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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邦概念与国家探源——埃尔曼·塞维斯《国家与文明的起源》导读

http://www.newdu.com 2020-02-11 东南文化公众号 陈 淳 参加讨论

    文/ 陈 淳
    内容提要:酋邦是社会进化论的一个类型或一个发展阶段,类似于生物进化中爬行类和哺乳类概念。社会演进的趋势是用某些“主导类型”或“主导阶段”来表示的。并非所有酋邦都能演进到国家,国家也不一定从最特化的酋邦中产生。文化进化论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和通则,而历史学研究则关注具体事件和对象的线性过程。酋邦是介于平等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各种世袭不平等社会。早期国家的诞生普遍见证了征服和吞并,为了管理先前各自为政的独立酋邦,国家必然以任命的官僚体制来取而代之。
     
    美国人类学家埃尔曼·塞维斯在他的《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中奠定了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四阶段的社会进化论,其中酋邦成为探究国家为何及如何形成的关键。酋邦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学界同仁有的尝试用它探讨前国家社会的性质与演进,有的则认为它不适用于中国,有的甚至认为中国不存在酋邦社会。还有人觉得,还是用中国典籍中名称如“古国”或“五帝时代”来定义史前社会的发展更加合适。产生这些歧见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对酋邦概念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缺乏全面的了解;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我国文明探源的学者多为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而西方的学者多为文化人类学家和人类学背景的考古学家。本文试图探讨酋邦概念缘起的新进化论背景以及学术价值,以期学界同仁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并提升我国文明和国家探源的理论阐释水平。
    埃尔曼·塞维斯
    一、新进化论与酋邦
    进化论一直在文明与国家探源问题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达尔文确立进化论之前,社会进化就是哲学家们探讨的话题。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在其著名的《物性论》中就揣测了社会的进化,从最早的动物般生活,发展到家庭、氏族和国家的形成。国家由契约而形成,社会的进化得益于技术的变迁。
    1859年,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出版对当时的社会和科学思想产生了巨大影响。它不仅是生物进化的学说,也是哲学思想的阐述。同时代的赫伯特·斯宾塞就用一种包罗万象的进化思想来解释自然、生物和社会的进步。他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从一种简单和无差异的同质性实体向复杂和有差异的异质性实体发展、并伴随着一种异质性部分不断整合的过程。
    19世纪文化进化论的主要倡导者是爱德华·泰勒和路易斯·摩尔根。泰勒相信,人类社会的发展有一种普遍性的功能基础,都要经历从蒙昧、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过程。他从民族志和考古学来研究当代和史前部落社会的习俗与信仰,其成果对文化人类学的兴起和发展影响深远。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从血缘(家庭)关系的比较研究来了解较大社会的演化动力。他从技术角度将社会发展分为三个递进的阶段:蒙昧阶段以弓箭、用火和制陶为代表;野蛮阶段以农业和冶金为代表;文明阶段以文字为代表,构建了经典的直线文化进化论。19世纪德国学界在提供法则的“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做了区分。1884年,威廉·温德尔班德将这两类研究分别指称为规律性和描述性学科。物理学是规律性学科的代表,它强调一般性法则的总结,而历史学则是描述性学科的代表,它注重具体事件的详述。
