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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选拔到教育分层:民国大学院校的招生与门槛

http://www.newdu.com 2020-01-05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梁 晨
    作者简介:梁晨,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6期,本文注释及图表从略。
    
    科举体制的废除和近代大学的建立,使得专业教育群体逐渐形成并成为中国近代化的基石。考试选拔出的精英群体从科举时代的“出仕为官”转变到了涉及各行业的新职业群体,中国从“考试政府”发展到了“考试国家”。近代以降,中国社会逐步形成了一个统一的认识,即以儒学为基础的传统士人已难符合现代国家发展之需要。作为不可抗拒之洪流,“西学东渐”不仅使得以现代知识体系为基础的各类专门人才被视为民族国家重整的希望,新式学校及其教育更被视为拯救民族危亡之根本。其中,大学又因“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而成为重中之重。教育功能的异常抬高,使得学校选拔学生不仅关乎个体学校之教育水平,更关乎整个民族国家之存亡。近代大学“选贤与能”的目的要比科举时代“选才为官”更为丰富和具体,高等教育与社会的互动从传统的政治、文化扩展到了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各领域。如果说科举制度是考试与政治举贤相结合,其目的“是在政府和社会间打通一条路,好让社会在某种条件某种方式下来掌握政治,预闻政治和运用政治”,“是中国社会制度最根本的问题之所在”的话,那么随着民国新兴知识群体、专业技术人员群体的出现、扩展并成为社会转型和近代化的基本动力,考试或大学招生的作用便突破了政治与社会互动的局限,成为联结社会各主要领域的枢纽。考试制度不仅没有因为科举制的废除而消失,反而获得了创新和发展,考试的社会影响更为增强,如何能有效地找到真正的“可造之才”也就成了特别严肃且广受关注的社会议题。“如何选拔学生”和“如何组织选拔”不仅是大学招生中的技术问题,更可能是深入认识民国社会的关键所在。
    就操作而言,民国大学招生的首要特点是学校拥有较大的自主权。科举制度建立后,客观考试、功名授予和官位获取相结合,成为朝廷控制国家与社会最主要的体系之一。民初随着新式学校体系的构建,国家权力也一直试图进入学校教育的各个层面,但限于实际,未能建立起如科举般统一、严密的控制体系,这是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特点。由于招生工作的承担主体不统一,招生的规定和操作等具体环节就显得相当丰富和繁杂。因此,尽管学界对民国大学招生问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如对民初教育考试变革的研究、对民国大学招生政策和制度变化及其成因的分析等,但似乎仍有两方面的不足需要弥补:一是重政策,轻实践;二是重国立,轻教会与私立。前者是指现有研究多以整理和分析教育部颁布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则为主,对院校招生的实际操作缺乏理解。后者是指现有研究比较重视以国立为代表的公立院校,因为公立院校受教育主管部门控制更为直接和严格,执行政策更切实,较少研究更为自主的教会院校和私立院校。民国大学招生的首要特点是长期由学校主导,学校执行政策的空间较大。以教育部法规条例为中心的研究,虽有材料易得和整理方便的优点,但招考实际操作群体视角的缺位,大量繁杂的学校招生资料的被忽视,造成了对招生过程中的许多具体环节,尤其是对学生来源结构影响至深的如招考形式、考题设计、考期安排与考点分布等缺少探讨,难免有“隔靴搔痒”之憾。过度侧重国立院校的研究,则容易淹没私立、教会大学在招生、生源构成上的重大差异,形成以偏概全之误。
    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依据各院校档案及刊物中的相关记载,从学校的角度认识民国大学招生的具体操作和对学生来源的可能影响,力图相对全面地理解民国不同院校招生操作的异同及其与社会流动的互动关系等。限于研究水平和文章篇幅,本文并不打算对招生中的所有内容进行事无巨细的梳理和考察,而是侧重从纷繁的具体举措中归纳、总结出其中存在的对学生除自然禀赋之外的各项隐性要求或门槛,进而探讨这些不显现却真实存在的门槛造成的教育精英构成偏向和对民国社会阶层流动的影响。
    
    一、 学府与政府之争:民国大学招生工作的主导
    尽管近代大学文凭与传统科举功名有着诸多不同,但作为重要的身份标识和社会职位获得的必要资质,国家权力对新教育学额一直有掌控的想法,只是限于实际,常不得不妥协。一方面,民国成立后,招生考试的权力从政府完全下移给了学校,“各项考试政策和考务事宜均由学校决定和办理”;另一方面,从北洋政府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府权力逐步渗入大学招生,对大学招生的名额、专业等逐渐形成了控制。不过,综合考察,大部分时期各院校仍是招生的主体,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各院校的招生情况存在着很大差别。
    教育史学家指出,1933年以前教育部对大学招生几乎是放任不管的。民初实行“壬子癸卯学制”,各级各类学校自设招生机构,“命题、考试、阅卷、录取等均由学校自行办理”,教育部只在宏观上对招生进行监督,如对高等师范学校的招生名额分配以及考试的某些原则有过指示。1933年起,以纠正大学文、实科学生比例严重失衡问题为切入点,南京政府教育部开始积极介入大学院校招生。教育部采用“比例招生法”,要求设有文、实两类学院的大学,文科类学院所招新生数额,连同转学生在内,不得超过实科类学院新生数额。1935年教育部进一步推行实际名额控制,规定“大学文、法、商、教学科招收新生,每一学系所招新生及转学生数额以30名为限”,对“未依照本办法办理者,其新生入学资格,教育部不予承认”。这一举措比较有效地控制了文、法、商、教育类学生所占的比例,对以文、法学科为重的上海诸多私立大学的招生乃至生存都造成了影响。但这些措施总体上都是对招生结果的具体要求,教育部依然没有介入到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安排中来,各校院仍然是招生的主体。
