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三重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三重差序由“中华文化”贯通起来,形成了中华文化共同体。这个中华文化共同体包含了三个方面的中华文化:多民族文化交融共生的中华文化;基于中国文化的中华文化;面对世界的基于中华文明的中华文化。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需要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因为文化是超越个体同时又能够凝聚个体的思想和精神。 中华民族共同体需要文化的凝聚和文化认同。需要有对自己的文化和他者的文化具有双重的文化自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多元化的世界文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才可能通过文化的交流和文化的彼此适应,共建一个有文化认同的基本秩序(费孝通,2009:22)。任何共同体的建立,不论是人类世界的还是中华的,都首先要有共同的文化意义编码体系的建立。因此,任何共同体必然首先是“文化共同体”。目前的世界格局危机四伏、战争频发。费孝通称之为“战国世纪”,这样的分裂世界,解决的方法不是通过战争,或者说,和平的解决方法只能通过“文化”。费孝通主张建立起文化共同体,他延伸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思想,主张通过文化共同体的建立,促进和平的共同文化,形成多元一体的世界。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提出的概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个基本的文化特征和素质。强调文化自觉,是因为世界的文化沟通和文化认同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主要方式。在世界的变化中,中国社会怎么走?如何保持我们的文化认同?纵观人类的“民族”文化共同体演进的历程,有一个从自在的民族文化共同体,到自为的民族文化共同体,再到自觉的民族文化共同体的过程。自在重在自然天成,自为重在群我的主体能动,自觉则是一种更高的境界:将群我主体放在更大的社会世界来做自觉与他觉的思考。由此,可以理解中华文化共同体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的三个层次:在民族层面对于各民族文化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在国家层面对于中国文化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在世界层面对于中华文明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1.各民族文化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费孝通在1980~1990年对鄂伦春族与赫哲族的考察中,倍感民族文化面对外来文化如何保持和转型的问题很大。因此“文化自觉”无论对于面对外来文化的少数民族还是中华民族,都是一样的,都需要思考如何面对其他文化的问题。联合国关于原住民权利的宣言强调各族群的文化保护,目前的民族地区盲目的城镇化过程,以及一些运动式的扶贫当中,都存在对民族文化不自觉的问题,也表明对联合国宣言没有他觉。没有文化自觉和文化他觉,就会带来对民族文化的破坏,其后果最终是毁害中华民族共同体。 2.国家层面的中国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文化自觉是费先生一个很连贯的思考,从近代以来的大的革命,包括五四运动,然后一直思考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一个选择,我们面对是西方文化的冲击,怎么去面对?他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代在与西方列强的对抗中出现的,在西方文化强烈冲击下面,中国人能不能继续保持自己原有的文化认同?这里面不是东西方的简单的选择问题,实际上是怎么立足于中国文化自觉,来思考自己的发展道路的选择。费孝通曾经提到探寻中国文化道路的新儒家时说: 1958年元旦张君劢、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四位先生在香港《民主评论》上所发表的一篇宣言——《中国文化与世界——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认识》。这些情况以及其后之发展在我当时的处境自然不会了解,同时也不会是大陆知识分子关注的中心问题。现在应该回过头来看一看,作一番研究是有必要的(费孝通,2009:199~200)。 从上面一番话,可以感受到费孝通对中国文化前途的某种忧患:中国文化的前途在哪里? 没有了中国文化,国将不国。探求中国的文化之道,不仅需要全体国人的文化自觉,更是知识分子不可推卸的责任。 3.面对世界时对中华文明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 费孝通在谈到文化自觉时,表面看是在强调对自己文化的自觉,其实后面的思考是在一个全球和世界的背景之下的: 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各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己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费孝通,2009:22)。 在这里,可以看到文化自觉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文化的自觉;二是对他者文化的自觉,也可以叫做“文化他觉”。在上述意义上,对于中国文化的文化自觉与基于文化自觉基础上的文化他觉,就是在寻找不同文化之间共同的文化价值,在寻找超越国家的全球价值。这些价值更关乎人类的当今和未来。中华民族之民族,是一个文化的民族,包括了国家之内和国家之外的所有华人——历史传承和今天的所有华人——共同有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认同。不难理解,费老的一些忧虑,包括民族文化如何应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中国社会如何应对西方文化的冲击,这些都需要有一个世界视角,有一个如何应对全球化的思考。中华文明的文化自觉与基于文化自觉基础上的文化他觉,就是要寻找不同文化之间共同的文化价值,寻找超越国家的全球价值。这些价值不仅关乎中华文明,更关乎人类的当今和未来。 五、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三重文化连接与文化超越 中华民族共同体如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连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点是“人类主义”和“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如果要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接轨,只能通过“文化”。中华文化(文明)与世界文化(文明)能否互尊、互鉴、相融、相生?能否找到两者之间的文化连结点?由三重差序的观点,不难看到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连接有三个层次:一是中华各民族文化与世界民族文化的连接;二是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连接;三是中华文明(文化)与世界各文明(文化)的连接。 近年来,学界出现了一些分歧和误认,由此也给民族政策的制定带来了一些影响,其基本特点是狭隘。主要表现为:不能辩证理解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文化上主张去多元,去多样性;缺乏文化尊重和文化平等;将文化做简单的政治划界,等等。因此,上述三个文化连接,意味着需要三个文化超越:一是超越狭隘的自我民族主义;二是超越狭隘的国家主义;三是超越狭隘的世界利益共同体。 1.中华各民族文化与世界民族文化的连接和超越 把各个民族纳入世界各民族的视野,从文化上理解人类文化多样性下的中国各民族文化,是一个基本的连结和超越。事实上,中国有很多民族本来就是跨境民族,包括汉族。2001 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2002 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都强调在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保护各民族或族群的文化,认为这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同时呼吁要承认各群体,尤其是土著群体,各团体,有时是个人,在文化遗产的创作、保护、保养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在2004年UNDP人类发展报告《多样性世界中的文化自由》中,明确指出:“人类必须有在不受歧视的情况下发表文化认同的自由。