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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期社会复杂化过程中石器工业的陶寺模式

http://www.newdu.com 2019-11-21 《中原文物》2019年第5期 翟少冬 参加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摘 要:石器是史前社会的主要生产工具,与其相关的石器工业也是史前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之一,并在史前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区域环境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区别,石器工业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中扮演的角色也不相同。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以大崮堆山的变质砂岩石料为主,产品以石镞的数量最多,其次为斧、锛、凿、铲、刀等日常工具。矛形坯成器可能是石镞,是一种有力武器。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产量较高,产品可能输出到其他遗址,精英阶层对石器工业的控制和管理可能更多地表现在对石料资源和产品分配上。因此,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可能同时助力其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军事实力。这种以石料资源为基础,以石镞生产为主,兼有日常石器生产的石器工业模式也成为陶寺石器工业区别于其他文化石器工业的独特模式。
    关键词:社会复杂化进程; 石器工业; 陶寺模式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陶寺遗址的石器生产和石料资源利用:中国早期城市出现的经济支撑”(41402160);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与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石器微痕数据库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石器是史前社会的主要生产工具,与其相关的石器工业也是史前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之一,并在史前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史前石器工业在社会发展中的角色,张弛在对长江中下游地区大溪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的石器工业进行研究后认为,石料资源丰富但农业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峡江地区和宁镇地区有着较为发达的石器工业,并和石料资源较少但农业经济相对发达的江汉平原和太湖地区进行石器的互惠贸易,这种石器的互惠贸易为农业发达地区提供了生产所需的工具,促进其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成为峡江和苏皖地区经济的重要补充,可以说这种石器生产和互惠贸易推动了长江中下游地区这一时期社会文化的繁荣。其后,随着两湖和太湖地区屈家岭文化和良渚文化早期两个大型区域中心的出现,这种互惠贸易也开始衰落,峡江地区和苏皖地区的石器工业陷入萧条,社会文化也失去之前的繁荣[1]。相较于长江中下游地区,山东两城镇的石器工业似乎并不是区域经济的主导,石器工业中开始出现象征性器物的生产,对石料资源的使用也开始出现不平等。