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1979年發掘出土的馬圈灣漢簡,距今整整四十年了!因馬圈灣漢簡“大多殘損散斷,或蟲蛀朽蝕,或糞漚漬污,字迹漫漶,章斷句殘。”[1]在《敦煌漢簡釋文》《敦煌漢簡》出版之後,其中所謂的“幕府檔案”比較受人重視。[2]進入近十年,新技術的應用使高清圖版得以呈現,原本不是十分清晰的圖版有了質的飛躍。簡牘的再整理成為可能,臺北的《居延漢簡》、甘肅的《甘肅秦漢簡牘集釋》就是屬於此類成果的結晶。[3]但受時間、人力的影響,現有的最新釋文仍存在很多問題。以馬圈灣漢簡為例,在釋文的再校釋方面用力最多的是吉林大學與西南大學的幾位學生。[4]閒來讀簡,在細讀居延新簡兩遍之後,筆者發現字體草率、漫漶的馬圈灣漢簡現有的釋文仍存在比較多的問題。借馬圈灣漢簡釋文的再校釋,踐行“出土文書整理與研究再發力”,進而紀念馬圈灣漢簡發現四十週年! 簡1.入 □□居聑三□□□□□□一兩 □小石卌一石六斗□升 √居聑三年三月戊辰大煎都士吏牛黨……壽里□□□□ 馬·286 本簡基本完整,字迹殘泐,為居聑三年三月受郡倉穀劵刺。“居”前二字殘存字形與馬·284比較接近,釋作“郡倉”是可以的,“黨”後“候史”二字亦可補。 簡2.居盧訾倉胡部人云蒲黃頭行書五月乙卯還歸盡甲子十日積廿人 馬·293 本簡上部字迹殘泐,《集釋》所補多可從,唯“部”字作“”形,應從“秦校訂”釋作“郵”字。“居盧訾倉”之“郵人”前綴以“胡”字,不僅使簡文得以完整,且文義更完善。馬圈灣附近招待居盧訾倉的胡籍郵人,從而體現出馬圈灣與居盧訾倉之間郵人一種狀況,即胡人參與其間的郵書傳遞。廣而言之,可以視作玉門都尉廼至敦煌郡與居盧訾倉(包括整個西域)間西漢之時郵驛交往的又一場景。 簡3.□外塞吏子私從者奴大男十五人 …… 馬·295 本簡下殘,木牘,人後有多行文字暫以省略號代替。《集釋》首端未釋字《敦煌》無,“白論文”補釋“出”字。今案“出”字可從,不僅字形可,且它簡亦可證明,如簡馬·295、301、304等。本簡所記干支曆日與後數簡同,均屬於陽朔元年。 簡4.出塞吏子□□奴小男六人 …… 馬·301+302 本簡左右綴合,綴合可從。《集釋》釋文與《敦煌》同,“白論文”不及。今細審圖版“塞”字上應有“外”字,當補。 簡5.█凡糜二百五十三石三斗少 馬·307 本簡完整,《集釋》釋文與《敦煌》同,其中“糜”字“白論文”應作“穈”字,可從。 簡6.█凡入粟六百一石九斗王升少 馬·308 本簡完整,《集釋》更《敦煌》“廿一日”為“六百”,可從。“王”字,《敦煌》作“二”字,“白論文”從作“二”字,但細審圖版會發現“二”字上下兩筆之間有交叉殘筆,應釋作“五”字。《集釋》作“王”字,應屬於點校不精所致。 簡7.入粟靡十八斛 其二十桼斛粟 五十一斛靡 正月癸亥掾田褒受龍勒三官掾周生期 馬·311 本簡完整,釋文“靡”字應是“穈”之誤寫或別體,“褒”字應釋作“裦”。 簡8.出靡九斛 正月出□ 馬·315 本簡下殘,《集釋》“出”字與《敦煌》同。“白論文”談及“靡”,未及“出”字。但是根據簡馬·317文例“出”字,應釋作“十”字。 簡9.出穬麥一斛九斗 以□卒貢秋正月食 馬·316 本簡完整,《集釋》未釋字《敦煌》作“迫”字,“白論文”或作“食”字,依屬於同一冊書的它簡,此字疑為“給”字誤書。今案此字類馬·238“足”形,疑為“足”字;“貢”字之“工”上似還有一筆,可作“王”字,疑為“王千”。 簡10.今餘糜百七十二石三斗七升 馬·320 本簡完整,《集釋》“糜”字與《敦煌》同,“白論文”注意到此字應作“穈”字,可從。 簡11.從者大男經 元年 八月食麥三斛多三斗 十二月己亥自取 十一月乙丑令史岑□□ 己酉除 馬·323 本簡完整,尾端字迹漫漶,《集釋》更《敦煌》“食□谷”為“令史岑”,可從;未釋字“□□”,《敦煌》作“五斗”,依字形應釋作“校計”。“酉”字作“”形,應是左右結構字,考慮到“校計”此字應釋作“相”。“相除”與“校計”並列的關係。“相”字確定後,則其前不易區分的“己”與“已”應釋作“已”字。經“校計”之後,大男經多出的三斗麥“已相除(核減)”。 簡12.中舍經 十月食粟石石 閏月己亥造段付經□ 馬·328 本簡完整,尾端未釋字《集釋》與《敦煌》同。“秦校訂”認為是勾識符號,可從。且以簡馬·324付經與它簡“付”例,應為勾識符號。 簡13.客正月廿一日先自劾當得廿一日馬食客□府自稟自多一斛八斗當還入 馬·331 本簡完整,《集釋》釋文“客”,《敦煌》作“宏”。二字易淆,前人已有注意(“張訂誤”等),人名應從“宏”字。《集釋》“□府”,從《敦煌》,“白論文”認為很可能作“自府”。如是則本簡有三個“自”字,且與後二“自”字顯然有別。“自府”,依字形應釋作“迎轉”。概“宏”在迎轉的過程中,自己多給自己了一斛八斗,後被人發現而劾,當退回“還入”。 簡14.斥地候史宋賀 六月食糜三石三斗三升少 馬·339 本簡完整,“稟名籍”,勾識符號不錄。