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十四世达赖喇嘛对其转世问题不断发出怪论。2008年11月,达赖喇嘛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流亡藏人特别大会”时,提出结束达赖转世的谬论。2014年9月7日,达赖喇嘛在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蛊惑说,他将是最后一位达赖喇嘛,达赖喇嘛这一宗教制度将会伴随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而终结。2016年4月8日,达赖喇嘛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更是妄称转世制度“现在已经过时”。2018年4月2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决议,称认定第十五世达赖喇嘛的职责只属于第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私人办公室官员,中国政府对这一宗教活动的任何干预均无效。2019年3月,达赖喇嘛又放厥词,说他去世后,下一世达赖可能会在印度产生,其他由中国认定的下一世达赖都不会得到认可。 十四世达赖喇嘛对其“身后事”种种奇谈怪论的背后,暗藏的是达赖的政治野心和图谋。即想借此给世人造成“达赖喇嘛的转世问题,只有达赖本人才能决定,与中央政府没有丝毫关系”的印象,进而使达赖集团将来能继续掌控达赖喇嘛的名号,并将达赖转世作为分裂中国的工具。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指出,达赖喇嘛活佛转世系统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第十四世达赖本人也是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寻访认定,报请当时的中央政府批准的。因此,包括达赖喇嘛在内的活佛转世都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宗教的仪轨和历史定制。殷殷沧桑史,足可为真凭。历史表明,达赖喇嘛转世应当遵循宗教仪轨、历史定制和中国法律法规,不是由谁说了算,更不是由任何不相干的外国说了算。清朝乾隆时期所确立的金瓶掣签制度不容改变。 一、 确立金瓶掣签制度的历史必然唐宋以来,西藏地方与历代中央政府一直有着密切的政教联系。元明时期,西藏成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地区。在这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无论中央王朝的帝王如何更替,西藏地方首领无不向中央政府朝贺纳贡并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由此来合法管理西藏的地方事务。 清初,为实现华夏一统,清统治者积极争取和团结蒙藏各部落。清政府清楚地认识到达赖、班禅对于蒙藏地区的安定,对于边陲的巩固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因而大力扶持和保护黄教,提高达赖、班禅的地位,希望藉达赖、班禅对蒙藏民族的宗教影响,促进蒙藏地区的社会稳定。为此,清政府派驻藏大臣赴藏“照看达赖,镇抚土伯特人众”,与他们共同办理藏区政务,并“于照料之中,寓以防守之意”。(《清高宗实录》)同时,为加强对西藏的管理,自顺治十年(1653)顺治帝首次册封达赖喇嘛,及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帝首次册封班禅额尔德尼这两大活佛名号以来,两大活佛系统转世的确认,均由中央政府监督执行,历世达赖、班禅的转世灵童(即呼毕勒罕),都要报请中央政府批准认定,已成为历史定制。而乾隆年间针对活佛转世所设立并世代相沿的“金本巴瓶”掣签制度(简称“金瓶掣签”)则是中央政府完善驻藏大臣职权,加强对藏管理的重要举措。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界中的一件大事。从宗喀巴创立黄教以来,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一世、二世出自后藏,三世出自前藏,四世出自蒙古,五世出自前藏,六世出自里塘,皆非一地一族。班禅及各大呼图克图(见文末名词解释)亦然。但到了清朝前期,蒙藏地区的大喇嘛圆寂之后,吹忠(降神师)“或受贿恣意舞弊,或偏庇亲戚妄指,或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暗中授意,令其指谁”(《番僧源流考》),以致呼毕勒罕“或出自族属姻娅,或出自蒙古汗王公等家”(《清高宗实录》),几乎成为世袭之制。这些徇情妄指、营私作假的弊端引起了清廷的重视。乾隆帝为了防止蒙藏上层贵族利用活佛转世之机夺取宗教权力,防止大喇嘛与蒙藏世俗势力联合操纵权柄,决意对蒙藏地区的活佛转世制度予以改革,重新厘定大活佛转世灵童的确定办法。具体办法是,颁发金本巴瓶一件供奉“于布达拉大昭,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及西藏、蒙古各处已出数辈之呼图克图大喇嘛圆寂后,将报出之呼毕勒罕数人名字、生辰,缮签入本巴金瓶内,令喇嘛等唪经,驻藏大臣监看,掣出一人以为呼毕勒罕”。