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討論三則戰國楚竹書中與“宛悁”有關的釋讀。第一則是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百姓皆宛悁”,第二則是清華簡《治政之道》“亂者乃違心惌悁”,第三則是上博二《容成氏》“民乃宜悁”,此“宜”字應是“宛”字的形訛。“宛悁”或“惌悁”應該讀為“鬱怨”,為同義詞連用。以下展開本文的討論。 一,《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百姓皆宛悁” 上博楚竹書《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4至5:“日城(盈)於縱,弗顧前後,百姓皆宛悁。”[1]“宛悁”二字簡文作和之形,本則主要討論這兩個字的釋讀。展開討論之前先說解“日城於縱”句的意義,其中“城”字,應讀為“盈”,清華簡《耆夜》有以‘城’字來表示月亮的情況,原整理者讀為“盈”。[2]這是很正確的,古書中可見“成”和“盈”音近相通的情形。[3]《穆天子傳》卷一:“天子曰:‘於乎!予一人不盈于德而辨於樂,後世亦追數吾過乎!’”郭璞注:“盈,猶充也。”此“不盈于德而辨於樂”句的大意是:不全心地成就德行而沈溺於遊樂。[4]簡文“城(盈)於縱”之“城(盈)”和《穆天子傳》“盈於德”之“盈”應該是相同的意義。簡文“日城(盈)於縱”的意思是,每日心思都沈溺在放縱情欲之事上面。[5] 針對所要討論的二字,《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的原整理者將前一字釋作“”,讀為“悒”;後一字則未釋,待考。這裡先討論前一字的釋字,以往學者的意見主要分成“宛”和“”兩種看法,以下引述相關的說法。(一)釋作“宛”者,春秋晚期的侯馬盟書詛咒類105:3:“而卑眾人死。”原整理者將“死”字前的這個字釋為“惌”,用作“冤”,《說文》以為“惌”是“怨”的古體字。[6]上博簡《緇衣》簡6“小民惟日怨”和簡12“大臣不怨”,其中的兩個“怨”字分別作作、,李零認為這兩個字與今“宛”字直接對應字形。[7]趙平安考察自侯馬盟書以下到戰國時期出土文獻中的這種字形,贊同把它們釋為“宛”字。[8]李守奎等和徐在國也採用釋為“宛”的意見。[9](二)釋為“”者,曹錦炎把上博簡這類寫法的字釋作“”,讀為“悒”。[10] 李家浩比較全面地考察戰國文字材料中這類字形,主張不應該釋作“宛”字,而是“”字,因為古代“邑”字又有“苑”音;“苑”和“怨”古音相近,故侯馬盟書“怨”古文可以從“邑”得聲,上博竹簡《緇衣》的“”字可以假借為“怨”。[11]本文贊同釋作“宛”字的看法。 再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二字,季旭昇認為前一字當釋為“宛”,此二字讀為“怨憎”。[12]張富海釋讀為“怨悁”,“悁”之義為“忿恨”,與“怨”義同而音近。[13]李學勤釋為“悁”,讀為“悒悁”。[14]蕭從禮釋為“宛悁”,讀為“怨悁”。[15]上文已論斷前一字當釋為“宛”,而後一字則應釋作“悁”。[16] 所以,在釋字方面,應釋作“宛悁”;在通讀方面,本文主張“宛悁”應該讀為“鬱怨”。以下說明這種讀法。 首先,討論“悁”讀為“怨”。郭店簡《緇衣》:“【夏】日暑雨,小民惟日悁(怨);晉冬祁滄,小民亦惟日悁(怨)。”[17]此二“悁”字,今本皆作“怨”。在楚地出土文獻中,從“肙”聲之字表示“怨”者頗為多見。[18]除此之外,也可用“宛”字來表示“怨”,如上文所述及的上博簡《緇衣》簡6“小民惟日怨”之“怨”寫作“宛”字。可見在楚簡中皆可以用“宛”和“悁”字來表示“怨”這個詞。這裡再舉一個相似的用字現象。戰國時楚地名有“”(包山簡134),陳偉指出,此字釋為從“肙”從“邑”,讀為“苑(宛)”,這是楚國郡一級的地名。[19]趙平安指出,作為楚地名有“”(曾侯乙簡12),此字從“宛”從“邑”,即“”字,為楚“宛”地。[20]蕭聖中據紅外線照片認為認為此字當是從“主(宔)”從“邑”,用為地名。[21]此字的紅外線照片作。[22]趙平安認為此字可以看作“”的訛字。[23]諦審其形,並比較楚簡其它“(宔)”字之形,[24]視為訛字的說法還是合理可從的。楚“宛”地之名可以用從“肙”聲或“宛”聲的字來表示。 其次,說明“宛”讀為“鬱”。以下先說明“宛”和“鬱”的聲音關係,再舉古書中“鬱怨”用例來說解它的詞義。有關“宛”和“鬱”的聲音關係,分成五點來說明: (1)《說文》“鬱”字段注:“《秦風》‘鬱彼北林’,毛傳曰:‘鬱,積也。’鄭司農注《考工記》曰:‘惌,讀如宛彼北林之宛。’《菀柳》傳曰:‘菀,茂林也。’《桑柔》傳曰:‘菀,茂皃。’按‘宛’、‘菀’皆即‘鬱’字。”[25]《廣雅‧釋詁二》:“鬱,長也。”王念孫《疏證》:“鬱,與菀通。” (2)《論衡‧超奇》:“暢草獻於宛。”黃暉《論衡校釋》:“《說文‧鬯部》:‘鬱,芳草也,遠方鬱人所貢。鬱,今鬱林郡也。’疑‘宛’即‘鬱’。《禮記‧內則》注:‘宛,或作鬱。’”