科杰夫在研究了两城镇遗址的石器后,提出两城镇是个体家庭利用业余时间专业化生产石器,尤其本地石料丰富的流纹岩石器,和专门用于石器交换的生产不同,这里的石器主要用于自身消费,但也会拿出一部分剩余和其他遗址进行交换。而对于本地稀缺的绿色片岩,则可能被占有统治地位的族群控制,用来制作具有象征意义的抛射尖状器[2]。与以上二者相比,二里头遗址1999年—2006年共发现石坯、石片和石料283件[3],遗址的石器生产活动已经不是很频繁,遗址所需要的石器主要由周边生产石器的遗址输入[4],石器工业不再是二里头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陶寺遗址发现了陶寺文化时期的大量石器、石坯和上万件石片[5]等,表明陶寺遗址曾经存在繁荣的石器工业,那么陶寺的石器工业在它的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就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 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
        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产量很大,大大超出自身消费的能力,其剩余可能用来输出到其他遗址[6],在遗址的分布范围从早期到晚期也越来越大[7]。发现的石器器型既有斧、锛、凿、铲、刀等日常生产工具,也有磬、钺、厨刀等礼仪用器,璧、环等佩饰以及石镞等武器,其中礼仪用器、配饰和石镞大多出土于墓葬,占墓葬出土石制品的大多数。斧、锛、凿、楔、刀类生产工具是陶寺石器的主要器型,数量约占石器总数的一半,大多出土于居住址。陶寺遗址还发现一些石器坯和大量石片,主要发现于居住址。其中石坯共发现28件,包括铲、斧、锛、凿、刀、厨刀、纺轮、镞、钺、琮的坯,但以斧、锛、凿、刀等器类为主,刀主要是厨刀和长方形石刀。陶寺遗址出土的石器能够确定时期的以早期的居多,晚期的也不少,中期的数量较少。石坯和石片在陶寺文化的各个时期都有,但HG8和调查中发现的器坯和石片以晚期的居多[8]。
    陶寺遗址石制品的石料以变质砂岩[9]为主,兼有大理岩、页岩、砂岩(包括粉砂岩)、灰岩等石料(表一),石料和石器之间的对应有规律可循。硬度较高的岩石用来制做工具,较美观的岩石用来制做礼仪用器和装饰品。变质砂岩比较坚硬,主要用来制做斧、锛、凿、楔之类对硬度要求较高的工具和石镞;较美观的大理石用来制做装饰品和钺、璧、琮等礼仪性用器及用于陪葬的锛、凿、厨刀等工具;页岩主要用来做石镞;砂岩主要用来做磨石和钻头。陶寺遗址还发现一些软玉、似玉(包括大理岩、蛇纹石大理岩、含镁大理石、滑石、绢云母、蛇纹岩)和半玉(方解石+透闪石)的石制品,主要是装饰品和礼仪用器,但没有发现软玉和半玉的石料或石器加工的副产品,似玉的也仅发现一件蛇纹岩石坯(表二),故软玉、半玉和似玉制品的生产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
    表一 陶寺遗址所用主要石料类型统计表
    
    注:此表根据《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306-348页、671-796页)和《山西陶寺遗址石制品及相关遗迹调查简报》(翟少冬、王晓毅、高江涛著《考古学集刊》〈19〉,2013年,科学出版社,第1-26页)内容整理而成。
    石坯所用石料包括变质砂岩、砂岩、大理岩、粉砂岩、页岩,其中变质砂岩器坯的数量最多,有19件,主要用做斧、锛、凿、刀、铲的石料,包括厨刀;大理岩3件,纺轮、琮、穿孔石料各1件;其他的石料则散见于各类器型[10]。陶寺发现的石片数量巨大,主要发现于HG8和在遗址进行的石制品调查。石片的石料以变质砂岩为多,其次为大理岩,另外有少量的砂岩、细砂岩和灰岩、安山岩[11]。陶寺石器生产所用的这些石料基本都可以在陶寺周围找到。变质砂岩石料主要来自陶寺遗址以南7公里的大崮堆山[12],大理岩、页岩在中条山有大量富集,砂岩则在临汾盆地普遍分布[13]。另外,陶寺使用河滩砾石制造石器的情况非常少,这与峡江地区大量使用砾石的情况大不相同[14]。
