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 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王表的历史解析 内容提要 古代埃及的王表是王权作为社会与文化记忆核心内容的历史呈现。古代埃及的王表萌芽于早王朝时期,在古王国第五王朝时期粗具形态,至新王国时期已臻于成熟。新王国时期,军事帝国背景下的统治阶级的历史意识勃兴,王表在数量、规模、工艺等方面远胜从前,并通过传统的神话、仪式建构与祖先的“历史”联系,从而证明王权的合法承继与延续。除宗教与政治目的之外,王表也体现出客观记录的意图。都灵王表在文献载体、原始底本、抄写方式、结构安排、历史信息等方面与祭祀用途的王表明显有别,但是,都灵王表依然是宗教与王权观念的产物。作为展现王权历史信息的古代埃及王表,亦应以历史的方法解析其内涵和意义。 关键词 古埃及 王表 王权 新王国 历史意识 王表,通常是指按照年代次序罗列统治者名衔的文献,典型者如阿贝多斯王表、都灵王表、苏美尔王表等古代埃及与两河流域的王表。肯尼斯·基钦将古代埃及的王表分为“国王全表”“仪式简表”以及“国王群组”三类,其中的仪式简表具有明显的宗教祭祀和政治宣传用途。作为反映王权信息的重要文献,王表的历史价值,尤其是年代学价值一直备受关注。学术界对于古代埃及王表的研究曾集中于摹写、复原、注释等文献层面,对王表在历史意识和历史记录等角度的研究相对零散,尤其缺乏对王表历史意义的整体解读。值得提及的是,加拿大学者唐纳德·雷德福德所著《法老时代的王表、年代记和日志》一书对王表按照不同的“地域传统”进行了搜罗和描述,并对古代埃及的“历史意识”进行了阶段性分析。在论及新王国的历史意识时,雷德福德强调了“王表传统”,并总结了新王国时期王表产生的历史背景,但是,这一部分的分析与王表文献的结合并不系统而紧密,其中更多地叙述了一些法老对“历史”的认识和利用。整体而言,这部著作的理论意义逊于其文献价值,而且书中缺乏对王表在历史编撰角度的评述。另外,卢德洛·布尔在《古代近东的历史观念》一书中指出王表证明了王权是古代埃及人对过去认识的重点,但是其中的结论认为:“埃及人对生活以及过去的认知,具有一种清晰可见的静止特性。”即便从王表自身的发展历史来判断,这种古代埃及静态历史意识的论点也不客观。近年来标签、器皿、印章等与王表相关资料的出土及其解读的进展,王权、仪式等问题研究的细化,王表与历史分期观念之间关系的深入探讨,包括文化记忆理论的提出以及在古代史领域的应用,都为对王表进行整体的、动态的解读提供了资料来源和理论基础。本文拟以原始文献为基础,对古代埃及的载体不同、形制各异、内容有别的王表进行三个层面的“历史”解析:王表自身的起源、演变的历史,王表中体现出的王权起源、祖先崇拜、王朝分期等历史意识,王表在历史记录层面的价值和意义,以期对古代埃及的王表在体裁、内涵、“史学”等层面进行深入和细化的探研。鉴于现存的王表大多数来源于新王国时期,本文着重探讨这一时期王表的相关问题。 一、 王表的起源与发展从前王朝时期开始,统治者的形象、名字和头衔等信息经常出现在器皿、权标头、调色板、标签、印章等物品之上。从涅伽达文化Ⅲ(约公元前3200—前3000年)开始,写于王名框(serekh)之中的王名大量出现。王名框的符号之上一般刻画有代表荷鲁斯神的鹰隼形象,说明国王名字具有特殊性和神圣性。王名的人格化特性在一些器物上也显示出来。在一枚刻有纳尔迈(Narmer)名字的标签上,作为纳尔迈名字组成部分的鲇鱼符号伸出两只手臂,一只手抓住敌酋的头发,另一只手握权杖举过头顶做打击姿态,与纳尔迈调色板上面打击战俘的场景相似。在这种意义上,王名本身就具有国王的神圣力量。对国王名字的连续记录在早王朝(约公元前3000—前2686年)时期也出现了,乌姆卡伯(Umm el-Qaab)出土的两枚印章,连续性地列出从纳尔迈开始的第一王朝诸王,所列出的王名分别截止登王(Den)和卡阿(Qa’a)。另外,乌姆卡伯和萨卡拉出土了众多早王朝和古王国(公元前2686—前2160年)时期的石质器皿,很多器皿上刻有2—4个国王的名字。在一个属于第一王朝时期的石瓶上,刻有登、阿涅德吉布(Anedjib)、塞迈尔赫特(Semerkhet)、卡阿四王的“上、下埃及之王”或者“两地之主”王名。