[26] (3)《楚辭‧九章‧思美人》:“申旦以舒中情兮,志沈菀而莫達。”王逸注:“思念沈積,不得通也。”洪興祖《補注》:“菀,音鬱,積也。”姜亮夫《重訂屈原賦校註》:“菀,音鬱;沈菀即沈鬱,積而不舒也。”[27]鍾嶸《詩品序》:“體沈鬱之幽思。”此“沈鬱”和“沈菀”表示的是同一個的詞語。[28] (4)《楚辭‧九章‧惜誦》:“心鬱結而紆軫。”《悲回風》:“心寃結而內傷。”《詩‧小雅‧都人士》:“我心菀結。”姜亮夫《重訂屈原賦校註》:“寃結,即宛結、鬱結,一聲之轉。”[29]《說文》:“宛”字或體作“惌”,朱駿聲《通訓定聲》云:“(惌)疑當為冤之重文。”所以“宛結”、“ 寃結”和“鬱結”都是表示同一個詞語。 (5)馬王堆帛書《十問‧黃帝問於容成》:“百脈宛廢,喜怒不時,不明大道,生氣去之。”又《王子巧父問彭祖》:“竣(朘)氣宛閉,百脈生疾。”這兩個“宛”字皆應讀為“鬱”。[30]《莊子‧刻意》:“水之性,不雜則清,莫動則平,鬱閉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其中“鬱閉”和“宛閉”所表示的語詞相同。 以上五點說明“鬱”和“宛”、“菀”音近相通。所以,《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宛悁”可以讀為“鬱怨”。古書中可見“鬱怨”的說法: 干辛任威,凌轢諸侯,以及兆民,賢良鬱怨。(《呂氏春秋‧慎大》) 又示人事多不義,百姓皆鬱怨。(《先識》) 交友不信,則離散鬱怨,不能相親。(《貴信》) 秦小主夫人用奄變,羣賢不說自匿,百姓鬱怨非上。(《當賞》) 是以下之人無諫死之誋,而聚立者無鬱怨之心,如此則國平而民無慝矣。(《管子‧君臣下》) 是以明君之事眾也必經,使之必道,施報必當,出言必得,刑罰必理。如此則眾無鬱怨之心,無憾恨之意。(《版法解》) 上述《先識》之言,在《說苑‧權謀》也有相同的說法,作“示以人事多不義,百姓多怨”,可見“鬱怨”猶“怨”之義。又《君臣下》“聚立者無鬱怨之心”,房玄齡注:“若得其所,故無怨望也。”此以“怨望”訓“鬱怨”。《史記‧袁盎列傳》:“已而絳侯望袁盎。”《正義》:“望,怨也。”又《呂氏春秋‧侈樂》:“故樂愈侈而民愈鬱。”高誘注:“鬱,怨。”可見“鬱”、“怨”和“望”為同義詞,而“鬱怨”和“怨望”皆是同義詞連用。 《呂氏春秋‧當賞》“百姓鬱怨非上”,馬敘倫曰:“鬱借為慍,《詩‧雲漢》:‘蘊隆蟲蟲。’《釋文》引《韓詩》作‘鬱隆’,此其例證。《說文》曰:‘慍,怨也。’”[31]《秦風‧晨風》“鬱彼北林”,鬱,《齊詩》作“溫”,“鬱”和“溫”、“熅”或和“薀”、“韞”都有同源的關係,[32]它們的聲音關係相近。據此把“宛悁”讀為“慍怨”,也頗合理;不過,古書上罕見“慍怨”連用的說法。 所以,上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百姓皆宛悁”之“宛悁”,應讀為“鬱怨”,此“百姓皆宛(鬱)悁(怨)”的說法正與《呂氏春秋‧先識》“百姓皆鬱怨”相同。 二,《治政之道》“亂者乃違心惌悁” 清華九《治政之道》簡42:“夫亂者乃違心惌悁,不輯君事以辱其君,事無成功,疲敝車徒,露其車兵,以不得其意於天。”此“惌悁”二字原和之形,原整理者釋為從“心”從“”和從“心”從“”,讀為“悒怨”,其注釋說: 悒,憂。《楚辭‧天問》“武發殺殷何所悒?載尸集戰何所急”,洪興祖補注:“悒,憂也,不安也。”或說為“怨”字,“怨悁”見上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詳參馬曉穩:《讀清簡〈治政之道〉札記(六則)》(待刊)。[33] 馬曉穩認為上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宛悁”和清華簡《治政之道》“惌悁”同指一個詞,過去張富海讀作“怨悁”還是有道理的;不過考慮到楚文字的用字習慣,應讀為“惋怨”。[34] 《治政之道》這兩個字應釋作“惌悁”,“悁”字從“宀”,應是“悁”的異體字,“惌悁”當讀為“鬱怨”。所謂“違心”者,猶“離心”也,指有背離之心,《左傳‧桓公六年》:“奉醴以告曰‘喜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簡文的意思是:作亂之人有背離之心而怨懟君王。 三,《容成氏》“民乃宜<宛>悁” 上博簡《容成氏》簡36:“湯乃溥為征籍,以征關市。民乃宜悁,虐疾始生。”[35]“宜悁”二字簡文作和之形。鄔可晶認為此“宜”應該是表示“怨”或“恨”一類的意義,以下簡述他的看法。[36] 以“宜”字表示“怨”義,古書上有例證,如《墨子‧備城門》:“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後城可守。”《管子‧九變》:“此民之所以守戰死至死而不德其上者也。”這兩段記載的內容相關,此“德”原應作“宜”,因形近訛作“惪”(德),這兩則古書的“宜”字都是表示“怨”的意思。接著再看三則古書記載中的一組異文: 所謂君子者,躬行忠信其心不置,仁義在己而害不知,聞志廣博而色不伐,思慮明達而辭不爭,君子猶然如將可及也,而不可及也。