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公报”在近现代中国的发展与演变 中国现代报业的起源和新闻事业的发展,同样是在以英国为首的欧洲殖民者的影响下出现的。与英国其他殖民地一样,中国近代出现的最早一批报刊,除了传教士们的宗教报刊外,就是殖民政府创办的“公报”,这种“公报模式”显然移植自宗主国。 中国最早以“公报”命名的报刊出现在香港不是偶然。1841年5月1日《香港公报》(The Hong Kong Gazette)诞生,创办人是马礼逊(John Robert Morrison)。虽然《香港公报》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公报”,但这份报刊并非当时英国殖民政府所办,而属于特许出版(王桧林、朱汉国,1992:2)。1853年出版的《香港政府公报》(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才是由殖民政府创办的,它主要以刊载香港政府的法令、公告、通告等官方文书为主,也刊载世界新闻摘要。可见,这一时期的“公报”并非官方垄断的报纸。1875年(光绪元年),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三藩市(现为旧金山),也出版了一份《唐番公报》,这或是海外最早使用“公报”的中文民营报刊。 在国内出现的以“公报”命名的报刊中,广为人知的是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等人于1874年9月创办的《万国公报》(前身是《中国教会新报》)和维新派于1895年8月17日仿办的《万国公报》(《中外纪闻》前身)。这两份“公报”也都不是官方的,而是由传教士和知识分子所创办。那么,为何这两份报纸都称“公报”呢?这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一)“公报”之名:公共与公开 戈公振先生曾总结过中西方报纸的不同:“西人之官报乃与民阅,而我国乃与官阅也。”(戈公振,1986:63)这实际上道出了以邸报为主的中国传统官报与西来之“公报”的最大区别,即受众是特定的官僚阶层还是全体民众,也即报纸是否公开发行,这是判断“公报”与“非公报”的重要标准。 中国古代并没有“公报”的概念,《辞源》及《古代汉语词典》中都没有出现“公报”这一词汇。可见“公报”一词是近代的产物,是对译西文的外来词。那么,为什么19世纪的中国人要用“公报”来对译西方的“Gazette”呢?这需要从近代观念史的演变来加以解释。 “公”在《说文解字》中被放在部首检字的“八”(同“背”,背离)部和“厶”(同“私”)部,作“公平分配”之意。《韩非子?五蠹》有言:“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因此,“公”的意思就是与“私”对立。“公报”之名自然也是与“私报”相对而言。传统“邸报”或“京报”即是典型的“私报”,其受众均以官僚知识分子为主,内容也无非谕旨、诏书、奏折以及宫廷之事。而且,邸报并不公开发行。对于普罗大众而言,这样的“报纸”自然只是高高在上的公家文牍。在笔者看来,正是为了区分邸报的“私”的性质,近代知识分子才发明或引入了“公报”一词,又用它来代指新式的西方报纸。这种用法也使“公报”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公共报纸”的通名性质。 清末中国的知识分子,甫一睁眼看世界,便是一片内忧外患。在传教士办报活动的启示下,他们逐渐意识到需要“师夷长技以制夷”,而办报则能做到“夷情备采”,最终实现“师夷制夷”的目标。如魏源就主张要像林则徐翻译《澳门新闻纸》那样,多译外报、外书。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也提出了系统的办报设馆的思想(吴廷俊,2008:56-57)。梁启超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中亦指出:“其有助耳目、喉舌之用,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梁启超,1998:11)对于晚清的知识分子们而言,扶大厦之将倾最紧要的就是办报。知识分子们所倡导的“报”,当然不是已经存在的清政府的“京报”一类,而是西式的新报。在《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中登载的《新闻纸略论》一文曾这样介绍西式报纸:“在西方各国有最奇之事,乃系新闻纸篇也。此样书纸乃先三百年初出于义打里亚国,因每张的价是小铜钱一文,小钱一文西方语说加西打,故以新闻纸名为加西打,即因此意也。后各国照样成此篇纸,致今到处都有之甚多也。”(《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1833:66)这里把新闻纸音译为“加西打”。“加西打”显然是Gazette一词的音译,而“公报”则成为其意译汉名之一。 除了区别传统邸报之用,在笔者看来,晚清知识分子之所以用“公报”来对译西方的新闻纸,最重要的是和当时人们对“公”的推崇有关。美国汉学家罗威廉(William T. Rowe)在《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一文中指出:“清末和民初这段时间里,人们日益频繁地在政治意义上使用‘公’,伴之而来的是‘公’这个词用法的创新和拓展。”