现存于开罗博物馆的一尊属于第二或第三王朝时期的祭司跪像的右肩上,刻有第二王朝前三个国王的名字:霍特普塞海姆威(Hetepsekhemwy)、拉涅布(Raneb)和尼涅杰尔(Nynetjer)。这些证据都说明王权连续性的观念出现,同时也表明王室祖先崇拜观念的强化。考古学家在早王朝时期的王室墓地发现了专门的祭祀场所,以帕勒摩石碑(Palermo Stone)为代表的古王国时期的王室编年记,也记载了从第一王朝开始王室便对荷鲁斯神进行祭祀。第五王朝(公元前2494—前2345年)时期,王名的罗列在形式和内容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属于第五王朝时期的吉萨1011号马斯塔巴墓中出土的一块书写板残片上,刻有众多竖格,在竖格中依次载录王名、神名、城市与地产等信息。王名部分以“倒叙”方式,列出从第五王朝涅菲利尔卡拉(Neferirkara)至第二王朝的伯加塔乌(Bedjatau,即霍特普塞海姆威)为止的6个王名。这一马斯塔巴墓的墓主是“国王之友、宝藏之巡察及金库之监管,迈斯杰乌(Mesdjerw)”。在吉萨中央墓区的一个断代于第五王朝的马斯塔巴墓(吉萨70Ⅲ)的外室入口的门楣之上,刻有杰德夫拉(Djedefra)、哈夫拉、孟考拉、舍普塞斯卡弗(Shepseskaf)、乌塞尔卡弗(Userkaf)、萨胡拉(Sahura)6个王名。墓主为官吏涅特杰尔普奈苏特(Netjerpunesut)。另外,同样属于第五王朝时期的国王哈夫拉之长子、首席法官兼维西尔塞凯姆卡拉(Sekhemkare)在吉萨89号岩穴墓的假门顶部,刻有从第四王朝的哈夫拉到第五王朝的萨胡拉为止的五个国王的“上、下埃及之王”王名,年代顺序正确。上述三个国王列表在规模、工艺等方面与新王国时期的王表相差甚远,但是,从形式安排上,这些先王的名字从属于整段铭文并被有意识地整齐排列在一起,这与新王国时期的阿贝多斯等王表中铭文和王名配置的方式十分接近。另外,塞凯姆卡拉属于王室成员,因此,第五王朝时期王子和高级官吏的墓中都可以胪列王室祖先的王名并表达敬意和崇拜。古代埃及王表,确切地说是祭祀祖先一类王表的雏形已经出现。祭祀用途的王表产生于第五王朝亦存在佐证。编订于第五王朝时期的王室编年纪,以帕勒摩石碑残片为代表,虽然与典型的王表在形制、内容方面差别很大,但是其中按时间次序逐年叙述每一国王执政时期的要事,也有强调王权起源及更替的意图。帕勒摩石碑、萨卡拉石碑(South Saqqara Stone)等可以证明这一时期王名连续记录的存在。从古王国末期直到第二中间期(公元前1650—前1550年)末期,王表存世很少,且所列王名数量不多或断代存有争议,诸如雷德福德所列举的瓦底·哈马马特(Wadi Hammamat)列表、埃烈芳提(Elephantine)列表、卡尔纳克第三塔门(the third pylon of Karnak)国王列表等。从古王国末期开始,王权一直处于衰微状态,但是,类似于瓦底·哈马马特列表、埃烈芳提列表等刻写于崖石之上的简短王表,虽然它们不像王室王表那样整饬精致,却能反映出关于王权的记忆依然是当时社会记忆的重要部分。驱逐希克索斯之后,埃及对外战争频繁,军事帝国逐步建立,这与第二中间期的分裂羸弱和异族统治形成鲜明对比。新王国的历代法老在竞相炫耀战果的同时,也迸发出对“历史”的兴趣以及对祖先的崇拜。即便是在军事方面毫无建树的哈特舍普苏特(Hatshepsut)女王,也在斯比欧斯·阿尔特米迪斯(Speos Artemidos)铭文中矜夸自己的功绩,其中便有“重修年鉴(gnwt)”之赞词。图特摩斯三世把对亚洲17次战役的记录以年鉴形式刻写在神庙墙壁之上。新王国(公元前1550—前1069年)时期王室为纪念祖先经常立碑制表,私人也可以祭拜王室祖先。这也是新王国时期王表制作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是王表发展的顶峰时期,王表的数量、规模远远超过从前,而且出现了诸多新的特征。首先,王表的展示作用强化。新王国时期王表的制作规模、王名数量、陈列位置、铭文与图像配置等是与新王国时期渐趋增多的神庙、祭庙相适应的。如阿贝多斯王表位于阿贝多斯塞提一世(Sety I)祭庙之内,以浮雕的形式刻写在从第二多柱大厅到“屠夫堂”之间的走廊西面墙壁上。