    由以上可以看出,陶寺遗址的石器生产主要是变质砂岩石制品的生产,而这些石制品主要是斧、锛、凿、刀、铲等日常使用的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陶寺遗址发现的石坯中有一种是矛形坯,石料为变质砂岩[15]。这种矛形坯和距离陶寺很近的大崮堆山遗址90%的石制品类型无论在形制还是石料上都相同。大崮堆山遗址是陶寺时期的一处石器制造场遗址[16],其变质砂岩石料作为临汾盆地的稀缺资源可能被陶寺控制[17]。如果这种分析成立的话,那么陶寺为什么要控制大崮堆山,除了资源稀缺外,还有其他原因吗?矛形坯的成器是什么,它和陶寺控制大崮堆山有关系吗?对大崮堆山最大多数石制品类型成器的分析无疑将对回答以上问题、研究陶寺遗址石器工业和陶寺社会关系方面提供关键线索。
    表二 陶寺遗址出土部分石制品及其石料统计表
    
    注:“+”前面的数字指墓地出土的数量,后面的数字指居住址出土的数量;?表示墓地和居住址都没有发现此种石料;此处似玉包括蛇纹石、滑石、绢云母、白云母,不包括大理石。此表根据《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306-348页、671-796页)内容整理而成。
    图一 陶寺遗址出土的石镞(摘自《襄汾陶寺》图4-174、175、176)
    
    1-4.I型(M2318‥2‥1、M2032‥2‥4、M2135‥4‥6、M2135‥4‥4)5-8.II型(M3015‥60‥1、M3074‥1‥5、M3074‥1‥13、M3415‥9)9-10.VA型(M3074‥1‥4、M3015‥61‥2)11.VB型(M3015‥61‥1)12-13.VI型(M3015‥14‥3、M3015‥09)14-15.VII型(M3015‥14‥2、M5‥14‥1)16-17.VIIIB型(M015‥8‥4、M3015‥8‥3)18.IX型(M3015‥8‥7)
    二 矛形坯的成器问题
        关于矛形坯的成器,陶富海先生曾经提出其最终器型是锛楔类的工具,并提出如何利用宽石片制作锛楔类工具的加工程序[18]。虽然加工程序本身合理,但是大崮堆山遗址出土的矛形坯数量上千件,而陶寺遗址墓地出土的169件变质砂岩石器中仅有2件石锛,无楔,居住址出土的82件变质砂岩石制品中仅有8件石锛和4件石锛坯,3件石楔,无楔坯。陶寺遗址出土的石锛数量和大崮堆山遗址矛形坯数量之间的巨大悬殊使得矛形坯的成器为锛楔类工具的推断缺乏说服力。最近,何驽先生撰文提出矛形坯的最终产品可能是带铤的石镞,因为在陶寺遗址发掘出土的石器成品中,未发现变质砂岩坯料的只有石镞,而且矛形坯与带铤石镞在形态上也多有相似。
    笔者基本同意何驽先生的看法。在陶寺发现的变质砂岩石制品中,石镞的数量最多,有143件,占石镞数量的近50%,占变质砂岩石器总数的60%强,但是并没有发现变质砂岩石镞坯。陶寺遗址发现的变质砂岩石镞皆出于墓葬,类型包括报告中所说的石镞I、II、VA、VB、VI、VIA、VII、VIIIB、IX、X型(图一),总体来讲,I、II型为扁平薄片型,无铤,长2.4~6厘米,宽1.3~2.8厘米,厚0.1~0.2厘米;其他的为出脊有铤型,长5.1~8.6厘米,宽1.1~2.3厘米,厚0.5~0.8厘米。石镞的厚度都不超过1厘米,无铤扁薄型镞更薄,只有0.1~0.2厘米;长度上,扁薄无铤石镞较出脊有铤石镞短;数量上以无脊扁薄型为主,共92件,出脊有铤型51件。但陶寺的变质砂岩石镞厚度都不超过0.8厘米,而矛形坯的厚度普遍在3厘米以上,如果将这样厚度的矛形坯加工成石镞,去薄的任务就会比较重。磨起来耗时费力,实验表明一件长5.27厘米、宽3.13厘米、厚1.45厘米的变质砂岩的小石锛,耗费209分钟才将周身基本磨平。因此,从成本和收益战略角度考虑,如果有更好的办法,陶寺人未必用磨的方法去薄。矛形坯的类型在变质砂岩的产地大崮堆山石器制造场更加丰富,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大崮堆山矛形坯的类型来分析矛形坯可能的加工方式。
