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共革命向来强调依靠群众,抗战时期,群众路线成为中共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群众路线的贯彻,群众组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推手。在不同时段,群众组织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抗战初期,群众组织帮助中共迅速打开局面,形成势力范围;抗战中期,配合党和政权推动根据地各项工作向深入发展;抗战末期,随着中共控制力的不断增强,群众组织地位逐渐下降。此时,中共内部围绕着群众组织是否需要保存的讨论,凸显了群众组织地位的尴尬,以及群众组织分量在不同领导者心中的微妙差别。 关键词:群众组织;群众路线;刘少奇;毛泽东 1944年,中共中央西北局曾经围绕着群众组织问题有过一场不大不小的讨论。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高岗一开始就明确表示:“关于群众团体,在乡区到底要不要?不要。在县里可以摆一个真正同群众有联系的人。”[1]表达了收缩群众组织的明确信号。关于群众组织在陕北的起落,另一位讨论者的发言提供了大致的轮廓:“大革命时代,在陕北人民条件下组织农民协会,没有分工、青、妇,就是一揽子,里面包括很多,群众也做了很多事。一直到一九三四年的时候才分开。什么贫农会、工会、青年团、反帝大同盟,妇女代表会,里面有劳动组织。在工人里面的组织也是一样分开,有什么女工、青工等等,形式上很好看,但实际上里面毛病很多,组织太繁复,领导抓不住,结果形成各自为政。……前年高干会以后,指出了新方向,把工作整顿了一下,变成真正是群众所需要的。”[2]也就是说,1930年代中期,群众组织以职业、身份等形式分成多种,诸如工会、青年团、妇女会等,这时期的群众组织,是帮助党经由各个群体深入群众的帮手,途径越多越有利:“群众是具体的,不同的群众有其不同的要求。虽然群众有其共同要求,但亦有其切身的特殊的要求。群众是从‘私’才能认识到‘公’的。因此,开始发动群众,很难以一种运动把整个的群众发动起来,常常是一种运动,代表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一部群众参加,建立一定的组织,另一种运动,代表另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另一部分群众,积极参加,又建立另一种组织。”[3] 然而,随着党在根据地控制能力不断加强,群众组织地位逐渐变得尴尬,党的一元化领导和众多的群众组织不无扞格。动员群众理论上应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属性要求,中共自然也不例外,群众观点始终是中共革命中一个基础性的理念。同时,中共是一个高度强调政策和策略的政党,群众组织和群众动员又具有组织群众,使其服务于中共动员、发展需要的目标。正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群众组织的具体目标不断变更,从帮助创建、发展根据地到稳固、扩大根据地再到转入生产,总体看,随着中共控制力的加强,群众组织的作用呈递减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群众组织,变成讨论的话题,1944年的讨论实际是抗战以来中共群众组织功能逐渐演变的结果。 一、发展需要下的群众组织 和苏维埃时期一样,武力仍然是抗战时期各根据地发展的绝对要素。按照毛泽东等在抗战一开始时的设计,中共自主主导的群众组织发展模式应该是:“以人民自卫军为主要的群众组织形式,可能时,再组织农会及青年团体。”[4]这样的路径符合中共武装推进的设想,的确也是抗战初期许多地区群众组织和群众运动开展的典型方式。正如陈云所说的:“有了军队,就可以把政权建立起来,把地方党扩大起来,接着把群众团体也组织起来。所以说,有了军队便什么都有了。”[5] 抗战初期中共的群众运动,指向的直接目标就是建立抗日根据地。群众运动、政权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结,服务于建设根据地、抵抗日本侵略这一首要任务。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深入并依靠群众,本身就是党的理论和原则的基本要求;面对日军侵略的直接威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也是在复杂严酷环境下谋求生存发展的现实道路。当年的中共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把群众工作作为建立根据地的最基本工作。”[6]“群众运动的任务,主要为动员参战与支持战争”。晋冀豫区委在1939年初发出的文件中提出宏大计划:“全区至本年‘五卅’应组织群众实数达三百万左近,培养干部百分之一,约二万至三万左近,注意培植群众领袖。动员群众参加各抗日部队至少二万至三万。”[7] 发动群众被赋予如许重要的意义,因此,中共对建立群众组织、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极为重视。1938年年中,中共冀豫晋省委要求:“建立各种统一的群众组织,如区农救会,区自卫队队部及政治部,区工救会、青救会、妇救会以至儿童救国会等,于年终前全部切实完成。”[8]要让群众自觉自愿地投身于群众运动中,群众组织的建立必须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按照中共的设想,“群众团体应推动做到:(一)有经常的会议与生活。(二)对于会员的教育与训练。(三)积极参战。(四)按期缴纳会费。