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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豐:安大簡“維鳩處之”小議

http://www.newdu.com 2020-02-25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安大簡“維鳩處之”小議
    苗豐
    東航地服部
    一、“居”、“御”相押韻的問題
    今本毛詩《召南·鵲巢》首章:“維鵲有巢,維鳩之。之子于歸,百兩之。”
    其中的韻腳字“居”在安大简[1]出现前,三家詩和毛诗各版本似皆無異文,三家詩之說也與毛傳“鸤鳩不自為巢,居鵲之成巢”的說解一致,後代註解此詩者也無異說,從文意上看確實無可疑之處。
    但講求音韻的讀《詩》者,於此處頗有疑義。明儒陳第說,《詩》之韻“其矩律之嚴,即《唐韻》不啻”[2]。清儒段玉裁說,“明乎古四聲異今韻,則知平仄通押、去入通押之說未為審也”[3]。他們對此詩“居”、“御”押韻提出了疑問,并給出了各自的處理方案,見下文。
    段玉裁雖說“古四聲異今韻”,但在具體討論某字聲調時,當然還是要參照《廣韻》。他以“居”為平聲,就應該是參考《廣韻》。下文我們說某字的聲調也以《廣韻》為參照。
    “居”在《廣韻》中,訓為“當也、處也、安也”,其中“處也”之訓合於在《鵲巢》中的用法,只有平聲“九魚切”一音。[4]“御”訓為“侍也”,合於此诗三家詩之說[5],也只有去聲“牛倨切”一音。兩個韻字不同聲調。下面按照諸家所持觀點,分三類把相關解釋或處理方案羅列出來,暫未能將所有處理過這一問題的各家全部列出。
    為便於稱引,先列出“居”作韻腳字所在諸篇。《詩經》各篇中“居”和哪些字相押,如下表中第5、第7、第8諸篇,各家處理不完全相同。但可以和安大簡對照的前3篇,各家意見一致。下表所列韻字是按照江有誥《詩經韻讀》[6]的處理。
    

    篇序
    

    今本篇名
    

    押韻字
    

    安大簡對應字
    

    安大簡簡號
    

    1
    

    《召南·鵲巢》
    

    居、御
    

    凥(處)、御
    

    廿一
    

    2
    

    《唐风·蟋蟀》
    

    莫、除、居、瞿
    

    、懼、矍[7]
    