    20世纪上半叶,进化论思想不再流行,弗朗兹·博厄斯的历史特殊论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他强调每一种文化都是独特的实体,必须从其本身来研究。博厄斯并不认为进化论可以自动套用于文化与历史现象。他尤其反对定向进化的决定论或目的论,反对所有社会都会经历相同的发展过程。
    博厄斯学派在美国人类学中占据主导地位达数十年之久,但是从50年代开始,新进化论在莱斯利·怀特和朱利安·斯图尔特的倡导下开始流行。怀特提出了“一般进化”的概念,强调对文化发展的主线做出解释,这种主线是以各相继阶段最进步的文化为代表,不管这些主要文化之间是否存在历史关系。
    朱利安·斯图尔特认为文化人类学的最终目的是发现文化发展规律,并倡导一种多线和文化生态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化进化。他指出,社会进化研究是关注不同文化中重复出现的文化现象、序列和过程。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要从文化差异中看到有规律的共性,并分辨其时间和功能上的因果关系。
    朱利安·斯图尔特
    20世纪60年代,萨林斯和塞维斯运用民族志材料、并采用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等概念建立起一套一般性线性序列来表述社会的演进。
    酋邦概念在我国学界产生的疑虑比较明显地体现在这样的表述上:酋邦不适用于中国,因为它难以与中国的考古遗存对号入座。从多线演进观点来看,阶级社会之前的社会不平等表现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很难认为古代诸文明古国都是通过酋邦这种形式。这反映了我国学者混淆了规律性学科与史学研究之间的差异。莱斯利·怀特说,进化常被误认为历史,就像历史也会被错误地看作进化一样。历史是对时空关联事件的叙述,进化是根据时间序列研究功能上相关形态的转变。在另一篇文章里,怀特做了更清楚的说明:“进化过程在某些方面类似历史过程,但是在其他方面则完全不同。进化过程以时代序列为特点,这很像历史过程,在时间上形态B跟在形态A之后,但先于形态C。进化过程关注非时间性的形态和功能过程……对这一过程的科学描述并非历史。我们处理的不是独一无二的特定事件,而是多组事件。……于是,历史过程与进化过程因为两者都涉及时间序列而有点类似。但是它们又各不相同,历史过程处理的是有特定时空关联的事件,也即独一无二的事件。而进化过程关注的是与时空无关的多组事件。”
    进化研究与历史研究的区别还在于前者关注的整个进步特点是不规则和不连续的,其过程更像是树杈状的谱系,而历史学研究基本关注一种线性的过程,比如朝代的更替。卡普兰指出,文化演进过程就像生物进化,以某些“主导类型”或“主导阶段”来表现,分析某种新类型以适应辐射或多向特化为特点的发展过程。
    塞维斯指出,社会文化演进的总体趋势是以不规则和不连续为特点,而非从一种进步类型向更进步类型的直线发展。进步的非线性特点有两个原理:一是进步系统发生的不连续性,即某进步形式不一定引发进步的下一阶段,下一阶段可能始于另一条干线;二是进步发生的本地不连续性,根据第一条原理,如果某进步的相继阶段不一定从某形式向后一阶段直接延续,那么文化的进步就不大会发生在同一个地点。塞维斯认为这条原理特别适合文化演变研究,因为我们通常是按照发现的地点来命名文化的。
    酋邦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和一种类型,它比部落社会进步但是不及国家社会复杂。塞维斯提出将酋邦作为社会文化演进的一个阶段,是因为他觉得国家起源的许多重要理论一直存在不足,认为国家直接从平等社会的基础上产生难以令人信服。他注意到卡勒沃·奥伯格用酋邦来指称一种介于部落和国家之间的南美低地社会,于是他在《原始社会结构》一书中借用它命名了一个完整的进化阶段。他认为,这个中间阶段的概念在讨论国家起源的许多问题时非常有用。现代民族志研究有力表明,世界各地都见有发达程度不等的酋邦,并早于所有最知名原始国家的形成。
    从上述新进化论原理的介绍,我们可以厘清酋邦概念的来龙去脉:(1)酋邦是新进化论构建社会演进一般性趋势的一个阶段,就像生物进化论的爬行类和哺乳类一样,是一个抽象的分类学术语,介于平等部落与国家之间,涵盖了古今中外所有前国家的不平等社会。(2)游群、部落、酋邦和国家是时空无涉的社会类型,因此不能以直线和定向演进的思路来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像生物物种一样,它们各自经历分异、特化或轮回等发展轨迹。其中只有少数社会才会突破发展的瓶颈而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3)酋邦涵盖了形态差异和社会复杂化层次极大的等级社会。其简单一端只是地位世袭刚刚确立的头人社会,而其复杂一端已经处于国家的门槛。