(五)特别注意培养民主的作风,在各种机会中给群众以民主的锻炼,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力量,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的同志应特别注意向群众学习,发扬民主作风。”[9]这一时期,为充分发动群众,中共强调要“纠正忽视群众工作,只为自己的便利而作群众工作,及从上而下强迫的统治的组织及发动民众的方式”[10],高度重视群众组织的自主性。当然,在中共的运作体系中,党组织向来具有压倒性的地位,尽管对展开自觉的群众运动以真正彰显群众力量抱有期待,但具体运行过程中,党组织包办群众运动的案例仍屡见不鲜。按照中共事后的评判:“在没有发动群众之前,即建立了官办式的群众组织,在群众初步发动时,即建立了庞大的党,把所有积极分子(不是阶级觉悟的分子),都吸收进了党,根本忽视群众组织。这样就使得党降低了自己的水平,成为群众团体。群众团体则由官办到党办,根本无独立性。”[11] 在一个向来强调党的领导地位的政党内,批评群众组织没有独立性,显示这一时期中共的确重视保持群众组织的独立性。统一战线给了中共运用群众组织寻求广大发展的空间,这样的机会绝不会被轻易放过。抗战初期中共的群众组织,除了在中共控制区域得到发展外,还扩展到整个的大后方地区,特别是中共有可能延伸发展的地区。在河南西华县,通过“行政权力的帮助”[12],群众组织发展相当迅速:“全县3000民众,分别组织少先队、儿童团、老少指导团、妇女姐妹团等。……该县4个区长3个是同志,一区长及其县长均同情我们。”[13]黎玉回忆,中共山东党组织“在许多地区以合法和半合法的方式,开展群众性的抗日救亡运动,‘救国会’、‘救国青年团’、‘民众训练队’、‘抗敌后援会’、‘抗敌救亡社’、‘战地服务团’、‘游击战训练班’、‘民众动员委员会’、‘民先队’等抗日救亡团体不断涌现。”[14]对此,国民党方面反映:“八路军到鲁北以来,利用战委会、民先队及范部政治部等团体,对于军事政治工作积极进行。”[15] 在这些地区,中共实际是把群众组织作为扎根发展的基础,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关及日常工作制度,积极培养干部:“训练大批群众干部和积极分子,开办训练班或训练学校,大规模地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为扩大组织活动,更须适当大胆地分配与提拔大批干部担负各种工作。只有抓紧这个工作才能使组织活跃起来,打下统一组织的强力基础。”[16]组织群众的方式,各地有自己的创造,豫南“由挺进队、服务团,分在几个中心据点(黄龙寺、婆婆寨、四望山寨、仙石畈),首先建立根据地中的群众工作。由演戏、家庭访问到名册登记”。[17]直南地区“由一九三七年半公开合法的学生救国会、抗援会、大名抗日十人团,逐渐于一九三八年春组织了冀鲁豫边区救国会,在鲁西南也组织了冀鲁豫边区救国会,所组织的群众约三十万人,并团结了许多知识分子,掩护我党发展组织,训练干部及宣传我党主张政策,扩大武装以及推动支持抗战上均有很大作用”。[18]这可以说是中共群众运动开展最为广泛的时期。 对于中共尽力发动群众组织扩展自己力量的做法,当时的报告分析得十分精当:“国民党统治表面上很严厉,但是因为它统治本身的散漫与混乱,所以,我们独立自主活动的可能性很大。它不许我们做,但我们做了它也不管,并且还想借我们力量以自重。”[19]群众运动的这种统一战线特征,尤其体现在青年运动上。青年具有热情和冲动,投身青年运动者一般都是知识分子出身,家庭背景较为厚实,容易组织、运动,且波及面广,易于收到效果:“先组织青年团体,经过它来开创其他各种形式的组织。因为,他们可以有地位来创立地方的上层统一战线,同时也有地位来做下层工农工作。”1938年秋,河南省委书记朱理治报告,仅河南一省,“在我们领导之下的青年组织已有74个(游击区除外),有1.7万多会员,其中44个团体完全在党的领导之下,包括有1万多会员。……这些青年组织,分散到河南各个县,成为当地救亡运动的推动者。他们一面能够帮助地方建立上层统一战线,一面掩蔽下层工农工作,他们自己每每即成为当地地方长官抗日工作的最忠实的帮助者”。[20]河南青年组织创建的大致路径是:“(一)每一个地方组织与每一个支部都要有一个和CY一样性质的基本的青年团体在党的周围,但它必须是公开合法的并且是统一战线的。(二)每个支部都要有青年干事,并将青年工作同志建立青年小组,区、县、特委都设青年部或青委,带相当的独立性(但必须接受党的领导)的进行青年工作,建立他们自己自上而下的领导系统。(三)成立全省青年总组织,形成其公开领导系统。”[21] 1939年后,由于国共关系恶化,在大后方通过群众组织发展力量的路径遭到限制,此后的群众运动基本收缩到根据地内部。和初期无论大后方还是根据地都以扩张力量为主不同,1939年后的群众运动开始注重质的提高,更加注意建立群众性的各级组织。1939年,晋冀豫区“全区有组织的群众130多万人。内有工救的会员17万多人,农救的会员82.3万多人,青救的会员11.2万多人,妇救的会员10万多人。冀西赞皇、元始〔氏〕、临城的群众尚未算内,因为不清楚那边的数字,但那边的群众至少有10万以上。”大部分群众已经纳入群众组织当中,尽管其中不可避免存在种种问题,比如“群众组织生活大部分都没健全起来,只是工会的小组有十几县可以开小组会,农会没有一县能做到,青救仅是沁源还可以办到,妇女各县都不成”,但正如报告说到的:“各群众组织区级以上的则能经常地开会、讨论工作、执行工作。”[22]群众起码已经初步组织起来,打下了进一步提高、改造的基础。 对于中共而言,群众组织和斗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于统一战线的需要,抗战时期根据地内的社会政治改革不以土地革命的方式展开,而采取相对温和的减租减息政策,即便如此,中共还是会在适当时机结合自己理念体现其阶级性,组织群众与乡村权势阶层的斗争仍然是群众运动十分重要的任务,而且群众也乐于投入这样的运动中。