(嘉庆朝《清会典》)如果遇有吹忠四人仅指出一名转世灵童,则须将有转世灵童姓名的名签和另一个没有名字的空签一并放入瓶内,“若对众掣出空签,则名签之呼毕勒罕并非确实”,仍不能认定,借此来规避“传统妄指之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乾隆五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福康安奏折)。 所谓金本巴瓶,意即金瓶,藏语称瓶为“本巴”。根据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记载,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初一日,正在避暑山庄的乾隆帝发出制作金本巴瓶的旨令,造办处立即遵旨画样制作。九月十一日,金本巴瓶制作完毕。十二月初一日,大将军福康安奏报,“御前侍卫惠伦、乾清门侍卫阿尔塔锡第恭赍金本巴瓶来藏”,于十一月二十日供奉于拉萨大昭寺内。当时“济咙呼图克图率领各寺呼图克图、大喇嘛及噶布伦以下番目,远出祗迎”,“达赖喇嘛率领僧众,梵呗齐宣,极为诚肃……感戴难名”,表示“嗣后惟有钦遵圣旨,指认呼毕勒罕时虔诚诵经,于大众前秉公拈定,庶使化身真确,宣扬正法”,乾隆帝朱笔御批“好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福康安奏折)此后,认定活佛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便成为国家定制。西藏活佛转世这一宗教事务被纳入国家典章法规范畴,通过宗教仪轨和法制手段,把大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权收归清朝中央政府。应该说,乾隆年间确立的金瓶掣签这一定制,牢牢地将西藏的宗教管理权置于中央政府的监督之下。这一制度既是规避活佛转世中种种弊习进而整饬藏务的必然之举,更对稳定西藏的政治秩序和巩固国家的统一具有历史性的深远意义。 二、金瓶掣签制度的仪轨及权宜处置金瓶掣签制度创立之后,掣签仪式一直由中央政府掌握,每次掣签均由中央政府钦派大员前往或由驻藏官员监督执行。自乾隆时期确立金瓶掣签制度,从清朝历经中华民国,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地区先后产生了6位达赖喇嘛,4位班禅额尔德尼。其中在中央政府派员主持下通过金瓶掣签确认的有6位,分别为达赖喇嘛3位:道光二年掣签的第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道光二十一年掣签的第十一世达赖喇嘛凯珠嘉措、咸丰八年掣签的第十二世达赖喇嘛成烈嘉措;班禅额尔德尼3位:咸丰七年掣签的第八世班禅额尔德尼丹白旺修、光绪十四年掣签的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曲吉尼玛、1995年掣签的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吉尊·洛桑强巴伦珠确吉杰布·白桑布。另有4位或鉴于其聪慧敏睿灵异卓著,或鉴于其能述及前世之事或识别前世圣物而免予掣签,包括嘉庆十三年坐床的第九世达赖喇嘛隆朵嘉措、光绪五年坐床的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1940年坐床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1949年坐床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通过对金瓶掣签产生的6位达赖、班禅的确认过程来看,金瓶掣签的仪轨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寻访灵童。在清朝皇帝任命的摄政活佛或总管扎什伦布寺事务的扎萨克喇嘛主持寻访灵童后,由摄政召集僧俗官员会议,确定数名侯选灵童,报给驻藏大臣,由驻藏大臣转奏皇帝批准举行金瓶掣签。皇帝御批同意后,将确定的候选灵童接到拉萨,并经驻藏大臣和各大呼图克图看验,认为确有灵异后,方能举行掣签。 第二,金瓶掣签。掣签前,先将金本巴瓶从大昭寺迎到布达拉宫供有康熙帝牌位和乾隆帝僧装画像的萨松南杰殿,由大呼图克图率三大寺及布达拉宫南杰扎仓僧众(确定班禅转世灵童时还有扎什伦布寺僧人)诵经祈祷七天或九天。掣签之日,驻藏大臣和各大呼图克图、僧俗官员集会,由一名驻藏大臣将书写好的名签放入金瓶。在众僧的诵经祈祷中,由另一名驻藏大臣摇动金瓶,掣出一签,宣读掣中者名字,并交给在场汉藏官员传阅。同时,还要取出未掣中的名签传阅,以示书写及掣出的名签真实无妄。掣签结果由驻藏大臣上奏皇帝,得到皇帝批准后,驻藏大臣向转世灵童宣读圣旨。至此,金瓶掣签的全部程序才算完成。需要说明的是,金瓶掣签的地点原定在大昭寺内。嘉庆三年(1798),八世达赖喇嘛将乾隆帝僧装像供奉在布达拉宫三界殊胜寝殿内。自此之后,清代5位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灵童都是在布达拉宫“高宗纯皇帝圣容前行礼,缮签入瓶,诵经祈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文硕奏折),掣签而定。 第三,坐床典礼。这是达赖、班禅等活佛所特有的升座继位仪式,由皇帝指派大员主持。