    图二 大崮堆山遗址出土的矛形坯(摘自《山西襄汾大崮堆山石器制造场发掘报告》图五、一二)
    
    1.Aa型(T0955(3)‥7)2.Ba型(T0955(1)‥17)3.Bb型(T0955(1)‥15)4.Ab型(T1150(6)‥1)5.Ca型(T0949(2)‥3)6.Cb型(T1149(5)‥9)
    大崮堆山遗址的矛形坯可以分为A、B、C三型,A型尾部截断,首部呈尖状,平面成三角形,数量最多;B型首尾皆断,平面呈梯形;C型尖状首尾皆在,平面近似菱形,数量最少。三种类型都可分为有脊和无脊两种亚型[22]。(图二)遗址上发现的一些无脊矛形坯上的平面非常平整(图二:3、4、6),应是石片沿岩石的解理面剥离后形成,不是磨制而成,再考虑到矛形坯两侧的打片痕迹,与旧石器时代的勒瓦娄哇技术[23]产生的石核(图三)有相似之处,所以陶寺也许是利用了和勒瓦娄哇技术台面修整技术相似的技术剥下和石镞形状近似的薄石片,然后利用剥下的形状适合的薄石片加工成石镞,例如利用Ab型矛形坯表面剥下的石片制做无铤扁薄型石镞,利用Cb型矛形坯表面剥下的石片制做有铤石镞,这样就可以省去不少磨的时间。另外,之前有研究表明不少磨制石镞即是利用页岩和板岩的自然解理剥下厚度适中的石片制成的[24]。而陶寺变质砂岩的原岩是砂岩,是沉积岩的一种,虽经历变质,但原岩的层理状结构仍在,这种变质砂岩石镞可能也是利用了岩石本身的层理状结构进行剥片制做石镞的,当然这还有待今后实验证明。
    如此看来,变质砂岩石镞的生产是陶寺遗址石器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陶寺遗址先民到大崮堆山石器制造场采集石料并在那里进行初步加工,然后将合格的矛形坯带回陶寺进一步加工成石镞。表二可以看出,陶寺发现的石器中石镞的数量很多,是其他器型的数倍。另外,居住址发现的页岩石镞半成品说明页岩石镞也是在遗址上生产的。故遗址上生产石镞的数量应该比生产的斧、锛、凿、铲、刀类工具多很多。所以,石镞可能是陶寺石器工业的主要器型,其次才是斧、锛、凿、铲、刀类工具。何驽先生认为这种变质砂岩的石镞是陶寺的穿甲镞[25]。而在陶寺早期的二类乙型墓M2053和五类墓M2037的墓主身上分别发现一件变质砂岩无铤石镞(一件射入墓主人右胫骨,一件射入墓主人左股骨头)也说明变质砂岩石镞的确是一种锋利的武器。
    三 对陶寺石器的生产组织方式的一点认识
        在陶寺早期和晚期,石器生产可能依然存在着家庭生产形式。在居住址发现的陶寺文化早期的一组窑洞(F321和F324)中分别发现一件石斧坯和石锛坯,这两件石坯都仅差磨刃和打磨器身的工序[26],说明斧、锛这类日常使用的工具有可能在单个家庭进行生产,至少最后打磨的阶段在单个家庭进行。居住址还发现变质砂岩的厨刀坯,说明厨刀的生产可能也存在家庭式生产的组织方式。另外,陶寺的石制品调查中,在TS2008PM04Ⅰ段西部发现了一个属于陶寺文化晚期的白灰面房子,房子外有一条小路通向一个活动面,活动面上发现了2块磨石、1件变质砂岩的尚未打制成型的矛形坯,3块红柱石角岩石块,1小块动物骨头和1个夹砂灰陶罐残片,在活动面和路土中均发现有变质砂岩的石片和石屑,调查者认为此活动面上可能进行过石器加工活动,居住于房子内的人可能沿着道路往返于房子和活动面之间从事石器加工活动[27],说明在陶寺文化早期和晚期都可能存在家庭石器生产,主要生产斧锛类工具,晚期的石镞生产可能也存在家庭模式。
    图三 勒瓦娄哇石核的判定标准(摘自陈宥成、曲彤丽:《“勒瓦娄哇技术”源流管窥》)
    
    在陶寺中期,何驽认为变质砂岩石镞作为一种有力的武器,其生产是在严厉的工官管理下在手工业区内集中进行作坊式生产,主要是为了对终端产品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陶寺在变质砂岩石镞生产上的垄断地位[28]。事实上在陶寺遗址居住址确实也没有发现变质砂岩的石镞坯或半成品,仅发现页岩的石镞半成品,而且中期的石器生产分布也从早期在小城外变成了大城内,体现出陶寺精英对石器生产重视程度的变化[29],变质砂岩石镞的生产在陶寺中期有可能被精英阶层控制。但到了晚期,石器生产地点的分布则遍布遗址,石器生产活动比之前还要频繁,活动范围也更广,并没有随着陶寺晚期精英阶层的瓦解而衰弱。因此,陶寺的石器生产在中期可能依然保持了其独立性,尽管此时期变质砂岩的石镞可能存在工官管理的集中作坊生产模式,但是石器生产或许并没有完全成为精英阶层的依附性工业,家庭生产模式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就使得陶寺文化晚期时,石器工业不但没有随着精英阶层的衰落而衰落,反而家庭生产力得到充分释放,石器生产在遗址遍地开花。