(《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 所謂君子者,言忠信而心不德,仁義在身而色不伐,思慮明通而辭不爭,故猶然如將可及者,君子也。(《荀子‧哀公》) 所謂君子者,言必忠信而心不怨,仁義在身而色無伐,思慮通明而辭不專;篤行通道,自強不息,油然若將可越而終不可及者。(《孔子家語‧五儀解》) 這三則記載所說的內容大致是相同的。《孔子家語》“言必忠信而心不怨”之“怨”,其它二則記載的異文作“置”和“德”,[37]此“置”和“德”實皆 “宜”字之訛,而“宜”表示“怨”義。簡文“民乃宜悁(怨)”的“宜”也是這種用法。此“宜”字,“它顯然是一個假借字,它到底對應於古漢語書面文獻中的哪一個詞,需要進一步研究。”以上這一段內容是鄔可晶的看法。 這裡再論“德”和“宜”作為異文的問題。《墨子》“宜”字,《管子》作“德”,孫詒讓《墨子閒詁》曰:“‘惪’、‘德’字通。‘惪’字壞缺,僅存‘直’,形與‘宜’字尤相似,故譌。”鄔可晶同意這個說法有道理,但是認為本作“宜”,訛作“直”後,又被人誤讀為“德”。把“德”字視為由“宜”訛變而來的意見是正確的。這裡舉一個出土文獻的例子。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上德无為而无以為也。上仁為之而无以為也。上德<義>為之而有以為也。”原整理者注釋云:“德字原用硃塗過,乃書誤改寫,而改寫之字後又脫落,各本皆作義字,今據以改正。”[38]陳劍認為所謂“改寫之字後又脫落”者,應是“塗抹而未改正;涉上而誤。”[39]此“德”字應是由“宜”字形訛所造成,而“宜”讀作“義”;[40]其訛變的過程是本作“宜”,訛作“直”後,又被人誤讀為“德”而抄寫成為“德”。所以,把《大戴禮記》“置”和《荀子》“德”校改為“宜”,而“宜”理解為“怨”義,大致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鄔可晶把《容成氏》“民乃宜悁”的“宜”理解為“怨”義,是對的。對於此“宜”字所代表的詞,這裏提出一個看法,就是“宜”為“宛”的形訛,而“宛”讀為“鬱”,表示“怨”義。“宜<宛>(鬱)怨”為同義詞連。《管子‧宙合》:“厚藉斂于百姓,則萬民懟怨。”這段說法和簡文相近,指征收過重的稅賦則百姓怨恨;[41]其中“懟怨”也是同義詞連用,都是“怨恨”的意思。[42]以下說明“宜”和“宛”形近的情形。 “宛”字,《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百姓皆宛悁”,作,上博簡《緇衣》作、。又包山簡81“司馬競丁”,130“枼大夫”,趙平安把這兩個未釋之字都釋作“宛”,讀為“縣”。[43]“宜”字,《說文》古文作,新蔡簡作(乙四‧71),上博簡作(《性情論》簡33),[44]清華簡作(《繫年》116),[45]其中二“肉”形或省為一個。細審上述“宜”和“宛”的字形,有近似之處;尤其《說文》古文“宜”和包山簡130“宛”的形體最為近似。這裡再補充說明“宜”和“宛”形近的情形,《古璽彙編》5517印文作,原缺釋;[46]施謝捷釋為“宜公”。[47]前一字作,此種寫法與“宛”字的一些寫法近似,睡虎地秦簡日書乙本194“宛”字作。[48]印文這個字是否確實為“宜”字?有沒有可能釋成“宛”?這都有待於更多材料來認定;不過,這的確有助於觀察“宜”和“宛”兩字形近的現象。既然“宜”和“宛”的古文字字形有形近的情形,那麼用形訛來理解《容成氏》的“宜”字,應該是合理可行的。此字作,明顯是“宜”字之形,但很可能原來為“宛”字,經過輾轉傳抄而訛變成為“宜”字之形,推測其演變可能的軌跡有兩種,其一是:(包山簡“宛”)→(新蔡簡“宜”)→(上博簡《容成氏》“宜”),其二是:(包山簡“宛”)→(《說文》古文“宜”)→(上博簡《容成氏》“宜”) 《容成氏》“民乃宜悁”的“宜”字,應校改為“宛”而讀為“鬱”,則此句讀為“民乃鬱怨”。“鬱”和“怨”是同義詞。至於上述古書作“宜”者:《墨子‧備城門》“民亦不宜上”、《管子‧九變》“至死而不德<宜>其上”、《大戴禮記》“躬行忠信其心不置<宜>”、《荀子》“言忠信而心不德<宜>”,此四則記載之“宜”,也應校改為“宛”,讀為“怨”。[49]把“宜”視為形訛而校改為“宛”,讀為“鬱”或“怨”,表示“怨”義,如此來解釋“宜”和“怨”作為異文的現象,較為合理,也容易理解。 本則最後討論鄔可晶在其文章“追記”中所論及“戾”和“宜”二字的關係。《論語‧陽貨》“今之矜也忿戾”之“忿戾”,定州漢墓所出竹簡本《論語》530號簡作“忿誼”,其中“誼”和“戾”為異文。鄔氏曾認為“宜”(誼)至少應該與“戾”音義相近,或可讀為“戾”;但後來放棄了這種看法。本文主張“忿”、“戾”為同義詞,表示“怨”義;而“誼”猶上文所述“宜”,應該理解成“怨”義。以下討論“誼”和“戾”二字的關係。 《大戴禮記‧文王官人》云:“廉絜而不戾。” 王聘珍《解詁》:“戾,忿戾也。《論語》:‘古今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此將《文王官人》之言與《論語》互相參照。