    1938年教育部推行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开始全面介入大学招生各环节。但统一招考只举行了三届,而所谓“统一”更是相当有限。1938年教育部成立的“统一招生委员会”只是临时机构,当年招考结束即解散,甚至出考题等重要事项还是由各考区而不是由该委员会统一负责。1939年第2次统一招生,“统一招生委员会”才实现了“制定统一命题”以及“决定录取学生,分配录取学生”。1940年最后一次统一招考,教育部设立的“统一招生委员会”才成为永久机构,大学招生的各事项统归该委员会主管。有学者认为此次招考才是晚清废科举后中国的首次实质性统一招生。1941年因战局影响,地区间交通不便,教育部不得不恢复公立各大学和学院自行招生。1942年“永久性”的“统一招生委员会”被撤销。
    统一招生涉及的主要是公立院校(国立、省立大学及独立学院),不仅未能完全囊括所有公立大学,也不包括绝大多数私立和教会院校。私立及教会院校长期以来在数量上与公立院校旗鼓相当,学生规模亦颇可观。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统计,1940年以前,公、私立(包括教会学校)学校的数量比较接近,基本是各占半壁江山。1936年全国国立专科以上学校共计招收4602人,省立专科以上学校招收2257人,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共录取了4838人,招生规模略高于国立专科以上高校,占全体专科以上学校招生数的414%左右。因此,综合时间长度和涉及广度,统一招生的实践亦未能改变民国大学招生多以院校为主体的判断。
    1941年统一招生废止后,教育部要求各校自行定期招生。1942年起,出于便利考生和院校的考虑,教育部将公立院校划分为十个区,指定区内各公立院校联合招考,同时在每个区内指定一所公立院校为召集学校。考试录取及学生分发等事项,均由各区内院校自行安排。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可在本校招生,也可参加区内联合招生。举行联合招生的各区,组织联合招生委员会,以召集学校校长为召集人。联合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考试的命题、组织和阅卷事项,学校按成绩自行录取新生。为便于各院校招收其他考区的新生,教育部还规定,“凡不在本区的院校,可以征求他区同意,委托他区代为招生”。实际上,1937年为准备统一招生,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三所国立高校已经试点开展了联合招生。联合招生的考题由三校教授共同拟订,试卷由三校教授会同批阅,组织考试和录取也由三校负责,依然是以学校为主导开展大学招生。抗战中的教会大学也开展过联合招生。1939年起,同在成都华西坝的华西大学、齐鲁大学、金陵大学和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四所教会大学开始联合招生。1942年燕京大学由北平迁来成都,1943年又形成了华西坝五校联合招生的局面。这种联合招生方式在1940年以前举行得很少,主要就是这两次。但不管是哪种形式、哪类学校的联合招生,以学校为主体的招生模式是不变的,这一直维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总体来看,民国时期国家或教育行政机关的公权力不断介入,希望逐渐控制大学招生并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人才选拔格局,这既是国家控制人才选拔传统的再现,也直接影响了1949年后中国大学招生的制度安排。但国家力量或公权力的渐入过程不仅存在相当的反复,而且涉及范围也颇有限。大学院校的招生工作多以院校,而不是教育主管部门为主体来开展,院校在招生的形式选择、组织安排等方面有着较多的自主权。民国时期大学院校之间的差异很大,就性质而言,至少存在公立、私立和教会学校的区别以及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的不同,不同院校之间的经济状况、师资水平、校园文化乃至驻地环境等也多有不同,这导致它们招生的动机和具体举措相去甚远。相对而言,国立高校因经费稳定、师资强大,学生素质事关学校与教授之声誉,招生工作重在选拔;私立学校由于大多经费紧张、师资薄弱,生源即财源,保持学生规模是学校生存的基础与前提,招生重在寻找“消费者”而未必是“可造之才”。因此,必须多从院校的视角研究和理解民国大学招生问题,否则既无法全面,更难以恰当把握。
    
    二、 以考为主的招生方式及知识要求
    民初教育主管部门对如何招生及采取何种方式招生等并无明确规定,大学院校则常面临连合格的中学生都不易得的窘境,科学而严密的考核并不合时,本、预科招生更重学历文凭而非选拔考试。民国元年颁布的《大学令》和《大学规程》等要求各院校本科生入学资格“须在预科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预科生“须有中学毕业证书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只有当中学毕业生超过定额时,才“应行竞争试验”。
    随着教育发展和合格生源的增加,“竞争性试验”逐步成为各院校的主要招生方式。1917年教育部新规明确要求大学预科招生时,除“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中学毕业同等学历试验,得有及格证书”外,还必须在入学时“受选拔试验”,这可看成民国大学招生考试的制度起点。1924年教育部颁布《国立大学校条例》,在要求各大学取消预科的同时,规定“国立大学录取学生,以其入学试验之成绩定之”。对于私立院校和教会院校,教育部要求学校应规定学生“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等条件并需报教育总长认可。1933年教育部进一步将“学生入学资格合格,在校成绩良好”作为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注册立案的条件,敦促他们重视学生考试。1940年,教育部禁止私立大学及教会大学继续招收同等学力学生,同时“得派员监视”其新生入学试验。事实上,在此之前,私立大学已较普遍地采取考试方式来招收学生。因此“现实的招生”“大体都用考试”,“民国青年们如果想要在教育的金字塔中不断前进,所依靠的只有‘一年一度的考试’”。