晋冀豫报告写道,该区有82万农会会员,“会员的认识一般地说比工会差些,同时组织观念很薄弱,往往是在做要求减租减息、反贪污、反摊派不公的斗争时,有很多的群众参加,但一到发动群众作战时,则见不到多少农会的会[员]来参加了”。[23]到1943年,太行区的统计状况是,15个县,有过斗争的村落占60%,参加过政治活动的人数占43%,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民众没有融入政治生活,斗争形式也相对温和:“关于减租减息问题斗争的次数只占百分之一八、合理负担斗争占百分之二四,而反贪污、反恶霸、反维持和其他各种斗争合计就占百分之五八。”[24]1943年后,随着减租减息斗争的更大规模展开,群众运动才以更激烈的形式展开,群众组织的功能在这样的斗争中得以彰显。 二、党与群众 中共革命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能不能动员广大群众投身革命,是中共判断自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中共革命同时又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党是革命力量的先锋队。党领导群众,党又要依靠群众,就中共的革命理论言,这样的思路当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当年的历史实际运行中,党和群众的关系并不可能像后来逻辑表述中显示的那样清楚,由于群众数量上的庞大及实际行动中常常呈现的非理性特征,党要掌握群众并不容易,理顺党、群包括党组织与群众组织的关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抗战初中期,为了实现革命力量的迅速发展,在党的基础和影响不够深入的地区,党常以群众组织面目出现,比如晋冀豫区党委就公开要求:“支部同志应须都到群众组织与群众武装里去,一般同志到农会与自卫队游击小组中去,青年同志到青救去,妇女同志到妇救去,在里边遵守群众组织的纪律,积极活动,以自己的模范去影响与领导别人,同时还必须特别注意掌握村政权。”[25]中共中央颁发的相关文件中也要求保持群众组织的独立性,防止出现包办代替:“民众团体是民众自己的自愿组织的团体,党、政府、军队不应直接干涉民众团体内部的生活。党对民众团体的领导,经过自己的党员及党团。但党民不分、包办、清一色的现象,必须纠正。民众团体的各级委员会委员须尽可能有半数以上的非党员。民众团体中的党团问题与政府中党团同。政府应尊重民众团体的独立性,给民众团体以必要的帮助……一律不干涉民众团体的生活与工作。”[26] 保证群众组织的独立性,给予群众组织充分的施展空间,是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必要前提,正如张霖之所言:“各群体团体应建立自己的垂直领导,在同级党的政治领导下独立地进行工作,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计划取得同级党的同意),使各团体总会的工作计划能顺利的推行到村级,纠正一切事情都依赖党的心理及作风。”[27]这样的要求和保证党的领导理论上并不冲突。 当中共以规模扩张为首要追求时,发挥各种力量的积极性通常会占据思考的首要位置,其他顾虑暂时会被放到一边。不过,在此过程中,中共也绝不会忽视保持党的领导。如下的反映仍是中共始终在意的问题:“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混淆,群众团体的帽子戴在党的头上”,“马虎了党的面目,减弱党在群众中的影响”。[28] 作为一个紧绷控制和效率之弦的政党,中共的话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张力,可以从多个角度予以理解。关于党的影响被削弱的批评,起码可以有如下几个层面的解读:一是中共对党的领导的高度重视,任何有可能影响党的领导的苗头,都会引起高度警惕。所谓群众组织减弱党的影响,不一定就是确定不移的事实,更多是一个自省意识及行动力极强的政党的防微杜渐。二是中共政策上的灵活性和原则性的内在一致。有时候党的暂时隐身,本身只是政策需要,当之前的政策退场时,为了给执行者一个解释,简便的做法是用批评的方式加以清理,这样做简易直截,容易弃旧迎新,达到党希望的目标,其前提当然是必须有一支衷心拥护自己的干部队伍。三是党和群众组织的关系的确十分复杂。党需要通过群众组织掌握群众,但是群众组织一旦被赋予一定的独立性,就会呈现自身的生长惯性和利益诉求,如当时文件谈到的:“有些同志不明白政府与群众团体的正确关系,认为地区是我们开辟的,先来者居上,或认为政府是老大,我们是老二,以致在工作中□□政府,侵犯政府权利,破坏行政系统,而损害抗日民主政权在群众间应有的威信。”[29]这虽不一定和党的领导发生冲突,却难免不在党的意旨的贯彻上产生若干滞碍,形成所谓弱化现象。 深一层看,中共对群众组织定义的不明确,本身也是革命体制不断摸索的产物。在党的领导大框架下,如何建立集中而有效的组织架构,有一个实践中左右摇摆、不断探索的过程:“有些地方群众团体变成政府的附属机关,一切都靠政府的命令行事,甚至开一个会也得政府下公事〔文〕,失掉了独立性与自动性;但在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因为不得不听群众团体的意见,群众许多对政权、对牺盟存藐视态度,俨然新绅士新官僚。”[30]群众团体自以为“政府是老大,我们是老二”。[31]且不说群众组织和党及政权的关系需要磨合,就是群众组织自身如何定位,也不是没有波折。冀鲁豫的报告批评:“认为群众团体干部与八路军、抗日政府干部一样,认为群众团体只是军队与政府的御用机关。这是一部分干部尤其在民国29年动委会时代前后厉害的一种错误认识。因此,突击屯粮、募捐、扩兵等成了主要工作任务,行政命令,威吓压制群众便成了□□□□工作方式。