    因此,陶寺遗址的石器生产在不同时期生产组织方式可能有所变化。家庭生产模式可能一直都存在,但在晚期可能是主要生产方式。中期可能存在的变质砂岩石镞的工官管理集中作坊生产模式,到晚期或许也变为家庭生产模式了,因为在晚期精英阶层衰落,原来的城墙也成为倾倒石器制作垃圾的场所了[30]。
    与陶寺相比,二里头和殷墟的石器生产则不同。二里头遗址虽然有专门的手工业作坊群生产铜和绿松石等贵族奢侈品,并且分布在宫殿区南部的手工业围垣作坊区内[31],但日常使用的石器除了自身生产少量外,主要靠从周围聚落输入,例如从灰嘴遗址输入石铲[32]。殷墟遗址只有制铜、制玉等高级手工业作坊存在,制玉作坊由王室控制,一些专业玉工在此制造包括玉器和高级石器在内的王室高级消费品[33],目前没有发现生产普通石器的地点。与二里头和殷墟相比,年代更早的陶寺,石器生产不仅在遗址大量存在,日常消费使用的石器工具和石镞主要由自身生产,剩余的可能还输出到其他遗址[34]。
    另外,石镞作为陶寺石器生产的主要器型,其分配方式从早期到晚期可能发生了较大变化。陶寺遗址发现石镞的墓葬有24座,其中可以辨明期别的有17座,这17座墓葬全部属于陶寺文化早期。但从石制品的调查情况来看,陶寺文化晚期依然有不少矛形坯,说明陶寺晚期依然大量生产石镞。然而晚期石镞发现很少,说明陶寺从早期到晚期,其石镞生产的分配方式发生了变化,陶寺早期生产的石镞可能供自身消费很多,晚期则可能大部分输出到其他遗址。
    如此看来,陶寺精英阶层对石器生产的组织形式管理得也许并不严格,对石器生产的控制和管理可能更多地体现在石料的控制和产品的分配上。
    四 小结
        和其他许多新石器时代遗址的石器工业一样,陶寺遗址的石器工业在其社会复杂化的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在距离陶寺不远的大崮堆山有着临汾盆地少见的优质变质砂岩石料,陶寺遗址从那里取材生产石器。尽管大崮堆山石器制造场的年代属于陶寺文化时期[35],但其实对大崮堆山石料的认识和使用早在陶寺文化之前就已经开始,陶寺遗址发现的一些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早期[36]的由大崮堆山变质砂岩制成的斧、锛、凿、楔、铲、刀类成器和器坯[37]可以说明这一点。而陶寺精英选择在距离大崮堆山不远的地方建城,这种丰富而优质的石料资源或许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种优质的石料不仅很好地满足了抗压性强的日用石质工具的需要,而且能够用来制造石镞等有力武器,陶寺也许正是看到了这种石料的优势以及其稀缺性,才对大崮堆山的石料资源进行控制,以保证自己在石器产品上的优势,助力自身在经济发展和军事上的实力。这种以石料资源为基础,以石镞生产为主,兼有日常石器生产的石器工业模式也成为陶寺石器工业区别于其他文化石器工业的独特模式。
     
    注释
    [1]张弛.大溪、北阴阳营和薛家岗的石、玉器工业[C]//考古学研究(四).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5-76;张弛.长江中下游地区史前聚落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2]中美联合考古队.两城镇--1999-2001年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1485-1556.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136.