    当然,考试之外,民国院校也确实有其他学生选拔方法,比较重要和涉及范围较广的主要是“认可中学”制度和保送制度。是否招收同等学历考生也是民国大学招生中不断争论的问题,但同等学历讨论的是投考者出身或资格问题,并不涉及考试形式替换的问题,因此本文暂不对此作讨论。所谓“认可中学”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大学开始推行的一项招生制度。当时美国大学同样面临合格中学生紧缺、生源紧张的问题,为此有些大学开始对本地中学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便与之建立“认可关系”。从“认可中学”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进入大学。1870年密歇根大学在所有州立大学中率先实施了一套程序,该校教授们根据此程序有系统地考察全州中学,任何一所通过考核的中学,都能获得大学颁发的证书,其毕业生则可保送进入密歇根大学。随着密歇根大学的尝试成功,到19世纪90年代这一做法已经在全美高校得到推广。中国的教会大学多为美国人创办,这一制度也随之被引入,成为教会大学在考试之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任职教育部高教司科长的黄龙先认为,“美国大学入学方式有三,一为各大学个别举行入学考试,二为大学合组入学考试委员会,共同考试,三为认可之中学保送入学”;而“我国大学所采入学考试办法,就是美国的第一种方式,由各校个别举行入学考试”;“第三种方式教会大学多数是采用的”。
    “认可中学”制度赋予少数中学以特权,使其毕业生能够绕开考试升入大学,必然会对生源构成产生影响。北京燕京大学,上海圣约翰大学和沪江大学以及苏州东吴大学,南京金陵大学等,皆有自己的“认可中学”。圣约翰大学曾将上海的圣约翰青年会中学和民立中学以及扬州美汉中学、安庆圣保罗中学、宁波斐迪中学和泉州培元中学等定为“认可中学”。沪江大学曾允许苏州晏成、杭州惠兰、宁波浸会、上海清心(美国北长老会)以及监理会等17所男校和4所女校毕业生,只要有中学推荐书和毕业文凭,可不必考试而入学,其他中学毕业生必须考试合格才可录取。其他部分公、私立大学也有类似“认可中学”制度。如南开大学有“承认中学”的规定;国立上海交通大学,曾允许本校附中毕业生直升入学;同济大学规定本校附属高中、德文补习科毕业生可直升大学,其他高中毕业生需要考试及格后才能录取。教会大学的“认可中学”通常都是同一系统的教会学校,国立或私立大学的“认可中学”通常是自己的附属学校。
    统一招生时期,教育部还推行过“保送制度”。1938年教育部在推行国立大学统一招生考试时规定,“各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保送会考成绩优秀学生,以高中会考及格学生前列15%为限,国立各中学保送毕业生,以毕业成绩列甲等(总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者为限”。由于保送制度容易滋生流弊而颇受诟病,1939年国立各中学保送毕业生的制度被取消,高中会考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也被压缩至10%。会考说到底仍是考试,优秀者还要再参加大学组织的复试审核。因此,考虑到“认可中学”和“保送制度”推行的时间、范围和形式等,考试仍旧是民国学子进入大学的最主要途径。
    就考试程度、考试科目和考试语言等而论,民国大学招生考试经历了从早期杂乱无章、各自为政且多以英文考试为主到考试科目相对固定、以审定教科书为范围和以中文出题作答的转变。以英文考试为例,1911年北洋大学招生,学生英语要达到能解读普通英文,娴熟普通英语并能直接听讲、自做笔记的程度。法律专业考生,除英语,西史、理财学等均用英文考试外,普通科学考试还需要用英语口答。工业专科考生,算学、物理、化学和其他学科都用英文考试。1919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训令指出,当时中学与大学教育不能很好衔接,一半是因为“中学校之程度参差”,一半是因为“高等专门学校及大学校之招考办法不一”。为此,教育部一方面要求各中学“认真授课,俾使毕业时适合相当程度”,一方面要求各高等专门学校及大学预科招生“命题概须依照中学毕业程度,勿使太过不及,至于衔接有所妨碍”。此后,应教育部要求,各院校在招生前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招生名额、考试科目和大致要求等,有一些学校还提供指定教材,汇总成招生简章,以便于学生应考。如1920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对招生的知识要求:
    国文,大学预科的为解释文义、作文及句读,大学本科的是略通中国学术及文章的流变。外语,大学预科的是文法和翻译;本科为曾读过数种文学,能列举及批评其内容,能以中外文互译,能作文无文法上的谬误。数学,大学预科为算术、代数、平面几何;大学本科的为代数、平面几何、平面三角。
    随着信息公开和各级教育发展,高校间的招考科目趋于相近。以1931年清华大学招考科目为例,主要考7门,包括政府要求必考的党义1门,学校必考的国文、英文、中国历史地理和数学(代数、几何、平面三角)4门以及选考的2门(代数、解析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世界历史地理)。有人指出,大学招考的大致规律和应考的基本原则是:“各学校入学的考试,通常是注意国文、数学和外国文,其次就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国文虽不是一时的准备所能有进步的,但是现在国文的入校试验,不独注意写作,还注意于文学史和文学方面的常识、数学的公式、外国语的文法和习语、物理学的定理、化学的方程式、博物的现象和特征、史地的因果、关系和文化关系,各科有各科的注意点。”