    百二、百三
    

    3
    

    《唐风·羔裘》
    

    祛、居、故
    

    袪、居、古
    

    百十二、百十三
    

    4
    

    《唐风·葛生》
    

    夜、居
    

    缺
    

    缺
    

    5
    

    《小雅·采薇》
    

    家、居
    

    6
    

    《小雅·出車》
    

    華、塗、居、書
    

    7
    

    《小雅·祁父》
    

    牙、居
    

    8
    

    《小雅·我行其野》
    

    樗、居、家
    

    9
    

    《小雅·魚藻》
    

    蒲、居
    

    10
    

    《大雅·韓奕》
    

    居、譽
    

    二、諸家提出的解釋與處理方案
    第一類觀點,認為異調不可通押
    陳第
    居音倨,讀去聲。如此則第1、第2、第3、第4、第9、第10諸篇皆去聲相協。其他篇中未改讀,則平聲相協。
    段玉裁
    段玉裁認為古無去聲。他的《詩經韻分十七部表》,把《詩經》韻腳字按照平、上、入分為三類。段玉裁似乎有系聯的原則,以“居”為平聲,凡是和“居”押韻字,即使《廣韻》非平聲,也都歸平聲類。《詩經》“居”所在10篇,段玉裁都列在第五部平聲類。
    王念孫
    《高郵王氏遺書》所收王念孫《毛詩羣經楚辭古韻譜》,處理方式與段玉裁相同,也分平、上、入三類,具體收字情況也和段玉裁差異很小。《詩經》“居”所在10篇,王念孫都列在《魚第十八》平聲類[8]。據周祖謨先生論述,王念孫晚年也持古有四聲說[9]。又據趙曉慶先生介紹,除我們所見的王念孫《毛詩羣經楚辭古韻譜》和北大藏王念孫手稿中的《周秦諸子韻譜》分平、上、入三類外(趙文說這兩種韻譜所分部目無入聲,似當為無去聲之誤),“手稿中其他《韻譜》《合韻譜》皆列有平上去入四聲”[10]。不知道其中是否可以看到王念孫對此的處理方式。
    江有誥
    江有誥的處理方式是認為“居”除了平聲外,古有去聲,在《唐韻四聲正》做了考證[11]。在第1、第2、第3、第4諸篇“居”下注出去聲,以便去聲相協。其他篇中未改讀,則平聲相協,其中10篇中,“譽”注出平聲。
    周祖謨
    周祖謨先生把“居”列為去聲字,而注“有平”,列舉了第1、第2、第3、第4、第10為去聲獨用。其他篇中未改讀,則平聲相協。
    第二類觀點,認為異調可以通押
    王力
    王力先生批評了江有誥為了四聲分押而改字聲調的做法,說“只憑有限的材料去判斷某個具體的字讀某聲,是很不可靠的。某些字多到三個聲調……,那就和四聲一貫差不多了”。王力先生提出“應該承認,《詩經》時代有異調通押的情況。今天我們的京劇和曲藝是異調通押的,元曲也是異調通押的,異調通押并沒有什麼奇怪,因為韻既相同,聲調不同也是相當諧和的。我們說,在《詩經》時代,同調相押是正常情況,異調通押是特殊情況。”[12]《召南·鵲巢》首章的“居”與“御”,王力先生認為是平入通押、魚鐸通韻。
    李方桂
    李方桂先生也對江有誥改讀字音的做法表示懷疑,并說“因为《詩經》押韻有些不易解決的問題,我們不敢說《詩經》一定得拿同一聲調的字來押韻。”[13]李方桂先生的說法非常謹慎。
    丁邦新
    丁邦新先生認為《詩經》中異調字相押的現象,尤其是三種調相押的情況,用韻尾說難以解釋。所以他說,“我寧可採信-d、-d、-d”同樣的韻尾由於聲調音高的高低不同而押韻,正如元曲的情形一樣。[14]”
    第三類觀點,韻尾相押說
    鄭張尚方先生認為,《詩經》押韻常見同聲調相押,其實首先與同韻尾有關,其次才與伴隨聲調有關,當時因-ʔ、-s尚存,伴隨聲調還無音位意義。[15]
    具體到《召南·鵲巢》,鄭張尚方先生擬音作:居ka/-s踞的本字,御ŋas/ʔ。鄭張尚芳先生似沒有說《召南·鵲巢》的“居”就用為“踞”。如果按照一般平聲來讀,“居ka”,“御ŋas”是否可以相協呢?麥耘先生和施向東先生對此有過解釋。
    麥耘先生說“對*-s尾也許會有疑問:它會不會妨礙與非*-s尾字的押韻?感覺上,對於朗誦來說,可能有妨礙,而對歌唱來說,應該不會。《詩經》正是歌唱的。現代外文歌曲中,*-s尾對押韻是沒有妨礙的。[16]”施向東先生也有類似的看法,但沒有區別朗誦和歌唱[17]。
    根據這種解釋,《召南·鵲巢》這個例子中,韻尾說可以說通。
    三、安大簡對異調不可通押說的支持以及對改讀字音方案的否定
    先看安大簡《召南·鵲巢》的“維鳩凥之”。
    “凥”,在安大簡《殷其雷》中對應今本“處”,與“下”韻。《江有汜》中也對應今本“處”,與“渚”、“與”韻。《鵲巢》中的“凥”應該用法一致,也是上聲。“御”在楚简用為“禦”,又和“所”相通[18],也應該是上聲。所以《鵲巢》中“居”、“御”應該是上聲相押。
    從詞義上說,今本《鵲巢》中的“居”換做安大簡中“處”也沒問題。“居、處”在下列這種用法上可以說只有聲調的區別,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便於和不同聲調的字押韻。
    《小雅·出車》:王事多難,不遑啟居。豈不懷歸?畏此簡
    《小雅·四牡》:四牡騑騑,嘽嘽駱,豈不懷歸?王事靡不遑啟處。