卡尔纳克王表位于卡尔纳克神庙东部的图特摩斯三世节庆厅,雕刻了第四王朝至十七王朝时期的61个国王的坐像及其王名圈。新王国时期刻写在各种建筑物上的王名随处可见,与王名相关的王室铭文展示作用明显加强。其次是王表的仪式特征强化。王表体现的核心的仪式内容是祭拜祖先。在阿贝多斯王表中,画面左侧的塞提一世左手握着熏香,右臂弯曲致敬,其面前的铭文表明他正在向普塔赫—索卡尔神以及“祖先”们献祭。他面前的王子拉美西斯手捧一卷纸草文书,吟读诵词。整个王表的最上面有铭文一行,说明祭品的供奉对象、种类和数量。这一行铭文里出现了古代埃及供奉仪式中经常能见到的一个标明王室特权的短语,即“国王供奉祭品”()。这个短语在其他王表中也多次出现,卡尔纳克王表右下角图特摩斯三世手臂之下的铭文是 “向上、下埃及诸君王供奉祭品”。在私人王表中,这一献祭套语也经常出现。这一短语本身在一种非严格意义上就可以翻译为“献祭仪式”。很多王表不但展示的是祭拜祖先的仪式场景,而且有的国王列表还直接出现在与宗教节日相关的仪式当中,诸如出现在拉美西斯二世与拉美西斯三世祭庙中的拉美西尤姆(Ramesseum)王表、美迪奈特哈布(Medinet Habu)王表。再次是从十九王朝开始,私人墓中出现的向王室“先王”献祭的场景增多,其中不乏形制考究、王名较多者。萨卡拉王表的铭文显示,墓主是“主持全部神祇祭拜仪式的主管,国王所有纪念碑的总设计师,国王的书吏和首席诵经祭司,逝者图尼瑞(Tjunery)”。虽然王室王表展示作用强化和工匠制作王表技术的推广,为私人王表提供了更切实可行的条件,但是,这些私人坟墓多属于书吏、祭司、预言师等,属于普通工匠的极少。即便仅以底比斯墓区的坟墓数量为参考,拥有王表的坟墓还是少数。因此,私人王表虽然数量超过从前但并不是一种普遍现象。现存大部分拉美西斯时代的私人王表也都比较简短。随着拉美西斯时代王权的衰落,大型的王室王表也不复再现。不过,整体而言,经过历史的积淀和王权观念的发展,王表在新王国已经发展成熟。但是,与其他种类的铭文相比,王表并不完全是一种直接的陈述,而是以国王的名衔为主体,辅之以图像、铭文来突出与祖先之间联系的综合表达。 二、 祖先崇拜与王权延续 王表中祭祀祖先的内容非常明显,祭祀祖先既是王表制作的动机,也是王表所蕴含的历史意识的集中体现。在祭祖方面,王表中所透露的信息是双重的,包括神话、仪式的普遍性与历史事实的特殊性。对王室祖先的祭拜首先与传统的神学观念不可分割,王表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就是与王权紧密关联的神祇,尤其是荷鲁斯的父亲——奥西里斯。至少从第五王朝以降,死去的国王已经被认同为奥西里斯神。在中王国时期,第一王朝国王哲尔的王墓曾被误认为是奥西里斯的陵墓,足见当时奥西里斯崇拜之盛行。奥西里斯神在王表中以“国王父亲”的形象出现,与其他先王一起接受祭拜。在萨卡拉王表中,奥西里斯神出现在整个国王名单的右侧,面对着诸先王的王名和画面左端的图尼瑞,其地位显而易见。在阿贝多斯王表中,王子拉美西斯头顶之上有六列铭文:国王孟玛阿特拉(塞提一世)说:“我把祭品食物供奉给神,把这些祭品献于上、下埃及诸君主。向壁垒之南的普塔赫—索卡尔神致敬!我要像荷鲁斯对待其父奥西里斯一般对待你们!”铭文中提到的荷鲁斯和奥西里斯之间的关联,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明确地展示了国王权力的神圣来源。其次,除了突出神学意义上的祖先之外,王表中还要选取历史中的“先王”。在先王名字的选取方面,王表强调“合法”()性。这个短语既有“已逝的”(deceased)含义,同时也表示“合法的”“经过证实的”(justified)含义。合法性涉及功业、宗教、王室、地域等因素,这些因素在历史中的展现是非常复杂的,都关涉到对不同王朝或历史阶段的态度和认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王国时期的王表对第二中间期的排斥以及对于新王国建立的合法性和开创性的凸显,实际上也反映出新王国时期王表制作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合法性在王表中的一个具体表现便是突出有历史功业的国王,省略“非法”国王的名字。