    但若深入院系或专业层面,考试科目也有所不同。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学校之间,不同的学院间,招生考试科目都不尽相同,因此,同时报考三校的难度很大。中央大学各院系的考试科目基本相同,包括党义、国文、英文、数学、理化、生物和中外史地7门,投考理工两院还须加考大代数和解析几何。武汉大学文法两院只考国文、英文、数学、中外历史及中外地理5门,投考理工两院者,不考史地,考物理、化学或生物等科目。浙江大学的文学院不考理化,理工两院不考外国史地等。
    更为重要的是,各校招生还存在着考试内容、指定教材和考试难度等的重要差异,不仅对考生的文化和知识形成了差别要求,更形成了不同大学对考生家庭条件的差别要求。
    首先依然是对考生外文能力的要求。著名的国立大学、教会大学对此偏好明显。1919年教育部已要求各大学招考除外语考试外,其余科目必须用中文出题并作答。但上海交通大学在1931—1933年间,除国文和党义外,其他专业课考试全部用英文试卷。1934年,该校工程学院与管理学院出现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考试,考试题目中英文并用,其他各专业科考试仍为英文。1935年后,该校国文、党义以及世界历史、世界地理等全部用中文卷,其他科目开始中英文并用并可以使用中英文作答。上海圣约翰大学可能是招生最为强调英语能力的大学。该校招生考试一般包含7门科目,其中英文要考2门,分别是英文文学和英文文法,这在目前笔者所见的几十所院校招生考试科目中绝无仅有。英文文学和英文文法分别指定了11本和8本英文原版参考书。考卷除国文外,其余各科都是英文。因此有考生提醒后来者,如果中学课本是中文的,要考圣约翰就必须知道相关概念和名词的英文。无怪乎该校学生总结的投考经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本校中英文均甚注重,英文佳者,尤有希望”。
    其次,虽然1919年教育部已要求大学根据部定中文教材出题,在教育部和商务印书馆等机构的推动下,也确实刊印了一批质量较高的中文教科书,但英文教科书依然很受重视。1936年上海交通大学虽用中文出题,允许中文作答,但为考生列出的参考教材,每科都首推英文,其次才是中文教材:
    世界史,用World History, Written for Schools in China by Hutton Webster或李季谷:《高中外国史上下册》,世界书局;陈登原:《高中本国史》,世界书局。世界地理:Geography of the World by R.D.Wolcott或王谟:《高中世界地理》;张其昀:《本国地理》,商务印书馆。高等代数:College Algebra by H.B.Fine 或高士奇等:《汉译范氏大代数》,北平科学社。解析几何:The Elements of Analytic Geometry by P.F.Smith and A.S.Gale或龚文凯:《斯改二氏解析几何原理》,商务印书馆。平面三角:Plane Trigonometry by W.A. Granville 或高佩玉:《汉译葛氏平面三角学》,北京科学社。物理:First Course in Physics by Millikan and Gale or Practical Physics by Black and Davis或周昌寿:《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物理学》(上、下册),商务印书馆。化学:Intermediate Chemistry by Smith and Kendall or Practical Chemistry by Black and Conant或郑贞文:《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化学》(上、下册),商务印书馆。
    以上教材作者,李季谷和陈登原分别是北大和金陵大学教授;王谟是清华1911年留美生,著名地质矿业学家,其时为北平师范大学地学系教授;著名地理学家、历史学家张其昀当时还较年轻,但作为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史地部的毕业生和竺可桢的学生,此时也在商务印书馆负责地理教材的编纂;周昌寿和郑贞文等是商务的骨干,长期负责理化教材编纂。应该说,中文教材的质量已经有保证,但显然英文教材更受推崇。当然,应该承认交大指定的英文教材的质量也确实很高。比如物理教材的作者之一Millikan,不仅是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学者,还是加州理工学院的创校校长,是美国科学史和高教史上的一位传奇人物。他的这部物理教科书,被美国学校使用30余年。香港科技大学李中清教授就清楚地记得,1960年代,其父华裔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教授依然选用此书作为子女的物理教材。另外,化学教材作者Conant不仅是美国著名的化学家,而且是哈佛大学少数几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校长之一。高标准的海外教材的使用,虽然能保证大学选拔到高标准的生源,但也给学习、掌握这些教材和知识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以至间接地对家庭条件不足的学生形成排挤效应。
    再次,一旦不是统一出卷,必然会出现各校考试难度有差异的情况。对文史学人而言,国文试题的难易程度或许最容易体会。以1924年8所大学招生时的国文试题为例,国立东南大学国文试题不仅题量最大,达到了四大题,涉及语法、常识、文言文和作文多方面,题目的难度也最大。三个作文题分别出自《荀子》《文心雕龙》和《论语》。这或与东南大学当时是学衡派的大本营,大力提倡“昌明国粹、融汇新知”有关。其次,南开大学的国文卷有三大题,作文、文言文和常识都有涉及,也是较有难度的。北大本科、唐山大学(全称应为交通部唐山大学,也曾称为唐山交通大学)、复旦商学院本科以及大同大学的国文考试仅有作文一题,题量和难度都较小。比较而言,唐山大学的作文题出自《论语》,尚可称典雅和有难度,而复旦的作文题目给人的印象则不免过于简单、随意。
