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历史沿革与当下危机 (一)中国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历史沿革 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中,农耕经济下的个体世代定居于特定土地之上并长期生活在相似的环境情景中,而交通的不便、信息的闭塞和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性质,则进一步促使乡村文化呈现出极强的封闭性和独立性。此种情况下的中国乡村不止与城市缺乏交流,其相互间的关联也极大地受到地理环境的制约。这时,由寺庙、晒场、戏台等空间存在及祭祀典礼、人脉联系等制度存在所共同构建的乡村公共文化领域,就成为链接乡村中纵向代系和横向个体之间认同感、归属感的文化纽带。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力量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使后者处于政治话语的权威之下,乡村内部的自治性、能动性随之遭到忽视。如人民公社时期由乡镇文化站构建出的集体化社员关系,就强烈的压缩和破坏了原先乡村公共文化领域中伦理性、礼俗性、宗教性的内涵,并用国家政治权力下的“大集体”式文化共同体作为取代。但历史证明,这种单纯依靠行政力量进行强力控制的方式是无法维持下去的,由乡村内部自主力量所形成的公共文化秩序,必然要回归到乡村公共领域的重构之中。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日新月异的发展,乡村社会也经历了巨大的变革。城市化运动向乡村土地的扩张、现代化发展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均使中国乡村社会的公共文化关系逐步摆脱了以往的地理空间障碍与交往渠道限制。一方面,交通发展带来的便利使乡民们得以走出世代固守的故土,接触到了更广阔的外部世界;另一方面,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持续普及,也将大量的文化信息带到了中国乡村,对乡村社会原有的公共文化领域造成了冲击。 (二)中国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当下危机 在中国乡村公共领域的演变过程中,“个体逐步从原有的宗族、家庭、阶层、社区、集体之中抽离出来,转而面向更为广阔的国家、市场、全民性法律规范”。但同时,这一过程中现代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持续影响,也在中国乡村公共文化领域造成了诸多危机。 首先,是各类社会活动对乡村公共文化的冲击。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活动的长期开展与现代化观念的逐步渗透,使曾在中国乡村中扮演着重要社会角色的土地庙、山神庙、宗族祠堂等公共文化空间日渐衰落。在“破四旧”等社会运动中,乡村中大量的信仰习俗作为旧社会、旧思想的代名词被明令禁止,相应的历史物件和文物古迹亦遭到巨大破坏。而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教育的普及,现代性视野下的“科学”“理性”又对传统乡村文化中的认知、思维和仪式产生了多层次的冲击。宗族势力的瓦解、家族结构的分化和民间信仰的消逝,均导致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各种实践活动失去了以往的规模性和影响力,甚至最终退化为一种家庭内部的私人活动。在此历程中,很多具有丰富社会意义的乡村公共文化活动被迫停止,民俗性文化技艺濒临消失。与此同时,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异端思想也乘虚而入,严重危害到我国乡村公共领域社会文化生活的健康稳定。 其次,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乡村公共文化凝聚力的式微。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中国乡村中原本以血缘地缘为依托的传统社会关系开始让步于劳动力资本化下的业缘市场雇佣关系,个体对公共关系网络的依赖性亦不断减弱。此外,近三十多年来城市化、工业化扩张对小农经济的影响及国家户籍制度的松动,令更多的乡村人口从原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地锚定关系与高度集体化的状态中解脱出来,获得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为了追求不同的目标,中国乡村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外出学习或务工,而个体的成功也愈发依托于个人的聪明才智与辛勤劳作,而非对家族集体、宗族组织等乡村公共资源的依附。因此,“农民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多元混杂状态,传统的家族伦理、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对村民的约束力越来越小”。 最后,是现代化媒体对乡村公共文化受众群体的分流。传统中国社会中乡村公共文化生活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雇请戏班表演、组织民间演出等实现的。社戏、灯会等乡村公共性文化活动,一般在特定的时间(如农闲之时、婚丧嫁娶之际)于集中的地点(如学校操场、晒谷场)等公共性环境中举行。即使是在电影、电视进入乡村之初,播放设施的稀缺性也使受众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聚集(如村民们汇聚在某户人家观看电视剧、在露天场地集中放映电影),故依然能够维持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存在。但随着电视、电脑、手机的普及和传媒技术的发展,人们足不出户便可获取到丰富的文化信息。至此,传统乡村公共领域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大大减弱,以年轻人为代表的乡村个体对文化的接受和参与逐渐隐退至家庭性的私人空间,并以网络社交替代了面对面的公共社交。这一普遍趋势降低了乡民们参加公共性文化活动的意愿与机会,致使乡村公共文化领域不断萎缩。 上述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中国乡村公共文化在数量、功能和影响力方面出现了多重缺口。它具体表现在人际关联纽带的松弛和陌生化、亲密社群凝聚力的弱化、集体记忆和身份认同意识的衰退、个体孤独感和文化匮乏感的加剧等多个方面,并进而引发了与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相关的伦理和道德危机。 三、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当代重构 当下的中国乡村正处于从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期中,乡村公共文化领域亦面临着本土艺术与外来文化、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民间信仰与科学理性之间的种种矛盾。在此进程中,部分民间艺术生命力的消逝、具有文化活力人口的外迁、宗族文化的式微及大众传媒对公共社交的冲击,都是难以避免的现实境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乡村公共文化领域必然会在历史变革中走向衰亡,相反,在现今和未来的中国乡村,其依然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存在价值。而如何把握和处理现下中国乡村公共文化领域中的种种矛盾分歧,在规避断裂、把握平衡、协调融合的原则上完成对它的重构,则是值得我们在中与西、传统与现代的时代分水岭上思考探索的重点。 以前文的相关分析为基础,对中国乡村公共文化领域的重构,主要应包括空间结构布局的再建及大众文化秩序的恢复两个部分。 (一)乡村公共文化领域中空间结构布局的整合与再建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我国乡村中许多公共文化空间都发生了剧烈的改变,而其中的一些内容、形式与功能效用已不再能够满足当下社会发展的需求。因而,需要在辩证性扬弃、平衡利益诉求与治理性逻辑的前提下,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结构布局予以整合和再建。 第一,在正确认知与合理区分的基础上,对传统乡村神俗性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予以拓展优化。 首先应认识到以开展宗教祭祀、祖先崇拜等为主要活动的乡村神俗性空间,是一种基于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而生并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虽然在这些公共领域中开展的部分文化活动仍夹杂着一些不符合现今社会发展的落后元素,但这些空间在中国乡村中依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故而,不该简单粗暴地将一切神俗性公共文化空间都等同于封建糟粕残余,而是应对之予以准确的认知区分,并拓展优化它在当代乡村社会中的公共功能。 在文化层面上,以关公、灶王、财神等英雄神灵为祭拜对象的公共性文化活动,包含着中国农民对生活的美好寄托和质朴情感。因而,应在摒弃封建迷信色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开发它的历史文化价值。用艺术化加工的方式凸显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表演仪式中的丰富内涵和积极寓意,并拓展它在祭祀祈福之外的审美性、艺术性和装饰性等公共效用。 在社会层面上,需继续强化神俗性公共文化空间中文化活动的社会价值,深化它在潜移默化中对乡村公共领域道德伦理、行为规范方面的积极意义。以此为基础,在新时代的框架下对相关文化活动的流程、范式进行优化,彰显它在当下乡村文化自治中所能够起到的规范公共德行、强化集体认同等社会作用。唯有这样,乡村神俗性公共文化空间才能够超越于原本较为单一的社会功用,被全社会范畴内更多的人所知悉接受,在公共领域获得更大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