由于他们认为自己是‘便衣八路军’或‘七路半’,便产生处处谈政民配合,与军政比地位,比享受待遇,甚至相互垮台的现象。”群众组织不是视自己为群众的代言人,而是把自己当作群众的管理者,威吓压制群众的现象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要克服这种现象,关键在于要认识到:“我们群众团体就是老百姓的团体,干部的立场就是老百姓的立场。因此,农会应是农民的团体,就应代表农民利益;青救和妇救应是青年和妇女的团体,就应代表全体青年和妇女首先是大多数工农青年、工农妇女的利益。因此,各救会的干部就是老百姓,就是工人、农民、青年和妇女,而不是政府、军队干部,更不是官僚了。”[32] 强调群众组织的干部就是老百姓,不是干部、官僚,旨在于明确群众组织的群众属性,将其与党和政权区分开来。事实上,比之党的面目模糊,群众组织党化,是更容易发生的问题。“好多民众团体,在民众自己来看,并不是他们自己迫切需要的团体,而只是为军队为政府服务的机关”。[33]其结果是造成干部缺乏主动性,成为附庸,当时的报告谈到了这种趋向的副作用:“群众团体逐渐党化,不管是会议的形式及发文件、通告、宣言,都带着几分党的意味,甚而大多数的群众干部说话都以党的口吻讲,甚而有些干部官僚化,农救干部多些。各级党委对群众组织系统独立性及统一的领导不尊重,随便的调动群众团体中的干部,把持干部,致使群众组织中,尤其是农救下级比上级强,影响上级领导的威信”[34];“干部和领袖缺乏的原因,主要的是群众团体的官办性,限制了干部与领袖的生长与发展,军事化,不深入群众,党的群众干部都缺乏党的教育与锻炼,尤其缺乏大的斗争的锻炼”。[35] 不过,正如上文中说到的,无论要不要保持群众组织的独立性,“党的群众干部”的定位不会改变,群众组织应该也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群众组织的独立性只是表现为在党领导下,为避免陷于官僚化,可以拥有多大的独立决策和活动的空间,这种独立性是技术上的,而不是制度上的。问题还在于,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中,由于关注重心的不同,这种制度和技术上的独立性并不那么容易区分,随着党和政权控制力的不断增强,对于一些干部来说,与其艰难地区分这种独立性,不如干脆取消这种独立性。1944年中共西北局的讨论,某种程度代表的就是这样的思路。 三、群众组织何去何从 抗战时期中共根据地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前方根据地和后方根据地政策执行有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两者所处环境不同所致。前方长期处于国共日伪拉锯之中,环境恶劣,需要最大限度动员各种力量共同奋斗,这里统一战线的内涵和实践更为宽泛。后方包括陕甘宁根据地环境稳定,党和政权力量不断伸展,党的领导得到更多重视。所以同样是群众组织问题,陕甘宁根据地和前方根据地之间存有较大差别,政策变化也主要产生于后方的陕甘宁根据地,这是中共相对可以放手按自己希望的方向把握政策导向的地区。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44年延安发生围绕着群众组织何去何从的讨论,涉及的关键问题是群众组织应如何定位,与党的关系如何。其中,胡乔木的说法比较有代表性:“根据地的群众工作同非根据地群众工作根本不同,老百姓掌权之前和掌权之后那个阶段有根本不同。在群众未掌权之先,我们是用种种方法把要造反的老百姓团结起来,工、农、青、妇按照他们的要求和适应他们的方式去团结他们。……老百姓起来掌握政权之后就起了变化了,工、青、妇团体发生恐慌,就没有事情做了。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造反的任务已完成,现在是要建设,在我们根据地有个问题,我们建设要靠大家都参加一份,群众团体不能成为显著的单位。在边区,无论什么群众运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合作社,纺织都是如此。这种单位我们应巩固它,做什么都是家庭。”[36]弱化群众团体,强调家庭作为群众运动的原子单位,这是对群众组织意义认知的重要变化。之所以如此,胡乔木进一步的逻辑是:“今天民主政府已建立起来了,工农已得到领导权了,以后是工农共同建设根据地,是否按照工、农、青、妇本身各个特殊要求把他们分别组织起来呢?这按形式逻辑看很好,但事实上这不是个好方法,在根据里〔地〕要单独成立一个团体不适当。照以前那样组织是不适当的,不适宜于根据地的情况。根据地的任务就是建设,他的中心任务就是生产、文化,还有战争,后方当然还有自卫军等等工作,但主要还是生产与文化。”[37] 从强调群众团体到强调家庭,这里面的变化逻辑胡乔木自己讲得很清楚,就是环境的不同。革命时期,需要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力量;建设时期,需要稳定,家庭就是最现成的天然稳定单位。以家庭为基础贯彻政策,无须在党和普通民众之间多一个群众团体,造成叠床架屋。实际上,群众组织在根据地早已处境尴尬,仅从晋西北1942年精简结果中,就可看出一些端倪:这次精简,政府区级以上脱产人员原有10025人,减去5925人;学校原有1775人,减去605人,民众团体原有1265人,减去816人,党的机关原有2021人,减去374人。[38]可以看出,相比党的机关18.5%的精简率,民众团体精简比例高达64.5%,远高于51%的平均比例,群众团体的可有可无决定了精简首先会向他们开刀。 对胡乔木等的看法,也不是没有不同意见,老资格的工人运动活动家邓发指出:“我们的党是群众的党,党员是阶级的一部分,但他不就是阶级,何况群众不是一个阶级呢!还有农民呢,党不能代替一切,正因这样,一切有〔由〕党代替那样不好,我们党员还是少数,大多数还是非党群众,党领导群众,还要经过群众组[织],比如工会,你不能说有支部就不要工会了。”