此“忿戾”為同義詞連用,表示“怨恨”之意。首先,說“忿”表示“怨”義,例如《戰國策‧秦策五》“謂秦王曰”章:“伯主約而不忿。”高誘注:“忿,怨也。”《大戴禮記‧曾子大孝》:“忿言不及於己。”王聘珍《解詁》:“忿言,怨言也。不及於己者,邦家無怨也。”其次,說“戾”表示“怨恨”義,例如《慧琳音義》卷三十之五:“獷戾”注引《廣雅》云:“戾,恨也。”引《諡法》云:“不思念愛曰戾。”《說文》:“恨,怨也。”可見“恨”即“怨”也。《文選‧韋曜〈博弈論〉》:“廉恥之意弛而忿戾之色發。”《六臣注文選》引呂向注云:“戾,恨也。”《潛夫論‧救邊》:“忿戾怨懟,生於無恥。”這兩則的表述很接近,大意是說沒有廉恥之心,便將會有怨恨之意;而“忿戾怨懟”是四個詞義很近的詞並列。由此可見“忿”和“戾”皆有 “怨恨”之義。 《論語》:“古今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日人竹添光鴻《論語會箋》云:“《書》云:‘無忿疾于頑。’蓋今之矜伐者,不知廉其身行,唯忿悁忿疾,而好與人忤而已。”[50]此“忿疾”大概是“怨恨憎惡”或“怨恨”之義。[51]《論語》這兩句的大意是說:古代以矜莊自持之人,皆能以廉潔自守;現代以矜莊自持的人,往往會怨恨他人。因此,漢簡本《論語》“忿誼”也應該理解為“怨恨”義,此“誼”字表“怨”義,猶《墨子》“民亦不宜上”之“宜”的意義。這些“宜”、“誼”,原本作“宛”或“䛷”,讀為“怨”,後來輾轉訛變成為“宜”或“誼”字。簡本“忿誼<䛷>(怨)”和今本“忿戾”,皆是同義詞連用,表示“怨恨”之意。 [1]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85-187頁。 [2]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第150、154頁。 [3] 這裡舉兩個通假的例證:第一,馬王堆帛書《周易‧繫辭》:“幾事不閉(密)則害盈。”盈,今本作“成”,參張政烺:《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校讀》,載《張政烺論易叢稿》,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77、195頁。第二,《釋名‧釋天》:“月,缺也,滿則缺也。”此段內容還有其他不同的面貌,一作“月,闕也,有時成有時闕也。”(《六臣註文選》卷十三謝莊《月賦》李善注引《釋名》)又作“月,闕也,有時盈有時闕也。”(《李善註文選》引《釋名》)其中“成”和“盈”為異文。 [4] 此段記載又見於《列子‧周穆王》。相關的注解可參王貽梁、陳建敏:《穆天子傳彙校集釋》,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72、79頁。 [5]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縱”字云:“任情肆意之謂也。” [6]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侯馬盟書》,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43-44頁。 [7] 李零:《上博楚簡三篇校讀記》,臺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2年,第51頁。 [8] 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宛”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文字‧文獻‧古史—趙平安自選集》,上海:中西書局,2017年,第302-311頁。 [9] 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畫(一─五)文字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年,第365頁。徐在國:《上博楚簡文字聲系(一—八)》,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937頁。 [10] 曹錦炎:《說上博楚簡〈緇衣〉篇中的“悒”》,楚文化研究會編:《楚文化研究論集》第六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657-661頁。 [11] 李家浩:《戰國文字中的“”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45-276頁。 [12] 參季旭昇:《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試讀》,丁四新主編:《楚地簡帛思想研究》第三輯,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8頁。 [13] 張富海:《上博簡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補釋》,《北方論叢》2006年第4期,第9頁。 [14] 李學勤:《試釋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文物中的古文明》,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478頁。 [15] 蕭從禮:《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宛悁”考》,張顯成主編:《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五輯,成都:巴蜀書社,2010年,第165-169頁。 [16] 參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615頁。劉洪濤:《形體特點對古文字考釋重要性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9年,第276-285頁。 [17] 陳偉主編:《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164、168頁。 [18] 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483-484頁。 [19] 陳偉:《包山楚簡中的宛郡》,《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8年第6期,第105-108頁。 [20] 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宛”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文字‧文獻‧古史—趙平安自選集》,第304頁。 [21] 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補正暨車馬制度研究》,北京: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64頁。 [22]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館:《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三)》,北京:文物出版社,2019年,“圖版”第8頁。 [23] 此承趙平安先生賜知。 [24]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695-696頁。 [25] 鄭司農注,出自《周禮‧考工記‧函人》“欲其惌也”句鄭玄注所引。 [26] 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22、614頁。所引《禮記‧內則》注,見《內則》“兔為宛脾”鄭玄注。 [27] 姜亮夫:《重訂屈原賦校註》,收入《姜亮夫全集(六)》,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12-413頁。 [28] 朱起鳳:《辭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361頁。 [29] 姜亮夫:《重訂屈原賦校註》,第440頁;《楚辭通故》,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51、607頁。 [30]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陸)》,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143、146-147頁。馬繼興:《馬王堆古醫書考釋》,長沙: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第923-924、927-928頁。周貽謀:《馬王堆簡帛與古代房事養生》,長沙:岳麓書社,2006年,第75-76頁。 [31] 參王利器:《呂氏春秋注疏》,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第2913頁。 [32] 參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第448-451頁。 [33] 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玖)》,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第129-130、144頁。