    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就今本《詩經》“居”所在的第1、第2、第3篇提出疑問,今安大簡證明第1篇應該是上聲相押。第2篇應該都是去聲相押。第3篇中,安大簡與今本字形相同,可是“居”這個字形在楚簡中的用法并不單純,需要另做討論。此外,又如今本《碩鼠》首章韻字“鼠、黍、女、顧,土、所”,上聲字中混入一個去聲字“顧”,江有誥出注“上聲”,周祖謨先生也認為“顧”去聲字而有上。安大簡作“與”,是個上聲字,消除了“顧”出現在此處引起的聲調問題。如果統計一下韻字聲調,可以看出安大簡呈現出嚴格四聲分押的面貌,可惜安大簡不全,否則我們很可能看到更多的例子。
    至此,可以說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很有見地,四聲不可通押說不能輕易否定。如果不持這種嚴格的看法,如第二類學者,認為四聲可以通押,在這些地方就不會提出問題。根據安大簡,對於今本《詩經》中的異調相押,在得到合理解釋前,不能認為是正常現象,而應該向持異調不可通押說的學者一樣提出疑問,然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安大簡《召南·鵲巢》的“居”作“處”,消除了異調相押的問題。這是第一類學者幾乎不可能想到的,所以他們的方案是改讀字音,但是改“居”為去聲以為和“御”去聲相押依然不對,安大簡是上聲相押。改讀字音的做法,從理論上看也是不妥的,王力先生對此有批評。在一個同質語言系統中,存在大量意義與用法皆無別的字,卻有二音、三音,在實際使用中必然產生混亂,所以是說不通的。
    改讀字音也不是絕對不可以。如果一字有兩種意義或用法,則在一個語言系統中有兩個音也很合理,即一字對應二詞,對每個詞來說還是一詞一音。讀者根據具體語言環境中文意和用法可以做出判斷,不會造成混亂。
    如果意義用法全同的同一個詞,而在各篇中讀音不同,只能理解為是《詩經》不同篇章代表不同方言,或有不同時間層次造成的不同語音系統。周長楫[19]、丁啟陣[20]先生有相關討論。如丁啟陣先生認為“《大雅》所反映的語言時間層次比《國風》、《小雅》、《魯頌》等都早。”可惜安大簡無法對此說做出檢驗。
    四、韻尾相押說
    對於持韻尾相押說的學者來說,四聲分押只是按四類分押,完全可以理解為是按照韻尾押韻。
    持異調可以相押說的學者所提出的解釋,從邏輯上說似乎是支持韻尾說的。王力先生、丁邦新先生都以元曲來解釋《詩經》的異調通押問題。王力先生說“異調通押并沒有什麼奇怪,因為韻既相同,聲調不同也是相當諧和的”。按照這種解釋,聲調既然不是一項約束條件,那就只能是別的約束條件使《詩經》表現出按四類分押的現象[21]。這就似乎是有利於韻尾相押說的。
    持韻尾相押說的鄭張尚芳先生和施向東先生,都認為《詩經》里既有韻尾又有伴隨聲調,伴隨聲調還無音位意義。也就是說《詩經》時代的漢語,存在聲調這種系統性冗餘,這一說法似不符合語言的經濟性原則,所以頗為可疑。有聲調的語言很多,不知是否有聲調作為系統性冗餘的語言存在。鄭張尚芳先生所舉“現今南方一些方言上聲的喉塞成分是殘存的不辨義成分;入聲帶塞尾的方言塞尾仍與短調共同起作用。[22]”這些個別情況,還不能等同於上文提到的這種系統性冗餘,所以解釋力似乎不夠強。因此,筆者覺得需要在聲調說或者韻尾說中做出選擇,而不可調和。當然,這個問題比較複雜,筆者一知半解也無定見,姑妄言之,敬請批評。
    五、《詩經》入樂問題
    如果《詩經》時代的歌曲,和元曲以及我們現在的歌曲沒有本質區別的話,由我們的經驗可知,歌曲的曲調會取消歌詞字音的聲調。歌唱會影響聲調,這在苗語詩歌中也有類似現象[23]。“苗語詩歌有一種獨特的押調格律,要求上下兩句相同位置的音節的聲調一樣,這一點在黔東方言詩歌中體現的最徹底……”,“黔東方言的押調,使得一些音節在歌中可以臨時改變聲調以適應格律之需。”[24]
    麥耘先生說《詩經》正是歌唱的,但是可能限於體例,沒有論證。馬瑞辰有《詩入樂說》,做了一些考證[25]。上博四的《采風曲目》也是一項有力證據。《詩經》在先秦時代入樂應該是事實。
    所以執入樂的《詩經》來討論聲調,本身就可能存在問題。這也可能是清儒提出四聲一貫說的一個原因。和《詩經》相比,就研究聲調而言,不入樂的散文如《老子》的押韻情況可能更接近實際語言情況。
    麥耘先生區別了歌唱與朗誦對押韻的影響,說*-s尾與非*-s尾字相押韻,對於朗誦可能有妨礙,而歌唱則不會,這個解釋很有啟發。苗語詩歌也分為歌唱和誦兩類,分別有不同的格律要求[26]。因為對於朗誦來說,對同調或同韻尾的要求可能就比較嚴格[27],《詩經》表現出的分四類現象,也可能是出於對朗誦的考慮。我們也很難證明《詩經》只能入樂,不需要考慮誦讀問題。《左傳》就有很多賦詩的例子。
    這也可能正是李方桂先生所說“《詩經》押韻有些不易解決的問題”的一部分吧。
    最後,如上文所說如果沒有安大簡,《召南·鵲巢》異調相押問題是很難解決的,甚至都不被認為是一個問題。即使有學者堅持這是一個問題,并根據簡帛和各種版本《老子》、《周易》等“居“處”相亂的例子提出這種解決辦法,恐怕也不會有人相信。這僅僅是一個體現安大簡巨大價值的小例子。安大簡的出現,實為喜讀《詩》者之幸,必須對各位參與搶救、保護、整理、出版的先生們致敬,這麼多環節中任何一處出點問題,我們都無緣得見安大簡。
    