在邓发看来,群众组织不仅仅是名义,群众自身的权力应该得到保障,“还有领导各方面的,群众应该经过群众团体”。[39] 不过,邓发的意见明显是少数,1944年这场讨论中,多数参与者都从各方面阐述取消至少是精简群众组织的合理性。中共安塞县委书记李旺淮认为,群众组织“有具体工作做当然可以要,但是我现在想不出具体工作。如果说群众团体搞生产、组织变工、扎工、妇纺这许多事的话,那今天党政领导要做的就是这些工作,并且根据我们的经验,妇纺不一定要有组织,特别是在开始的时候,如果你搞一个组织,老百姓不了解她还害怕,她说你搞起一个组织,大概又要给我分配任务,增加我的负担吧,所以她害怕”。[40]另有人提出:“妇女、青年、工会,到底搞什么工作?我的意见就是帮助搞党的工作、政府工作。如果你用群众的形式、群众的面目搞工作,强调特殊性、独立性,根本吃不开,你就是搞生产自给,搞教育,这些搞好了,群众工作也做了。”[41]即便说保留群众组织的也只是强调其边缘效用:“一方面是便于收集材料研究材料,一方面是对外的关系的问题。对外号召把群众团体取消了也不好。”[42] 无论是讨论的议题,还是讨论的进程,刘少奇对这次讨论都起到主导作用。刘少奇在讨论会上有一个很长的讲话,代表了他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刘少奇认为:“在我们陕北这样的根据地里头,群众运动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进行,我想这是不成问题。我们这里完全是新环境,政权是群众自己的,有的地区分过土地,有的地区进行过减租减息,今天的任务就是建设,建设什么东西呢?主要的是经济与文化两方面,因此在我们这个根据[地]的群众运动,和在国民党区域及其他地区的群众运动,我们采取的方式是应该不同。”[43] 刘少奇不否认群众组织存在的必要性,但认为任务应有改变,他说:“区、县、乡群众组织形式是不是要?我看小学校、医务所、合作社,有这三个就可以。”学校、医务所,与其说是群众组织,不如说是服务单位。当群众组织的功能限缩到这样的范围时,群众组织的意义和功能不能不受到很大影响。组织和权力通常都联系在一起,群众组织的生成、发展,和革命斗争及争取权力并辔而行,刘少奇之所以认为应该淡化群众组织,关键在于他觉得群众组织的任务不应再是争取权力:“在我们根据地里这样的任务马克思、列宁也没有讲过,我们老早讲了一些也不对头。我们在理论上翻,也找不出来办法,所以我们要自己想办法,我们想了很多年还没有想完备。……在陕甘宁边区分配过土地以后,减租以后,在这里又不打仗,群众团体的分工和他的任务是应该有些不同,应该有改变,他的任务就是经济、文化。”刘少奇的思路和胡乔木大同小异,在他们看来,既然根据地的权力已经掌握在党的手里,群众组织就不应再充当群众利益的代表,而应该成为服务群众的组织,成为群众生产运动的组织者:“我看群众团体要搞经济,搞文化,还要调节人民中间的纠纷,反映下层的情况,反对官僚主义,要做这几件事。”[44] 四、毛泽东的不在场介入 这场关于群众组织的讨论,毛泽东一直没有正面发声。不过,1944年8月,毛泽东给时任解放日报社社长秦邦宪的一封信,实际可代表他对这场争论的真实态度。毛泽东的信是针对《解放日报》关于家庭改造的文章而发。1944年8月9日,《解放日报》推出《襄垣李来成的新式家庭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报道襄垣县李来成家实行家庭改造,家庭内部民主化,选举家长,召开家庭会议,并精细分工,努力节约,建立分红奖励制度。关于新式家庭的报道某种程度可视为对胡乔木等提出的以家庭为原子单位的呼应。8月25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呼吁建立根据地新式家庭,视之为“农村社会健全的细胞”。[45]随后,解放日报社又撰写《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建立在家庭里》的社论草稿,送交毛泽东审核,毛泽东给秦邦宪的信,正是对这一社论草稿的回应。 毛泽东在信中一开始就明确表态:“问题的重点,恰是使家庭改造与群众运动联系起来。这种群众运动,有当地的不脱离家庭的群众运动——变工队及合作社,自卫军及民兵,乡议会,小学、识字组及秧歌队,以及各种群众的临时集会;有脱离家庭、远离农村的群众运动——进军队(才有革命军),进工厂(才有劳动力市场),进学校(才有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出外做事等。”如果不知道之前的争论,大概很难理解毛泽东在这里为什么要强调家庭改造与群众运动的联系。显然,毛泽东不能完全同意过于强调以家庭作为社会原子细胞的这一面,因为在他看来:“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巩固家庭’的口号,只有和上述种种革命运动联系起来,才是革命的口号。”尽管毛泽东和其他中共领导人一样,也是个注重现实的革命领袖,但是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的革命目标,不能因为与现实妥协而放弃。革命要站在现实的基础上,但并不意味着放弃理想的追求。这也就是他强调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工厂(社会生产,公营的与私营的)与合作社(变工队在内),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简单言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46] 对于毛泽东而言,家庭这个话题,还有着特殊的意义。毛泽东成长的五四新文化时代,家庭革命蔚为风气,被传统中国塑造的以几世同堂为理想的典型旧家庭,充斥着尊卑、等级、虚饰和勾心斗角,为接触新事物的中国人所难以容忍。时人所说:“稍有些新思想的人,常常感触旧家庭的痛苦”[47],不是夸大其词,而是生活在传统大家庭中的青年人的普遍感受。