(张聪、姚平,2016:383)的确,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知识分子逐渐衍生出了对“公”的崇拜。儒家思想中早有“公天下”的思想,可以追溯到《礼记?礼运》中孔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种思想在中国历史上虽屡有存续,并对皇权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但真正扩散开来并成形成影响力则是在清末。正如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所言:“‘天下为公’与‘大同’思想为清末的变革思想所继承,遂产生了康有为(1858-1927)的《大同书》与孙文称三民主义为大同主义的阐释。”(沟口雄三,1995:55)在沟口雄三看来,清末“公”的思想也明显渗入了欧洲近代的平等观念。彼时,西方哲人卢梭、孟德斯鸠、约翰?穆勒等人对“公意”的阐释也传播至中国。传统与现代这两种思想对知识分子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办报实践中他们对“公”推崇备至。“公”字包含着公平、公正、公德、公开、公共等诸多含义,这些含义无一不受重视。王韬在《论日报渐行于中土》有言:“其立论一秉公平,其居心务期诚正。如英国之泰晤士,人仰之几如泰山北斗。”(王韬,1998:311)梁启超在总结中国疲弱时,则强调了“公德”的重要性,“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梁启超,1998:62)林乐知在解释从《教会新报》更名为《万国公报》时则强调“公开”:“既可以邀王公巨卿之赏识,并可以入名门闺秀之清鉴,且可以助大商富贾之利益,更可以佐各匠农工之取资,益人实非浅鲜。”(李天纲,2012:3)这体现了林乐知等人希望这份原本有着宗教性质的报纸,能普遍公开地面向全体中国人,成为一份世俗大众读物,这便是“公开”意识。 可见,儒家经典中流传的“天下为公”思想和从西方习来的民主共和思想,在知识精英中杂糅成了一种尚“公”的价值取向,成为近代以来报人的一种自觉追求。有研究者也指出:到20世纪初,“公”字常常出现在关于办报原则、办报立场或编辑方针的表达中,成为整个报纸的导向性观念(姜红,2011)。近代“公报”即是在这样一种思想与时代氛围中应运而生。 显然,这一时期的“公报”不同于官报,它不是在官方特许制度下创办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民间报纸。这一类报纸将“公报”视作一种现代报刊,代表着办报活动从“私属”走向“公开”的过程。如1910年7月创刊于北京的《国民公报》,就是民间团体“国会请愿同志会”的机关报。1911年11月11日在上海创刊的《大汉公报》同样是一份民间报纸。1907年在香港出版的革命派报纸《社会公报》,“以扫除社会窒碍及灌通社会知识为宗旨”,总编辑为黄耀公(伯耀),同样是一份民营报刊(史和、姚福申、叶翠娣,1991:199)。在传教士和维新士人的主导下,“公报”一度成为一种新式的、进步的媒介象征和代表。民间“公报”及其所代表的公共舆论传播新知,鼓吹改革,这也使得清政府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1]在这种情势下,为了重塑统治合法性,清政府也开始寻求变革,创办政府自己的“公报”便是一个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催生了晚清的“官报”以及民国之后“政府公报”的出现。 (二)“政府公报”的演变:从“邸报”到“官报” 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政府公报”,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下,其前身可以追溯到邸报和京报。中国在“公报”传入之前,已经长期存在像“邸报”这样的官办信息传播体系(或称塘报、驿报、辕门钞、京报等)。美国新闻史家白瑞华教授(Roswell Sessoms Britton)对中国传统的官报体系评价颇高,在《中国近代报刊史》一书中白瑞华将中国的“京报”与西方的公报相提并论,甚至认为清代的“京报”由于主要刊载的是官方文件或皇帝的诏令,因而比欧洲国家的公报更具有公信力。不过他也承认,“与《伦敦公报》(London Gazette)、法国的《官方公报》(Gazette Official)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公报不同,京报从欧洲公报的定义来看不具备公报功能”(白瑞华,2013:22)。这主要源于“京报”的信源由官方垄断,不具开放性,只是一个“传播官方思想”的媒介平台。的确,中国传统邸报和西方的政府公报有很多不同,[2]但最大的不同就是邸报不公开发行,而西方的政府公报一开始就是公开发行的。事实上,到晚清以后,中国才出现了西方意义上的“政府公报”。在名称上,晚清的大多数“政府公报”摒弃了“邸报”(以及“京报”)之名,而易之以“官报”的称谓。因此清代“官报”就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第一批政府公报。 有学者考证,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发行的《政治官报》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由中央政府直接公开出版发行的机关报”(叶再生,2002:878)。