    二、酋邦的定义
    在《原始社会结构》一书中,塞维斯是这样定义酋邦的:“具有一种永久性协调机制的再分配社会。”在《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中,塞维斯指出:“酋邦具有一种贵族气质的集权趋势和等级地位安排的世袭,但没有武力压迫的正式法定机构。这种结构看来普遍是神权型的,而且对权威的服从形式与宗教信众服从祭司酋长如出一辙。”
    在酋邦概念确立后,许多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提出了自己的定义。比如,肯特·弗兰纳利认为,酋邦标志着世袭不平等的出现,在酋邦社会中人的血统是有等级的。酋长不仅意味着高贵的出身,而且往往是神的化身。罗伯特·卡内罗说,酋邦是一个最高酋长永久控制下的多聚落和多社会群体组成的自治政治单位,其上限标志着聚落自治的结束,而其下限标志着向国家演进的起点。蒂莫西·厄尔认为,酋邦是一种地域性组织起来的社会,拥有一种集中的决策等级制以协调一大批聚落之间的活动。酋邦也是一种经济上集中和再分配的社会,酋邦普遍具有神权的性质,使酋长的统治成为自然规律的一部分。
    后随着研究的进展,学术界对酋邦的认识也日趋深入,主要表现在:(1)酋邦不是一种划一的和铁板一块的社会形态,它是一种差异极大、形态各异的复杂社会。简单酋邦和部落相差无几,而高级酋邦已很像早期国家。(2)酋邦本身的发展体现为一种“轮回”的兴衰过程,并不是所有酋邦都能向国家演进。(3)酋邦发展和国家起源的动力不仅要考虑再分配机制的复杂化,还要将冲突和战争动力考虑在内。
    三、世袭不平等的起源
    由于酋邦是介于平等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过渡类型,因此考察酋邦一端作为平等社会的终结,另一端标志早期国家官僚体制的出现,对于我们了解这个前国家阶段以及判断最早国家形成不无裨益。塞维斯讨论了平等社会的特点及不平等的出现,下面对他的论述做一简介。
    游群和部落是缺乏等级的小型社会,虽然年龄性别之间存在等级地位的差异,但是这种并非是政治的权威和等级系统。在部落这类平等社会中,如果出现一位首领,他一定有独特的才能和魅力。但是,这种首领是没有正式地位的权威,他的地位是短暂而临时的。而且不同的活动一般会让不同的人来充当首领,比如主持仪式通常是一位长老,而领导战斗的则是勇武有力的年轻人。
    权威带有某种强制,它与平等不能兼容。这种权威或社会角色有三:强制、领导和仲裁。在平等社会中,社会秩序的强制是心理、习惯和习俗上的。平等社会一般是家族和面对面的关系,是通过家庭内部奖惩系统来进行社会行为的约束。在文明社会,这些强制都是明确的正式法律。但原始平等社会缺乏正规的权威机构和正式法律,一般表现为有影响人物和一般公共习俗的干预而非法律制裁。在平等社会里不存在永久性的领导地位。而且,平等社会甚至无法容忍这种领导权的存在。在需要类似合作和战斗时会出现某种领导,但是事情一过就恢复原状。平等社会的冲突一般发生在族亲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由一名年长、受尊敬、与双方都有关系的亲属来调解矛盾,解决纷争。群体间距离越大,相互了解越少,调解争端就越是困难,这样就需要处理外部关系的渠道。在平等社会中,对外关系往往是对内关系的延伸。而处理这种关系无非就是战争和结盟。原始人群意识到战争的危险,并采取措施降低其发生的可能。这类措施多样,但是它们全都能归结为结盟的一般模式,即互赠礼品,其中包括联姻。
    酋邦世袭不平等产生的关键,在于个人的临时权力如何变成去个人化的永久权力,并加以制度化。用社会化的话语来说,就是如何解释“世袭不平等的起源”。当个人权力的形式最终确立并制度化,届时便出现了各类附属职位,并形成某种等级。在所有酋邦中,这种职位的等级在继承方面是世袭的,于是就形成了永久的社会分层。
    在某些情况下,平等社会在逻辑上有逐渐开始变为等级社会的趋势。塞维斯指出,一个头人将平等社会变成一个酋邦,在于人们相信一个人的品行会传递给他儿子,尤其是他的长子。长子地位继承制几乎是酋邦的普遍特征。随着这种长子继承制的自然趋势逐渐固化成一种规则,这就是领导权世袭的制度化。头人的领导权及其地位由长子继承制稳定下来,它改造了社会的血缘和组织结构。于是,平等主义社会的世系或氏族就变成了“锥形氏族”。在这个结构中,世系中的所有支系以及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按照创始者出生顺序及该世系和由其衍生子世系保持者的每代后裔的顺序来排位。酋邦及其分支的血缘结构产生了一些新的政治创新。这就是继承制的不平等、长子继承制、永久领导权和等级制的权威。
    肯特·弗兰纳利和乔伊斯·马库斯在《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用民族志和考古学资料探讨了社会世袭不平等起源的过程。他们首先指出了卢梭认为人类“自然状态”是生来平等的不当,因为即使在黑猩猩社会里也存在着等级。平等社会之所以平等是因为他们不允许任何活人超越其他人。
