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始终牵动着每位国人的心,也切实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回顾历史,不难发现瘟疫作为社会发展中的一大顽疾始终伴随着人类的历史,瘟疫的发生和流行,不仅使个体生命遭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影响着区域族群的存亡。近日,围绕宋代瘟疫的流行与防治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韩毅。 《中国社会科学网》:结合您的研究领域,请简要谈谈宋代主要面临哪些瘟疫以及产生的原因。 韩毅:中国古代文献中对传染性疾病的记载,从宋代官修医学方书《太平圣惠方》《政和圣济总录》《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分类来看,通常包括疾疫、伤寒病、时气病、天行温疫、斑疹伤寒、痢疾、痘疮病(即天花病)、大风癞疾(即麻风病)、麻疹、瘴疫、痄腮病(即流行性腮腺炎)、黄肿病(即钩虫病)、劳瘵病(即肺结核病)、时疫疙瘩肿毒病(即大头瘟或鼠疫)等,通称为瘟疫。瘟疫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死亡率较高,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不仅造成人口的死亡、迁徙、流动和社会动乱,而且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口增长、军事战争乃至国家统治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宋代对瘟疫的认识,较前代有了巨大的进步。 瘟疫形成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反常,如严重的旱灾、水灾、震灾、火灾、蝗灾等,均可引发瘟疫大流行,文献中常用“震疫”“旱疫”“水疫”“火疫”“饥疫”等描述。社会因素包括军事战争、滥砍滥伐森林、破坏草原和人为污染水源等,均可引起大规模疫病的形成和流行。 《中国社会科学网》:面对瘟疫,宋代社会各个阶层是如何认识的,政府和社会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对当前防疫工作有何借鉴作用? 韩毅:宋初,最高统治阶级将疫病流行引起的灾害与仁政统治联系在一起。宋真宗时期,国家将疫病流行引发的“疫灾”和“畜灾”同“旱灾”“水灾”一起,列为宋代四大自然灾害,采取优先防治的战略。瘟疫的救治与否,成为维护国家政权稳定的重要标志。宋代社会民众对疫病充满了强烈的恐惧,其对疫病的认识和态度极为复杂。 宋代建立了以各级官府为主导、社会民众力量为辅助的疫病防治体系,将皇帝、中央政府、地方官吏、医学家和社会民众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采取了医学措施、经济措施和政治措施等加以应对,并加强社会民众救助行为的管控、规范和指导。 宋代各级官府是防治瘟疫的核心力量。其中中央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以翰林医官院(局)或太医局“派医诊治,施散药物”为主,其中官修医学方书的编纂,官府药局药品的生产,新药研制和免费赐药制度的实施,以及赈济钱粮、发放度牒、掩埋尸体、奖惩官吏等措施的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对控制瘟疫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地方官吏是宋代防治瘟疫的基层力量,主要采取了赈济灾民、医疗救治和加强社会管控等措施。 社会民众包括民间医家、僧人、道士、地方乡绅和普通民众等,是防治瘟疫的地方力量和辅助力量,弥补了官府救治的薄弱区域。其中民间医家是防治疫病的中坚力量,一方面亲赴灾区诊治病人,发放药物,公布医方,传播官方医学知识,另一方面又积累经验,亲撰医书,精选各家名方,简化官府医方,将医药知识应用于临床治疗。地方乡绅、僧人、道士等采取了发放药物、施舍粥食、捐献家资、掩埋尸体等措施。普通民众对疫病的认识和态度极为复杂,采取的防疫措施也是多种多样。 受国家的重视和引导,宋代社会对瘟疫的态度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认识到医药知识是防治疫病的根本和关键,“按方剂以救民疾”和“依方用药”成为宋代社会防治瘟疫的新方向。 宋代防治瘟疫的措施,如重视疫情信息的上报与处理、建立完善的国家赈济措施、重视医学知识在瘟疫防治中的应用、重视防疫方法的创新与应用、加强社会管控措施等,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之处。 《中国社会科学网》:您认为,当时的瘟疫防治对宋代的医学、社会管理等有何推动作用? 韩毅:其一,瘟疫防治对宋代医学方书的编撰产生了积极影响。在瘟疫防治过程中,宋代官府不仅简化医学方书《太平圣惠方》《外台秘要方》等,而且编撰了大量的新方书著作,如《简要济众方》《治岚瘴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宋代医家撰写的个人方书著作中,还收载了大量防治瘟疫的验方、效方和医案病案,极大地促进了温病学、医药学、方剂学等知识的积累、总结与应用。 其二,瘟疫防治促进了宋代防疫药品的研制和应用。由于政府的重视,官修医学方书成为宋代官府、医家和民间防治瘟疫的重要著作,出现了许多有名的防疫药物,如圣散子、小柴胡汤、人参败毒散、麻黄解肌汤、柴胡石膏散、黑豆汤等方剂,常常用来防治瘟疫。如“圣散子方”,原为眉州眉山医学家巢谷所有,后经苏轼多次乞求,巢谷传于苏轼。苏轼又将其传于医学家庞安时,遂大行于天下。该方原收入《苏沈良方》,后被收入官修医学方书《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苏轼任职黄州、杭州期间,曾用此方防治瘟疫,效果甚为显著。苏轼又将其推介给其弟苏辙,治愈南京(治今河南商丘)、筠州(治今江西高安)一代流行的疫病。 其三,瘟疫防治促进了宋代隔离措施的完善和隔离医院的出现。如崇宁元年(1102年)八月,宋徽宗下诏在诸路建立“安济坊”,规定“以病人轻重而异室处之,以防渐染”。又建立独立的厨舍,“以为汤药饮食人宿舍,及病人分轻重异室”。这是宋代在隔离传染病人方面取得的最重大的成就,要求居室、厨舍、汤药、饮食等分别置办,“安济坊”实际上成为官府隔离病人的医院。 宋代地方官吏认识到传统聚居于一处的救灾方法有一定的弊病,为了预防传染,主张建立相应的医疗机构,分散治疗患者。如咸平四年(1001年)黄州知州王禹偁建立“病囚院”,庆历八年(1048年)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抚使贾昌朝建立“病坊”,元祐四年(1089年)杭州知州苏轼建立“病坊”,庆元间新淦县知县何洪建立“养济院”,绍定四年(1231年)平江府知府吴渊建立“济民局”等,在治疗患者和控制疫病流行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