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类学哲学,就是从人类学立场出发理解世界的哲学。马克思人类学哲学是指马克思从人类的人类学特性出发理解世界、形成人类学世界观并对人类生存发展与走向自由解放问题的哲学思考,是在哲学人类学思想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人类世界的社会矛盾而构建的关于人和人类世界的新哲学。 作为人类学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要求从人的“主体方面”“人的感性活动”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即人所面对的世界,要求从人的人类学特性出发理解世界,因为人的感性活动和实践,都不过是人的人类学特性而已。马克思的整个哲学都建立在对人的人类学特性的理解之上,是根据人的人类学特性理解人和人类世界以及人所面对的自然界的哲学,是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方向。它与传统意义上阐释马克思主义的内在逻辑(即遵循经济学逻辑构建起来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有所不同,这一理论的构建遵循人类学的理论逻辑。同时,它是根据人类学哲学的价值立场,对于时代的历史基本问题与现实迫切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从而推动人类文明的人类学发展并走向人类学时代的新理论。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人类学哲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主要基于马克思的双重历史使命、双重问题域和双重理论构建。马克思从一开始走向世界,就承担了双重历史使命:一是当时的资本主义政治革命和政治解放向世界历史提出的人类解放问题;二是资本主义初期的暴力剥削制度所引起的无产阶级的生存解放问题。但是,这两个问题在逻辑上和在历史实践中,都是有区别的。因此,马克思既要站在人类性立场上对“人类学问题”进行哲学思考,又要从阶级性和经济学方面思考“经济学问题”(或者说阶级性问题)。1847年欧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加剧,使得马克思把主要精力转向了“经济学问题”,但并没有放弃研究人类学哲学问题。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学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一生哲学思想的总纲,经济学哲学思想不过是他的人类学哲学思想针对当时的现实迫切问题的理论体现。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根基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马克思人类学哲学的理论根基。 其一是人类学立场。人类学立场是马克思奠定的人类学哲学理论立场。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表达过他的人类学立场,但他的一些表述,如“人是本质、是人的全部活动和全部状况的基础”;“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等,都表明了马克思没有明言的人类学立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立足点也是基于“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是基于当今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人类如何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基点而提出来的。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设想蕴含着人类学的立场。 其二是马克思提出的人类学视野。马克思在1842年就提出了要以“人类精神的真实视野”观察世界。“人类精神的真实视野”,就是从人类学立场出发观察世界的人类学视野。这是超越狭隘的阶级性、民族性乃至国家性的视野,是马克思已经认识到而尚未论述的人类学立场的体现。即使对于无产阶级,马克思也是从人类学视野出发,认为无产阶级只有在代表全人类的价值追求时才能进行革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同样是站在这种人类学视野的高度上看世界的。 其三是马克思提出的人类学价值原则。1843年,马克思在讨论解放问题时就提出:“一切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又说人类解放的道路就是“从社会自由这一前提出发,创造人类存在的一切条件”。我们把马克思从人的生存需要出发,将人类生存的本质要求是人在共同体中的合理生存、个体与共同体在可能条件下的健全发展、个人在社会上思想上的自由解放,概括为马克思关于进行革命和解放斗争的人类学价值原则。这些原则是从当时到现在都普遍适用于人类的人类学价值原则,它超越了阶级性、民族性和国家性,目的是使真正的人类世界和人类关系返回人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正是人类学价值立场的体现,是对和平友好、相互扶持、邻里襄助、协商共赢的新的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人类学关系的弘扬,是世界历史和人类理性发展到今天的进步要求。 其四是从世界历史发展高度看问题的人类学哲学要求。作为关于人类世界的历史发展的哲学,人类学哲学要求人们站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高度把握问题。马克思认为历史的发展都是从地域的局限的地方历史向世界历史发展,强调只有在世界历史的高度,人的人类学价值才能实现,人才能成为没有地域局限的世界历史性的个人。而且,这种世界历史性的发展,是从资本主义的世界性经济文化交往开始的,一直发展到今天。因此,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站在世界历史高度看待人类今天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体现。 其五是马克思关于人要成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即人的人类学发展的思想。民族的和国家的世界历史性发展,除了经济、文化、思想、精神的一体化的加强之外,就是人的发展。人的发展程度要与历史发展的程度相一致。当世界历史发展到人类学时代,就要求各国人民也要发展成为人类学时代的人,即世界历史性的个人的出现,要求克服那种局限于个人主义的、狭隘利益情绪的情怀,而上升到同时要具有超越民族和国家的世界性的乃至全人类的眼界、思想和情怀,这就是人的人类学发展。马克思从来都是站在这样的人的人类学高度上看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站在这种人的人类学高度看问题的,既符合马克思及其人类学哲学的思想要求,也符合当代人类进步状态的思想要求。 其六是马克思关于发展“真正的共同体”的思想。马克思多方论述了人类的各种不同的共同体的发展,从“虚假的共同体”向“真正的共同体”的发展。随着世界历史发展和各民族广泛的经济、文化、政治交往,必然是共同体的世界历史性扩大,由国家这种和谐生存的共同体、区域经济共同体,走向全人类的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正是马克思关于发展“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今天的时代之声! 其七是马克思提出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普遍和解的思想。人类学哲学,就是为恩格斯所说的“他瓦解一切私人利益只不过替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开辟道路”而奋斗的哲学。这种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双重实现的人类学希望,在世界历史发展的今天有了现实的可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也就包括马克思所说的人与自然、人类自身内部的双重和谐、同生共存的思想在内。 虽然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还没有被这样表述过,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可被视为世界历史发展到当代的历史性的人类学任务。在解决人类命运归属的价值追求中,“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马克思对人的问题的根本性哲学追问,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原理依然在今天指引着我们前行,是马克思哲学思想与当代世界历史发展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人类学哲学视域的马克思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4BKS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