    1937年中央大学、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联考之前,学生发现各校试题难易不一,其中比较难的考试,知识要求“溢出高中课程之范围”。1938年首次国立院校统一招生,虽然教育部专门出台了《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命题及评分标准的规定》,要求命题以高中课程标准为限,命题内容以教育部审定的通用教材为依据。各科试题数目,应以一般考生能于规定时间内完卷为准。各科命题,不宜空泛或偏重记忆,较难者与较易者约各占25%,难易适中者约占50%。但由于考题由各招生区自行负责,而这些规定又缺少操作性,标准掌握常随命题者的理解而定,因此各招生区的试卷难易不一,考试成绩缺乏可比性,给教育部按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标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考生的切身体验为理解各校招生考试的难易提供了生动的佐证。1946年贵阳清华中学校刊刊登了多位同学在上海等地投考大学的体会。一位参加了上海交大、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和暨南大学入学考试的学生说:“清华与交大都可说是绝望,没有一科满意的”,“厦大我有十分的把握。数学考一百分,理化也不错”,“暨南的数学又是全对,理化都是一堆小学生的试题。就连他们最难的‘算题’也是‘十八开的金子含纯金百分之几?’这些题目是不是应该得个八九十分?”“暨南英文作文题目是‘A Happiest Day in My Life’,这是我在贵阳猜过的,并且做了一篇背熟”。另一位考生说:“交大是上周考的,题目大概是所有大学中最难的,投考的清华校友们,无一人有绝对把握,我们考管理的,以国英算三科最难,譬如我的英文,有一题英翻中(二十五分)一句都看不懂,结果一个中文都翻不出来。”甚至清华大学的学生也承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考试比清华难,“如沪上交通大学,因为难考,每年虽设有几名备取,据云历来备取生皆很少有传补到的希望,良以取之不易,皆不舍得轻易弃去也。即本校理工学院的同学,当亦颇多人有此经验,自己是考上清华而交大落第者,若是也取了交大时,必将进交大而不进清华(甚有在清华读了一年犹自愿再考交大一年级者,论清华设备之周与费用之轻,交大固皆不如也)”。
    总而言之,民国时期国立大学的招考难度最大,其次是教会学校,私立大学要简单不少。考试之难,又往往是建立在考试内容超越一般中学教材之上,包括英文、科学等学科皆如此。这种特定门槛的存在,实际上造成了大都市和少数名牌中学的学生更容易赢得考试竞争。比如上海交大长期和南洋中学、南洋模范中学和浦东中学等沪上著名中学保持密切关系,其招生往往是按照这些学校的教学要求来设计考题。这些学校的学生要学习“Duff的物理学,学微积分以及Smith的高等化学”等美国大学一、二年级课程,还要学习高等代数、球面几何、化学和物理试验等课程,学习的难度和深度远超一般中学。1920年代,上海中学的理化教学要求超过部颁标准43.75%,数学超过56.25%,国文教学要超过76.92%,外语教学要超过100%以上。笔者曾对民国上海8所大学学生的毕业中学进行分析,发现8所大学学生中的大部分都毕业于上海本地中学,外地学生比例很低。1939年上海交大参加了第二次全国国立院校统一招生,这本可提升外地学生进入交大的机会。但交大发现这批新生部分跟不上本校教学要求,需开设暑假学校补习。次年教育部批准上海各校可自行招生,交大随即退出统一招考。针对清华学生群体的研究也发现,上海考区的学生在数学、理化等科目上远超其他各区,国文程度仅次于北平,排第二;考虑到上海考取学生未必都毕业于上海本地的中学,研究者进一步分析发现,清华考生中,来自上海各公私立中学的考生“成绩更为优越”,录取率居第一。因此,民国招生考试中不同学校的知识门槛有差异,差异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对地域和家庭经济文化的要求。
    
    三、 多样化的招生组织与地域偏向
    民国大学院校招生多由学校负责的现实,使得大学在开展招生工作时,始终面临着如何尽可能扩大生源区域和明确院校自身定位的挑战:是真正面向全国学子的国家级大学,还是以本区域为重的区域性院校,或是限于条件、完全服务于本地本城的地方学校等。而要满足或服从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和定位,各院校在招生组织和安排上又必然要采取相应的举措。
    考虑到民国时期的交通条件和信息传播渠道,首要的举措应该是各院校究竟需要在哪些地区设考点,如何确定考期并让更多考生知晓相关信息等。除了统一招生时期的公立院校,民国各院校招生时由于没有统一组织考试和录取,学校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考点和考期,学校间的差别较大。由于民国院校分布存在严重的地域不平衡,单独或学校组织的联合招生的地域兼顾性都非常有限,招生中的地域偏向在所难免。
    就考点的选择和分布来说,绝大部分院校都会首先在本校设考点。此外,考虑到外地考生的要求和保证生源的需要,各院校通常还会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不过虽然各校因自身情况差异,考点的数量和地点选择并不相同,但还是呈现出几个大致的规律。首先,高校虽然有扩展生源地理来源的动机,但限于能力,只能在学校驻地以外有限的几个大城市安排招生考试。比如北大、清华等通常会在北京之外的武昌、上海设置考点,安排招考。考点设在和本校关系较好的大中学校,由本校自行负责从出题、考试到阅卷、录取以及张榜公布的各个环节。也有一些高校,考虑到外地投考生较少和经济便利的需要,会采取委托的办法,请求与外地某大学合作,在他们招生时顺便帮助自己招生,出题、阅卷等则通常由委托学校负责,省去了很多麻烦,也能使得学校有可能在更多地点拓展招生。比如国立中山大学的前身国立广东大学,广东省内的招生由其自己负责,省外则将招生工作分别委托给福建的私立厦门大学、上海的私立大同大学、南京的国立东南大学、湖北的国立武昌大学以及北京的国立北京大学去办理。抗战前,著名国立高校一般也只能在三四个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中设点招生。很多院校,特别是私立院校仅在本地本校设考招生。
