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基于民族地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势判断,以及“十三五”规划期发展情况分析,本文提出新时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包括空间协调、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要实现加快发展,更加重视绿色发展,经济空间促进增长、调整结构和引导集聚,社会空间升级禀赋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扶贫重点转向缓解相对贫困、多维贫困和统筹城乡扶贫,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民族地区; 十四五规划; 经济社会发展; 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 作者简介:钟海燕,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民族经济; 郑长德,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区域经济。四川成都610041;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绿色包容性发展视角的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2014BMZ086)阶段性成果; 2021~2025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第一个规划期,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期,新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在空间上突出地反映在民族地区。因而,本文通过“十四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判断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提出“十四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十四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判断 (一)伴随“一带一路”倡议和中美贸易摩擦,国际大环境下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十三五”时期美国单方面挑起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了国际经贸秩序,其负面影响将延续到“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美国奉行单边主义、贸易霸凌主义和零和思维,破坏国际市场生态,导致全球出口下滑和世界经济增速下滑,影响了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世界经济发展处于调整阶段,其不确定性影响了区域经济增长,民族地区经济增长面临风险与挑战。 中国是一个地缘政治复杂的国家,邻边的国家和地区较多,其中不乏大国强国。民族地区中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属于边境省区,其中新疆是我国毗邻国家最多、边境线最长的省区。同时,“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众多,地缘政治复杂。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民族地区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内陆地区发展成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以中国方案开启全球经济治理,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中美贸易摩擦、“一带一路”倡议等背景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新的定位与布局。[1] (二)民族地区空间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亟待实现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包括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和环境可持续,而民族地区经济结构处于低端状态,以资源型产业为主,技术含量低,从社会结构看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方面环境退化与污染严重同时存在。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民族地区占据国土空间较大份额,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在空间上突出地反映在民族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后国土空间规划日益受到重视,应编制民族地区各省区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空间、社会空间和生态空间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三)扶贫重点将转向缓解相对贫困、多维贫困,统筹城乡扶贫 到2020年,按照现行的贫困标准1民族地区绝对贫困即将消失,从而进入长期的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阶段。“十三五”期间的扶贫以全面小康为目标,“十四五”规划期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反贫困将逐渐从解决生存需求转变为解决发展需求,经济扶贫转到多维扶贫,重视发展能力贫困、精神贫困等,未来扶贫攻坚破除多维发展陷阱是重点。“十三五”时期农村扶贫成果成效显著,“十四五”时期城乡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将出现明显的相对贫困的乡城转移,城市贫困问题凸显,其中农民工是贫困乡城转移的主体。相应的,扶贫攻坚从关注农村贫困转到统筹城乡扶贫,城市脱贫和农村脱贫并重,农民脱贫和农民工脱贫同步。[2] (四)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协同 “十三五”时期开启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振兴的新纪元,大量相关的规划和文件出台,例如,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等。这些规划和方案的执行将延续到“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仍然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 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体现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还要求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时期县域层面消除贫困之后,还需要巩固脱贫成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成效、治理相对贫困将与乡村振兴政策、城乡融合发展乃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衔接,进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精准扶贫的变革与转型。 (五)“两山理论”指导下绿色发展重要性日益上升,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发展契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新时期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将放在更加重要地位,实现“两山理论”指导下的民族地区生态空间协调发展。此外,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制度。民族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重要的生态屏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对于民族地区意义重大。 二、“十三五”规划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6方面指标全面进步,接近“十三五”规划目标和全面小康目标,受环境约束一些目标未能完全实现,许多问题在空间上集中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存在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自我发展能力弱等问题,以下仅对民族地区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进行分析。2 (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显著进步但发展质量不高 2018年中国经济增速6.6%,由经济高速增长逐步转向中高速增长,大部分民族省区经济增速度高于全国水平,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显示出快速发展的巨大潜力。内蒙古、新疆增速略低,贵州、云南、西藏增速大于预期的目标8%。贵州、云南、西藏提前完成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内蒙古实现程度仅为60%。内蒙古指标滞后一方面因为长期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三五”时期发展的基数较高,另一方面也存在资源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问题。内蒙古人均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全面小康目标,但其余民族省区未达标且差异大,其中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实现程度较低。 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8.9∶40.9∶50.2调整为2018年的7.2∶40.7∶52.2,工业化率比2015年低0.4个百分点,主要因为第三产值占比上升,截至2018年底第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全面小康目标。2018年我国R&D占GDP比重2.18%,实现程度87%,远高于2000年的0.89%,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8.9%,高科技制造业增加值增速11.7%,2017年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2014年=100)210.1,新经济发展已经显著提升,还需要继续加大先进制造业和新型业态发展。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基本为三二一型,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也达到或接近目标值,但技术含量偏低,现代服务业比重低。2017年民族省区R&D占GDP比重均未突破1个百分点,远低于全面小康标准。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处于逆向调整的“去工业化”趋势,现代农业份额少,资源型产业比重高,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且不断下降。 (二)民族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滞后 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消费拉动,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由2015的59.7%上升到2018的76.2%,受到国际形势影响,出口受限对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更加明显,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为-8.6%。民族地区对外贸易份额较低,近年来向西、向北和向南开放逐步拓展,但与“一带一路”开放的核心区域地位不相符。2018年民族省区货物进出口总额1407.3亿美元,除云南外(增速27%)均未完成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14%的预期目标,宁夏、西藏、贵州分别降速25%、16%和7%。 (三)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时期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2018年民族省区和全国平均城乡居民收入均实现比2010年翻番的规划目标。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11.21%,城镇失业率3.8%,城镇化率59.58%,均达到或者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水平。民族省区中内蒙古城镇化水平较高,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宁夏接近全国水平,但其余省区与目标值差异较大,2020年民族地区城镇化率拟达到54.2%,城乡人口比重基本持平。2018年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为缓解,内蒙古、新疆、宁夏和广西达到城乡收入比低于2.8%的全面小康水平,其余省区也接近目标值,贵州完成程度最低(86%)。 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增长较快,八省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接近或者高于9%的规划目标,但总体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与全面小康目标2000年不变价15000元相比,内蒙古同全国平均水平一样达到全面小康目标,其余民族省区与目标值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中西藏人均收入实现程度仅62%,主要依靠援藏政策拉动,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贵州人均收入实现程度仅66%,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 (四)民族地区是扶贫攻坚重点难点区域 依据2010年贫困人口标准,201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1.7%,其中民族省区贫困人口602万人,广西、贵州、云南贫困人口均超百万,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地方还分布着一些贫困人口。2017年除内蒙古外,所有民族省区贫困发生率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疆贫困发生率高达9.9%。我国深度贫困地区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返贫概率大,易形成贫困陷阱,其主体“三区三州”3均为民族地区。到2020年贫困县要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民族地区是巩固扶贫成果的重点难点区域。[3] (五)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通达性不足 2018年全国预期寿命76.34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1%,已经达到全面小康目标。2017民族省区和全国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均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八省区中广西数值略低,近年来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取得长足进展。调研中发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发达地区差距较大,与各族人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相比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明显。据调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低主要表现在乡镇村层面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交通基础设施不足主要表现为高速铁路建设和进村入户的道路建设。 表1 2018年底全国和民族省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实现程度 注:各指标完成程度按可比价计算,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按城乡人口比重折算。*表示指标目标值按国家统计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2008)标准,**表示指标参考全国“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指《“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标准。贫困发生率、平均受教育年限、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除以地区生产总值)为2017年数据,其余是2018年数据。 (责任编辑:admin) |