很多王表中都表现出对个别国王的强调和重视。在都灵王表中,有一些信息是用红笔书写的,主要涉及王室的标题、统治时间等信息统计的开头部分字符以及表示信息缺失(wsf)的符号等,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第三王朝左塞王(Djoser)的上、下埃及之王头衔的两个字符,其头衔用红笔书写也说明都灵王表强调了左塞王的历史地位。拉美西尤姆王表选择了美尼、孟图霍特普二世、雅赫摩斯(Ahmose),因为整个王表共列出14个王名,除美尼和孟图霍特普二世之外,其余皆为新王国的法老,所以拉美西尤姆王表对古代帝王的选取必为重中之重。很明显,美尼在诸多王表中都被列为古代埃及的开国之君,孟图霍特普二世是中王国的开创者,加上新王国的开创者雅赫摩斯,王表中对这几位国王的选择与他们开创的时代紧密相关。就个别国王而言,王表中对“非法”王名的排除原因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哈特舍普苏特在新王国时期的王表当中遭到绝对性的剔除,甚至一些简短的私人王表也不例外,这和图特摩斯三世有直接关系。从他执政的第42年起,哈特舍普苏特在各种纪念物上的图像和名字等证据开始遭到损毁,甚至她的位于卡尔纳克第四和第五塔门之间的方尖碑也被用背景墙遮掩起来。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古代埃及是男权社会,但是,女性法老被排除于王表之外并不是因为性别。萨卡拉、卡尔纳克和都灵等王表收录了第十二王朝的女国王索贝克尼弗鲁(Sobekneferu),很多王表都收录女性王室成员。宗教因素在王表中亦有体现。阿贝多斯王表、萨卡拉王表、拉美西尤姆和美迪奈特哈布王表都把阿蒙霍特普三世和霍伦希布(Horemheb)直接相连,剔除了二者中间的埃赫那吞、涅菲尔涅菲鲁阿吞(Neferneferuaten)、图坦卡蒙、阿伊(Ay)等法老。这几位法老都与宗教改革或者阿玛尔那王室有关。王表中对宗教异端的排斥也体现出对特定王室或历史阶段的认识。与之相对的便是对承前启后的王室或历史时期的突出。都灵王表中的第十一王朝的标题部分是用红色墨水书写的,在此之前的几个王室标题并没有以红色书写。因此,都灵王表明显肯定了第十一王朝的历史地位。很多王表都省略第二中间期的王名,强调雅赫摩斯作为新王朝开创者的历史地位,并把雅赫摩斯之前的历史直接追溯到中王国时期,形成图特摩斯王朝和第十三或者第十二王朝的链接。从王名证据来讲,底比斯的十七王朝已经存在这种倾向。第十七王朝第一王拉霍特普(Rahotep)的荷鲁斯王名为瓦赫安柯(Wahankh),与第十一王朝因泰夫二世的荷鲁斯王名相同,而乌普瓦乌特玛萨夫(Wepwawetemsaf)、索贝克玛萨夫(Sobekemsaf)、因泰夫六世、因泰夫七世等国王的王名也在模仿第十三王朝一些重要国王的王名。这种历史联系突出了第十七王朝的底比斯起源或者对第十三王朝的合法延续。十八王朝继续强化了与中王国的关联,雷德福德曾指出:十八王朝的前两位统治者,尤其是阿蒙霍特普一世,在雕塑、铭文以及其他基本概念上对中王国的模式体现出一种忠诚的、近乎于盲从的依赖。在第十八王朝前期的一块私人献祭石碑上,一个名为肯阿蒙(Ken Amun)的“仆从”正在对两个前后而坐的先王献祭,他们分别是阿蒙霍特普一世和塞索斯特里斯一世(Sesostris I)。这块石碑对两个国王的选择也清楚地表明第十八王朝与第十二王朝的历史关系。国王对于自身合法性的历史渊源的强调由来已久,第一中间期(公元前2160—前2055年)的国王也认为自己是孟菲斯王室的合法继承者。王表对第二中间期的排斥体现了新王国时期对希克索斯王室的一种官方态度,卡尔纳克王表虽然收录了第二中间期的一些王名,但是排除了希克索斯统治者。第十九王朝(公元前1295—前1186年)时期的都灵王表载录了希克索斯诸王,但是冠之以“域外统治者”之名,而且从仅存的第十五王朝(公元前1650—前1550年)的王名卡穆迪(Khamudi)来看,希克索斯诸王的王名是没有王名圈的。换而言之,新王国时期的统治者对被外族统治的晦暗历史有着清醒的认识。