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个离不开”与民族团结进入新世纪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的经济和分配制度,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发展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党中央领导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等重大举措,开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改革开放的新局面,成功推动我国的民族团结事业全面迈向了21世纪。 新时期民族理论的发展集中体现在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集中论述中。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将我国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此次会议还总结提炼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2001年,中央工作会议又在此基础上阐发了民族形成、民族发展、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等十个方面。这一阶段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样解决新时期我国的民族问题,凝练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民族理论。 民族团结理论思想与时俱进。在针对社会主义建设全局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认识之后,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全党同志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行动纲领。”因而世纪之交推进民族团结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推动实现社会主义大家庭内部的共同繁荣。在这个纲领之下,经济发展就是打牢民族团结事业的物质基础。而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要在坚持基本路线的基础上,以爱国主义等思想教育并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共识。江泽民还为民族团结增添了新的意涵,各民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形成的团结表现为“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这一时期民族团结思想的创新之一便是“三个离不开”认识的提出。1990年,江泽民在考察新疆时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种紧密联系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面,表现为各民族之间“帮助也是相互的,是互益互补、互利互惠的”。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制度化。1992年,中央在90年代统一战线工作下,对于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指明了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等六方面的具体办法。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就加强民族团结提出了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反对民族分裂、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四方面的工作要求,民族团结工作的系统性进一步增强。这一阶段先后于1994年和1999年召开了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其中1999年的大会更是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合并,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的政治地位。同时,中共中央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对于民族团结事业中的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均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还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办法,定期表彰地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和模范。从中央到地方,从民族工作部门到其他部门,民族团结事业的工作机制、体制得以逐步建立起来。 这个时期的理论成就之一是提炼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并明确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上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等科学论断,把加快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团结事业的核心,强调56个民族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推动我国民族团结事业全面进入了21世纪。 四、“两个共同”与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团结 中共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新世纪新阶段的特征,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的历史形势下实现怎样的发展、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民族工作领域,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各项民族工作的主题,发展成为实现这个任务的主要途径,实现了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指引党的民族理论取得新进展。胡锦涛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一表述发展了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特征的认识,并以“和谐”概括了新阶段民族关系特征的新内涵。民族关系的和谐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成就,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要求。各民族在团结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学习,进而相互帮助合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以“和谐”概括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关系的新特征,体现了民族关系理论的与时俱进。这一时期理论与政策的发展在2005年得以系统表述。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明了21世纪初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方针政策。在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八个方面”、2001年中央工作会议“十个方面”的基础上,会议以十二条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作了新的概括。这十二条体现了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民族理论和政策所作的新总结、新概括,发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和意义。 “两个共同”的认识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团结理论。2003年,胡锦涛指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当时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2005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阐明了第一个共同是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复兴而奋斗,第二个共同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民族发展,并进一步指明了两者的辩证关系体现为共同奋斗是共同发展的动力,共同繁荣是共同团结的基础。“两个共同”的提出把握住了团结与发展这两条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把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认识,指明了这一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方向。 民族团结事业不断推进。这个时期提出民族团结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巩固民族团结与推进共同进步则是此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根本性任务。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民族工作需要重视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决维护祖国统一五方面的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为代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表彰体系立体化发展。 民族团结的创建工作强调不断发展和谐民族关系,创建工作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方面,先后出台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施行)》《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等重要指导文件。民族团结教育被纳入了我国公民道德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同时也被纳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 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根据21世纪初民族工作的阶段性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主要依靠。围绕“两个共同”的主线,党和政府在这个时期以创建、宣传和教育为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创了我国民族团结事业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