文化自由是一种人权,也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的“文化自由”的人权,强调的是一种“文化群体的权力”,是一种群体人权,这也是为该报告作序的阿玛蒂亚·森(A. Sen)的观点([印]阿马蒂亚·森,著,任赜,于真,译,2002)。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个文化群体,都有权力得到文化尊重,这也是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中国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经历了几千年的文化演化过程,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有着各民族丰富的文化和生存智慧。狭隘的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还是狭隘的少数民族的自我民族主义,都是近代民族主义狭隘化的结果,已经受到很多学者的批评。这些批评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在各个民族的层面,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即反对自我民族主义,因为它会滋生离心倾向;第二个是反对大汉族主义,因为它会产生民族歧视。后面还有更大的危害:被敌对势力利用。从中华民族的意义上,除了要反对狭隘的自我民族主义和大汉族主义,还要反对狭隘的国家民族主义(狭隘的国族),特别是将国族用来去民族,将国族用二分的方式凌驾于各个民族之上。因为国族就是各个民族的国族,他们是多元一体的相互依存。 狭隘的民族主义,表现为封闭自守,唯我独尊,缺乏开放的眼光看世界。因此,需要以开放的民族主义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世界上的民族主义思潮,是在最近二百年解决国家危机中诞生的,成为一种世界的思潮。中国在近代建国时期,民族主义起了很大的积极作用。民族主义并非怪物,主要是看人们如何善用。 2.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连接和超越 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文化认同,因为对人类“命运”的理解主要是一个文化问题,它不可能通过没有文化认同的国家联合来完成。联合国是国家利益共同体,但还不是基于文化认同的共同体。要形成人类文化共同体,才能更好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这就需要以文化超越国家之间的利益,以达到“人类”的境界。“国家”作为目前世界上的一个基本生存单元,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以国家为单位的国家利益之争,要超越这类利益之争,只有文化可以达及“人类”的高度和深度,可以超越国家,超越狭隘的国家利益,来完成对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从目前世界上来看,政治和经济都是基于国家利益、表达国家利益的主要概念,全世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政治和经济的冲突,很明显是不可能依靠政治和经济利益本身来根本解决的,因为在国家利益面前,每个国家都有不可超越的利益界限和底线。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如何超越“国家”?如何超越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费先生使用“文化共同体”“多元一体的国际社会”来进行对国家的超越: 20世纪是一个世界性的战国世纪。意思是这样一个格局中有一个前景,就是一个个分裂的文化集团会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一个多元一体的国际社会……我们要看清楚这个方向,向这个方向努力,为它准备条件(费孝通,2013b:65~66)。 “文化”的概念在上面反复出现,可以称之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义”。“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文化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确立自己的位置”。还有“促进一个和平的共同文化的出现。这个文化既有多元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为什么费老一直谈论“文化”,而没有选择政治、宗教、民族或者经济等方面的概念或议题?应该说,在这里选择“文化”的视角,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 狭隘的国家主义表现为胸怀祖国,但是不能放眼世界。因此需要以文化主义超越狭隘的国家主义,需要面对中国作为多民族共和的国家,以文化促进多民族共和的世界,这就是共生的文化主义的内涵。 3.中华文明(文化)与世界各文明(文化)的连接和超越 人类主义的主旨是人类和谐美好的世界。这个人类命运要能够凝聚连接成共同体,或者说不同的国家民族要能够将“人类命运”作为连接,是不可能通过国家利益之争来解决的,只能通过文化。创建多元一体的世界文化,是世界的未来之愿景和希望。这类表述,在近年两个共同体的国家话语中十分突出:一个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一个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两个共同体的连结,不可能通过国家这样的利益连结,而只能通过能够超越国家的“文化”。 那么,中华文化何以贡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连接呢?只有在文化上达到“中华文化”和“人类文化”两者的价值共享和彼此尊重,才可能有两者的文化贯通。这就需要在伦理价值观上找到共同,而不是优先在利益上找到共同。需要文化上的彼此尊重,承认文化多样性原则。 在上面的论述中,“文化的多元一体”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有两个基本的层面:国内各民族的文化多元一体,走向中华民族共同体;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多元一体,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在文化的意义上,两者不是分裂的,而是与世界其他民族共同体共同纳入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世界格局中,要坚持多元文化,反对一个中心。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理念。人类的“共同体”无论是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业缘共同体或者精神共同体,最终都是依据上述某一连结特征经过“文化”而凝聚起来的文化共同体。因此“共同体”天然包含了内在的“不同体”,如果本来就是一体,就不存在“共同体”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依据是什么?是文化,是“中华”“中国”的文化认同。这个文化包含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世界文化一部分的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也包括了“国家”和“祖国”的文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应该以其优秀的文化贡献人类。以人类主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狭隘的世界利益共同体。文化自觉这四个字正表达了当前思想界对经济全球化的反应,是世界各地多种文化接触中引起人类心态的迫切要求。同时,也反对狭隘的自我中华民族主义,提倡面向世界的中华民族,提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类主义和世界主义。 这些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强调,与UNDP于2004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多样性世界里的文化自由》的主题十分一致。在这个意义上,将“文化认同”视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长远和根本,说明了文化重要且基础的作用,也意味着文化研究是相关学术研究的核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