哈特舍普苏特在军事方面并无建树,但是,她却在铭文中颂扬自己修复希克索斯人所造成的破坏并继续进攻敌人,即便驱逐希克索斯人和她并无关系。新王国时期的王表通过对中间期的省略而实现“合法”时代的对接,实则透露出新王国时期的王室对自身合法性和开创性的强调。王表当中还体现出明显的王室起源的“地域”倾向,但是,这种地域因素由于历史的原因也呈现出复杂的情况。阿贝多斯王表在孟图霍特普二世之前列出第一至第八王朝从美尼斯到涅菲利尔卡拉为止的56个王名,说明王表认可了从美尼斯开始的孟菲斯王室系统的合法地位。阿贝多斯王表对孟菲斯王室诸王的选择一方面不排除阿贝多斯与孟菲斯两地之间存在历史渊源的原因。早王朝时期的政治中心从提斯北移孟菲斯,曼涅托的《埃及史》记载第一、第二王朝发祥于提斯(This),但是第一王朝第二王,即美尼斯之子阿托提斯便已在孟菲斯建筑王宫。提斯具体的地理位置至今不详,埃及学家通常认为就在阿贝多斯附近。很多带有早王朝国王名字的器物在阿贝多斯和孟菲斯的萨卡拉墓区都有发现,以至于不少学者认为早王朝时期的很多国王在阿贝多斯和孟菲斯拥有两处墓地。整体而言,两地在王室起源方面的联系在文献和考古方面都有证据。另外,阿贝多斯王表的这种选择也不排除与第十九王朝初期因为拉美西斯宗族的团结与忠诚而让王室扩大“祖先”的范围有关。很明显,阿贝多斯王表也收录了底比斯起源的中王国诸王。而作为“底比斯传统”代表的卡尔纳克王表,选入以孟菲斯为统治中心的第四、第五、第六王朝的斯尼夫鲁、萨胡拉和培比等国王,对这种选择更合理的解释就是古王国时期的这些国王对底比斯的建设做出过贡献。王表祭拜祖先的用途毋庸置疑,但其功用不止于此。从王室王表来看,国王并不是简单地把自己的名字添加在诸多“先王”的名字后面便确立其合法地位,王表还要通过传统的神话和仪式来表达出国王权力在来世的延续和现世的更替。和王权以及国家相关联的叙事常常要借助传统观念进行象征性的表达,这种表达方式在纳尔迈调色板之中已经初步确立。国王活着的时候是荷鲁斯的化身,死后则成为冥世之主奥西里斯。国王在死后把生前的权力延续到冥界并得到新任国王的祭拜和供养,这正是王表产生的重要基点。王权的轮回更替体现在“祖先”对于新的王权诞生的关键作用。卡尔纳克王表两侧各有两个图特摩斯三世的高大形象,四个图特摩斯三世站像的上方都有鹰隼握住“生命”符号的形象。图特摩斯三世右臂弯曲,左手也拿着象征生命的安柯符号,头顶上面都有相同的几列铭文:完美的神,孟凯普尔拉(Menkheperre),像拉神一样被赋予了永恒的生命、荣华与康健。在古埃及的敏神节庆典之中,祖先与王权的交替之间的关联得到了更为直观的展示。拉美西尤姆王表和美迪奈特哈布王表分别是拉美西斯二世和拉美西斯三世庆祝敏神节的组成部分,也都是先王作为王权更替的见证者和实施者的最佳例证。二者的场景刻画非常相似,都有“国王加冕”和“麦穗收割”两个仪式场景。以拉美西尤姆王表左侧画面为例,祭司行进队伍以及扛在祭司肩上的王室祖先小雕像面对的是正在加冕的国王,二者之间有祭司放飞四只鸟的场景以及几段铭文相隔,其中一段铭文写道:伊西斯和奥西里斯之子荷鲁斯已经接受上、下埃及之王的伟大王冠;上、下埃及之王乌塞尔玛阿特拉塞泰普涅拉(Usermaatre Setepenre)已经接受上、下埃及之王的伟大王冠。王室的祖先正是国王加冕的见证者,而且先王们都是左手拿着权杖,右手握着象征生命的符号安柯(),这种场景本身就象征性地表达了先王们在见证王权再生的同时,也赋予新国王以生命。在美迪奈特哈布王表国王加冕的画面中,与拉美西尤姆王表不同之处是在扛着祖先雕像的两列行进队伍中间加入了一行铭文:上、下埃及之王们的雕像走在这个古老的神,敏—卡穆泰夫的前面,把生命赋予上、下埃及之王、两地之主乌塞尔玛阿特拉美里阿蒙(Usermaatre Meryamun)。这样,先王们“赋予生命”的作用得到了比拉美西尤姆王表中更为明确的说明。在这种意义上,新王国时期的王表可以作为阿斯曼所提出的“前瞻性”文化理论的典型例证。王表中清晰地展示了赋予生命和供奉献祭是“先王”和现任国王之间的具有神学基础的互惠关系。比如塞提一世为先王制作王表,供奉祭品,其长子拉美西斯陪同祭祖,不但昭示了王位的承继,而且在一种互惠原则之下预示着其子拉美西斯以后对塞提一世的供奉与祭奠。后来拉美西斯二世在其神庙内制作的阿贝多斯王表,也印证了这种前瞻性和互惠原则的实现。