留意见总结在下述对“工业资本主义”一词的考察中。在我看来,“工业资本主义”这个术语所代表的那种经济类型取决于两个经验上截然不同的组成要素,“工业”与“资本主义”。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可以脱离于另一个而独立存在。早期现代欧洲在工业化之前就已经拥有了商业资本主义,而中国和苏联在20世纪的部分时期都存在着非资本主义的工业。资本主义一词具有多重含义。两卷本的《剑桥资本主义史》(Cambridge History of Capitalism)就部分地反映了这种多重性,其中有些章节探讨了许多出现于前工业时代被认为具有资本主义因素的经济形态,而该书第二卷则分析了始自19世纪下半叶作为一个单一全球体系存在的工业资本主义。至于世界如何从多种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单一资本主义体系,该书却没有作任何连接性的论述,但是,工业化之后产生的资本主义——当然,它是从欧洲先开始的——似乎并不必然也会在非欧洲地区发生。而社会学理论也并不太有助于厘清工业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当代比较历史社会学中最重要的两位宗师——马克思和韦伯,就干脆把历史变迁叙事的欧洲版本放在了他们对全球现代社会起源论述的中心位置。在他们的叙事中,资本主义在工业出现之前就已经开始发展壮大了,而这正是他们需要解释的核心问题。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工业的产生内在于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打破了旧有的生产方式,并催生出新的生产方式。韦伯主义者则转而探讨社会与政治的背景性因素,这也就是赵所说的“更高层次的因素”。
    一些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则以一个相对有限的主题为切入口,就像我在前文简要指出的那样,由于政治因素影响下出现的资本成本与劳动力成本的经济差异,现代经济的增长更可能发生在欧洲而不是中国。另一种将工业化进程和作为一系列经济结构特征的资本主义进行区分的途径,是注意到英国商业资本主义也将英国东印度公司从印度进口所产生的利润包括在内。而且,英国国内棉纺织制造业的壮大有赖于众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而不是垄断或寡头企业,这意味着,英国棉布最初的工厂化生产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而非资本主义基础上的。如果把工业资本主义定义成是少数企业在经济主要部门中占据主导地位,就像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17至18世纪的商业资本主义中发挥的核心作用那样,那么,工业资本主就只发生在19世纪末作为世界两大主要经济体的德国和美国,当时这两个国家的关键行业集中化程度很高,以至于少数几个公司主宰了整个市场,它们由此所榨取的额外利润是在更纯粹的竞争性市场环境中无法获得的。
    总而言之,当我们把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分离开来并认识到两者的不同之处,无论它们之间的联系从19世纪末以后变得多么紧密,我们能确定比“更高层次的”条件在数量上更少的因素,并且通过一个更具普遍经济特征的因果机制将它们与工业化进程更紧密地联结起来。我们无需诉诸“儒法国家”来解释为什么工业资本主义没有在中国出现。相反,对于那些有待深入解释的经济发展过程,我们可以更简单、更精确地分析其发展目标,并为那些目前仍主要属于历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发现提供可能的替代方案。
    对于晚期帝制时代的中国历史,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更充分的理解,特别是如何从中国的历史发展中有效地揭示出更普遍的社会学理论,以对那些从欧洲历史经验中发展出来的社会学命题加以补充,这些欧洲的历史经验在已故的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那里,被总结为构建现代世界的两大主要进程——现代国家的形成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赵关于中国早期帝制国家形成所作的这项重要研究,为深入思考中国历史后续的发展动态提供了一个新的起点。这一领域仍需要其他学者的参与并在这一重要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建树。
    (译/周盼    校/巨桐)
    参考文献:
    Zhao, Dingxin, 2015, The Confucian-Legalist State: A New Theory of Chinese History,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注释:
    ①即,资本投资于其他具有同等风险的项目所得到的最大收益,又作“机会成本”。——译者注
    ②在原书中,上述“更高层级”的要素被认为是工业资本主义兴起的必要条件,赵鼎新认为“加州学派”所强调的经济、人口、技术方面的机制是充分不必要条件(Zhao, 2015:361)。——译者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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