    随着社会生计从立时回报的狩猎采集经济向回报滞后的农业经济发展,某些个人和家庭便会利用超出自己需求的剩余产品来获得声望。举办竞争性的夸富宴不但赢得了大家的拥戴,并以此建立起某种债务关系。无力回赠的个人和家庭会沦为夸富者的附庸,而回赠失礼的社群则成为袭击的对象,这类劫掠的俘虏往往成为奴隶。通过竞争宴飨,夸富者最后确立了自己作为头人的地位。但这种通过自己努力而获得的声望和地位并不是世袭的,头人也没有对自己拥趸发号施令的权威,他的儿子必须靠自己去争取自己的声望。头人死后会被特殊处理或厚葬,这种地位不平等可以从考古学上看出来。
    农业社会普遍会建有一种仪式性的“男人屋”,供年轻男子进行启蒙教育和学习成人礼仪。较大的社会会建立排他性的男人屋,具有了造就社会更大不平等的潜质。这种男人屋会陈列祖先的头骨或灵位,成为后来神龛和庙宇的雏形。
    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基于成就的某些社群会改变自己的社会逻辑,承认声望和特权的世袭。从民族志案例中,弗兰纳利和马库斯发现了世袭不平等起源的宇宙观。在原始社会中,每个家庭是通过祭祀自己的祖先来与超自然神祇保持沟通的。但在某些社群如缅甸克钦族头人家中有两个神龛,一个祭祖先,另一个祭超自然的神祇。所以,普通人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只有头人才有资格祭祀超自然神灵。因此,等级和地位的世袭源于某个头人家庭和世系说服社群的其他成员承认他是超自然最高神祇的直系后代,而较低等级的家庭世系是较低等级神祇的后代。一旦某家庭世系被视为某地区神祇的后裔,那么这个世系对这个地区土地的控制就变得合情合理。从而获得了从其他世系获取贡品的权力和合法性,因为只有他们才拥有代表社群所有家庭向最高神祇献祭的资格。酋长和贵族的等级永久世袭,他们通过联姻维持贵族的血统和等级,并与平民隔离开来,这就是阶层社会的形成。地位世袭和社会分层的考古学证据是儿童厚葬墓的存在,因为其财富和等级来自其家庭和父母。还有,酋邦的男人屋变成了庙宇,那里是各种神祇长期居住或短暂停留的地方。管理庙宇的不再是创始世系的男性,而是训练有素的专职祭司。在酋邦社会里,庙宇往往是酋长所建,因为那里供奉着他家族世系的超自然神祇。
    四、国家的形成
    酋邦的关键特征。也正如弗里德定义国家所概括的那样:“国家是超越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政权。”
    从考古学上来分辨酋邦和早期国家有相当的难度,但是布鲁斯·特里格提出了从考古学分辨政府的五个途径,为我们分辨酋邦和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1)人口学方法。酋邦通常为10 000~12 000人,最小的王国有1500~10 000人;小国有10 000~100 000人,王国在100 000人以上。(2)文化的方法。存在与贵族群体相伴的显赫物质文化,能为政治结构提供最佳的线索,并有体现政治结构的礼仪中心及相应等级。(3)社会学方法。存在:a.强化劳力性质的公共建筑,显示高贵地位和个人的荣耀,并炫耀国家的权力。b.存在全职的工匠、官僚、士兵和侍从。c.存在大规模人殉人牲的高等级墓葬。但单凭这个标准可能无法分辨酋邦与早期国家。(4)地理学方法。存在与政治和管辖有关的各种建筑:宫殿、庙宇、仓储、军营、会议大厅和行政建筑。(5)肖像学方法。存在高度程式化和套路有限的主题的权力肖像。他还强调,单凭一种方法不足以做出恰当的判断。
    五、小结
    酋邦是新进化论中介于政治上平等和缺乏集中的部落与国家之间的过渡。这一概念提出之后,也受到了各种批评,激起了广泛的讨论。但是,酋邦仍然被认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概念。从跨文化比较来研究社会进化是一种规律性研究方法,与历史学的详述研究存在很大不同,混淆两者的区别是我国学者对酋邦概念产生疑虑的主要原因。
    李济认为,文化人类学最有用的方法之一,是把那复杂的文化内容分成若干较小的单位作比较研究。这种较小的单位就是特征。这些特征、成分及个体的分离或附合的程序,就是文化的演变。我国文明和早期国家探源主要是由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来从事的,普遍缺乏民族志的知识背景和规律性研究的训练。因此了解和借鉴文化进化研究的方法论和分析概念无疑有助于我们加深对酋邦和国家性质的了解,并重视社会演进过程的规律性探索。
     
    (本文根据原文精简,原文刊登于《东南文化》2018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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