    [4][32]Li Liu,Zhai Shaodong&Chen Xingcan,2012,Production of ground stone tools at Taosi and Huizui:Acomparison,In:Underhill,Anne P.(Ed.),A companion to Chinese Archaeology,Wiley-Blackwell,pp.278-299.
    [5]严志斌.陶寺文化石制品研究--以HG8为中心[C]//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357-374;翟少冬,王晓毅,高江涛.山西陶寺遗址石制品及相关遗迹调查简报[C]//考古学集刊(19).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1-26.
    [6]翟少冬.陶寺遗址石器生产的产能分析[J].南方文物,2016(2).
    [7][11][15][27][29]翟少冬,王晓毅,高江涛.山西陶寺遗址石制品及相关遗迹调查简报[C]//考古学集刊(19).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1-26.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306-348、671-796;严志斌.陶寺文化石制品研究--以HG8为中心[C]//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357-374;翟少冬,王晓毅,高江涛.山西陶寺遗址石制品及相关遗迹调查简报[C]//考古学集刊(19).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1-26.
    [9]此处所说的变质砂岩即报告中所说的角岩,其在陶寺报告后附的“山西襄汾陶寺遗址角岩石器的岩石学鉴定”中称为角岩化粉砂岩,而变质砂岩即是角岩化的砂岩。从岩石薄片分析结果来看,二者的矿物成分相同。本文统一将1978~1985年报告中的角岩称为变质砂岩。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306-348.
    [12]翟少冬,王晓毅,高江涛.山西陶寺遗址石制品及相关遗迹调查简报[C]//考古学集刊(19).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1-26;翟少冬.山西襄汾大崮堆山遗址石料资源利用模式初探[J].考古,2014(3).
    [13]山西省地图集编纂委员会.山西省自然地图集[M].内部资料,1984.
    [14]张弛.大溪、北阴阳营和薛家岗的石、玉器工业[C]//考古学研究(四).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5-76.
    [16][22][3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襄汾县大崮堆山石器制造场遗址1988-1989年的发掘[J].考古,2014(8).
    [17][34]翟少冬.山西襄汾大崮堆山遗址石料资源利用模式初探[J].考古,2014(3).
    [18]陶富海.山西襄汾县大崮堆山史前石器制造场新材料及其再研究[J].考古,1991(1).
    [19]何驽.陶寺遗址石器工业性质分析[C]//三代考古(七).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355-366.
    [20]翟少冬.陶寺遗址石制品复制实验与磨制工艺[J].人类学学报,2015(2).
    [21]Boydston,Roger A.1989.A cost-benefit study of functionally similar tools.In:Robin Torrence(Ed.),Time,Energy and Stone Tools,Digital printed version in200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pp.67-77.
    [23]林圣龙.西方旧石器文化中的勒瓦娄哇技术[J].人类学学报,1989(2);陈宥成,曲彤丽.“勒瓦娄哇技术”源流管窥[J].考古,2015(2).
    [24]赵辉.中国北方的史前石镞[C]//国学研究(第四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485-520.
    [25][28]何驽.陶寺遗址石器工业性质分析[C]//三代考古(七).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355-366.
    [2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342-345.
    [30]严志斌.陶寺文化石制品研究--以HG8为中心[C]//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北京:文物出版社,2005:357-374.
    [3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1999~2006)[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4:337-348.
    [32]杜金鹏.殷墟宫殿区玉石手工业遗存探讨[J].中原文物,2018(5).
    [33]对于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特征和内涵,学界有不同观点。报告中沿用张岱海,高天麟,高伟:《晋南庙底沟二期文化分期试探》(史前研究,1984年第2期)一文的观点,这里所说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早期相当于西王村遗址第三期。
    [3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编著.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5: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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