    其次,统一招生和联合招生虽然都有助于改善招生中的地域偏向,但程度有限。比如统一招生也无法覆盖国统区内各个城镇,招考地点一般只设在十多个区域中的主要城镇。1940年统一招生设置考点最多,也只有重庆、成都、乐山、城固、昆明、贵阳、辰溪、南平、桂林、兰州、恩施、泰和、丽水、曲江、南阳和上海16个考区及合川、白沙、香港等18个招考分处。联合招生由于还是学校组织,虽然考点较单个学校的招生增加不少,如1937年中央、武汉和浙江三所国立大学联合招生,考点分布在南京、北平、杭州、上海、武汉和广州6处,但考点主要集中在数个重要大城市的局面并没有改变。
    表2列举了1948年全国28所大学院校的驻地、性质和考点分布情况。随着联合招生和私立大学的国立化,学校考点设置相较于抗战前是有所增长的,但考点最多的政治大学也仅能涵盖13个城市,中央大学次之,11个城市。28所学校平均设置考点数不过4.3个,考点所涉及的城市,依然比较集中。有22所学校在上海设考点,为最多;13校在南京设考点,为其次;后续还有武汉12校,广州10校和北平9校。同时上海全部7校均只在本地招考,这一方面说明了上海考生聚集,生源充裕;另一方面也对全国考生提出了要求,只有到上海来,才能有更多的求学机会。一般来说,本校考点往往是投考人数最多的,但上海由于交通位置等原因,聚集了大量外地学生,学生的素质也较高,甚至成为一些非上海学校的主要生源地。1946年负责清华大学教务的吴泽霖就曾指出,虽然清华位于北平,但当年在北平投考的学生还不到全部考生的15%,在上海地区投考的学生却占25.3%。录取学生中,在北平投考的学生占17.1%,在上海投考的学生则近42%。因此,上海诸校可以只在上海设考点,而外地大学则往往不能不在上海设考点。很多外地中学毕业生不得不在招考季不远千里、数千里地赶来应考。这种境况一方面与今日高考考场设到区县差别很大;另一方面,尤其是在民国社会经济和交通条件下,导致了大学招考的地域偏向或歧视显得较为严重。越是大城市的青年投考机会越多,成本也较低;越是偏远农村地区的青年,投考的机会越少,成本也更高。
    
    全国各高校扎堆在少数大城市设考,考试日期的安排便成了学校要谨慎处理的问题。教育部自民初就明确要求大学招生以每年8月为期。1933年教育部还曾强调招收新生最早应在7月下旬。总的来看,每年7月底到8月底是各院校都最为重视的招生季。虽然没有教育部的直接协调,但出于降低校际竞争和争取生源的需要,各院校在同一城市的招考,逐步形成了错落有致的局面,彼此考期冲突的少,交替展开的多。以1948年在上海招考的12所国立大学为例,除了联合招生的清华、北大和南开的考期与上海交通大学有所交叉外,其余各校都彼此错开。因为“普通各大学招生考试仅需两天”,由于考期大致错开,“一周之中,每人可有考三所大学的机会”,于是考生们“东也报名应考,西也报名应考”,多的有考五六所高校的,可能平均每人会考三所高校。这种自发形成的“忙而不乱”的局面,无疑提升了学子们考中的概率,同时,也使得上海、北平等几个大城市成了大学招生的集中营。有考生指出,“上海考学校的机会之多,如果只要是专科以上学校都去考一次的话,三四十次机会都有”。去大城市考试在提升录取概率的同时,也无形中抬高了广大小城镇、偏远地区学子投考大学的门槛。
    考期之外,招考次数也是民国大学考务安排中一个重要环节。民国时期呈现出国立大学、实力强的院校招生次数少,私立大学、实力弱的院校招生次数多的现象。民初教育部曾允许部分新开办或有推广需要的高校正月招生一次,同时强调今后当只在8月招生,但未规定可以举行几次招生。由于没有统招制度,很多院校难以一次招满,因此便会开展第二次、第三次招生。1941年教育部在恢复公立院校自行招生时指出,各院校“自行定期招生,如录取不足额,应举行第二次招生”。1946年上海各院校中,交通大学和圣约翰大学只招考了一次,教会沪江大学、东吴法学院和私立光华大学、大同大学、大夏大学等至少举行了两次招考。私立院校由于收费高、师资弱等原因,招生压力最大,两三次招生都未必能招满,有时候需要在招生季密集安排考试,甚至让考生“随到随考”。1929年大同大学《教务日录》记载,自该年7月16日举行了第一次招生到9月2日至少举行了5次大学部招生。
    投考人数和录取率能进一步反映大学间吸引力的差异。北大这样的著名国立高校,每年报名投考的学生,极少时也有1000余人。国立中央大学多时能有4000人报考,国立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也出现过2000多人报考的壮观景象。投考人数众多,竞争自然也激烈。潘光旦曾说过,统一招生之前国立大学招生录取比例常是“十人中取一人”,当他看到1938年统一招生录取比例达到近50%时不无讽刺地感慨“自中国有考试的办法以来,待士之宽,求贤若渴,无疑的要推民国二十七年度的统一招生考试为首屈一指”。1932年私立大同大学,纵使“密集设考”,设置的招生标准也较国立大学为低,仅有263人投考,录取者达到155人,录取比例近60%,比潘光旦认为“首屈一指”之统一招生还要宽。时人甚至说:“上海有些大学之一而再,再而三的招生,而每次招生仅几十人报名,录取百分之百。”这其中至少暗含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民国各大学的招生标准和招考的难度差异很大;二是民国大学的师资水平和对学生的经济要求不同,学校实力差异很大。这既对学校招生造成影响,更对学生投考构成制约。
    四、 差异化的求学成本与经济门槛
    大学招生考试主要在地域和知识方面对学生提出了客观要求,并形成了较高的地域与知识门槛,而读大学的必要支出很可能成为另一个隐形的门槛,因为民国大学教育对学生的经济条件有着不低的要求。时人指出:“进大学要有什么资格?第一是经济,第二是学力。而前者比后者重要得多。”至于说私立大学收费贵、招生滥,国立大学则很严,“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实际上,即便“培植子弟中学毕业,已经不是普通的家庭经济能力所能负担的”。