“白論文”“糜”作“穈”,可從。 簡15.從掾位田褒 米亖斗 私從二人 麥二斛 馬·345 本簡完整,“位”字《集釋》與《敦煌》同,但無解,疑為“佐”字。“褒”字,應作“裦”字。 簡16.始建國二年桼月盡三年二月候舍私從者私屬稟致 馬·358 本簡完整,自名“稟致”文書名簡。《集釋》釋文與《敦煌》同。唯頂端有一黑圓點“·”,黑圓點是簡牘文書標題簡的標誌之一,應補充。 簡17.誅虜隧長□世子小男賀 馬·359 本簡完整,未釋字《敦煌》作“杜”字,不妥。以圖版字形應釋作“孫”字,“白論文”懷疑是“孫”字。 簡18.造趙欽 會今 石門里 今辯 亖年十一月庚子□ 念今 馬·360A 本簡下殘,文字兩面書。B面為習字,不錄。A面字體顏色不一,考慮到B面的習字文字,A面除去習字所書的淡顏色字,原文應是“造趙欽 石門里 亖年十一月庚子□”。《集釋》未釋字《敦煌》作“育”,“白論文”從《集釋》,依字形與文例,此字應釋作“除”字。 簡19.亭長王春卿 入粟三石三斗直泉二百六十四償秦長 馬·361 本簡完整,“稟名籍”。《集釋》釋文改《敦煌》“壽”字為“春”,可從,“白論文”從《敦煌》作“壽”不妥;“秦”字,字形作“”狀,類“奉”字,作為人名姓氏可釋作“秦”字,“白論文”作“奉”。 [1]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所附發掘報告部分第67頁。行文中簡稱“原本”或《敦煌》,下同。 [2] 吳礽驤、李永良、馬建華:《敦煌漢簡釋文》,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吳礽驤:《敦煌馬圈灣漢簡中的一組律令冊》,《簡帛研究》第1輯第215—220頁;孫占宇:《敦煌漢簡王莽征伐西域戰爭史料研究綜述》,《西域研究》2006年第3期第105—110頁;潘芳:《近20年來敦煌漢簡研究綜述》,《西安文理學院學報》2015年第5期第35—40頁;後曉榮、苗潤潔:《關於敦煌馬圈灣漢簡涉及西域戰爭的幾個問題》,《河北大學學報》2016年第5期第105—111頁。 [3] 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壹—肆)》,台北中研院史語所,2014—2017年。甘肅秦漢簡牘集釋以分卷形式出現,如張德芳著:《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行文簡稱“《集釋》”);孫占宇著:《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 [4]劉飛飛:《<敦煌漢簡>(1-1217)選釋》, 西南大學 2010年碩士論文;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訂》,《中國文字研究》第20輯,2014年第98—100頁(行文簡稱“秦校訂”);李洪財:《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2014年吉林大學博士論文(行文簡稱“李研究”);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讀記》,《中國文字研究》第27輯,2018年第94—97頁(行文簡稱“秦校讀記”);林獻忠《<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辨誤十二則》,《敦煌研究》2017年第4期第115—117頁(行文簡稱“林辨則”); 張麗萍、張顯成:《<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釋讀訂誤》,《簡帛》第14輯第175—184頁(行文簡稱“張訂誤”);張麗萍、王丹:《<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未釋疑難字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6年第3期第95—98頁。此外還有吉林大學的白軍鵬,如白軍鵬:《<敦煌漢簡>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2014年博士論文;白軍鵬:《“敦煌漢簡”釋文校訂(二十則)》,《中國文字研究》第22輯2015年第161—167頁;白軍鵬:《敦煌漢簡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行文簡稱“白論文”)。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2月5日09: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