用以祭祖的王表具有宗教与政治用途 ,对“先王”有明显的取舍,不能因此否定其历史价值。比如,阿贝多斯王表虽然排除了两个中间期的王名,但是,其中的大多数王名都已得到证实。正是因为王室规格的限定,阿贝多斯等王表所载王名具有准确、规范的一面。早王朝第一王朝诸王的信息尤其能检验王表记录王名的准确性,阿贝多斯王表关于塞姆苏(塞迈尔赫特)的记录可以被早王朝的标签、石质器皿等上面的王名符号证明。单从第一王朝诸王的王名判断,阿贝多斯王表的准确性要高于其他王表,包括都灵王表。不过,如果从“客观性”而论,都灵王表最为突出。 三、 “真正”的王表 雷德福德强调,都灵王表是古代埃及唯一全面记录王名的“真正”的王表。吉米·瑞赫尔特也认为,都灵王表是对每一位国王的“客观而完整”的记录。但是若以对统治者名衔的全面记录作为判定其“真正”和“客观”的标准难免牵强,所谓“真正”与“客观”只存在于比较和相对的意义上。首先,与其他王表相比,都灵王表体现了历史分期意识的进步。在曼涅托《埃及史》问世之前,古代埃及并没有明确的“王朝”观念,但是,这不等于说此前埃及人对历史发展缺乏认知。前文已经提到,祭祀类的王表对王名的取舍体现出对不同王室以及历史时期的认识。都灵王表大约断代于拉美西斯二世早期,其记录方式和结构安排明显有别于传统的祭祀用途的王表。王表中把“历史”上的国王按照王室或世系的起源分成若干组,然后,具体记录每一“王室”的王名、每一国王的统治年限、每一王室存在的时间等。这种结构安排直接涉及历史分期与历史变动的观念。雷德福德在《法老时代的王表、年代记和日志》一书中,把都灵王表所反映的王室更替与后来曼涅托的《埃及史》的王朝分期进行了对比,但是,王表中所反映的王室更替方式、客观性等问题仍需关注。都灵王表涉及改朝换代的是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第十六等王朝,而其中是否有王朝的对立和时间上的重叠,从王表中无法断定。第十三王朝虽然另起王室,从王表中可以看出标题为“追随塞赫泰普易卜拉之子孙诸王”,王表中“伊提塔威”王室(第十二王朝)的开创者便是塞赫泰普易卜拉(阿美涅姆海特一世)。第十三王朝的阿美涅姆海特[拉](7.7)、塞赫泰普易卜拉(7.8、7.12)等王名也证明了第十三王朝与第十二王朝之间的联系。第十四王朝在王表中没有单列“标题”,理论上可以被认为是承继第十三王朝的体统,但是现今所能证实的第十四王朝统治者的信息多与三角洲地区相联系。都灵王表当中把第十三、第十四王朝当作前后相继的关系与考古和年代学意义上的“并立”是矛盾的。同样,第二中间期的第十五和第十六、第十七王朝也存在并立的情况,在王表当中也无法明确地体现。因此,都灵王表既体现了历史分期观念的进步,但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机械的王室更替的观念。除了王室更替之外,王表中也暗含着一些历史变动的细节,尤其是其他王表所忽略的第二中间期的历史信息。瑞赫尔特和艾伦都认为在都灵王表所载第十四王朝的后半部分王名才更多地出现“非埃及语”因素,如等,而且艾伦就此推断第十四王朝埃及王室与亚裔之间出现了联姻情况,此时在埃及的亚洲人口已经逐渐增多,这便是都灵王表和曼涅托《埃及史》都把十四王朝分离出来的原因。不论这种王室联姻的观点能否成立,但是这与考古学上的“第二中间期早期”第十三王朝的统治中心利施特(Lisht)不能为王权提供更多证据,而三角洲地区出现了亚洲竞争势力的整体趋势有契合之处。都灵王表中王名的细节变动是众多而复杂的,从王名的变化判断历史的变动应该辅之以更为坚实的考古和文献证据。其次,从内容上讲,与众多的王室王表、铭文相比较,都灵王表更具客观性。由于这份纸草文献损毁严重,我们尚不知其中最初收录王名的具体数目和情况。不过通过和其他王表尤其是曼涅托《埃及史》中的国王列表对比可知,虽然都灵王表并没有最全面地收集历代统治者,但是,对每一个王室的王名并没有带有主观意图的剪裁。从残存的部分来判断,第一、二中间期包括希克索斯诸王都被列入其中,也包括女性法老。虽然都灵王表所载录的王名至今为止还有不少既不能从考古器物中也不能从其他王表或者文献中得以证实,但是,不能因此否认都灵王表的历史价值。从第二王朝开始,都灵王表所载从霍特普塞海姆威到培比二世之间王名多可以与阿贝多斯、萨卡拉、卡尔纳克等王表相互印证,考古证据亦不缺乏。