    几乎所有的招生简章中都会刊登学校的学费标准和其他需缴纳给学校的款项,但对于学生来说,花费或成本并不仅仅包括缴纳给学校的,还要包含其他各类支出。民国时期大学生的花费通常包括学费、住宿费、膳食费、图书费、服装费以及交通、娱乐、卫生等杂费。由于花费项目多,地区、学校与学生个人之间差异又很大,准确厘清民国时期各地大学生的花费或教育成本并不容易。叶文心认为1920年代全国大学生年开支在220元至400元不等,1930年代还会有稳步上升。笔者曾收集过1929—1935年平、津、沪、京、穗等主要城市大学生年花费调查数据,发现师范大学的年花费通常较低,比如北京师范大学年花费在200元左右,北平一般公私立大学的年花费达到了300元,教会燕京大学达到了一年320元。因不收住宿费,清华学生的花费在国立大学中相对较低,1931—1933年清华学生每年在校内花费的学、膳、书籍和杂费共约237.4元,节省的学生在200元左右,多数同学在300元左右。综合各地花费,当时大学生的年均花费在300元左右,但上海地区还要更高一些。1929年有调查认为,综合学杂费、膳费、服装费、寄宿费、书籍费、交通、娱乐费等,上海大学生平均花费为500元。1930年有人认为,上海大学生每年花费至少500元。一些教会大学学生的年花费远高于500元。1934年沪江大学调查发现,该校学生一般年花费580元,最高780元。1935年圣约翰大学校方估算学生年均花费600美元,学生则认为达到750美元,以1936年官方汇率计算,超过2000元。
    姑且不论进大学之前的花费,即便是较低的师范院校200元的年花费,一般产业工人家庭也无法承受,甚至中产之家也颇感吃力。1928—1929年间的一项调查表明,上海五口之家全年须415.35—498.42元的收入才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当时上海30个行业的男工平均实际年收入约为255.96元,夫妻两人同时工作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上海调查货价局与北平社会调查所对1927年11月至1928年10月230户上海工人家庭账簿的调查发现,仅有27户工人家庭有教育费用的支出,平均每家仅有7角7分的年教育支出,与大学所需成本相比实在是相去甚远。就农村而言,有研究认为1935年时中原地区有200亩土地的地主家庭才能承担每年150元的中学生花费,培养一个子女上中学。照此推算,只有四五百亩田地的地主家庭才能培养一个子女上大学,而去上海读大学需要的成本还更高。就城市来说,资料显示,1937年时上海每个大学生每年“消耗于书、膳、宿、学、杂诸费上的,至少七八百元,这等于一个中级机关职员的年薪,换句话说,一个中等阶级人物欲维持儿女上大学的费用,是无能为力的”。如果再加上此前的中小学教育投入,1930年代初培养一名大学生的费用或能达到5000元之巨。 “大学教育是需要经济的”,大学招生实际还存在着一道隐形的经济门槛,把缺少经济条件的青年拒之门外。
    此外,公私立大学之间的经济门槛和师资实力等差异较大,这也会直接影响考生的学校选择。1932年同在广州的教会岭南大学学生年花费达到了国立中山大学学生年花费的1.75倍,差距相当大。1946年,考生何鹦被岭南大学录取,起初非常高兴,但数日后,其父明确告知,岭南大学是教会大学,学费太贵,他无力供给。儿子若想读大学,必须进国立大学。为此,何鹦只能收拾心情,重新努力,最终考入中山大学才圆了大学梦。私立院校的花费通常介于教会大学和公立大学之间,但私立院校经费有限,经济状况不佳,办学条件、师资水平都较弱,因此不太受学子青睐。1932年教育部调查上海6所大学,大同、复旦、光华和大夏4所私立大学,不是“收支不能相抵”,就是“年有积欠”或“欠债颇多”,相较于教会沪江大学,其经费“均极感困难”。当时,北平国立清华大学有专任教师136人左右,上海国立暨南大学有教员143人,私立光华大学仅约有专任教员30人,大同大学仅有专任教员22人,复旦大学更是只有17人。大同大学数学课程竟然还是大学和中学合上。学、杂费收入通常是大同等私立大学最重要的经费来源,保持高收费和较大的生源群体是维持生存的关键。私立大学不仅“全赖学生缴费为收入之大宗者”,而且“收费之惊人”、“名目与手段之精明”,“较教会立者为尤甚”。这使得私立大学往往只能吸引学校驻地的、家庭条件较好又考不进国立院校的学子。如大同大学,超过86%的学生来自上海本地,超过75%的家长是从事商业和专业技术工作的。
    鉴于私立大学、教会大学和国立大学间普遍存在着经济门槛、知识要求和师资实力的差异,学生们逐渐形成了“国立大学优于教会大学,教会大学优于私立大学”的择校观。根据1948年中央大学大一新生所写的“自传”,经济系梁继宗,农经系张文林,法律系陈达士、陈世震,化工系谢民城等多名学生都曾在考入中央大学之前,考取过大同、复旦、震旦、同济等其他高校。但考虑到学校声望、学费负担和个人经济状况后,或肄业一年转考入中央大学,或干脆放弃当年入学机会,留待次年再考。农艺系新生张乃文,家中四兄一姐。长兄毕业于复旦经济系,在金城银行工作。二兄毕业于清华经济系,任职中央信托局。三兄毕业于英国人设立于沪上的雷士德工学院,就职于中国农民银行。小兄国立西南联大毕业,留在北平研究院。姐姐正在国立北京大学物理系就读。尽管张氏反复强调因家庭人口众多,且兄弟们都自立门户,因此经济紧张,故“只投考国立大学,私立概不考虑”,但这样的家庭背景还是很难让人相信他完全是因为经济能力才做此选择的。农机系新生沈华祝,其父沈百顺不仅是水利部次长,还是陈果夫的大舅哥,后来沈华祝还成了陈果夫的女婿(沈本人与陈的儿女均为过继)。如此出身,加之CC系长期对教育界的掌控,进任何一所高校似乎都不成问题。但他只以国立的上海交大、清华大学和中央大学为志向,且在第一年考试失败后,又准备了一年,第二次才考入中央大学。
    因此,民国以来逐渐形成了一流国立大学、一流教会大学再到一般国立大学和较好的私立大学这样一个分层明显的理想大学结构。这种结构不仅显示了对考生能力要求的差异,也似乎隐然刻画出了考生之家庭背景。一方面,国立大学水平高,收费相对合理,但名额有限,“招考时所出的题目,常常不是在中学课本上所能找到的”,仅仅“中学课程读的很好也不能考上”,这无形中提高了知识和家庭条件的门槛。另一方面,教会学校虽然水平还不错,但过高的英语要求和收费,让普通人家的子弟往往望而却步。而私立大学虽然“录取标准较低,往往降格以求,收容考国立大学落第的学生”,但薄弱的教学条件,“多不能满足他们的求知欲”,繁杂的收费更让他们难以厕身其中。如此看来,民国学人认为高等教育的第一条件是经济是成立的,因为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条件,至少能考取一般的私立大学。同时,无论选择何种高校都有一定的要求,越受追捧的选择,要求自然也越多。
    