此條《治政之道》的材料,承蒙趙平安先生提示,非常感謝。 [34] 馬曉穩:《讀清簡〈治政之道〉札記(六則)》,《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1期(第35卷),第54-55頁。 [3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78頁。也可參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戰國竹書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73頁。 [36] 鄔可晶:《說上博簡〈容成氏〉“民乃宜怨”的“宜”及古書中的相關字詞》,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編:《出土文獻研究》第十二輯,上海:中西書局,2013年,第58-68頁。 [37] 鄔可晶指出,清代學者王樹枏、孫星衍、孫詒讓、汪照等人有“置”為“惪”之誤字的說法。 [38]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193-194、197頁。 [39] 參陳劍:《出土文獻的校勘資料長編》,此為作者在國立政治大學108學年度“出土文獻與語文學”課程所編寫之授課講義。 [40] 出土文獻中常見“宜”和“義”音近相通的用字現象。例如馬王堆帛書《繫辭》:“觀鳥獸之文與地之義(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這裏用“宜”和“義”來表示“宜”這個詞,參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參)》,第75頁。又如馬王堆帛書《五行》經文引《詩》:“鳲鳩在桑,其子七氏。淑人君子,其宜(儀)一氏。”此用“宜”字來表示“儀”,參《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肆)》,第58頁。戰國時期也常見用“宜”字來表示“義”,參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第483-484頁。 [41] 《晏子春秋‧內篇諫下‧景公藉重而獄多欲託晏子晏子諫》:“景公藉重而獄多,拘者滿圄,怨者滿朝。”于鬯《香草續校書》:“據下文言‘民’,則此似不應言‘朝’。或者謂外朝耳。《國語‧晉語》云:‘絳之富商韋藩木楗而過於朝’,是民亦得往來於朝,必外朝也。”據此,則這一則記載是說景公厚藉斂而百姓怨恨。 [42] 《說文》:“懟,怨也。”《穀梁傳‧莊公三十一年》:“財盡則怨,力盡則懟。” [43] 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宛”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文字‧文獻‧古史—趙平安自選集》,第302-311頁。趙平安所說的這些包山楚簡的“宛”字,可以參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698頁。 [44]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688-690頁。 [45]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參)》,上海:中西書局,2014年,第202頁。 [46] 羅福頤主編:《古璽彙編》,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498頁。 [47] 施謝捷:《〈古璽彙編〉釋文校訂》,廣東炎黃文化研究會等編:《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古文字研究專號)》,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第651頁。 [48] 相關的字形可參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19頁。 [49] 把這四則古書“宜”字校改作“宛”之後,也不排除讀為“鬱”;不過就《大戴禮記》、《荀子》和《孔子家語》三則內容相關的記載來看,既然《孔子家語》作“怨”,則把其他二則的“宜”讀為“怨”,則有版本方面的支持。 [50] 竹添光鴻:《論語會箋》(臺北:廣文書局,1961年12月),第17卷第20頁。 [51] 《管子‧君臣上》:“故民不疾其威。”尹注:“疾,怨也。”所以“怨疾”也可理解為同義詞連用,指“怨”義。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5月6日22:5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