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民族经济生活互补一体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准确判断中国民族问题面临的任务,即“已不是要帮助各少数民族从民族压迫制度下争取解放,而是要帮助他们彻底实现民族平等,首先帮助他们提高到新民主主义水平,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随着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轨道。 尽管在中国漫长的发展进程中,各民族间经济生活已形成不同程度的联系,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限制,这些联系表现出显著的地域性和局部性。近代中国,内有军阀混战,外有帝国主义掠夺,政治动荡,经济濒临崩溃,人民物质生活极度匮乏,内地与边疆经济发展差距显著。1949年以前的中国,不同所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1)原始共有制经济;(2)从原始共有制经济向奴隶制过渡的过渡经济,亦即一些学术著作所论及的家长奴隶制经济;(3)奴隶制经济;(4)封建领主(牧主)经济……经济成分主要存在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这些经济成分涉及的人口总量在全国所占比重不大,但是,这些人口广泛分布于边疆民族地区,处于“地大物博”之境,关系国家发展至巨。 1949年以前的民族地区经济总体表现出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形态千差万别、经济结构单一,经济总量很小等特点。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总人口约3500万,大多数地区还保留着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关系,近3000万人生存于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状态,约400万人生存于封建农奴制下,约80万人生存于奴隶制度中,约60万人生存于原始公社制度残余下。1949年以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生产力发展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具体表现在生产工具、生产技术、耕作方式、剩余产品的多少等方面。从总体上看,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基本以原始农业和传统农牧业为主,现代农牧业和工业微乎其微”。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经济短缺特性,加剧了其对内地经济发展的依附性,而1949年以前解放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特别是生产组织和土地改革等,对一些民族地区社会关系调整产生深刻影响,为新中国民族地区经济与国民经济整合创造了重要条件。 尽管历史上各民族先民在王朝国家政治统一中建立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关系,但是,小农基础上的生产力局限,使各民族先民间的经济生活跨大区域的互动并非常态。新中国政治一体的新秩序在推动经济不断发展中开辟了各民族经济关系新纪元。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经济生活一体化演进波澜壮阔,曾经的僻壤穷乡,在全国经济运行一体化推动下,全面纳入国家经济发展一体,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经济一体化深化过程在不同时段表现有差异、内容不同、各有特点,总体上可分三个时段观察。 首先,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在社会经济生活新秩序恢复中推动各民族经济生活一体化。20世纪50年代初,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各民族地区军管会、地方人民政府相关机构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建立和稳定民族地区经济秩序和改善人民生活为目标,积极恢复生产。其间,国营商贸在活跃民族地区物资流通、抵制通货膨胀、改善推进各民族经济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新疆国营贸易公司1950年建立了46个专区和县级分支机构以方便群众生活,为活跃物资交流,从1951年开始在各地有计划地建立粮食、皮毛、牲畜市场。在民族地区,有条件的还积极扶助和发展供销合作社,以合理的价格大力收购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品,同时为当地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国营贸易机构成为推动民族地区贸易有效发展的领导和组织者,他们根据各民族地区的具体条件组织并团结正当私商(包括汉族商人和少数民族商人)推动地方贸易发展;在恢复和建立初级市场过程中,依据具体需求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并执行新的价格政策,要求在价格上公私兼顾、公平合理;兼用经济和行政双重手段管理民族地区交易活动,限制不法私商(首先是汉族私商)在民族地区贸易活动中的欺骗行为;采用边做、边学、边教的办法积极训练和培养少数民族的商业人才,逐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民族地区的银行、交通、工矿企业收归国有并迅速运营,逐步恢复经济。比如,云南省先后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各种公司和管理局所属的31个官僚买办资本工业企业并归国家所有,经初步整顿后产生重要经济效益,推动了当地经济的恢复。 币制统一和稳定及其管理是经济体稳定的关键。1949年以前,很多民族地区面临货币不统一和使用混乱的问题。云南省内流通着越南币、法币、缅币,国民党中央银行的纸币,以及云南地区政府铸的半开币,甚至计价交易中也曾用棉纱、鸦片等。人民政府用近两年时间,统一民族地区的货币,内蒙古、新疆、青海、云南等民族地区的银行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人民币逐步在民族地区成为唯一合法货币,民族地区财政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发放大量的救济粮、救济款,无偿发放农具,介绍先进的耕种方法、组织劳动互助、兴修水利道路等,帮助民族地区克服生活、生产困难。 其次,在国家经济计划执行中加强民族地区投入并推动民族经济纳入国民经济一体化进程。新中国成立后,从三年恢复期到第一个五年计划,大部分民族地区经济逐步恢复,大多数民族地区完成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后,地方经济从运行到基础设施建设等都直接受到国民经济统一运行的推动和管理。国家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带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体制中的集体经济生产组织方式,有效拓展了各民族间的相互支持和交流的社会领域和空间,各民族干部在国家和地方事务管理活动中不断增进了解和合作,在共同的生产单元中不同民族成员的活动大量增加,各民族经济生活联系性大大增强。正如毛泽东主席曾指出的:“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只能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每个五年计划都安排有助于改善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改革民族地区经济结构、拓展经济发展方式和提升技术的项目,比如,“一五”期间,国家对民族地区重点推进的建设项目有农业、工业、贸易、交通等。当时,国家规划了8条铁路干线,其中有5条在民族地区行政区域内或与民族地区相联结。1955年,中央政府设置民族地区补助费,补助少数民族生产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方面的开支。有针对性政策的实施和经济体制的全国一盘棋,使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整体面貌迅速改观,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推进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内地物资、技术、人员在中央政府统一政策引导下大量向民族地区迁移,加强了民族地区与内地之间经济文化联系。在中央政府经济建设政策引导下,内地向民族地区的人口流动有序增加,为各民族之间直接交往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条件。集体生产组织形式的发展,使民族杂居区各民族交往条件优化,增进了各民族间的日常互动。比如,民族人口杂居地区在合作化中,组织过由两个和两个以上民族参加的联合社,联合社的生产组织活动使各民族之间日常互动更为直接,如有矛盾也能得到及时化解。如,内蒙古自治区在此期间组织3800多个不同民族成员参加的联合社,参加联合社的有汉、满、蒙古、回、达斡尔、朝鲜等多个民族,各民族社员合作生产,发挥自身生产技能优势,相互传授技术,形成了广泛社会联系。此外,西北、西南地区的很多民族历史上就处于大杂居状态,经济生活的合作互动具有传统常态,变化在于平等团结的组织理念的运用。 第三,各民族经济生活一体在市场经济中不断深化。随着交通、通讯条件不断改善,各民族人民直接交往交流条件更为便利。据2016年统计,民族自治地方铁路运营里程达3.04万公里,公路通车里程达120万公里,邮电业务总量1747亿元,邮路及农村投递线路总长196万公里,民族地区的经济面貌发生重大改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省的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24亿元增至2017年的84899亿元;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5040万下降到2017年的1032万,累计减贫400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4.5%下降到6.9%。2012年至2017年,国家投入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244.97亿元,出台《“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推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在民族地区的发展,以及乡村劳动人口向城镇或跨区域向城镇的转移,更加强化了各民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往交流,各民族经济一体进一步深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