都灵王表引人关注的重点在于被大多数王室王表排除的古王国末期以及第一、二中间期国王信息。从现在的文献和考古证据判断,都灵王表对这些时期的记录并不尽如人意,但是都灵王表载录了被许多王表省略的古王国末期的第六至第八王朝和第一中间期的第九、第十等王朝的诸多王名。比如在阿贝多斯王表中列出的培比二世与孟图霍特普二世之间的18个王名,这些王名在都灵王表中大多数破损,仅存个别可辨识的王名可以和阿贝多斯王表的对应记录相印证,比如伊比(Ibi)等。瑞赫尔特对这18个王名中的“涅菲尔卡拉·凯瑞塞涅布”(Neferkare Kheredseneb)的复原十分重要。在纸草纤维对接关系的相关研究辅助下,瑞赫尔特定位都灵纸草中与古王国末期相关的几个残片。其中一个重要的复原便是把之前无处安置的残片40接在残片43的左侧,这样便确认了两个王名的认读,一个是第5栏8行的王名在对接后读作“涅菲尔卡拉·凯瑞塞涅布”。瑞赫尔特认为,都灵王表中的“涅菲尔卡拉·凯瑞塞涅布”和阿贝多斯王表的“涅菲尔卡拉培比塞涅布”可以视为同一,从而也为1961年德国学者约根·冯·贝克拉特所提出的都灵王表和阿贝多斯王表在古王国末期的王名记录中存在部分重合的观点提供了证据。另一个是第5栏7行以前被读为“涅提凯尔提”(Netiqerty)的王名,现在可以读作“涅提凯尔提·希普塔赫”(Netiqerty Siptah)。这一认读纠正了涅提凯尔提被错误地认定为曼涅托和希罗多德所记载的埃及女国王尼特克里斯(Nitocris)的观点,因为希普塔赫(意为“普塔赫之子”)直接证明了这位国王的男性性别。都灵王表所载第九、十王朝的18王名损毁严重,仅第5栏20至25行的6个王名可以部分辨识。其中,涅菲尔卡拉(5.20)是否与位于底比斯以南约30公里的莫亚拉(El-Mo'alla)镇的州长安赫提菲(Ankhtifi)墓中所刻写的卡涅菲尔拉(Kaneferre)为同一王名尚待进一步考证。同样,王表中出现的几位与“谢提”有关的王名与考古证据中的梅里伊布拉·谢提(Meryibre Khety)、涅布卡乌拉·谢提(Nebkaure Khety),以及瓦卡拉·谢提(Wahkare Khety)等的对应关系亦无定论。都灵王表关于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等王朝的记录依然残缺破碎,但是王表中所记录的诸多国王已经被其他文献或考古资料证实。比如第十五王朝的记录中,仅存最后一王卡穆迪清晰可辨,此王名被出土于巴勒斯坦杰里科(Jericho)城的印章所证实。詹姆斯·艾伦把都灵王表从第十三到第十七王朝的统治者进行了列表统计,并对其中已经得到证实王名进行了标记,此处不做赘述。再次,都灵王表具有自身的文献来源以及忠于原始文献的抄写方式。虽然现在无法确知都灵王表所参考的具体文献,但是统治时间的统计、王衔的记录方式、省略符号和缺失符号的运用等,足以证明王表具有不同的原始底本。比如,对于国王统治时间的统计方式在王表中并不统一,有的王室只提到年份,有的却精确到天数。王衔的记录方式有几种不同的组合,有的国王的登基名和出生名写在一个王名圈之内,有的被分写在两个王名圈里,还有的登基名在王名圈里,而后面的出生名没有王名圈。最能证明都灵王表是一份“尊重”原始文献的“抄本”证据,是省略和缺失符号的运用。王表中有诸多以圆点表示的“同上省略号”,表示同上一行的“年”“月”“日”等符号,而在第4栏的第一行,也出现了这种省略号,证明书吏在抄写时并没有注意到抄本的行列位置和底本的不同,在已经换行的不该使用“同上省略号”的顶部位置使用了表示省略的圆点。抄写王表的书吏还进行了表示信息缺失的处理。在都灵王表中出现了较多的wsf 符号,一般表示统治时间或者王名的缺失。另外,都灵王表第4栏第2行与4栏7行的位置都出现胡杰法(),萨卡拉王表(49)在相应的位置上也出现这一名字,学者们一度认为这是“王名”,但是鉴于这一组符号在都灵王表中出现两次,所以它们表示具体王名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都灵王表中所载王名是以登基名为主,至少每一条目的开头部分理论上都是登基名,不会出现重复的现象。埃及学家现在趋向于认为“胡杰法”并非王名,是书吏在原始底本无法辨识时的标记方式。 