毛泽东对传统家庭中的不平等深有感触,他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在西洋,一个人的父母,和他子女的意志自由是不生影响的。西洋的家庭组织,父母承认子女有自由意志。中国则不然,父母的命令和子女的意志完全不相并立。……这结论是在中国家庭制度(父权母权)婚姻制度(父母代辨〔办〕政策)的底下应该发生的。”[48]这样的经历,会让毛泽东在20多年后的信中仍然强调:“根本否定‘五四’口号,根本反对走出家庭,是不应该也不可能的。”[49] 家庭革命的内核实际是个人自由,五四时期的家庭革命针对的是传统中国的家长制,也就是后来中共表述的个性不得伸张的封建家庭制度。毛泽东在信的末尾特意加了一句:“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50]权力下探毕竟是共产主义革命的底色,这一点,作为革命者的毛泽东绝对不会忽略。正因此,他强调:“农村家庭从封建到民主的改造,不能由孤立的家庭成员从什么书上或报上看了好意见而获得,只能经过群众运动。”[51]在毛泽东看来,群众运动不仅仅是帮助中共推动革命的助力,更是中共革命的内在要求,群众运动是群众行使并实现自己权力的必由之路。显然,毛泽东对以家庭作为新社会的原子单位投了反对票,他要求群众走出家庭,还看到了未来社会走出乡村的需要。在毛泽东这里,群众运动和群众组织既是革命实践的需要,也是革命实践的目标。 不过,尽管毛泽东在给秦邦宪的信中强烈表达了对群众运动的支持和群众组织的维护,对五四家庭革命要求及个性解放的坚持,和胡乔木等的态度拉开距离,但是,又不能说胡乔木等提出的家庭原子论就是自作主张。在中共的群众组织功能认知体系下,当党已经掌握根据地实际权力时,群众组织的功用如何发挥,的确是个不能不面对的问题。1944年7月,毛泽东致电几大根据地,询问十项问题,其中就包括:“对于将民众团体的工作在减租减息后转到领导各界人民发展生产、文化、卫生方面,你们意见如何?据你们看,是否只在作了这种转变后,民众团体(各救)的工作人员才有事做,才不是空架子?各地是否正在作这种转变?”[52]从毛泽东问询的逻辑看,他对群众组织此时应有的功能和刘少奇等的思路是相通的,同样赞成在群众组织完成其斗争功能后,将重心转向生产和服务。只是他终究不能同意仅仅把群众组织当作革命技术的一部分,毕竟在他看来:“一切问题的关键在政治,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53]群众组织是落实群众路线不可或缺的环节,群众路线既要求深入群众,也要求发挥群众的自觉性,任何一面被忽略,另一面难免有落空的风险。只是这样的原则如何落实,毛泽东事实上也没有完整的预案,也在摸索的过程之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在事后的叙述中通常都环环相扣,现实的革命道路却并不那么容易把控,常常会在理念和策略间张力尽显。抗战期间,由于策略性的不断强调,党内会习惯性地形成越来越强烈的策略性思维,在此背景下,理念的提醒有其充分必要性,但这不意味着对策略的否定。作为理论和策略兼具的政治大师,毛泽东尽可能地在理念和策略间努力保持平衡,不让某一种趋向突破限界,他对1944年关于群众组织这场争论的微妙介入也可作如是观。 由于毛泽东在场而又不在场的干预,1944年这场争论的结果,群众组织并未被取消,而且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群众组织很快又成为中共革命斗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便1949年后,群众组织也曾一度成为历史风云中的主导者。其间可以看到领导者思路的微妙差别,也可看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下,群众及群众组织在中共革命中始终具有的张力。这让群众组织的定位既服从于现实需要,又在意识形态的沉浮中充当着特殊的角色。 注释: [1]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问题座谈会材料——高岗关于建立模范支部的意见》(1944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1994年编印,第138页。 [2]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群众、卫生等工作座谈会的记录——高长久发言》(1944年5月2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208—209页。 [3] 赵紫阳:《滑县群众是如何发动起来的》(1944年10月),中共河南省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第2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1页。 [4] 《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大量发展游击战争》(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18页。 [5] 《陕甘宁边区的群众工作》(1939年12月10日),《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 [6] 《中共冀豫晋省委关于新形势下省委工作的新任务的决定》(193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 [7] 《中共晋冀豫区委关于目前工作任务的决定》(1939年1月),《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60页。 [8] 《全区工作的发展与党的领导任务——中共冀豫晋省委给特委、县委的指示信》(1938年8月18日),《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30页。 [9] 《中共晋冀豫区委关于目前工作任务的决定》(1939年1月),《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60页。 [10] 《中共冀豫晋省委关于新形势下省委工作的新任务的决定》(1938年6月),《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20页。 [11] 彭涛:《群众运动的发展与阶级关系的变化》(1943年2月),《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241页。 [12] 朱理治:《一年来的河南工作》(1938年9月),张文杰等主编:《纪念朱理治文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5页。 [13] 《河南省我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情况和发展该省工作意见——彭雪枫致滕代远并转报前总电》(1938年6月9日),《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2辑“文献部分”上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1页。 [14] 《黎玉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145页。 [15] 《沈鸿烈电蒋中正八路军到鲁北以来利用战委会等团体对军事政治工作积极进行》(1938年7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200500023。 [16] 《全区工作的发展与党的领导任务》(1938年9月18日),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编:《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1页。 [17] 危拱之:《关于豫南武装工作补充报告》(1940年6月17日),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抗战时期的河南省委》上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7页。 [18] 《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发展史略》(1944年),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编:《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第1册,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页。 [19] 朱理治:《当前河南的政治形势》(1938年1月3日),《纪念朱理治文集》,第71页。 [20] 朱理治:《一年来的河南工作》(1938年9月),《纪念朱理治文集》,第146、142页。 [21] 朱理治:《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1938年5月),《纪念朱理治文集》,第101—102页。 [22] 《晋冀豫区委群众工作总结报告》(1939年3月16日),《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18、119页。 [23] 《晋冀豫区委群众工作总结报告》(1939年3月16日),《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34页。 [24] 李大章:《过去群众工作的简单回顾与今后的工作方针——在太行分局高干会上的报告》(1943年2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91页。 [25] 《整党与建党是目前的严重任务——徐子荣同志在中共晋冀豫区党委第二次组联会上的总结》(1940年4月15日),《太行抗日根据地》第1册,第96页。 [26] 《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1942年9月1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32—433页。 [27] 张霖之:《在鲁西区党委民运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41年2月),谢忠厚主编:《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上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5页。 [28] 《晋豫边区党过去三个月工作的总检讨与目前的具体工作》(1938年4月19日),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太岳抗日根据地》,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页。 [29] 《冀鲁豫边区各救总会关于政民配合的指示》(1941年10月5日),《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上册,第276页。 [30] 《十七个月群众工作的基本总结》(1939年4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52—153页。 [31] 《冀鲁豫边区各救总会关于政民配合的指示》(1941年10月5日),《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上册,第276页。 [32] 杨泽江:《谈谈群众团体干部的立场问题》(1943年1月1日),《冀鲁豫边区群众运动资料选编》上册,第357、359页。 [33] 《开展群众工作是目前地方工作的中心》(1939年11月3日),《陈云文选》第1卷,第164页。 [34] 《晋冀豫区委群众工作总结报告》(1939年3月16日),《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40页。 [35] 《十七个月群众工作的基本总结》(1939年4月),《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料丛书·群众运动》,第149页。 [36]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群众、卫生等工作座谈会的记录——胡乔木关于群众工作与文化工作的发言》(1944年5月2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97页。 [37]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群众、卫生等工作座谈会的记录——胡乔木关于群众工作与文化工作的发言》(1944年5月2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97—198页。 [38] 《晋绥北党政军民各组织精简前后脱产人数及编制报告》(1942年12月11日),《第一二〇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抗日战争时期资料丛书》第4卷,第一二〇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抗日战争史编写办公室1994年编印,第44—45页。 [39]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问题座谈会材料——邓发发言》(1944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69、170页。 [40]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问题座谈会材料——李旺淮发言》(1944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82页。 [41]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问题座谈会材料——高朗山发言》(1944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66页。 [42]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问题座谈会材料——杨清关于群众团体组织问题的发言》(1944年4月1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144—145页。 [43]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群众、卫生等工作座谈会的记录——刘少奇的讲话》(1944年5月2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219—220页。 [44] 《西北局办公厅关于群众、卫生等工作座谈会的记录—刘少奇的讲话》(1944年5月29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文件汇集1941—1945》,第227、220、239页。 [45] 《发扬根据地新式家庭》,《解放日报》,1944年8月25日,“社论”,第1版。 [46] 《给秦邦宪的信》(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207页。 [47] 张厚载:《独立生活》,《新潮》第1卷第4期,1919年4月1日,第663页。 [48] 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编:《中共一大代表早期文稿选编》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20页。 [49] 《给秦邦宪的信》(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07页。 [50] 《给秦邦宪的信》(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08页。 [51] 《给秦邦宪的信》(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07页。 [52] 《请各地调查和答复十项问题》(1944年7月28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199页。 [53] 《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1944年8月12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202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