    五、 余论
    民国大学招生多以学校为主体,不同性质之院校、不同地区之院校乃至不同时期之院校的招生实践差别颇大,必须进行较为综合的考量才能对整体有所把握。就选拔方式来说,受传统价值观及西方尤其是美国大学招生方式的共同影响,民国时期形成了以院校为主体的大学招生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招生状况。科举以来长期形成的客观考试传统依然是招考制度的核心。虽然民国以来,教育考试已经与文官选拔本身进行了分离,但“以考查人”“凭分录取”的思想是贯通的。有学者认为尽管科举在1905年就被废除了,但延至民国,传统的考试文化和方式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为发达,并最终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考试体系、法规体系,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行政权之外,独立行使文官考试选拔、任用、考绩、奖惩等权力的专门考试和人事管理机构”,即位列南京政府“五院”之一的考试院。不过,正如同民国文官任命,在考试考查之外尚有“特任”和各种关节一样,民国大学招生中“认证中学”制度以及个别学校自成体系的直升保送等与选拔考试并行不悖。政府与学校在教育主导权上的博弈和领导角色的不断转换也具体而深入地影响到了这一时期的招生制度和具体的操作实践。随着公权力的不断介入和大学教育重要性的凸显,大学招生逐步规范和统一,变通空间也被逐步缩小,区域、校际联合乃至全国性统一招生逐渐成为民国大学招生发展的主流方向,但除了统一招生外,独立招生、联合招生中学校的自主权依然很大,这对生源构成亦影响甚大,且与文官考试在整个官员任命体系中所起作用究竟多大的质疑全然不同。总之,招生制度与操作的特征及其演变与最终的学生群体构成之间显然有某种互动关系,而近代以至民国,中国社会及教育界的频仍转变既让这种互动关系的研究增加了难度,但也极大扩展了研究的空间与价值。
    就实际效果看,以教育选拔为表象的民国大学招生还存在教育分层和阶层分化的特征,教育权利有成为教育特权的趋势。通过对各类院校招生工作主要方面的梳理,丰富的实践和多样化的规定背后,隐含着诸多规律,这些共同构成了民国大学在知识要求外的看不见的真实门槛。比如各校对于招生的方式有所不同,考试选拔虽然是主流,但考试的难易和知识点的轻重又不相同。招考地点的选择、日期安排乃至招生次数等都各有特色。但至少在地域来源、知识要求和经济条件三方面,民国大学招生设下了或明或暗的门槛。这些门槛具有明显的区隔效应,教育获得的阶层化现象明显,知识精英或考试精英的来源以社会中上层为主便成了民国社会一大基本特征。站在学校自身的角度看,这些举措或安排,多受学校经济和师资水平影响,或是一种自我的理性选择;但站在考生角度,这些举措无疑影响着他们的抉择和人生道路。考生是中国近代知识人群体的重要构成基础,他们在人生路口的选择模式对理解现代中国走向意义重大。
    客观考试是绝大多数民国学子进入大学绕不开的门槛,但由于民国院校间的招考规定差异很大,与当下的统招统考模式颇不一样,使得一些民国学人考大学、教大学的传奇故事被不断演绎和误解,甚而为当时的大学招生在现时的社会中赢得了“重才能不重考试”的美誉,被视为教育选拔的典范。其中不仅误会甚多,更是忽视了其教育分层的真实效用。没有读过大学的沈从文能在北大任教,数学考零分的吴晗能被清华录取,大概是这些故事中最深入人心的。沈从文作为没有高学历的作家,凭借文学成就位列北大教授,固然反映了民国大学教职的开放,但这与民国大学招生不重客观考试并无关系。相反,1924年没有接受过中学教育的青年沈从文来到北京,投考北大等国立高校相继失败,唯一考取的中法大学又因学费太高而无奈放弃,这恰恰说明了当时招生对知识水平或经济能力的刚性要求。 “吴晗数学考‘零分’,破格进清华”也与事实多有不符。吴晗来北平之前,已经先后考取过杭州之江大学和上海中国公学。来北平后,他是以插班生而非新生身份投考燕京、北大和清华。因英文水平不佳,吴晗未能被燕京大学录取。北大、清华虽然对新生都要求考数学,且零分都不能被录取。但对于插班生,北大各科均要求考数学,而清华文科则不需要。除党义、国文、英文、中国通史、西洋通史外,只需在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生物学及论理学中选考1门。吴晗选考了论理学,并最终通过插班生考试方被清华录取。实际上,“以考选材”“逢选必考”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传统之一,代表了客观、公正的价值取向,不仅个人难以避绕,即便是政府也不能随意漠视。1948年重庆大学举行的重大、中大、武大、浙大、川大、贵大等六校乙组新生入学考试出现了严重的泄题事件,波及逾万考生。有舆论就指出,考题实由重大训导长泄露,目的是国民党希望安排大批特定“青年”入学,以应对中共领导的不断高涨的学生运动。他们本想通过保送将“青年”送入大学,但又颇为忌惮由此引发的社会不满,故出此下策,妄图以此让“青年”们顺利通过考试,却不曾想引起轩然大波。
    民国大学院校在招生方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我国现阶段高校招生改革乃至高教改革的很多措施都能在民国时期看到“先例”,颇可借鉴。统招统考、自主招生、按大学专业分科设考,甚至大学合并、集全国之力打造数所国际一流大学之构想等在民国时期都曾出现过。对民国大学院校招生进行研究,考察其流转,认清其方式,分析其动因,判明其得失,或可鉴往知来,有助于提高今日改革的自觉性和成效。如高校自主权的讨论一直是当下高教改革中的热点,但我们必须区分教学科研的自主权和招生考试的自主权,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更多影响的是校内教学与研究,后者事关社会公平与社会流动。就本文有限的研究看,赋予学校招考的自主权应相当谨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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