对于都灵王表的“客观”和“实录”的认识不应局限于都灵王表本身。古代埃及从古王国时期起就不乏对于统治者的名衔的全面记录,帕勒摩石碑、萨卡拉石碑可以证明古代埃及存在一种“编年史”传统。从其中逐年以及统治者之间前后相继的记录方式来判断,帕勒摩石碑不应该存在对王名任意剪裁的情况。因为祭祀用途的王表没有关于统治时间的信息,所以都灵王表的原始底本应该是某种更为“客观”、细致的编年史一类的记录,而不是祭祀用的王表。都灵王表也具有诸多错误。比如,早王朝时期的登王,在都灵王表中被写为“凯涅提”(qnnty),而阿贝多斯王表所载登王为“塞帕提”(),这两种书写形式都有可能是对考古证据中出现的登王的上、下埃及之王名字“卡斯提”()的误写。登王的继任者阿涅德吉布的上、下埃及之王名字为“迈里比阿普”,阿贝多斯王表的记录与考古证据相同,而萨卡拉王表和都灵王表都存在着误写的可能。在都灵王表中,有些国王的登基名之后的王名圈里写入的却是出生名。还有的国王的统治年份与考古证据不符,诸如都灵王表记载培比二世统治了90[+X]年,然而,根据其他文献证据,其最高统治年份是63年。王表所记第十三王朝的索贝克霍特普三世(Sobekhotep Ⅲ)的统治年份也与其他证据不符。王表中的一些“错误”也有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王国以后经常把之前的王名加入表示拉神的符号。第十二王朝的女王索贝克尼弗鲁的王名,在都灵王表和卡尔纳克王表中都被写作“索贝克尼弗鲁拉”。综上所述,王表是复原古代埃及国王世系、王朝更替、统治时间等历史信息的重要依据。从前王朝时期到古王国时期的相关证据表明,王表中所展示的王名的连续书写形式具有自身的早期起源。在王名书写的意义上,王表和“年鉴”或编年记录明显有别。编年记录虽然也包含王名,但是,其主体内容是按年代次序记载国王当政时期之要事,而王表无记事内容。而两河流域的苏美尔等王表却具有长短不一的记事,这与古代埃及的王表也有明显区别。因此,集王名、图像、文字解释为一体的王表不应该和以记事为内容的帕勒摩石碑、曼涅托《埃及史》等文献混为一谈。而古代埃及王表漫长的从雏形到成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平缓均衡的过程,在古王国第五王朝祭祀类王表粗具形态之后,一直到第二中间期结束,王表存世者极少。到新王国时期,王表便进入成熟、繁荣时期,这与从古王国末期开始到第二中间期结束的历史“债务”以及新王国时期的帝国建立密切相关,也是这一时期王权观念积聚之后的一种表达形式。不过,王表越是把历史上溯得久远,越是显示出“祖先”选取的复杂性和记录本身的复杂性。奥西里斯神话观念的合理表述与“历史”祖先的合理选择,是王权得以延续的两个根本支点。虽然祭祀用途的王表有剪裁王名的倾向,但其仍然具有一定客观性,如阿贝多斯王表对古王国末期培比二世之后混乱时期的王名记录,卡尔纳克王表对于中间期王名的记录等。阿贝多斯和萨卡拉王表也存在类似于“阙疑”的处理方式。不可否认,若以“客观性”而论,都灵王表最为突出,其对王名的全面记录绝非其他王表可比。不过,在所谓客观性上,不应该把都灵王表和其他祭祀类王表截然对立。都灵王表在人类王朝之前载有与神话起源相关的神、神灵的统治,依然是传统的王室意识形态的反映。与其强调都灵王表的客观性,不如强调其特殊性,这份纸草文献更为清晰地展示其“抄写”的特性。换而言之,都灵王表和其他王表一样,可以反映祖先、王权、王朝等方面的历史意识,也展示了更具价值的“史学”意义。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王表,不但在文献类别和记录方式上,把与王名相关的铭刻与纸草等联系起来,也在历史意识层面把与王权相关的神圣起源、祖先崇拜、王室变迁等观念链接在一起。总之,在一种历史考察中,我们才能够更为精确地解析古代埃及王表中所蕴含的历史意识和记录价值 本文作者史海波,吉林大学文学院世界史系副教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9年第3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