    


    [1]黃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一)》,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17頁。文中簡稱安大簡。
    [2]陳第著,康瑞琮點校:《毛詩古音考自序》,《毛詩古音考;屈宋古音義》,北京:中華書局,2008.6,10頁。
    [3]段玉裁:《六書音均表·古音韻至諧說》,《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2(2009.5重印),816頁。
    [4]《廣韻》中訓為語助的“居”音九之切,可以與《鵲巢》之“居”看做兩個詞。
    [5]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2,(2009.11重印),67页。
    [6]江有誥:《詩經韻讀》,《續修四庫全書》第248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7]參考注1整理者140頁注釋11、12。
    [8]《高郵王氏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9,99頁。
    [9]周祖謨:《古音有無上去二聲辨》,《問學集》,北京:中華書局,1966.1(2004.7重印),40-41頁。
    [10]趙曉慶:《北大藏<王念孫手稿>價值述略》,《文獻》,2008年3月第2期,175頁。
    [11]江有誥:《唐韻四聲正》,《續修四庫全書》第248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75-276頁。
    [12]王力:《詩經韻讀 楚辭韻讀》,北京:中華書局,2014.3(2017.6重印),33頁。
    [13]李方桂著,麥耘讀解:《上古音研究》,《中西學術名篇精讀.趙元任、李方桂卷》,上海:中西書局,2014.8,108頁。
    [14]丁邦新:《漢語聲調源于韻尾說之檢討》,《丁邦新語言學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98-103頁。
    [15]鄭張尚芳:《上古音系(第2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9,64頁。
    [16]同注13,110頁。
    [17]施向東:《略論上古音研究中的幾個問題》,《渤海大學學報》,2012年第6期,22-24頁。
    [18] 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12月,367頁。
    [19]周長楫:《<詩經>通韻合韻說疑釋》,《廈門大學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3期,12-18頁。
    [20]丁啟陣:《<詩經>陰入通押問題新解》,《雲南教育學院學報》,1998年第4期,41-49頁。
    [21]按照張日昇的統計,《詩經》同調獨用佔比為4116/5350,兩調合用佔比1030/5350。做過類似統計的各家數字接近。但從安大簡看,異調通押不是一個正常現象,近1/5兩調合用的佔比仍然很高,需要對每一例重新研究。張日昇《試論上古四聲》,文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一期,1968年。感謝康橋兄提供此文電子版。
    [22]同注15,226頁。
    [23]苗語和漢語都是單音節詞為主、有聲調的,有親緣關係的語言。苗語詩歌的形式、格律、語法對《詩經》研究很有啟發作用,是研究《詩經》的一項重要資源。以聲調而言,“湘西苗歌除講究押韻外,還十分注重押調。其押調方式大致分如下幾種:可同調值與同調值相押,如高平調押高平調,低平調押低平調;亦可押不同調值但同類型的聲調,如低平調與高平調相押,高降調與中降調或低降調相押。”這對理解異調相押很有啟發。見麻樹蘭:《湘西苗歌與<詩經>》,《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6年第4期,8頁。又如曹翠雲的相關文章。
    [24]李炳澤:《苗語詩歌格律發展初探》,《民族文學研究》,1992年第3期,70-74頁。
    [25]馬瑞辰撰,陳金生點校:《毛詩傳箋通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2005重印),1-2頁。
    [26]注22李炳澤文說“黔東方言中能唱的詩歌格律是押調,而只誦的則是對仗。”
    [27]筆者感到押調是比對仗嚴格的格律,李炳澤文也認為押調是從對仗發展出來的,而按照李炳澤先生的說法,似乎誦對格律的要求不如歌唱對格律的要求高,這與筆者文中所論正相反,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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