坐床大典的地点,达赖喇嘛在拉萨的布达拉宫,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以光绪五年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的坐床典礼为例,先期由清帝钦定坐床日期,赏给“黄轿、黄车、黄鞍、黄缰”(军机处上谕档,光绪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届时,转世灵童身穿黄缎长袍,头戴黄缎尖帽,足蹬黄缎高靴,先到乾隆帝的“圣容”前,行三跪九叩礼,跪听宣读敕书。“读毕,望阙三跪九叩,恭谢天恩。”朝廷大员与转世灵童互递哈达贺喜,并赠予清帝赏赐的佛珠、黄缎等物。随后“饬令扶持升坐,僧俗大众挨次行礼,该呼图克图率领僧众,敬诵吉祥经咒毕,大设筵宴,坐床礼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松溎奏折)。这时候,转世灵童才正式成为活佛。 从档案文献记载来看,即使是免于掣签的4位达赖、班禅,也必须先将转世灵童呈报中央政府,经中央政府派员查验批准认定后方能坐床。譬如,嘉庆十三年,对第一个免于掣签的转世灵童九世达赖,嘉庆帝特别强调“此系仅见之事,且征验确凿,毫无疑义。嗣后自应仍照旧章,不得援以为例”。(军机处上谕档,嘉庆十三年二月初九日)这说明免于掣签不足为制,是特例,金瓶掣签是定制。 对于不加征考、擅自奏请免于掣签者,清中央政府均予以拒绝和坚决制止。如嘉庆二十四年,第九世达赖喇嘛圆寂之后,访得里塘灵童一人,驻藏大臣玉麟向朝廷奏报说,藏中僧俗人等求定达赖喇嘛呼毕勒罕,请求免于掣签。嘉庆帝明确降旨:“从前自达赖喇嘛以及各呼图克图圆寂后,各处呈报呼毕勒罕出世,每多附会,争端渐起,弊窦丛生。皇考高宗纯皇帝洞烛其情,设金本巴瓶缄名掣定之制,睿谟深远,自当万世遵行。”(军机处上谕档,嘉庆二十四年三月十六日上谕)嘉庆帝就里塘幼童谈到,其所述灵异,只出自该处僧俗人等之口,何足征信?若贸然听信其言,定为达赖喇嘛之转世灵童,与从前指定一人又有何异?嘉庆帝指斥“玉麟等于第穆呼图克图率众呈请时不严行驳饬,辄代为陈奏办理,实为错误”,要求将“玉麟、珂实克均着传旨申饬”,并进而提出,此次里塘幼孩,亦不必驳退,即作为入瓶签掣之一,仍行寻访,总须再得其二,方可将三人之名一同缄封入瓶,遵照定制封名掣签。 三、金瓶掣签制度的历史意义金瓶掣签制度的确立,是清朝中央政府实现华夏一统、加强对蒙藏地区管理的历史决断。这一制度的实施和世代相承,不仅防止了藏传佛教内部的纷争,纠正了既往的积弊,而且有利于稳定西藏的政治秩序,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统一,有其深刻的历史意义。 其一,金瓶掣签制度是中央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重要表现。这一制度否定了由吹忠降神来指定活佛转世的传统办法,改变为由掣签来决定,究其实质是清朝中央政府认定活佛转世的权力。在这一制度中,确立了自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圆寂后,从转世灵童寻认、金瓶掣签均按照中央政府所确定的仪规并由驻藏大臣监督实施,掣签程序和法规报皇帝批准后方可生效。以上诸项提高了中央政府权威,强化了中央政府对藏区宗教的管理权。 其二,金瓶掣签制度规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乾隆年间,藏区为争夺活佛转世屡出祸端,这是设立金本巴瓶掣签制度的最直接原因。这一制度不仅确立了以掣签决定达赖、班禅转世的定制,而且详细规定了掣签方法,使整个掣签仪式有序合规。 其三,金瓶掣签制度有利于西藏的社会稳定。由于金瓶掣签制度遵循了藏传佛教仪轨,符合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因此为藏传佛教各派、上层贵族世家和信教群众所诚心拥护。这一制度将活佛转世的认定权从西藏地方集中到中央政府,既防止了西藏上层贵族夺取宗教权力而尾大不掉,也避免了历史上教派内部、教派与世俗贵族势力争夺转世权力而发生的矛盾甚至战乱,从而达到“卫藏安, 而西北之边境安;黄教服, 而准、蒙之番皆服”(魏源《圣武记》)的目的。 其四,金瓶掣签制度厘清了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中央政府对历世达赖、班禅的册封,是西藏政治和宗教活动中的大事。每次册封,清朝皇帝都要正式颁降敕谕、发给印册、赐以名号和物品,使达赖、班禅在西藏发布文告、行使政教职权时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而历世达赖、班禅也把请求中央政府册封和批准继位,视为巩固自己政教地位和行使合法权利的标志。做为西藏地方的政教领袖,达赖和班禅在得到中央政府册封后,都要按照惯例通过年班堪布喇嘛向皇帝上书请安谢恩,表达自己的恭顺之心,定期汇报从政从教及执行朝廷政令情况,并沿袭元明两朝做法,派遣使团向皇帝进贡方物。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教领袖之间建立的这种主属关系,在有清一代相延不断。 名词解释 大呼图克图:清朝中央政府对藏族、蒙古族地区上层大喇嘛的封号,其在藏传佛教中的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 作者简介 伍媛媛,女,1981年生,安徽宁国人。历史文献学博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研处副处长,清代宫廷史研究会理事兼秘书。主要从事明清档案编纂研究。出版专著《清代补史艺文志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