不过,就“官报”的发行而言,《政治官报》显然不是最早的。早在1881年的《益闻录》上就已经出现了关于“各省官报”的消息摘录,如《浙省官报》《金陵官报》《粤东官报》《苏垣官报》《江宁官报》等。考《中国报刊辞典(1815-1949)》一书,《政治官报》的出版发行的时间既晚于1902年4月发行的《湖南官报》,也晚于同年12月发行的《北洋官报》(王桧林、朱汉国,1992:20-21)。实际上,在清廷《政治官报》出现以前,以袁世凯所办的《北洋官报》为首,地方官报已陆续创办并推广开来。清末官报的发行和创办实际上经历了“先地方后中央”的发展过程。 尽管“官报”的命名是本土的,但清末“官报”的创办显然受到西方的影响。中日甲午战争后,清廷也终于有了不变必亡的隐忧,于是广征善后之策,“创办官报”成为一条重要的改良计策被中外人士频频提及。英人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在《新政策》中一再提到创办官报的重要性。张之洞也进言“官报宣国是,民报达民情”(张之洞,2017:113),劝谏办报阅报。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孙家鼐上书光绪帝“所请将《时务报》改为官报,派康有为督办其事”(戈公振,1986:44)。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政务处奏请创办《政治官报》(《内阁官报》)的奏折中,创办官报的理由得到进一步说明:“或谓英国人民政治智识最富,故其宪法程度最高,盖收效于官报非浅鲜也……欲开民智,而正人心,自非办理官报不可。”(戈公振,1986:48)显然,此时酝酿的官报,是公开发行的西式的“公报”,面向的已经不再只是大臣和士大夫,而是全社会的潜在受众。这种转变使得《时务官报》和《政治官报》脱离了传统邸报窠臼,而成为民国及现代公报的滥觞。 在笔者看来,清政府之所以用“官报”而不用“公报”之名,盖沿袭传统,易于民众理解。在中国传统话语中,“官”区别于“民”,“官话”和“方言”(民言)有异,“官报”自然也与“民报”有异。清政府用“官报”之名可以更好地强调报纸的官方属性,突出和表现官方的权威。只不过到了民国,“官”这个词日益成为封建统治者的代称,与“民主”精神相悖。为了表示与旧的封建统治的不同,民国始改清廷时代的“官报”为“公报”。关于从“政府官报”到“政府公报”的转变,戈公振先生在《中国报学史》中也有如下描述:“清末预备立宪,由政府刊行《政治官报》,后改名《内阁官报》,各省亦各有《官报》。民国成立,又改名《政府公报》,各省亦改名《公报》。至是,官报遂成为国家之制度矣。”(戈公振,1986:23)可见,民国时期的“政府公报”其实就沿袭自清政府时期的“官报”。“官报”与“公报”,一字之差,反映出的却是两个时代的巨变。 (三)民国时期“公报”的崛起 晚清“官报”的历史随着武昌起义的胜利而终结,“公报”取而代之成为政府机关报。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义的革命党人设立军政府,并于16日创办了《中华民国公报》,在创刊号上刊载的《本报出版章程》中声称:“本报暂为军政府军务部附设机关,故定名中华民国公报。”(苏凡,1982:89-90)1912年1月1日,孙中山于南京宣誓就职,定国号为中华民国。29日出版了《临时政府公报》第1期,内容包含令示、法制、纪事、电报、抄译外报和杂报。 “中华民国”乃民众之国,改“官报”为“公报”实乃水到渠成之事。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及“天下为公”的思想,显然为民国“公报”的崛起提供了思想基础。1912年4月5日,袁世凯继任中华民国总统。《临时政府公报》停刊,《政府公报》继续出版,“公报”之名并没有遭到废弃。考民国时期的“公报”,除了名称上的变化,这一时期“公报”的种类与数量也呈急剧增长之势。 民国“公报”的形式非常丰富,既有民间团体的“公报”,也有教会团体创办的公报,但以“政府公报”为主,遍布政府机关各部门和各地域。“民国以来,事务日繁,部有部公报,省有省公报,一省之内,厅局又各有公报。”(戈公振,1986:59)笔者对《中国报刊词典(1815-1949)》收录的这一时期的三千多份报刊进行了统计,发现民国政府部门的公报上百种,类型包括:立法公报、司法公报、教育公报、农业公报、经济公报、实业公报、工商公报、交通公报、建设公报、内政公报、外交公报、监察公报、审计公报、卫生公报、少数民族公报、会议公报等十六类;而各省地方政府也至少有政务、教育、建设、实业、财政、民政、司法等类型的公报(如表1所示)。 从出版时间统计上看,“公报”在1911年到1915年之间出现了第一个小高峰。当时正值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旧的新闻审查制度废除后,迎来了报界的“黄金时代”,各级政权机关及各类社会团体纷纷创办机关报,导致了大量“公报”的出现。民国“公报”崛起的另一个高峰在1925年到1933期间,这一时期新增了71份公报,仅1929年这一年出现的“公报”就有23份。除了政府公报,民国时期也出现了不少新兴的“行业公报”,如各种“商会公报”等,这得益于中华民国建立后国内局势进入到了一个相对平稳的时期,各种行业群体开始成型,各行业组织内部发行的喉舌报纸或“会报”,有的也以“公报”命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